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要求,对本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主要内容概述
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
会[2022]31号)(“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
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2023
年1月1日起适用该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于首次执
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
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可比期间合并报表项目及金额
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于2022年12月31日)单位:元项目调整前调整后影响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6,828,131.407,880,533.791,052,402.39
递延所得税负债26,654,885.0527,741,550.671,086,665.62
盈余公积262,280,250.76262,276,824.44-3,426.32
未分配利润1,722,842,238.891,722,811,401.98-30,836.91
1
条
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272,019,345.31272,019,345.31
合并利润表
(2022年度)单位:元项目调整前调整后影响金额
所得税费用31,466,592.1331,500,855.3634,263.23
净利润140,037,149.76140,002,886.53-34,263.23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可比期间母公司报表项目及金
额影响如下:
资产负债表
(于2022年12月31日)单位:元项目调整前调整后影响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1,873,221.122,925,623.511,052,402.39
递延所得税负债-1,086,665.621,086,665.62
盈余公积262,280,250.76262,276,824.44-3,426.32
未分配利润1,321,349,733.841,321,318,896.93-30,836.91
利润表
(2022年度)单位:元项目调整前调整后影响金额
所得税费用24,943,797.9224,978,061.1534,263.23
净利润123,272,766.62123,238,503.39-34,263.23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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