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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环境: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9-16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1200证券简称:上海环境公告编号:临2025-026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345弄11号1楼多功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9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78244869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

58.1215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总裁王龙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王瑟澜先生、王锋先生、刘延平先生、赵

春来先生和独立董事李建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陈华先生和史良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董政兵先生出席本次股东会;公司副总裁叶辉先生、邹庐泉

先生、安淼先生和财务总监李蓉女士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767666917 98.1108 14330310 1.8315 451468 0.0577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767934005 98.1450 14055402 1.7963 459288 0.0587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767949791 98.1470 14044078 1.7949 454826 0.0581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767975191 98.1502 14022942 1.7922 450562 0.0576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767933707 98.1449 14082102 1.7997 432886 0.0554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767939823 98.1457 14060240 1.7970 448632 0.0573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767947560 98.1467 14067638 1.7979 433497 0.0554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同意反对弃权案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议案名称序(%)(%)(%)号关于取消监事1会并修订《公708673332.40611433031065.52944514682.0645司章程》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全部的议案。

2、议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燕然张凌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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