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601208
2025年5月15日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5日14点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公司此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三星路188号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1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董事长唐安斌先生
四、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幕。
(2)审议议案投票股东类型序号议案名称
A股股东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项目贷款额度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7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8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9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10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1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3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4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5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6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提问。
六、介绍出席情况,会议登记终止,宣布到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七、现场会议表决及表决结果统计。
八、休会30分钟。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宣读会议决议,出席会议的董事等签署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闭幕。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议案1、《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项目贷款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根据公司2025年的经营发展规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以下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7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融资租赁贷款、抵押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际贸易融资等各种业务的需要。
金融机构名称授信额度(单位:万元)授信期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00001年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50001年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50001年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001年中国进出口银行500001年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50001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00001年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50001年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50001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10001年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0001年绵阳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50001年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01年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01年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1年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1年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0001年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1年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50001年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150001年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00001年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80001年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30001年合计6570001年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以内,视公司及子公司对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予以确定。上述贷款期限自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在办理具体融资业务时,用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受授信期限的限制。
除上述拟向各家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外,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等金融机构(以最终合作的金融机构为准),申请总额不超过13.00亿元的项目贷款额度。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具体办理授信额度申请的相关事宜,上述授权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议案之日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议案2、《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公司对前述九家子公司需向金融机构融资的情况进行了预测分析,为确保其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实现2025年度的经营目标,拟为东材新材、江苏东材、成都东材、眉山东材、东材成都国贸、东材膜材、山东艾蒙特、河南华
佳、山东东润九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融资分别提供不超过8亿元、3亿元、
2亿元、4亿元、3亿元、2亿元、6亿元、0.5亿元、3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以解决其在生
产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求,上述担保总额(31.50亿元整)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净资产382901.52万元的82.27%。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授权: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相关议案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与金融机构逐笔签订相关的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3、在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融资担保时,由该公司的其他小股东向全额提供担保的
股东提供反担保,并另行签署《反担保协议》。
4、关于子公司之间内部调剂担保额度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需求内部调剂使用:
*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2025年度,前述九家子公司全年预计发生担保总额为31.50亿元,其中: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子公司全年预计发生担保总额为15.00亿元,资产负债率低于70%子公司全年预计
发生担保总额为16.50亿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前述九家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如下:
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担保额度(单位:万元)担保预计有效期
江苏东材74.05%30000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东材成都国贸86.24%30000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
山东艾蒙特73.45%60000准相关议案之日止。山东东润73.01%30000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担保额度(单位:万元)担保预计有效期
东材新材33.33%80000
成都东材14.03%20000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东材膜材69.88%20000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
河南华佳59.66%5000准相关议案之日止。
眉山东材0.00%40000
注:上表中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包含内部往来资金。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四川东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洪恩东路68号
法定代表人:梁倩倩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成立日期:2021年9月1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云母
制品制造;云母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仓储;危险化学品经营。
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东材新材的资产总额为185287.82万元,负债总额为131587.47万元,净资产额为53700.34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6517.61万元,实现净利润15098.18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东材新材的资产总额为177036.78万元,负债总额为59010.71万元,净资产额为118026.07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5459.74万元,实现净利润14325.73万元。
2、江苏东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海安县城东镇开发大道(中)28号
法定代表人:李刚
注册资本:585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成立日期:2012年8月7日
经营范围:绝缘材料、高分子材料、功能膜材料生产(涉及专项许可的需办理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
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进口业务;科技信息咨询、技术服务。
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江苏东材的资产总额为346562.05万元,负债总额为267466.89万元,净资产额为79095.16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0734.41万元,实现净利润5481.05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江苏东材的资产总额为345508.36万元,负债总额为261271.73万元,净资产额为84236.64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87890.20万元,实现净利润5015.99万元。
3、四川东材科技集团成都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双柏一街33号1栋5层
法定代表人:周友
注册资本:89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成立日期:2022年3月2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塑料制
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新化学物质进口。
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成都东材的资产总额为139917.85万元,负债总额为54169.49万元,净资产额为85748.36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703.77万元,实现净利润573.50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成都东材的资产总额为164433.21万元,负债总额为74757.62万元,净资产额为89675.59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7071.20万元,实现净利润17.72万元。
4、东材电子材料(眉山)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眉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象大道1010号205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庞少朋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成都东材的持股比例为100%。
成立日期:2024年8月2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专
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纤维及
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电工器材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合成材
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
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
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5、四川东材科技集团成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1537号3栋12层
10号
法定代表人:李文权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成都东材的持股比例为100%。
成立日期:2022年7月22日
经营范围:进出口代理;离岸贸易经营;贸易经纪;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报检业务;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报关业务;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东材成都国贸的资产总额为57144.75万元,负债总额为47144.04万元,净资产额为10000.71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025.53万元,实现净利润-51.34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东材成都国
贸的资产总额为69684.72万元,负债总额为60093.96万元,净资产额为9590.77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4424.54万元,实现净利润-409.94万元。
