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9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对本次董事会审议《关于增补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增补的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戴和根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董事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增补戴和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马传景、赵立新、解国光、钱伟伦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