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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兴业银行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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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贲圣林

本人自担任兴业银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风险合规与消

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以来,勤勉、忠实、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委员会会议、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组织的其他各项活动,切实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担任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本人自2021年7月起担任兴业银行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大学教授、金融科技研究院院长,兼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联席所长,北京前沿金融监管科技研究院创始院长,全国工商联国际委员会委员,中央统战部党外知识分子建言献策专家组成员,浙江省政协常委、副秘书长(兼)、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参事,浙江数字金融科技联合会联合主席,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与要求,本人定期开展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确保持续独立履职,不受本行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根据自查情况,本人符合独立性要求,上述工作与本行独立董事职务均不存在利益冲突。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发表意见。2025年,本人亲自出席本行召开的7次董事会会议。本着对本行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本行定期报表、业务数据和经营情况等报告,会前充分了解各项议案背景,全面保证决策质量,会上积极参与审议和讨论,对若干重大事项客观发表意见建议:一是关于转型发展。建议充分发挥北京、深圳、上海、杭州等重点分行的客户资源和专业能力,激发主观能动性,鼓励重点分行在重点业务领域开展标志性试点改革,引领全行转型。二是关于海外分支机构布局。建议进一步加强海外分支机构的办公配置和人才建设,组建专业团队,适当补充熟悉当地市场与政策法规的人才,以更好融入当地金融环境。

三是关于服务企业出海。当前,企业出海愈发值得关注,蕴藏的金融服务需求潜力巨大。本行要把握服务企业出海的战略机遇,主动应对客户的业务结构变化,紧跟客户全球化发展步伐,在做好风险管理的基础上,从战略层面进一步提升企业出海的服务支持能力。

(二)召集、主持风险合规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辅助董事会科学决策。

作为董事会风险合规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召集并主持召开5次委员会会议,审议议案41项,听取报告10项,充分发挥银行业从业经验,通过有效引导和适当发问,促使委员会围绕全面风险管理、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合规内控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等核心履职事项及相关议题开展深入研讨,切实提升本行全面风险管理水平与委员会履职质效。

在职责范围内,本人科学研判内外部形势,认真评估公司经营面临的各类风险,全面深入了解公司风险合规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定期总结和评价各类风险控制措施,推动本行持续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会上,本人重点围绕 AI赋能全面风险管理、业务连续性管理、业务发展策略等事项

发表专业意见建议。一是关于 AI 赋能全面风险管理。建议在未来的全面风险管理状况报告中,进一步增加关于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数字化技术赋能风险识别、监测与管控的

专项内容,更好地体现科技对降低风险成本的作用。二是关于业务连续性管理。在互联网时代,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是最关键的工作之一。本行业务连续性总体应急预案既要搭建好“框架组”,还要搭建好“作战组”,提升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三是关于业务发展策略。建议将本行优秀的金融市场交易能力更多地向客户端赋能,大力发展代客业务,优化收入结构、服务实体经济,助力本行市场估值提升。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了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议案5项,包括审议研究提名郁华为董事候选人、增补郁华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聘任杨柳为副行长、

聘任孙雄鹏为首席合规官等事宜,对相关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报请董事会审议。

在履职过程中,兴业银行积极配合本人工作,及时提供本人开展工作所需的信息、资料和协助,沟通与意见传达渠道通畅。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本人全年参加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变更给予九江银行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调整董监高及其关联方与本行开展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的议案》《关于给予兴业信托系列关联方及兴银理财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给予中国烟草总公司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给予兴业金租、兴业基金及兴业消金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等事项,履行独立董事专门议事职责。

(四)出席年度股东会,积极履行董事职责。本人出席

本行2024年年度股东会,确保会议的召集、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视议事流程与表决事项,确保各项议案符合本行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

重视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工作,耐心倾听中小股东的合理诉求,畅通意见反馈渠道,推动管理层回应市场关切,增强本行信息披露透明度,确保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五)参与董事调研交流学习,掌握银行经营管理状况。

