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69证券简称:北京银行公告编号:2026-043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与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拟授予物产中大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集团”)及下属企业集团限额人民币125亿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本行董事会二〇二六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要经过股东会和有关部门批准
*本行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对物产中大集团及下属企业集团限额为人民币100亿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总行经内部授权程序审
议通过物产中大集团的授信方案,拟同意授予物产中大集团及下属企业集团限额人民币125亿元,额度有效期2年,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自审批意见表生效之日起生效。
物产中大集团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定义的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拟授予物产中大集团及下属企业集1团限额人民币125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资本净额的1%,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北京银行关联交易管理规定》,构成重大关联交易,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后,应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审议,报董事会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物产中大集团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银行保险机构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的原则认定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情形,因此构成本行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物产中大集团成立于1992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1.71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1429101221,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环城西路56号,法定代表人陈新。截至2026年6月末,物产中大集团第一大股东为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25.53%、第二大股东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7.26%、第三大股东为浙江省财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82%,
均为省属国有全资企业,合计持股45.61%,实际控制人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物产中大集团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汽车销售与租赁,电子商务技术服务,二手车交易与服务,国内贸易,从事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物流仓储信息服务,房屋租赁,设备租赁,物业服务,养老养生健康
2服务(不含诊疗服务)。
物产中大集团为浙江省省属特大型国有控股企业集团,是中国最大的大宗商品服务集成商之一。物产中大集团以供应链集成服务为主体,依托“智慧供应链物流体系”“特色供应链金融体系”两大支撑平台,聚焦金属(钢材、铁矿石)、能源(煤炭、原油)、化工(聚酯、塑料、橡胶、粮化)、汽车等自身对产业链熟悉且参与多年的品种,主业突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物产中大集团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定价公平合理,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向物产中大集团授信,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本行与物产中大集团的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审
议通过和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不需要经过股东会和有关部门批准。
2026年8月28日,本行董事会二〇二六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对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全票赞成。
3六、本次交易前12个月的关联交易事项进展情况
本行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对物产中大集团及下属企业集团限额人民币100亿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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