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2025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现将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4、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5、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
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6、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
7、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二)聘任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1二、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
信永中和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还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
审计调整事项和初审意见等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的审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审计工作方案,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并提交各项工作。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2025年4月15日,审计委员会在对信永中和的审计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查后,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审计工作所需的能力与条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2026年1月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阅并通过了信永中和提
交的2025年报审计计划阶段沟通报告,针对审计范围、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会计估计、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咨询和交流,要求信永中和严谨、及时地完成审计工作。
(三)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持续跟进信永中和项目组成员的审计工作进展,听取了信永中和关于公司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指导和建议。
(四)2026年4月18日,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
后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信永中和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按时督促信永中和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2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及评估后认为:信永
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始终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审计,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及时出具了客观、完整的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能力。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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