深入了解本行发展状况,加强与本行管理层的沟通交流,本人认真听取各阶段经营情况和有关重点工作进展,参加董事会组织的有关专题调研和交流活动,全面了解本行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7月,列席全行半年工作会议,增进对本行战略实施与推进价值银行建设相关工作的了解。8月,赴四家国有大行开展人工智能与数据应用专题调研,并听取首席信息官和金融科技研究院关于人工智能建设情况的专题汇报;

参加风险管理、ESG 及绿色金融专题调研,在人工智能建设、组织架构调整优化等方面提出相关专业意见;参加本行举办的习近平同志在闽金融论述与实践座谈会并做主题发言。9月,赴生态环境部、亚投行、国家发改委、中石油四家单位开展 ESG 专题调研,为本行“十五五”发展战略规划建言献策。10月,赴伦敦代表处开展实地调研。11月,参加上交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持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12月,参加数字化转型专题调研,指导本行做好人工智能未来发展规划,建议加强业务与技术协同,更加关注前瞻性布局方面的科技投入,平衡好短期见效诉求和长期投入要求。

三、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5年,本人认真行使独立董事职责,根据有关监管规

定和本行章程就若干重大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并重点对财务会计报告、董事及高管人员任免、薪酬、关联交易等关键领域进行监督。一是认真审阅各定期报告并签署书面意见,确认相关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本行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二是对2024年度及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对投资者的回报承诺。三是对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人选的任职资格、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四是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绩效薪酬的计提和分配符合有关制度规定。五是对重大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有关关联交易在公允性和程序性方面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损害本行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此外,作为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还特别关注本行海外业务拓展、金融市场业务发展策略、风险管理、消保工作、

数字化转型、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等事项,认为上述事项在董事会的有效监督管理下运作正常,相关程序和内容均合法合规,内部控制总体有效。

四、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2025年,本人为本行工作的时间达36个工作日,投入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全面到位履行各项职责,积极维护本行整体利益,不存在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利用在本行地位和职权谋取私利、擅自泄漏本行商业秘密、利用关联

关系损害本行利益等情形,本职与兼职工作与本行独立董事职务均不存在利益冲突,并如实告知本行有关情况。同时,在参与董事会各类议题讨论与决策时,本人立足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知识与从业经验,深入分析研判,提供专业、客观意见,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本行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专此报告。兴业银行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徐林

2025年,本人作为兴业银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考核

委员会主任委员,秉持独立、客观、专业的原则,积极参加董事会、相关委员会会议及董事会组织的其他各项活动,切实保障股东权益和推动银行稳健发展。现将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本人自2021年7月起担任兴业银行独立董事。本人现任全联并购公会党委书记兼常务副会长,中美绿色长三角(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美绿色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通慧绿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龙鹰绿色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美绿色聚源(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多木林绿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振申绝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百奥恒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美和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监事长,北京绿色金融协会理事长,盘古智库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清华大学中国发展规划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与要求,本人定期开展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确保持续独立履职,不受本行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根据自查情况,本人符合独立性要求,上述工作与本行独立董事职务均不存在利益冲突。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亲自出席年度全部董事会会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2025年,本人亲自出席本行董事会召开的全部7次会议,会

前认真审阅相关议题资料,全面了解各项议案的背景,会上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保证决策审议质量。一是关于业务发展策略,要紧跟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现代产业体系“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方向,加强研究和探索,支持实体经济转型,为新能源、电气化、智能制造业等重点领域提供精准金融服务,设计与产业转型相适配的金融工具和产品服务。二是关于绿色金融业务,要充分发挥本行在绿色金融及ESG领域的优势,深化产品创新服务,获取稳定收益。三是关于降本提质增效,要强化资金成本、运营成本、风险成本等诸多领域成本管控;要向先进同业借鉴经验,进一步提高稳态收益资产的配置规模。四是关于规划制定与传导执行,要注意防止基层人员因承受考核压力而导致行为“变形走样”,确保贷款指引和风险防控要求能在基层得到真正落实。

(二)召集、主持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切实履行战略

委员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职责。作为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主持并召开1次委员会会议。