6、四川东材功能膜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绵阳市游仙区新融路8号
法定代表人:罗春明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江苏东材的持股比例为100%。
成立日期:2021年7月11日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制造;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货物
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东材膜材的资产总额为69945.23万元,负债总额为50375.00万元,净资产额为19570.22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214.25万元,实现净利润747.24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东材膜材的资产总额为66918.18万元,负债总额为46763.59万元,净资产额为20154.59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9651.49万元,实现净利润584.37万元。
7、山东艾蒙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胜坨镇胜利路19号
法定代表人:李刚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72.50%,通过海南艾蒙特润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其5%股权。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8日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技术进出口;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有毒化学品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山东艾蒙特的资产总额为149061.54万元,负债总额为109288.69万元,净资产额为39772.84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9595.24万元,实现净利润-7003.78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山东艾蒙
特的资产总额为160520.05万元,负债总额为128346.66万元,净资产额为32173.39万元;
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3947.35万元,实现净利润-7641.17万元。
8、河南华佳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河南省检验检测产业园19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灵
注册资本:4073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为61.58%成立日期:2009年9月9日
公司经营范围:电子元件和材料的生产、制造、销售;销售电子产品、电工产品、通讯
器材、电力器材、机械设备及零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河南华佳的资产总额为21051.41万元,负债总额为11998.47万元,净资产额为9052.94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829.62万元,实现净利润857.24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河南华佳的资产总额为24306.30万元,负债总额为14500.09万元,净资产额为9806.21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2335.41万元,实现净利润1646.47万元。
9、山东东润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胜坨镇丰收路9号
法定代表人:李长彬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山东艾蒙特的持股比例为100%。
成立日期:2020年7月13日
经营范围: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山东东润的资产总额为55659.52万元,负债总额为37248.14万元,净资产额为18411.38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289.31万元,实现净利润-1100.24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山东东润的资产总额为64877.63万元,负债总额为47364.80万元,净资产额为17512.84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6505.49万元,实现净利润-1011.3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暂未签订《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将根据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时确定。此外,在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融资担保时,由该公司的其他小股东向全额提供担保的股东提供反担保,并另行签署《反担保协议》。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25年1月10日,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55250.48万元,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净资产361668.68万元的42.93%。本公司未对子公司、孙公司以
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
被担保企业:东材新材、江苏东材、成都东材、眉山东材、东材成都国贸、东材膜材、
山东艾蒙特、河南华佳、山东东润,均无对外担保行为。
公司及子公司均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5日议案3、《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
一、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年,以实际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
5、保险期限:12个月(经审批后,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董监高责任险方案的额度范围内,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保险公司、责任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商榷、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以及在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的相关事宜。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2024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2024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销售、采购等交易事项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4000万元,其中:采购材料/接受劳务不超过19000万元,销售材料/销售产品不超过13000万元,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零星关联交易不超过2000万元。2024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批准了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4938.36万元,具体交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24年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金发科技及其子公司4000.001517.75采购材料
山东润达15000.005035.31
接受劳务公司依据当时市场情况,结合小计19000.006553.06
潜在关联交易的可能性,预计金张科技5000.001079.57
销售材料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山东润达8000.005946.43
销售产品但实际发生额受市场动态、双
小计13000.007026.00
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等多种
其他与日常经其他关联方2000.001359.30
因素影响,导致实际发生额与营相关的零星
小计2000.001359.30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关联交易
合计34000.0014938.36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2025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销售、采购等交易事项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7000万元,其中:采购材料/接受劳务不超过9000万元,销售材料/销售产品不超过25000万元,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零星关联交易不超过3000万元,具体预计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本次预计金额与关联交易2025年截至2025年1月10日关联方关联关系上年实际发生金额类别预计金额累计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金发科技及其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采购材料
50000
公司金发科技5%以上的接受劳务股份金张科技联营企业销售产品100000持有重要的控股子公采购材料40000根据公司2025年山东润达司10%以上股份的关销售材料
150000经营计划预计
联法人销售产品采购材料其他与日常经营接受劳务相关的零星关联30000销售产品交易提供劳务等
合计\\370000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与金发科技的关联交易内容
基本情况:为了拓宽采购渠道,缩短原材料交付周期,降低采购成本,公司拟向金发科技及其子公司采购部分母料、助剂,用于生产特种聚酯薄膜、无卤阻燃片材、环氧树脂等产品,或提供原材料委托其进行加工。
定价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参照公司向非关联第三方采购的同种或类似产品价格进行定价;加工费根据成本费用加上合理利润进行定价。
货款结算方式和期限:到货后月结30天以银行电汇/承兑方式结算。
(二)与金张科技的关联交易内容
基本情况:金张科技拟向公司采购光学级聚酯基膜,用于生产光学涂布产品。
定价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参照公司向非关联的第三方销售的同种或类似产品价格进行定价。
货款结算方式和期限:到货后月结60天以银行电汇/承兑方式结算。
(三)与山东润达的关联交易内容
1、向山东润达采购原材料
基本情况:公司拟向山东润达采购环氧树脂、粉状树脂等基础原材料,用于生产电子级树脂材料。
2、向山东润达销售材料、销售产品
基本情况:公司拥有较强的采购渠道优势和规模优势,拟向山东润达以贸易方式销售部分原材料,以赚取合理的贸易利润;同时,山东润达拟向公司采购甲醛、水杨酸等产品,用于生产固体环氧树脂、酚醛树脂等材料。
定价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参照公司向非关联的第三方采购/销售的同种或类似产品价格进行定价;或者根据成本费用加上合理利润进行定价。
货款结算方式和期限:到货后月结60天以银行承兑方式结算。
四、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其履约能力的说明
1、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33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陈平绪
注册资本:267064.9486万元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塑料制品制造;
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海绵制品制造;海绵制品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
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日用
化工专用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金属制品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
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业管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计
量技术服务;数字技术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装卸搬运;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酒店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工程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餐饮服务。
关联关系:熊海涛女士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熊海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金发科技8.2015%股份,故金发科技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金发科技的资产总额为6157533.85万元,负债总额为4366021.16万元,净资产额为1791512.69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794059.09万元,实现净利润6874.17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金发科技的资产总额为6458372.81万元,负债总额为4449723.58万元,净资产额为2008649.23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
4046458.24万元,实现净利润32056.70万元。
2、太湖金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经济开发区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施克炜
注册资本:8411.5992万元
经营范围:信息显示、大规模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领域用功能性保护材料及生产配套
材料、健康护眼膜、光学转换膜、高阻隔膜、高端离型膜、功能性光学胶、电子元器件用离
型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自营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设备租赁。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金张科技24.54%股份,金张科技是公司的联营企业,故金张科技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金张科技的资产总额为81667.58万元,负债总额为28881.96万元,净资产额为52785.62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7478.60万元,实现净利润5057.06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金张科技的资产总额为85435.09万元,负债总额为30367.87万元,净资产额为55067.22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
48985.74万元,实现净利润6009.26万元。
3、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鹏泉街道钱塘江大街39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李长彬
注册资本:6000万元
经营范围:酚醛树脂、环氧树脂的生产销售。
