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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轮胎:三角轮胎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应收账款保理服务暨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2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1163证券简称:三角轮胎公告编号:2026-006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应收账款保理服务暨关联交易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存在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三角(青岛)商业

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角保理”)主要经营电子债权凭证相应的无追索权

应收账款保理等业务。本公司控股股东三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角集团”)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向第三方开具电子债权凭证;第三方存在向三角保理提前融资变现该电子债权凭证的需求。

根据合规要求及业务需要,三角保理不向三角集团提供其作为电子债权凭证持有人相应的应收账款保理服务;对于第三方持有的以三角集团为最终付款人的电子债权凭证,三角保理拟提供滚动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保理额度”)的保理服务。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应收账款保理服务暨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丁木、林小彬、单国玲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应收账款保理服务暨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该业务属于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强综合竞争能力,并支持三角保理的业务拓展。该业务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履行了合规审查与独立性评估,有效落实了关于规范与控股股东资金往来的相关制度要求;交易公平合理,程序合规,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和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2025年度三角保理与三角集团有关的电子债权凭证保理业务

自2025年4月25日至2026年4月28日,三角保理对于第三方持有的以三角集团为最终付款人的电子债权凭证,提供保理服务的滚动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三角保理向第三方承兑的三角集团应付账款合计金额1513.88万元,其中未到期金额1351.01万元。

2、公司2025年度其他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2025年度

关联人关联交易类别实际发生金额

三角集团向关联人购买材料、商品、燃料、动力,接受劳务等2137.68有限公司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等4.42及其控制向关联人出租资产27.55

的其他公从关联人租入资产1410.35

司合计3579.99

注:公司与三角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

共计3579.99万元,2024-2025年度合计7244.02万元,符合公司与三角集团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即2024-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约为人民币1.5亿元且每年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类别三角保理主要经营电子债权凭证相应的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等业务。上述电子债权凭证系指债务人基于真实交易背景,依托于青岛闪收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运营维护的系统平台,就应付账款做出的付款承诺。电子债权凭证持有人(即债权人)可通过平台将电子债权凭证记载之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三角保理可对2电子债权凭证持有人提供全部或者部分保理并收取利息等费用,最终付款方(即电子债权凭证债务人)就前述债权在承诺付款日前向三角保理足额支付相应的款项。

本公司控股股东三角集团有限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要,通过上述平台向第三方开具电子债权凭证;第三方存在向三角保理提前融资变现该电子债权凭证的需求。

根据合规要求及业务需要,三角保理不向三角集团提供其作为电子债权凭证持有人相应的应收账款保理服务;对于第三方持有的以三角集团为最终付款人的电子债权凭证,三角保理拟提供滚动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保理额度”)的保理服务。该保理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6年

4月28日)起至次年董事会通过新的额度止,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任一

时点余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三角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166709570L

成立日期:1997年09月26日

法定代表人:丁木

注册资本:46880万元人民币

住所:威海市青岛中路56号

股东:威海新太投资有限公司、威海新阳投资有限公司、威海金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通用设备制造、维修,土地使用权、住房租赁,成品油零售。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73197.12198550.87

负债总额18995.8634400.74

净资产154201.26164150.13

资产负债率10.97%17.33%

2024年度2025年度

营业收入4476.674141.93

净利润29674.3224012.87

3注:2025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角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关联人情形。

三角集团依法有效存续,财务状况良好,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等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基于第三方可能以其持有的三角集团作为最终付款方(债务人)的电子债权

凭证向三角保理申请保理融资,三角保理因向第三方提供保理服务,与作为债务人的三角集团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三角集团将就前述债权在承诺付款日前向三角保理足额支付相应的款项。

公司仅就间接保理给予一定的关联债权债务额度,不存在三角保理向三角集团直接提供保理融资,签署保理协议并收取利息等费用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业务属于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支持三角保理的业务拓展。该业务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有效落实了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相关制度要求;交易公平合理,程序合规,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和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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