2025年3月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董事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报告》《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及《2024年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报告》等4项议案。有效把控各项议题的审议重点与节奏,推动委员会严格落实省管领导干部薪酬管理规定,统筹兼顾基于业绩的激励约束机制,并关注员工薪酬激励机制。同时,对本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工作成果进行检视,深入了解风险金追索与违规问责的执行情况。

作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全部 6 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修订章程、降本提质增效工作方案、利润分配预案、资本管理规划、资本管理情况、发行资本债

券、发行金融债券、市值管理制度、估值提升计划、年度可

持续发展报告、呆账项目核销等议案;听取并表管理、ESG

工作情况、绿色金融业务发展情况等报告。会上,本人重点就关于“十五五”集团发展规划、风险管理、ESG 管理等事

项发表专业意见建议。一是关于“十五五”集团发展规划,建议在规划编制过程中重视对低利率环境持续性的研判及

利率风险影响的评估。二是关于风险管理,要高度重视授信业务全流程风险管控工作,通过呆账项目举一反三,总结经验教训,尽快弥补管理漏洞;要重点关注出口占比较高行业的风险,做好前瞻性分析研判。三是关于 ESG 管理,建议探索论证 ESG 对本行营收、利润、市值管理等方面贡献。

作为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全部7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年度财务报告、财务预决算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报告、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内部审

计工作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控审计缺陷整改报告等相关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一是关于科技管理,要构建科学的科技投入效能评估体系,通过系统分析和结果运用,优化科技资源布局,提升投入产出效益。二是关于内部审计工作,建议深入剖析审计发现问题对本行风险管理和资本管理的影响,提高对审计意见的重视程度,确保问题有效整改。

三是关于员工登陆系统的权限管理,总行审计部要设立专项审计项目,通过督促改进 IT 管理系统、健全机制,从系统根源性角度解决问题。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本人全年参加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变更给予九江银行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调整董监高及其关联方与本行开展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的议案》《关于给予兴业信托系列关联方及兴银理财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给予中国烟草总公司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给予兴业金租、兴业基金及兴业消金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等事项,履行独立董事专门议事职责。

(四)出席年度股东会、临时股东会,积极履行董事职责。本人出席了本行2024年年度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确保会议的召集、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重点审视议事流程与表决事项,切实维护本行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五)列席全行工作会议,参与各项专题调研,为银行经营管理建言献策。列席本行2025年年度、半年度全行工作会议,听取经营情况和重点工作进展,与管理层加强沟通,深入了解本行经营管理状况。带队赴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亚投行、中石化开展 ESG 调研,为集团“十五五”规划出谋划策;参加董事会组织的风险管理、ESG 及绿色金融专题调研,深入了解相关业务领域发展现状与挑战,积极建言献策,有效支撑董事会科学决策。此外,参加兴业银行与东南卫视、海峡卫视联合出品的“创投新势力”节目,从投资机构视角提问和分享专业见解。

在履职过程中,兴业银行积极配合本人工作,及时提供本人开展工作所需的信息、资料和协助,沟通与意见传达渠道通畅。

三、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5年,本人认真行使独立董事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根据有关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就若干重大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一是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把年报关,认真审阅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内三期定期报告,重点核实财务信息,并签署书面意见,认为上述报告客观反映了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二是对

2024年度及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认

为相关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承诺。三是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表独立意见,检视绩效追索回扣的办法落实情况,推进薪酬管理体系持续完善。四是对重大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有关关联交易在公允性和程序性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兴业银行与财务公司关联方开展交易的专项说明,认为兴业银行与财务公司关联方开展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影响兴业银行资金独立性、安全性,不存在资金占用风险,未损害兴业银行利益。

作为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还特别关注了本行业务发展策略、ESG 管理、风险管理、科技管理、内部审计等事项,认为上述事项在董事会的有效指导下运作正常,相关程序和内容均合法合规,内部控制总体有效。

四、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2025年,本人严格遵照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及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审慎、独立地履行各项独立董事职责,为本行工作的时间达34.5个工作日。履职期间,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本行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建议,有效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本行整体利益,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同时,本人不存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利用在本行地位和职权