关联关系:山东润达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艾蒙特”)的第二大股东,持有山东艾蒙特17.50%股权,属于“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关联法人”,故山东润达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山东润达的资产总额为32422.15万元,负债总额为15337.93万元,净资产额为17084.23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863.57万元,实现净利润1356.37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山东润达的资产总额为35552.52万元,负债总额为19256.02万元,净资产额为16296.50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
15918.60万元,实现净利润-852.69万元。
4、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综合考量上述关联方的资信情况、主要财务指标和生产经营情况,并结合以前年度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关联方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够履行已达成的各项协议,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存在同类交易的参照公司向非关联的第三方销售/采购的同种或类似产品价格进行定价;不存在同
类交易或市场价格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成本费用加上合理利润)作为定价依据。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可减少时间成本和沟通成本,此类日常关联交易的存续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且占同类交易或公司交易总量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议案5、《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我代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向股东大会作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全球供应链深度调整,经济增长和货币政策分化显著,化工产业链的阶段
性供需矛盾突出,同质化竞争加剧,叠加技术迭代引发的数字化转型效应,导致传统制造业的市场需求和盈利能力长期承压。与此同时,伴随新一轮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以绿色环保、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质生产力集群正在重构全球产业竞争版图,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浪潮迎面而来,为国内特高压电网、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汽车装饰等新兴领域的高质量发展开辟了黄金窗口期,加之国内供应商的采购成本和区域配套优势已逐渐凸显,核心原材料的国产化替代进程明显加速。公司研发制造的特高压用电工聚丙烯薄膜和绝缘结构件,新能源汽车用超薄型电子聚丙烯薄膜和驱动电机用绝缘材料,高速通信基板用双马来酰亚胺树脂,活性酯树脂,汽车用功能膜等产品,迎来了技术变革下的结构性发展机遇。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高技术制造业保持高速发展,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7.0%,增速高于固定资产投资3.8个百分点,成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支撑力量。集成电路、服务机器人、新能源汽车、太阳能电池等智能绿色产品,产量保持两位数增长,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深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正不断催生全新的消费场景,数字经济的产业牵引作用凸显。
本报告期,公司紧密围绕董事会年初制定的“提质创新促发展,项目达产增效益”总体工作方针,积极应对传统制造业市场需求疲软、同质化竞争加剧所带来的严峻挑战,主动优化产品和订单结构,着力提升新一代服务器、新能源汽车、汽车装饰等新兴应用领域的市场份额,积极抢占增量市场;同时,抢抓产业化项目的建设进度,推动提质降本增效,严控各项期间费用支出,深化全球业务战略布局,在产能持续扩张的基础上仍保持了较高的设备开工率。与此同时,自我国环氧树脂、光伏背板基膜行业进入集中扩能期以来,市场竞争激烈、价格分化加剧,技术淘汰不断升级,特别是基础品种的销售价格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加之光伏双玻组件的渗透率持续提升,进一步挤占单玻组件的市场份额,对公司整体业绩和盈利能力形成了较大拖累。
一、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70亿元,同比上升19.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1.81亿元,同比下降44.5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24亿元,同比下降42.08%;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20元,同比下降45.95%。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夯实安全管理基础,筑牢安全环保防线
作为一家化工新材料生产和销售企业,公司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强化环保底线思维。本报告期,公司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攻坚专项活动,常态化推行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并组建以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督察组,深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履行“宣传督导、检查指导、帮助整改”职责。各基地公司持续加大环保投入,推进环保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推动企业污染物排放、能源消耗等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2、聚焦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驱动,加速产业转型升级
本报告期,公司紧密围绕“1+3”产品发展战略,通过研发创新、工艺优化全面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竞争力;并坚持自主研发创新和开放式创新相结合,通过创新变革、资源整合来抵御经营风险。东材研究院提前布局新一代服务器、半导体、锂电池、低轨卫星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前瞻性的技术研发储备;各基地公司以“满足市场需求、解决客户痛点”为导向,抢抓我国“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政策机遇,积极探索工艺创新和新技术的产业化突破,实现了技术转换和效益释放。同时,公司进一步强化战略执行和人力资源管理,围绕战略效能提升,切实推进发展战略的落地实施和反思评估工作;扎实推进 EHR人力资源系统建设,健全专业化人才培养机制,持续推进跨部门、跨基地的岗位交流,管理团队的综合素质不断提升。
3、加强质量管理和营销体系建设,实现市场开拓新突破
本报告期,公司持续深化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切实完善运行质量检测和评估机制,全力保障质量管理体系的高效运转。各基地公司实施生产过程的全要素、全时段管控,建立了关键技术指标和质量风险隐患的管控档案,凭借产品质量优势和性能稳定性,有效对冲了行业周期所带来的经营压力。销售委员会深入研讨市场行情、竞争对手、新兴应用等问题,以重点产品为切入点,深度挖掘存量客户的潜在需求,精准制定市场营销策略,拓展与核心客户的合作维度,提升综合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加快推进三新(新客户开发、新产品推广、新领域拓展)项目开发,持续加大新产品的技术研发投入和市场推广力度,促使增量业务实现快速突破,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为公司的产业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4、高效推进项目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本报告期,公司以“快建设、早投产、早达产、早见效”为原则,全力保障产业化项目攻坚真正见到实效。2024年度,公司顺利完成“东材科技成都创新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一期)”—聚丙烯薄膜1号线、“年产25000吨偏光片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的主体工程建设、设备调试及试生产工作;“年产2万吨特种功能聚酯薄膜项目”、“年产2万吨新型显示技术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年产 2 万吨MLCC 及 PCB 用高性能聚酯基膜项目”按期转固,并形成稳定生产能力;“年产20000吨高速通信基板用电子材料项目”正式立项实施,为培育新质生产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5、加快创新和信息化平台建设,积极探索外延式发展路径
本报告期,公司加快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顺利完成东材新材省级技术中心验收、山东东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认证等工作。集团财务中心持续深化和完善财务管理工作,深度嵌入生产基地业务全流程,实现了财务价值创造与业务前端的深度赋能。管理中心加速推进“数字东材”建设,重点优化目录化采购平台、CBS 资金管理系统等信息化管理平台,构建业务链的数据治理框架,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2024年度,公司增资入股绵阳高新区达高特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在苯并环丁烯(BCB)
类半导体封装与高速电子材料的发展,实施了战略性布局。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强对股权投资项目的投后管理,密切关注子公司、参股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持续探索战略合作、并购重组、合资联营等资本运作路径,通过内生外延双轮驱动,培育面向未来产业的战略性竞争优势。
三、董事会日常工作总结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内容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共召集会议6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各项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的议案》。
2、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聘任由总经理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东材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4、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成都东材拟出资设立子公司并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关于拟通过孙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0000吨高速通信基板用电子材料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东材新材增资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主持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秉承勤勉尽职的态度,积极稳妥地开展各项工作,较好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具体如下:
2024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024年9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其他履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行职责情况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提供借款的资金来源
2024年1月25日无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 为公司的自有或自筹资金,借款利率参考一年期贷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15%,定价合理、公和《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响;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交易双方获得合理的的议案》。经济效益。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3年定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
度财务报表,针对公司重要财务事项与财务人员进计划的议案》、《关于确定行了解和沟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项目合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计
2024年2月1日伙人及注册会计师进行事前沟通,确定2023年度无划的议案》和《关于年审注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册会计师进场前公司出具
年报审计要点等重要事项,同时协商制定2023年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审阅意年审工作计划和审计工作时间进度表。
见》。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内控注册会计师就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有关内控审计事项进行沟
公司2023年度审计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对审定后2024年2月28日通的议案》和《关于与年审无的基本数据、重点审计领域、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注册会计师就公司2023年执行情况、总体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
度有关财务审计事项进行沟通的议案》。
审议并一致通过了《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2023年年度报
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
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况报告》、《关于公司2023
2024年4月10日司2023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致同所拥有多无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循独立、公正、客观的执业准则,同意续聘致同所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2024年第一季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
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格式符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上交所《关于做好主板上
2024年8月19日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无市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要的议案》。
关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
2024年10月23日无
