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曹麒麟)
本人曹麒麟,作为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与要求,恪守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审慎履职的基本原则,依法行使股东赋予的权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相关义务。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经营发展与重大决策建言献策,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正式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曹麒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53岁,管理学博士,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四川大学商学院会计与公司金融系副教授,四川大学上市公司发展与竞争力研究所所长,《财务管理研究》杂志编辑委员会委员;长期从事企业财务战略、公司金融、公司治理及企业管理等领域的教学科研与企业实践服务工作;现任四川路桥建设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2月3日至今,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关于履职独立性的自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就2025年度履职独立性开展严格、全面的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未在公司及下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股东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未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相关专业服务;除按公司规定领取独立
董事税前津贴10万元外,未从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及其他存在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任何未予披露的额外利益;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履职独立性的情形,具备独立履行董事职责的法定条件与能力。
二、独立董事的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2025年任职期间(2025年12月3日换届当选至2025年12月31日,下同),公司共召
开董事会1次,本人应参加董事会1次,实际亲自出席1次,无委托出席、缺席情形,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0次。公司共召开股东会0次,本人应出席股东会0次。
具体出席情况如下表: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股东会次数
110000
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研读会议资料,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进行审慎分析,必要时要求公司相关部门作出详细说明;会议审议阶段,认真听取经营管理层的专项汇报,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基于专业判断独立发表审议意见,并充分提示相关经营、决策风险,以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议案审议、表决流程合法合规,决议内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与全体股东利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中,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履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提交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在会前全面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依托自身专业知识与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发表审议意见,严谨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2025年任职期间,作为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牵头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通
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2025年度内控审计计划的议案》,并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项目合伙人及注册会计师进行事前沟通,明确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关键时间节点、年报审计重点等事项,同步协商
制定2025年年审工作计划及审计工作时间进度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完成董事会换届,本人作为新当选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任职时间为年度最后一个月,本年度暂未召开专门会议。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恪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主动研习《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文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治理架构及委员会履职要求,持续夯实专业基础、提升履职能力,为后续高效履行委员职责、推动委员会规范运作筑牢基础。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审阅公司2025年
财务会计报表,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项目推进及重大事项进展的专项汇报。同时,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密切、有效的沟通,就公司年度财务审计计划、内控审计计划、重点审计领域、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审计工作进展及总体审计结论等核心事项进行深入交流研讨,督促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与中小股东开展积极、有效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中小股东的
意见、诉求及合理化建议,积极为中小股东发声,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与中小股东之间建立良性互动的沟通机制。
(六)现场工作时间及与管理层沟通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开展现场调研、参加审
计沟通会等多种方式开展现场履职,累计现场工作时间3天,现场履职的内容、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
现场履职期间,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市场拓展、技术研发、财务管理等实际情况;同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线上方式,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核心管理人员保持常态化联系,及时掌握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重大项目推进、财务状况变动等关键信息。此外,本人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计、法律审核等推进进度。
本人持续关注报纸、证券交易所官网、主流财经网络等公共媒介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与
信息披露内容,及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沟通核实相关信息,确保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的全面、准确掌握。为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参加证券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专业培训,持续学习最新的证券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上市公司治理要求,不断夯实专业知识基础,确保履职工作的专业性、合规性。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协作,定期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经营表现、产业化项目进展、投资动态及内部控制等核心信息,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监督权与参与决策权,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不存在任何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作为独立董事履职的对接部门,能够及时、准确传递独立董事的工作建议与诉求,高效做好会议组织、资料准备等服务工作,保障了独立董事履职工作的顺畅开展。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审核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完成董事会换届,本人作为新当选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任职时间为年度最后一个月,未参与审核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相关方承诺履行、定期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会计政策变更等重大事项。
2025年12月,公司完成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本人作为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进行全程审核。经审核认为,本次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工作,未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非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高管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12月履职以来,虽任职时间较短,但本人作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始终恪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要求,秉持忠实、勤勉、独立、客观、审慎的履职原则,加强制
度学习与履职规范钻研,主动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概况,认真研习公司董事会议案、财务报告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基本职责。在履职期间,本人独立行使职权,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利害关系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履职独立性始终合规。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深耕专业、勤勉尽责,持续强化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同时,期待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深耕主业、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与盈利能力,以优良经营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在履职初期,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悉心指导与大力支持,在此谨致以衷心的感谢!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曹麒麟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