谋取私利、擅自泄漏本行商业秘密、利用关联关系损害本行

利益等情形,本职与兼职工作与本行独立董事职务均不存在利益冲突,并如实告知本行有关情况。

专此报告。兴业银行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红梅

2025年,作为兴业银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客观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切实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并结合自身专业为本行高质量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现将2025年担任本行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本人自2022年1月起担任兴业银行独立董事。曾任邮电部经济技术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发展战略部总经理、中国移动慈善基金会执行机构秘书

长、集团公司改革办主任、中国移动驻雄安新区办公室主任,浦发银行董事,中移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已退休。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与要求,本人定期开展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确保持续独立履职,不受本行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根据自查情况,本人符合独立性要求,上述工作与本行独立董事职务均不存在利益冲突。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勤勉履职、亲自出席本年全部董事会会议,充分

参与本行重大事项决策并发表独立意见本人始终高度重视董事会会议,亲自出席本行2025年召开的7次董事会会议、4次独立董事会议,确保充分参与本行重大决策的讨论和表决。会前认真研读会议资料和议案文件,就复杂或关键议题,提前与管理层、审计机构等相关方进行沟通,确保对审议事项有充分的了解和判断。会上认真参与审议和表决,并就若干重大事项发表专业独立意见或建议。主要包括:

一是关于“十五五”集团发展规划,建议论证单独编制数据资产子规划的必要性,提升员工数据素养,推动数据资产创造经济效益。二是关于客户经营策略,建议进一步关注高价值客户的市场竞争问题,处理好客户挖潜与扩面的关系,全面提升客户合作深度和经营质量,夯实发展根基。三是关于精细化管理,建议平衡好成本管控与业务发展的关系。四是关于人工智能应用,建议主动拥抱人工智能,重视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着力推动金融数字化转型向智能化服务跃升。

同时要高度重视数据安全及隐私保护,及时采取针对性的缓释与控制措施,减少合规风险事件。五是关于前瞻防范 AI风险,建议高度重视 AI 决策带来的伦理道德风险、合规风险、“黑箱化”等新问题,并将 AI 伦理道德风险纳入现有防控体系。六是关于资产质量管控,建议做好年度收官,为2026年工作奠定基础。七是关于2026年工作计划和考核计划编制,建议将 IT 相关重要工作举措纳入其中,完善计划编制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二)召集、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切实履行战略委员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职责,支持董事会科学决策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召集并主持召开4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杨柳女士为副行长的议案》《2024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关于提名郁华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增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孙雄鹏先生为首席合规官的议案》等5项议案。有效把控各项议题的审议聚焦重点,确保会议有序进行,推动委员会完成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和高级管理人员选任程序,同时指出本行进行战略调整、组织机构变革时,应重点关注人员与岗位的匹配程度,切实提升工作成效。

作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 6 次委员会会议,积极推动本行战略落地、ESG 体系完善及业务可持续发展,助力本行把握机遇、稳健前行。年内,本人认真审议章程修订、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资本管理情况、市值管

理制度、估值提升计划、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恢复计

划、呆账项目核销等议案;听取并表管理、绿色金融、ESG管理等报告。会上,重点就 ESG 工作、绿色金融、市值管理、资产质量管理、降本增效等事项发表专业意见建议。一是关于 ESG 工作,建议在下一步工作计划中更系统地体现公司治理,特别是董事会规范运作在推动 ESG 体系建设完善中的优势,更好展现 ESG 相关工作成效;二是关于绿色金融业务,建议关注数字经济带来的新增长点,如 AI、数据中心等高耗能领域的节能降碳服务需求,积极拓展相关绿色金融业务;

三是关于市值管理,建议在市值管理目标中增加 ESG 相关内容,更好体现 ESG 在提升市场表现中的重要作用;四是关于资产质量管理,建议加强零售信贷和信用卡业务风险防控;

五是关于降本增效,建议向风险管理要效益,通过压降风险成本,提升经营效益。

作为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

7次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积极发挥监督核查、促改提升的作用。年内,本人认真审议年度财务报告、财务预决算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报告、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内部