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议案》的规定;该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上交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2、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其他履行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职责情况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被提名人具备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2024年4月10日无议案》和《关于聘任由总经理提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3、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其他履行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职责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经营情况及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2024年4月10日无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促使董事、监事、高级管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理人员勤勉尽责,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4、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其他履行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职责情况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成都东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材设立子公司并购买土地使用权,通过孙公司投全资子公司成都东材拟资建设“年产20000吨高速通信基板用电子材料出资设立子公司并购买项目”,有利于积极拓展电子材料在新兴领域的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关市场应用,推动公司生产基地的合理布局,提升于拟通过孙公司投资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控股子公司
2024年8月19日设年产20000吨高速通信无
成都东凯芯增资扩股事项,有利于保障企业快速基板用电子材料项目的
发展的资金需求、整合优势资源,提升其综合竞议案》和《关于公司放弃争力,同时建立起企业与经营管理层、核心技术优先认购权、控股子公司(业务)人员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助推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
企业高质量发展,培育业绩增长的新动能,符合议案》。
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4年12月12日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认为:公司拟转让所持金张科无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技的部分股权,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构,盘活存量资产,有效回笼投资资金,获取合产协议>的议案》。理的股权投资收益,集中资源大力发展优势主业,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及一般缺陷。2025年,公司将继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持续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通过对财务和非财务领域风险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监督,有效防范各类经营风险,促进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水平与成长发展阶段得到有效匹配。
四、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是我国“十四五”战略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公司新增产能释放规模化效应、全
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攻坚之年。在国家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开展“人工智能+”行动的战略机遇期,公司董事会提出了“提质增效控风险、创新强基促发展”的总体工作方针,力争实现全年营业收入超51亿元,重点工作部署如下:
1、千方百计达满产,提质增效炼内功
2025年度,公司将围绕“稳产、满产”核心目标,全力保障各基地稳定有序运行,在
新建产能快速释放的同时,推动产能利用率和项目经营效益的快速提升。各基地公司将进一步强化精细化生产管理,持续优化生产工艺流程,加快推进设备运维体系建设与核心技术攻关计划,重点突破配方改良、工艺优化、产线效率提升等关键技术节点,实现产能爬坡与运营效益协同增长。
公司将全方位实施降本增效举措,强化质量成本管控,持续推进生产制造降本和节能降耗工作。集团财务中心主导梳理和优化质量成本核算规则,各基地公司积极开展质量成本的专项教育活动,坚持批次化管理和质量跟踪机制,重点攻克长期多发问题,实现质量风险全流程的闭环管控。
2、聚焦新质生产力,不遗余力推创新
2025年度,东材研究院将重点关注新一代服务器、低空经济、半导体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趋势,开展前瞻性的技术研发储备;各基地公司将依托我国“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窗口期,积极实施存量业务革新,从配方创新、原材料优化等关键环节入手,持续提升产品核心性能指标和品牌竞争力。公司将逐步构建市场导向型的创新成果转化机制,最终形成技术储备、工艺升级、市场拓展协同联动的良性发展格局。
公司将积极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力争2025年内完成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复审、创新能力建设项目验收等工作,进一步强化技术创新平台优势;加快实施信息化系统升级工程和“智改数转”项目落地,围绕产品数字化、生产智能化、服务快捷化、体系生态化等方面,启动 CRM 数字化营销平台建设,探索 PLM 信息化系统建设,打造“多基地、跨地域”的管理数据分析平台,着力构建“创新驱动+数字赋能”的高质量发展体系。
3、拓宽视野找应用,开拓市场精营销
2025年度,公司将持续构建市场动态监测体系和精准营销决策机制,由销售委员会定
期组织召开专项分析会议,深化行业趋势研判、竞争格局分析及信用风险防控;各基地事业部将根据市场动态和订单需求,灵活调整营销策略,积极拓展多元化市场应用,聚焦细分市场需求,不断推动产品结构优化,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
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强化销售团队组织能力建设,建立行业研究、客户开发与存量业务的职能区分机制,全面激发销售团队的开拓效能;加快推进三新(新客户开发、新产品推广、新领域拓展)项目开发,加大新产品的技术研发投入和市场推广力度,实现增量业务的快速突破;着力加强国际业务拓展和国际人才培养,深耕海外市场,不断拓展国际业务版图。
4、管理支撑强基础,多管齐下控风险
2025年,公司将强化战略过程监控力度,针对异常问题和滞后项目实施定期跟踪,确
保各项战略举措扎实落地;深化供应链统筹管理,持续推进原材料采购降本和物流运输招标工作,实现供应链效益最大化。集团管理中心将正式启动人力资源体系优化工程,持续开展岗位胜任考核和人才梯队建设,全面提升组织效能与人才竞争力。各基地公司将常态化推行
6S管理方案,重点实施 TPM主题区域打造,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在风险管控方面,公司将建立多维度预警机制,全面识别和评估各类经营风险;集团财务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存货管控,加大税收筹划和税务自查力度,为企业稳健发展保驾护航;审计监察部将采取“点面结合,突出专项”策略,通过穿透式审计强化对经营风险的动态监控,持续完善以内控审计为核心的风控管理体系。各基地公司将落实安全环保主体责任,常态化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外包施工安全管控和特殊作业的安全监管,共同筑牢安全环保防线。
5、项目建设抢进度,培育增长新动能
2025年,公司将以“快建设、早投产、早达产、早见效”为原则,全力保障产业化项目攻坚真正见到实效,力求已建项目达产见效、在建项目加快建设、孵化项目尽快突破。2025年度,公司将积极抢抓“东材科技成都创新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一期)”—聚丙烯薄膜2号线、“年产 20000 吨超薄MLCC用光学级聚酯基膜技术改造项目”、“年产 20000 吨高速通信基板用电子材料项目”等产业化项目的建设进度,确保重点产业化项目按期投产,释放优质产能。
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研发中心和市场部门的合作沟通,加速推进光刻胶单体、质子交换膜、复合集流体等孵化项目的技术突破和市场攻关,培育公司业绩增长的新动能。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议案6、《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我代表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向股东大会作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通过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4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的议案》。
2、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并切实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治理结构持续改善。公司经营层勤勉履职,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审核了公司的2023年年度、2024
年第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财
务制度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各期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
3、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规定的审议程序,关联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4、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
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一致。
三、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推动公司规范运作。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5日议案7、《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勇)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作为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岀谋划策,对董事会的正确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黄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年生,高分子材料专业博士;1985年至2000年就职于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2000年至2007年就职于中国科学院基础科学局,2007年至今就职于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历任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副所长、副局长、党委书记等职务,目前担任研究员;2024年5月至今,担任中国科学院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学会理化所分会理事长;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二)关于履职独立性的自查情况
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人对履职独立性进行严格自查,结果如下:
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股东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非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且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人员;除领取独
立董事津贴以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能够独立履行职责。
二、独立董事的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次数缺席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664002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并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除需回避的议案外,对全部议案审议后均投以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分析和研究会议资料,并根据需要主动要求公司补充说明材料,为会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董事会审议时,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汇报,积极参与交流讨论,独立发表意见和充分提示风险,以谨慎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会后,本人切实履行监督问效的权利,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办公室保持沟通交流,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业务发展、信息披露等事务,推动董事会决议的有效落实。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忠实履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审议的议案,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组织召开了1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2024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深入讨论和审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有利于促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升公司经营治理水平。
2、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亲自出席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2项议案进行审议,本人认为:被提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3、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亲自出席了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投资建设高速通信基板用电子材料项目、放弃优先认购权、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深入讨论和审议。会前,本人通过认真阅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的行业分析、汇报材料和相关协议,咨询投资项目参与者和聘请的中介机构,谨慎评估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的实施动机和方案可行性,并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提出了合理化建议。本人认为:公司设立子公司、储备产业化用地、投资建设高速通信基板用电子材料项目、整合优势资源、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等一系列举措,高度契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查,本人认为:本次增资方式及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为成都东凯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拥有实际控制权,不会导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和成都东凯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听取了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与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就重点审计领域、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总体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了沟通交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出席股东大会的机会,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有效的沟通交流,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议案的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时间及与管理层沟通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主要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现场调研、异地厂
