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69证券简称:北京银行公告编号:2024-01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2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本行普通股总股
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待本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23.41亿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按照2023年度审计后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计24.96亿元。
(二)根据财政部2012年印发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提取一般风险准备计人民币39.65亿元。
(三)本行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20元(含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1.43亿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7.66亿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28%(即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四)2023年度,本行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分配方案执行后,结余未分配利润按照监管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有关要求,留做补充资本,并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本行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提请本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方案符合本行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独立董事意见本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等有关规定,既保持了本行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有利于本行的持续稳健发展。
本事项不会影响本行资产的独立性,符合本行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行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对本次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事项,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三)监事会意见本行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监事会,审议通过《北京银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请本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本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