审计工作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控审计缺陷整改报告等相关事项;听取毕马威2024年度报告审计及2025年中期

财务报表审阅情况、2025年度财务与内控审计计划等报告。

重点就业务连续性、信用风控模型、科技效能评估、关联交

易事项、风险合规培训等工作发表专业意见建议。一是关于业务连续性,建议前瞻规划、定期演练,制定风险事件应对预案,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并提升信息系统的可靠性。二是关于信用风险模型,建议关注模型数据来源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健全数据来源渠道,强化数据录入风险管控。三是关于科技效能评估,建议每年选取部分项目进行审计、评估,对其中投入高、客户使用率低、业务价值低的项目进行通报,形成审计震慑,建立“效益”理念。四是关于关联交易事项,建议梳理汇总本行关联交易总体情况,确保整体关联交易集中度符合监管规定。五是关于风险合规培训,建议更加重视风险合规培训,梳理历年审计发现的案例,提高培训的生动性,切实强化员工风险合规意识。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本人全年参加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变更给予九江银行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调整董监高及其关联方与本行开展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的议案》《关于给予兴业信托系列关联方及兴银理财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给予中国烟草总公司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给予兴业金租、兴业基金及兴业消金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等事项,履行独立董事专门议事职责。

(四)出席股东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本人出席了本行2024年年度股东会及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严格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重点关注议事流程与表决程序,切实维护本行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向全体股东报告董事候选人员情况,确保股东充分了解候选人员的从业背景、专业能力等信息,增强股东决策透明度,为股东长期权益、公司战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五)深入参与多项专题调研,为董事会决策和经营管理提供更具针对性建议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与人工智能与数据应用、风险管理、ESG 及绿色金融、兴业消金审计、数字化转型等专题调研,深入了解本行及同业在相关领域发展的现状和面临的挑战,为董事会决策和经营管理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支持。

其中,通过人工智能与数据应用调研,深入了解国有大行及本行相关情况,提请本行坚定执行人工智能发展战略规划,充分借鉴同业先进做法,争取实现“弯道超车”。同时,建议高度重视数据质量提升等基础管理工作,不断丰富数据资源库,助力智能化高质量发展。通过风险管理调研,提请本行关注基层管理职能相对薄弱等问题,建议加强 AI 工具等信息技术应用,提升管理的一致性和效率。通过 ESG 调研,建议聚焦对本行市值表现和社会影响最重要的评级评价指标。通过兴业消金及其审计情况调研,深入了解消费金融行业情况及兴业消金经营思路,提出强化数据应用赋能风险管控等具体建议。通过数字化转型调研,提请本行明晰、压实业务和科技部门权责,进一步突出业务部门在场景建设中的作用。此外,参加本行品牌建设访谈,就集团品牌、零售品牌及年轻品牌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三、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本人认真行使独立董事职责,根据监管和本行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审慎的原则,就若干重大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一是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把年报关,对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表独立意见,审阅各定期报告并签署书面意见,确认相关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本行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二是对2024年度及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对投资者的回报承诺。三是对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人选的任职资格、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四是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绩效薪酬的计提和分配符合有关制度规定。五是对重大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有关关联交易在公允性和程序性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兴业银行与财务公司关联方开展交

易的专项说明,认为兴业银行与财务公司关联方开展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影响兴业银行资金独立性、安全性,不存在资金占用风险,未损害兴业银行利益。

作为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还特别关注了本行战略规划、数字化转型、风险管理、内部控制、ESG 管理、数据治理,以及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等事项,认为上述事项在董事会的有效监督管理下正常运作,相关程序和内容均合法合规,内部控制总体有效。

四、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2025年,本人秉持客观、独立原则,以高度敬业和职业精神,全面履行独立董事工作职责。本人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要求,积极推动本行建立健全合规经营机制,确保各项决策合法合规。本人始终将本行利益置于首位,从未借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严格保守商业秘密。在参与董事会各类议题讨论与决策时,本人立足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知识与从业经验,深入分析研判,提供专业、客观意见,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本行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保障工作质效,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全年为本行工作达44个工作日。同时,本人能够坚守职业道德底线,不受主要股东和内部人的干预,推动建立公平治理机制,平等对待全体股东,切实维护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专此报告。兴业银行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学文