区考察、参加审计沟通会等多种方式进行现场履职。经统计,现场工作时间为17天,现场工作时间及内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时,本人利用现场工作的机会,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密切沟通,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形式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全面了解;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非常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加深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并及时与董事会秘书沟通相关的报道内容。此外,本人亦通过各种方式持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定期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的经营表现、产业化项目进展、投资动态以及内部控制等信息,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独立董事及时掌握公司经营情况的窗口部门,能够及时准确传递独立董事的建议及工作诉求,为本人沟通工作提供了便利的条件,与独立董事工作的配合非常默契。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放弃优先认购权、债权债务往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客观标准对其是否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
本人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豁免或履行承诺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未出现变更承诺、豁免承诺、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形,未出现超过承诺期未履行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及一般缺陷。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五)审核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情况报告期内,宁红涛先生被提名为非独立董事,师强先生被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
上述被提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促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认真审阅各项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在2025年的工作中,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也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在新的一年里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以更好的业绩为广大投资者做出满意的回报。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与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
独立董事:黄勇
2025年5月15日议案7、《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胜)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作为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岀谋划策,对董事会的正确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钟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生,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四川大学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系统工程与优化、服务营销与管理、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商业模式创新与管理等领域科研与教学工作,担任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项目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运营管理方向课程主讲教授,工程硕士(ME)项目物流工程方向课程主讲教授;现任中国运筹学学会对策论专业委员会理事,四川川大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002272)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二)关于履职独立性的自查情况
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人对履职独立性进行严格自查,结果如下:
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股东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非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且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人员;除领取独
立董事津贴以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能够独立履行职责。
二、独立董事的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次数缺席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664002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并对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除需回避的议案外,对全部议案审议后均投以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分析和研究会议资料,并根据需要主动要求公司补充说明材料,为会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董事会审议时,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汇报,积极参与交流讨论,独立发表意见和充分提示风险,以谨慎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会后,本人切实履行监督问效的权利,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办公室保持沟通交流,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业务发展、信息披露等事务,推动董事会决议的有效落实。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忠实履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审议的议案,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组织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2项议案进行审议,本人认为:被提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2、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亲自出席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2023年度财务审计计划、2023年度内控审计计划、定期报告编制、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深入讨论和审议,本人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真实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3、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亲自出席了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投资建设高速通信基板用电子材料项目、放弃优先认购权、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深入讨论和审议。会前,本人通过认真阅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的行业分析、汇报材料和相关协议,咨询投资项目参与者和聘请的中介机构,谨慎评估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的实施动机和方案可行性,并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提出了合理化建议。本人认为:公司设立子公司、储备产业化用地、投资建设高速通信基板用电子材料项目、整合优势资源、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等一系列举措,高度契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查,本人认为:本次增资方式及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为成都东凯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拥有实际控制权,不会导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和成都东凯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听取了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与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就重点审计领域、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总体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了沟通交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出席股东大会的机会,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有效的沟通交流,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议案的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时间及与管理层沟通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主要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现场调研、参加审
计沟通会等多种方式进行现场履职。经统计,现场工作时间为16天,现场工作时间及内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时,本人利用现场工作的机会,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密切沟通,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形式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全面了解;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非常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加深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并及时与董事会秘书沟通相关的报道内容。此外,本人亦通过各种方式持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定期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的经营表现、产业化项目进展、投资动态以及内部控制等信息,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独立董事及时掌握公司经营情况的窗口部门,能够及时准确传递独立董事的建议及工作诉求,为本人沟通工作提供了便利的条件,与独立董事工作的配合非常默契。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放弃优先认购权、债权债务往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客观标准对其是否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
本人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豁免或履行承诺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未出现变更承诺、豁免承诺、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形,未出现超过承诺期未履行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及一般缺陷。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五)审核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报告期内,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情况
报告期内,宁红涛先生被提名为非独立董事,师强先生被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
上述被提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促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认真审阅各项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在2025年的工作中,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也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在新的一年里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以更好的业绩为广大投资者做出满意的回报。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与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
独立董事:钟胜
2025年5月15日议案7、《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双海)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作为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岀谋划策,对董事会的正确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李双海,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生,管理学博士、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年至2007年在河北农业大学商学院工作,2007年至今任教于四川大学商学院。现任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002895)独立董事、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002258)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关于履职独立性的自查情况
