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63证券简称:三角轮胎公告编号:2025-013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威海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台湾路67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8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56099738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70.1246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丁木先生主持,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列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559898785 99.8041 1006100 0.1793 92500 0.0166
2、议案名称:《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559898985 99.8042 1005900 0.1793 92500 0.01653、议案名称:《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559881385 99.8010 1006200 0.1793 109800 0.0197
4、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559515185 99.7357 1427100 0.2543 55100 0.0100
5、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 股 559902685 99.8048 1006200 0.1793 88500 0.01596、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薪酬总额及确定2025年薪酬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553933290 98.7407 6958795 1.2404 105300 0.01897、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薪酬总额及确定2025年薪酬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553902621 98.7353 6989464 1.2458 105300 0.0189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日常贷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544779826 97.1091 16051259 2.8612 166300 0.0297
9、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559888785 99.8023 1007200 0.1795 101400 0.0182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名同意反对弃权
议称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案(%)(%)序号4《公司7518516098.066714271001.8614551000.0719
2024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6《关于6960326590.786069587959.07661053000.1374确认公司董事
2024年
薪酬总额及确定2025年薪酬标准的议案》7《关于6957259690.746069894649.11661053000.1374确认公司监事
2024年
薪酬总额及确定2025年薪酬标准的议案》9《关于7555876098.554010072001.31371014000.1323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利、陈新庚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符,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5)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综上,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