2025年,作为兴业银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

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秉持勤勉尽责的职业准则,积极参加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薪酬考核委员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组织的各项履职活动,切实履行职责,全力维护本行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经监管部门核准,本人自2023年9月起担任兴业银行独立董事。曾任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副行长,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直属机关党委书记,现已退休。

现任中国金融会计学理事会副会长、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农村社会保险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勤勉履职、亲自出席全部董事会会议并发表意见。

2025年,本人秉持高度责任感,亲自出席董事会全年召开的

7次董事会会议。会前逐一认真审阅会议文件,深入研究议

案背景与核心要点,确保决策科学、合理。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审议和讨论,充分发挥银行与会计专业背景,依规审慎行使投票表决权,并就若干重大事项发表客观、独立的意见与建议。主要包括:一是要把降低风险成本摆在降本工作的首要位置,加强风险管理的前瞻性研判,确保风险偏好、政策制定与市场和本行经营发展情况紧密衔接。二是要充分认识零售业务风险的滞后性特点,采取稳健的业务发展策略,平衡好风险管控与业务发展间的关系。三是要构建科技投入效能评估体系,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科技人员的产出效率,完善全流程管控,实现“效率更高、成本更省、效益更大”的目标。

四是要进一步深化内部评级法在信用风险管理全流程的应用,尤其要重视零售内评法在授信审批、贷款限额、贷款定价、经济资本考核等方面的广泛和深入应用,持续提升风险管理精细化水平。五是要推动存贷款规模合理增长,以量的增长支撑营收增长。六是要重视外部审计师的风险提示,做好资产质量管控相关工作。同时,在董事会会议上,本人代表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向董事会通报了委员会会议的主要意见。

(二)召集、主持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切实履行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职责。2025年,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合理安排委员会各项工作,组织召开7次委员会会议,充分沟通外部审计机构,与内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完成董事会赋予的各项职责。同时,积极关注本行监事会取消及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职权承接,提前安排听取相关工作事项汇报,明晰职责边界与过渡期安排,确保公司治理平稳运转。年内,本人认真审议年度财务报告、财务预决算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报告、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内控审计缺陷整改报告等相关事项;听取毕马威

2024年度报告审计及2025年中期财务报表审阅情况、2025年度财务与内控审计计划等报告。重点就内外部审计、经营业绩、零售转型发展、关联交易事项、监管通报问题整改等

工作发表专业意见建议。一是关于外部审计工作,对审计师提出三点要求:要保证审计力量投入,确保审计覆盖面和抽样比例不低于上年度;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风险、重点产品

及重点区域的审计;要前瞻性审阅本行各项财务政策、税收

政策及会计策略的合规性和适当性。二是关于内部审计工作,建议聚焦战略重点、经营重点,做精审计项目,为经营管理保驾护航。三是关于经营业绩,建议对商业银行面临的低息差经营环境有充分认识,争取净利息收入实现较好增长,努力完成全年经营目标。同时要提早筹划、早做预算,做好明年经营发展计划安排。四是关于监管通报问题整改,建议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对于反复出现的问题,应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整改到位。

作为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参加委员会会议,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董事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报告》《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及《2024年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报告》等4项议案,深入了解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执行情况。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本人全年参加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变更给予九江银行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调整董监高及其关联方与本行开展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的议案》《关于给予兴业信托系列关联方及兴银理财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给予中国烟草总公司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给予兴业金租、兴业基金及兴业消金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等事项,履行独立董事专门议事职责。

(四)出席股东会。本人出席本行2024年年度股东会

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严格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重点关注议事流程与表决程序,切实维护本行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参与多项专题调研和投资者交流活动。全年参与