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人对履职独立性进行严格自查,结果如下:
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股东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非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且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人员;除领取独
立董事津贴以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能够独立履行职责。
二、独立董事的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次数缺席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664002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并对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除需回避的议案外,对全部议案审议后均投以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分析和研究会议资料,并根据需要主动要求公司补充说明材料,为会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董事会审议时,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汇报,积极参与交流讨论,独立发表意见和充分提示风险,以谨慎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会后,本人切实履行监督问效的权利,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办公室保持沟通交流,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业务发展、信息披露等事务,推动董事会决议的有效落实。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忠实履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审议的议案,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在
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中,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充分认可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内部审计计划执行,对审计部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纰漏,组织编写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本人负责编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认真总结审计委员会2023年的重点工作和不足,并与其他委员共同制定了2024年度的工作计划和目标;组织召开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2023年度财务审计计划、2023年度内控审计计划、定期报告编制、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深入讨论和审议,本人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真实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2、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亲自出席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2024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深入讨论和审议,本人认为: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有利于促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升公司经营治理水平。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查,本人认为:本次增资方式及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为成都东凯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拥有实际控制权,不会导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和成都东凯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听取了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与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就重点审计领域、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总体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了沟通交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出席股东大会的机会,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有效的沟通交流,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议案的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时间及与管理层沟通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主要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经营业绩说明会、现场调研、异地厂区考察、参加审计沟通会等多种方式进行现场履职。经统计,现场工作时间为19天,现场工作时间及内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作为独立董事代表,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针对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认真解答,并听取了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与此同时,本人利用现场工作的机会,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密切沟通,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形式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全面了解;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非常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加深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并及时与董事会秘书沟通相关的报道内容。此外,本人亦通过各种方式持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定期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的经营表现、产业化项目进展、投资动态以及内部控制等信息,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独立董事及时掌握公司经营情况的窗口部门,能够及时准确传递独立董事的建议及工作诉求,为本人沟通工作提供了便利的条件,与独立董事工作的配合非常默契。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放弃优先认购权、债权债务往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客观标准对其是否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
本人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豁免或履行承诺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未出现变更承诺、豁免承诺、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形,未出现超过承诺期未履行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及一般缺陷。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五)审核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报告期内,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情况
报告期内,宁红涛先生被提名为非独立董事,师强先生被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
上述被提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促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认真审阅各项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在2025年的工作中,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也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在新的一年里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以更好的业绩为广大投资者做出满意的回报。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与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
独立董事:李双海
2025年5月15日议案8、《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会计师的审计意见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经营情况
单位:元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同比增减额幅度
营业收入4470106386.573737461049.75732645336.8219.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1022636.52326401238.69-145378602.17-44.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24147451.99214343455.85-90196003.86-42.08%
损益的净利润
二、财务情况
单位: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同比增减额幅度
流动资产合计3492162296.733549772169.49-57609872.76-1.62%
非流动资产合计6951284082.416369231371.36582052711.059.14%
资产总计10443446379.149919003540.85524442838.295.29%
流动负债合计3091068190.872741295892.01349772298.8612.76%
非流动负债合计2692305865.372473480398.83218825466.548.85%
负债合计5783374056.245214776290.84568597765.4010.90%
股东权益合计4660072322.904704227250.01-44154927.11-0.94%
三、现金流情况
单位:元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同比增减额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1029549.74181177735.84-90148186.10-49.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3409802.18-380353333.69-93056468.49-24.4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5079892.84-172869547.63397949440.47230.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款较去年同期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收回的理财资金、处置长期资产较去年同期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融资收到的现金净额较去年增加。
四、费用情况
单位:元科目2024年度2023年度同比增减额幅度
销售费用58853925.6559953089.53-1099163.88-1.83%
管理费用138653988.35148288319.31-9634330.96-6.50%
财务费用91611603.5572761335.0218850268.5325.91%
研发费用192280411.62201892425.70-9612014.08-4.76%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终止股权激励计划,未产生股权激励费用。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终止股权激励计划,未产生股权激励费用。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期初融资规模较高,可转债利息计提和银行利息支出增加。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终止股权激励计划,未产生股权激励费用。
五、2024年度的主要资产、负债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元变动比例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收到的承兑银行信用等级较高的票据
应收款项融资163719664.59236686560.45-30.83减少
预付款项84483159.5563910698.2632.19本报告期材料预付款增加
使用权资产3256630.904837782.61-32.68本报告期租赁房屋的净值下降
长期待摊费用297134.41884147.52-66.39本报告期待摊销的费用减少
递延所得税资产116237611.8778842759.8747.43本报告期可抵扣亏损和资产减值准备增加
其他非流动资产284109809.41171642581.7965.52本报告期预付设备款增加
本报告期材料采购以票据支付,未到期的期末金应付票据290106937.61478423666.34-39.36额减少
其他应付款48369743.56189468915.41-74.47本报告期无限制性股票回购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780218121.51240457043.04224.47本报告期一年内到期的银行贷款增加
动负债
本报告期贴现、背书未到期未终止确认的票据金
其他流动负债401800106.65293458887.9436.92额增加
长期应付款135642416.8611521390.081077.31本报告期应付的融资租赁款增加
递延所得税负债9481489.352967172.47219.55本报告期应收退货成本增加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议案9、《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73866800.75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具体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截至本资料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896784623股,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7934891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88884973.20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69992758.87元。故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58877732.07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7.77%。
