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63证券简称:三角轮胎公告编号:2025-005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应收账款保理服务暨关联交易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存在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三角(青岛)商业
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角保理”)可能发生与控股股东三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角集团”)有关的电子债权凭证保理业务。三角保理不向三角集团提供其作为电子债权凭证持有人相应的应收账款保理服务;对于第三方持有的
以三角集团为最终付款人的电子债权凭证,三角保理在保理额度有效期内拟提供保理服务的滚动额度(以下简称“保理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应收账款保理服务暨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丁木、林小彬、单国玲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应收账款保理服务暨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涉及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综合竞争能力,拓展三角
1保理的业务并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的资金往来;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影响公司
独立性、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和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2024年度三角保理暂未发生与三角集团有关的电子债权凭证保理业务。
2、公司2024年度其他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2024年2024年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购买材料、商品、
2660.002158.68
燃料、动力,接受劳务等三角集团有限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公司及其控制10.004.73提供劳务等的其他公司
向关联人出租资产30.0027.55
从关联人租入资产1800.001473.07
小计4500.003664.03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中国重型汽车500.00733.34集团有限公司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39500.0033467.64下属子分公司
小计40000.0034200.98
合计44500.0037865.01
(1)公司与三角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
共计3664.03万元,符合公司与三角集团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即
2024-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约为人民币1.5亿元且每年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
(2)上表中公司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分公司“2024年预计金额”“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均为2024年上半年的关联交易金额。因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投资有限公司原持有本公
司上市后总股本的5.22%,2021年8月24日开始减持本公司股份,2021年9月
9日收市后其持股比例已低于5%;另外2023年6月28日本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在中国重汽内部担任重要职务的牛艳丽董事任期届满离任。综上所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中国重汽自2024年6月
28日起不再具有关联关系,2024年下半年起双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属于日常交易。
2中国重汽一直是本公司的重要客户和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双方之间的轮胎购销
业务将长期存在,交易规模取决于市场环境、中国重汽自身发展情况以及公司的竞争力。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类别三角保理主要经营电子债权凭证相应的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等业务。上述电子债权凭证系指债务人基于真实交易背景,依托于青岛闪收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运营维护的系统平台,就应付账款做出的付款承诺。电子债权凭证持有人(即债权人)可通过平台将电子债权凭证记载之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三角保理可对电子债权凭证持有人提供全部或者部分保理并收取利息等费用,最终付款方(即电子债权凭证债务人)就前述债权在承诺付款日前向三角保理足额支付相应的款项。
根据合规要求及业务需要,三角保理不向三角集团提供其作为电子债权凭证持有人相应的应收账款保理服务;对于第三方持有的以三角集团为最终付款人的
电子债权凭证,三角保理在保理额度有效期内拟提供保理服务的滚动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该保理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5年4月
25日)起至次年董事会通过新的额度止,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任一时点
余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三角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166709570L
成立日期:1997年09月26日
法定代表人:丁木
注册资本:46880万元人民币
住所:威海市青岛中路56号
股东:威海新太投资有限公司、威海新阳投资有限公司、威海金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通用设备制造、维修,土地使用权、住房租赁,成品油零售。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3资产总额197559.89173197.12
负债总额21455.9518995.86
净资产176094.94154201.26
资产负债率10.86%10.97%
2023年度2024年度
营业收入5046.824476.67
净利润17270.2429674.32
注:2024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角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关联人情形。
三角集团依法有效存续,财务状况良好,前期未与公司发生过保理类关联交易,与公司长期合作的其他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基于第三方可能以其持有的三角集团作为最终付款方(债务人)的电子债权
凭证向三角保理申请保理融资,三角保理因向第三方提供保理服务,与作为债务人的三角集团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三角集团将就前述债权在承诺付款日前向三角保理足额支付相应的款项。
公司仅就间接保理给予一定的关联交易额度,不存在三角保理向三角集团直接提供保理融资,签署保理协议并收取利息等费用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涉及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综合竞争能力,拓展三角保理的业务并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的资金往来;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和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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