风险管理、ESG 及绿色金融、兴业消金审计情况、数字化转

型等专题调研,深入了解本行业务经营情况和面临挑战,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其中,通过风险管理调研,提请本行注意风险和业务“两张皮”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考核等工作机制,强化风险管理对业务发展的赋能作用。通过 ESG 调研,建议积极关注人工智能带来的变化,提前参与相关 ESG 指标体系设计,掌握主动权。组织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开展兴业消金及其审计情况调研,对兴业消金经营发展提出相关建议: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精准描绘客户信用画像,实现风险收益的更好匹配;稳妥推进数字化转型,充分发挥自身线下经营优势;风险成本控制应前移关口,强化客户准入管控相关工作;强化投诉处理的数字化水平,提高投诉处理的实时性和准确性等。通过数字化转型调研,提请本行关注系统安全与员工账户管理问题,进一步优化监控和运维能力,避免生产故障对本行声誉和市场形象造成影响。参加2024年度及2025年半季度业绩说明会,听取资本市场意见建议,助力本人更好履职。

履职过程中,兴业银行积极配合本人工作,及时提供本人开展工作所需的信息、资料和协助,沟通与意见传达渠道通畅。

三、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依据监管规章和本行章程等有关规定,就若干重大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一是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把年报关,对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表独立意见,审阅各定期报告并签署书面意见,确认相关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本行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二是对2024年度及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对投资者的回报承诺。三是对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人选的任职资格、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四是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绩效薪酬的计提和分配符合有关制度规定。五是对重大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有关关联交易在公允性和程序性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保证履职工作的独立性。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兴业银行与财务公司关联方开展交易

的专项说明,认为兴业银行与财务公司关联方开展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影响兴业银行资金独立性、安全性,不存在资金占用风险,未损害兴业银行利益。

作为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还特别关注了本行风险管理、数据治理、信息披露、内部控制、高级法应用,以及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等事项,认为上述事项在董事会的有效监督管理下正常运作,相关程序和内容均合法合规,内部控制总体有效。

四、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2025年,本人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在勤

勉义务方面,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全年为本行工作的时间为37个工作日,积极履行各项职责。在忠实义务方面,本人充分参与董事会各项议题审议与表决,提供专业、客观意见,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本行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履职过程中,本人不存在接受不正当利益、利用在本行地位和职权谋取私利、擅自泄漏本

行商业秘密、利用关联关系损害本行利益等情形,本职与兼职工作与本行独立董事职务均不存在利益冲突。同时,本人能够坚持独立履职,不受本行及主要股东影响,切实维护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专此报告。兴业银行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朱玉红

本人自担任兴业银行独立董事以来,勤勉、忠实、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委员会会议、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组织的其他各项活动,切实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担任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经金融监管总局核准任职资格,本人自2025年7月起担任兴业银行独立董事。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信息技术管理部副总经理、金融科技部总经理,建信金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资深专家,现已退休。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与要求,本人定期开展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确保持续独立履职,不受本行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根据自查情况,本人符合独立性要求,上述工作与本行独立董事职务均不存在利益冲突。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发表意见。2025年,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3次。本着对本行和全体股东诚信和负责的态度,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充分了解各项议案背景,并就重点议案阅提审阅意见,全面保证决策质量。会上积极参与审议和讨论,严肃进行投票表决,对若干重大事项客观发表意见或建议:一是关于企业级人工智能技术体系建设,建议早规划、早启动,加快构建“3+1+1”(即“算力、数据、模型3大基础底座+1个智能平台+1个安全屏障”)企业级人

工智能技术体系,主动识别和锁定外部资源,进一步加大研究、规划及实施力度。二是关于业务与技术深度融合,要坚持“技术即业务,业务即技术”理念,将人工智能“1+7”(客户管理、客户营销、客户服务、风险合规、投资交易、决策审批、集中作业)的7个领域规划与实施,与现有业务板块的目标有机结合、统筹推进。

(二)出席风险合规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会议,辅助董事会科学决策。本人担任董事会风险合规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相关职责。

作为董事会风险合规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3次委员会会议,审议议案19项,听取报告5项。