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目前,公司正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保持每股派现金额不变,相应的调整派现总金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结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88884973.20133550098.0589678059.9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81022636.52326401238.69409688422.82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673866800.7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312113131.1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305704099.3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312113131.1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否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102.10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 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以上预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议案10、《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公司董事会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年报准则》,并根据证监会和上交所新发布的相关文件,认真编制了东材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议案11、《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35号),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646447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5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66999995.34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6444250.00元(含税)(不含前期已支付费用
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60555745.34元,另扣减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审计
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396464.47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9159280.8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443814.02元,募集资金净额(不含税)合计金额为人民币759603094.89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16日出具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510C000185号)。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10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4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13867924.53元(不含税),实际到位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386132075.47元。上述到位资金另扣减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发行登记、公证及摇号、材料制作
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2027358.49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84104716.98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1月22日出具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510C000707号)。(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16700.00
减:发行费用2329.22
加:以前年度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金额(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2602.33
2024年度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金额(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532.28
减: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投入金额173100.05
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9486.03
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106.57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1812.75
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1812.75
现金管理产品期末余额0.00
注: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及子公司已依照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上事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2022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序截至2024年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初始存储金额号12月31备注日余额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东材科技2308413129100204867300000000.000已销户
公司绵阳游仙支行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东材科技2308413129100204991200555745.340已销户
公司绵阳游仙支行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东材科技50010078801200000424260000000.000已销户
有限公司绵阳分行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山东艾蒙特5001007880140000042300已销户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东材新材23084131291002624020104531506.25正常使用
公司绵阳游仙支行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东材新材5001007880180000056000已销户
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7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材65100000101201010013280131407.98正常使用
成都分行
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成都东材440225402910026760101233261.68正常使用
公司成都郫都支行
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江苏东材22237101040033541012216712.22正常使用
公司绵阳分行
1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山东胜通1615000429200161807014659.37正常使用
公司东营垦利支行
1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东材科技23084131291002809331386132075.470已销户
公司绵阳游仙支行
合计2146687820.81118127547.50/
注1:鉴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更,为方便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决定将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转移至东材新材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游仙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2308413129100262402)和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50010078801800000560),并注销东材科技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游仙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
专户(2308413129100204867)和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50010078801200000424)。
注2:鉴于“年产6万吨特种环氧树脂及中间体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为方便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决定注销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50010078801400000423)、东材科技在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游仙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2308413129100204991、2308413129100280933)。
注3:鉴于公司“年产5200吨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用特种树脂材料产业化项目”中的“年产1000吨低介电热固性聚苯醚树脂(PPO)”生产线已终止建设,并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账户余额,转出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决定注销全资子公司东材新材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50010078801800000560)。
注4:以上事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1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公司实际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支付的部
分发行费用金额为11826.61万元,该事项已在2021年全部完成。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
公司实际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
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金额为21869.48万元,该事项已在2022年全部完成。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形。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关情况
2024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2024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全部收回,期末现金管理余额为0。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
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的议案》。公司经审慎决定,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内容、投资用途、实施主体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年产1亿平方米功能膜材料产业化项目”部分产线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0月,将“年产5200吨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用特种树脂材料产业化项目”部分产线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4年8月。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经审慎决定,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内容、投资用途、实施主体的情况下,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状态日期状态日期
1号线-2025年1月
东材科技成都创新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一期)2024年4月
2号线-2026年2月
东材科技成都创新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二期)2025年3月2026年3月年产25000吨偏光片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2024年6月2025年1月年产20000吨超薄MLCC用光学级聚酯基膜技术改造项目 2024年2月 2025年2月(注)
注: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经审慎评估,将“年产20000吨超薄MLCC用光学级聚酯基膜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三)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公司审慎评估,将“年产5200吨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用特种树脂材料产业化项目”中的“年产1000吨低介电热固性聚苯醚树脂(PPO)生产线”予以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为统筹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账户余额3106.57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转出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议案12、《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一、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确认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2024年度的实际考核结果,2024年度,公司向全体董事实际发放的薪酬合计为122.21万元(税前)。
二、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日常管理职务的董事,其薪酬由固定薪资、激励提成两部分组成,适用
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
2、未在公司担任日常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3、独立董事津贴: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025年度拟给予独立董事李双海先生、黄勇先生、钟胜先生的津贴为人民币100000元/年/人。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应当严格遵守公司内部相关规定,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
1、制定原则:公司坚持贯彻“按劳分配、兼顾公平、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基本原则,
按岗位级别、业绩贡献、职责风险等因素确定绩效激励方案,以确保其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相融合,保持一定的吸引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管理机构: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并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3、适用对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共计8人(以下简称“激励团队”)。
