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秦嘉龙)
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本人认真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会议,并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本人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了建议,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现将本人2024年度5月至12月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秦嘉龙,女,汉族,1965年生,江苏籍,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教授3级,硕士生导师,高级会计师,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理事,青海省总会计师协会会长,青海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青海省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青海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自2020年12月至今任青海省总会计师协会会长;自2024年8月至今任青
海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青海省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自2019年5月至今任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自2024年5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共参与公司6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按时出席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任职的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在参加董事会会议时,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且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董事本年应参加亲自出以通讯方式委托出缺席姓名出席股东大会次数董事会次数席次数参加次数席次数次数秦嘉龙666003
(二)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
独董席位/专门委员会秦嘉龙成员席位
运营与财务委员会1/3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3委员
审计与内控委员会3/3召集人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会议名称任职期内应参加的次数任职期内实际参加的次数运营与财务委员会22审计与内控委员会3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2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
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并于必要时向公司相关人员询问,充分发挥专业经验及特长,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独立意见,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因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年限已超过财
政部等部门规定的最长年限,2024年9月聘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期间,本人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
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充分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其中,本人于2024年6月积极参加青海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
2024年8月以现场方式参加“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多次通过
电话、微信等方式向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了解公司治理、生
产经营等方面工作情况,指导公司持续改善和加强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管理水平。(七)现场工作情况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专门委员会期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及内部风险控制等情况,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媒体刊载的相关报道,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深入公司一线,考察控股子公司新疆瑞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哈密博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实地查看两家单位的采矿系统、选矿系统、尾矿库等,深入了解两矿山的生产与运营情况及安全环保等情况。以独立、严谨、科学的态度和专业的知识经验,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稳健发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向公司充分了解情况,并在会上积极发表意见、行使职权,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风险预警机制运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
行了调查,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对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的经营风险,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关联交易情况本人就2024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和必要的沟通,并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相关董事会审议。2024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与生产经营相关,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交易定价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和公允性原则,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未受损害,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未受损害。
(二)公司相关各方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公司及控股股东均严格遵照承诺履行职责,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并进行监督核查,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程序、形式内容都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真实、准确的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现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执行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听取内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勤勉尽责完成财务报告相关审核,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做好公司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
部门之间的关系,促进各方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建设与完善等方面的协作配合。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