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66证券简称:兴业银行公告编号:临2026-022
可转债代码:113052可转债简称:兴业转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92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424649414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67.3184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吕家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逐项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14人,其中独立董事出席5人,履行相应职责;
2、董事会秘书夏维淳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4221788115 99.8266 21509769 0.1510 3196256 0.0224
2、议案名称: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4222120839 99.8289 21337445 0.1498 3035856 0.0213
3、议案名称: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4217338256 99.7953 25852198 0.1815 3303686 0.0232
4、议案名称: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4222351530 99.8305 22493927 0.1579 1648683 0.0116
5、议案名称: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4228159690 99.8713 16620067 0.1167 1714383 0.01206、议案名称: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4210865921 99.7499 29093326 0.2042 6534893 0.0459
7、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4204261981 99.7036 32781684 0.2301 9450475 0.0663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分段情况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持股5%以上普
4622144825100.000000.000000.0000
通股股东
持股1%-5%普
6894021787100.000000.000000.0000
通股股东
持股1%以下普
270618491899.1158224939270.823916486830.0604
通股股东
其中:市值50
万以下普通股38557663598.964634461270.88455878830.1509股东市值50万以
232060828399.1409190478000.813810608000.0453
上普通股股东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025年度利润
4517934281299.5360224939270.432316486830.0317
分配预案
52026年度中期518515097299.6477166200670.319417143830.0329利润分配计划
关于聘请2026
7年度会计师事516125326399.1884327816840.630094504750.1816
务所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耿晨、冯璐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