4、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薪酬考核管理办法
(1)固定薪资总额:460万元人民币(激励团队总额)
固定薪资按公司与激励团队成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按月发放。
(2)激励提成考核方案
为鼓励激励团队挑战和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以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剔除本年度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及可转债非付现利息的影响)为基数,对激励团队实施以净利润为基数的阶梯式激励方案:净利润考核区间(亿元)激励提成总额
净利润<1.50
1.5≤净利润<1.8不超过280万元
1.8≤净利润<2.1不超过670万元
2.1≤净利润<2.4不超过1450万元
1450万元+净利润超过2.4亿的部分*提成比例
净利润≥2.4(提成比例不高于10%)
基于上述激励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的激励标准和考核办法。
(3)激励提成发放: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个人激励标准和考核办法,核
算、分配个人激励提成金额,激励提成金额自当年起分3年发放,每年发放三分之一。具体以公司当年度薪酬考核方案为准。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含税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如遇到公司董事的岗位、级别调整,自调整的下月起,按照新的岗位级别重新确认薪酬标准。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议案13、《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一、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确认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2024年度的实际考核结果,2024年度,公司向全体监事实际发放的薪酬合计为142.55万元(税前)。
二、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均在公司任职,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及考核办法领取报酬,不再另行发放监事津贴。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议案14、《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为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
拥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
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雷鸿,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签字会计师:周丽,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继明,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2、项目成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会计师雷鸿、拟签字会计师周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继明,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会计师雷鸿、拟签字会计师周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继明,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为20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5万元,审计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公司承担。上述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的,与上期相比,本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若公司的业务规模在2025年度发生较大变化,届时双方将根据公司实际的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结合审计服务的工作量、市场价格水平协商调整。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议案15、《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一、关联交易概述
考虑到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因经营业绩亏损,短期内资信水平和融资能力受限,目前正处于产品结构调整、业绩改善的关键期,为满足其业务发展的需要,保障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总体融资成本,公司拟向山东艾蒙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 12个月,借款年利率参考实际提款日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15%,按月计息、按季付息。
山东润达是山东艾蒙特的第二大股东,持有山东艾蒙特17.50%股权,属于“直接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关联法人”,故山东润达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李长彬先生为山东艾蒙特的第三大股东,持有山东艾蒙特
5%股权,且为山东润达的实际控制人,属于“直接/间接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关联自然人”,故李长彬先生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是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由于山东润达、李长彬先生未向山东艾蒙特提供同比例的借款,本次借款事项属于“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财务资助”,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的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资料
公司名称:山东艾蒙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MA3R89K378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8日
法定代表人:李刚
住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胜坨镇胜利路19号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技术进出口;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有毒化学品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财务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山东艾蒙特的资产总额为153424.01万元,负债总额为126041.29万元,净资产额为27382.72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74227.61万元,净利润为-12542.24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山东艾蒙特的资产总额为162510.49万元,负债总额为137159.76万元,净资产额为25350.72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
17365.67万元,净利润为-2140.98万元。
(三)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出资比例(%)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625072.50
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875017.50
李长彬25005.00
海南艾蒙特润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005.00
合计50000100.00
(四)其他说明
山东艾蒙特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亦不存在重大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其他事项。
三、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0169548434N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长彬
注册地: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鹏泉街道钱塘江大街39号
经营范围:酚醛树脂、环氧树脂的生产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山东润达的资产总额为31794.40万元,负债总额为16651.69万元,净资产额为15142.71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176.19万元,实现净利润605.81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山东润达的资产总额为
30622.95万元,负债总额为15306.91万元,净资产额为15316.04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
业收入4570.90万元,实现净利润169.89万元。
(二)李长彬李长彬,男,中国国籍,住所为济南市莱芜区汶河大道118号。
最近三年任职情况:任山东润达的董事长并持有其66.47%的股权,是山东润达的实际控制人;任山东艾蒙特的副董事长并持有其5%股权;任山东东润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兼总经理;任莱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监事并持有其2.14%的股权;任济南汇智企业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其55.11%的份额,该合伙企业是山东润达的员工持股平台,核心业务为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山东艾蒙特、山东润达、李长彬先生拟共同签署的《借款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出借方: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方:山东艾蒙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方: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李长彬
借款金额:55000万元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12个月,一次性提款或分次提款均以实际提款日为借款起始日,实际首次提款日以出借方放款的银行转款凭证日期为准。
借款利率:参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实际提款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5%。
借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履约责任:
1、借款方应提前将提款计划告知出借方以便出借方安排资金,出借方应按照合同规定
及时给付合同借款所约定的借款金额。
2、借款方应及时偿付本金及利息,若未按期偿付本金及利息,借款方应按照逾期未付
金额的1‰/天向出借方支付违约金,在逾期期间持续计算利息且出借方可以视情况考虑下一年不再同意相关借款请求。
3、关联方山东润达、李长彬先生就《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向出借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借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的需要,保障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总体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提供借款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或自筹资金,借款利率参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15%,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对山东
艾蒙特具有实质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经营管理、资金管控和风险控制,且关联方山东润达、李长彬先生同意就《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述议案:拟向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年利率参考实际提款日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5%,按月计息、按季付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7日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向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的余额为人民币38256.09万元(本息合计数),未超过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审批额度。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议案16、《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说明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10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公开发行了1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亿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
331号文同意,公司1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东材转债”,债券代码“113064”。“东材转债”自2023年5月22日进入转股期,2024年8月至2025年3月,“东材转债”的转股金额为17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459股。
综上,公司总股本由896783164股增加至896784623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896783164.00元增加至人民币896784623.00元。
二、变更注册地址的情况说明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绵阳市游仙区新融路8号”变更为“绵阳市游仙区星月路8号”。
本次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前述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的变动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主要修改条款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第五条公司住所:绵阳市游仙区新融路8号。第五条公司住所:绵阳市游仙区星月路8号。
2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96783164.00元。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96784623.00元。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896783164股,全部为人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896784623股,全部为人
3民币普通股。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未修改的部分继续有效。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