准确把握内外部形势,认真评估本行经营面临的各类风险,全面深入了解本行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定期总结和评价各类风险控制措施,促进公司稳健、合规经营,并聚焦利率风险管理、业务连续性管理、零贷资产质量与保证人管理以及数据治理等事项发表专业意见建议。一是关于利率风险管理,要进一步完善账簿利率风险管理办法中的应急计划,针对极端风险情形下的具体应对举措,压实各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加强高管的决策领导,提升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水平。二是关于业务连续性管理,一方面,要进一步提升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建议针对核心系统不可用、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单个数据中心不可用、因网络攻击导致的核心

数据被篡改等重大应急场景,组织力量研究可落地、可执行的方案。另一方面,要加强各方协同,尤其是加强技术的多团队协同、业务部门与技术部门的协同以及总分行的协同。

同时,《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与《业务连续性管理办法》均包含业务连续性管理的相关要求,要把相关工作更好地统筹起来,避免两套管理体系各自运转。三是关于零贷资产质量与保证人管理,当前风险信息存在碎片化、共享不畅等问题,贷前调查中数据交叉验证不足,后续需要加强相关工作。同时,要从相关不良案例中深刻反思,系统检视并完善对保证人,尤其是跨境、空壳公司类保证人的准入标准、尽职调查和存续期管理制度,堵住风险漏洞。四是关于数据治理,在人工智能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建议进一步加快非结构化数据的治理与应用能力建设。同时,通过建立“可即用率”等量化指标,更好地衡量和推动提升全行数据服务水平,切实减少基层手工取数负担。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了1次委员会会议,审议研究增补郁华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聘任孙雄鹏先生为首席合规官等2项议案,对相关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报请董事会审议。

在履职过程中,兴业银行积极配合本人工作,及时提供本人开展工作所需的信息、资料和协助,沟通与意见传达渠道通畅。(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本人全年参加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给予兴业信托系列关联方及兴银理财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给予中国烟草总公司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给予兴业金租、兴业基金及兴业消金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等事项,履行独立董事专门议事职责。

(四)出席临时股东会,积极履行董事职责。本人出席

本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确保会议的召集、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重点审视议事流程与表决事项,切实维护本行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列席全行半年工作会议,积极参加专题调研,掌

握银行经营管理状况。加强与本行管理层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各阶段经营情况和有关重点工作进展,参加董事会组织的有关专题调研和交流活动,全面了解本行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7月,参加全行半年工作会议,增进对本行战略实施与推进价值银行建设相关工作的了解;8月,赴四家国有大行开展人工智能与数据应用专题调研,并听取首席信息官和金融科技研究院关于人工智能建设情况的专题汇报,参加风险管理、ESG 及绿色金融专题调研,在人工智能建设、企业级知识工程建设、数据管理、提高风险管理精细化水平等方

面提出相关专业意见;12月,参加数字化转型专题调研,指导本行做好人工智能未来发展规划,提高敏捷研发效率,加强 IT 基础能力构建,助力数智化转型提质增效。

三、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任职以来,本人认真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根据有关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就若干重大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并重点对财务会计报告、高管人员任免、关联交易等关键领域进行监督。一是认真审阅各定期报告并签署书面意见,确认相关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本行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二是对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对投资者的回报承诺。三是对聘任首席合规官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人选的任职资格、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四是对重大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有关关联交易在公允性和程序性方面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损害本行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此外,作为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还特别关注本行风险管理、数据治理、业务连续性管理、人工智能建设、董事会

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等事项,认为上述事项在董事会的有效监督管理下运作正常,相关程序和内容均合法合规,内部控制总体有效。

四、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2025年7月任职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亲自出席所有董事会会议、风险合规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提名委员

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累计为本行工作的时间达18.5个工作日,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全面到位履行各项职责,积极维护本行整体利益,不存在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利用在本行地位和职权谋取私利、擅自泄漏本行商业秘

密、利用关联关系损害本行利益等情形。同时,在参与董事会各类议题讨论与决策时,本人立足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知识与从业经验,深入分析研判,提供专业、客观意见,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本行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专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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