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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材科技: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上海证券交易所 06-19 00:00 查看全文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601208

2026年6月29日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9日14点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公司此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

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菁德路209号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1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董事长唐安斌先生

四、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幕。

(2)审议议案序号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4《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提问。

六、介绍出席情况,会议登记终止,宣布到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数。

七、现场会议表决及表决结果统计。

八、休会30分钟。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宣读会议决议,出席会议的董事等签署会议记录。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闭幕。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议案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我代表公司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向股东会作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近年来,全球供应链格局深度重构、世界经济复苏不均衡、各国货币政策分化加剧,化工行业阶段性供需矛盾突出、同质化竞争加剧。技术迭代加速与产业数字化转型带来了巨大的结构性冲击,导致传统制造行业承压明显,下游市场需求增长动力不足。与此同时,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推进,绿色低碳、人工智能等新质生产力集群加速壮大,正在深刻重塑全球产业分工与竞争格局;国内产业链在成本控制、区域配套等方面优势持续凸显,核心原材料国产化替代进程不断加快,为产业转型升级与自主可控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我国以高技术、高质量、高效率、高附加值为特征的新质生产力呈现蓬勃发展态势,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4%;集成电路、服务机器人、新能源汽车、太阳能电池等智能绿色产品产销量均保持两位数及以上增长。大数据模型、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渗透,不断催生新型消费场景,数字经济的产业牵引作用愈发凸显。

在此背景下,公司在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算力升级等新兴领域的前瞻性布局与技术积累,正逐步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特高压用电工聚丙烯薄膜及绝缘结构件,新能源汽车用超薄型电子聚丙烯薄膜及驱动电机绝缘材料,高速通信基板用双马来酰亚胺树脂、活性酯树脂、碳氢树脂及聚苯醚树脂,汽车用功能膜等产品,充分受益于技术变革浪潮,迎来了结构性发展机遇。

本报告期,公司严格执行董事会年初制定的“提质增效控风险、创新强基促发展”总体工作方针,坚守战略发展主线。面对传统制造业需求偏弱、同质化竞争加剧的严峻形势,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变化,精准施策,聚焦新一代服务器、新能源汽车、汽车装饰等新兴应用领域,快速抢占增量市场,持续优化产品与订单结构。同时,公司加快推进产业化项目建设,深化提质降本增效,严格控制各项期间费用,持续深化全球业务战略布局,不断拓展市场发展空间。在产能稳步扩张的同时,公司保持较高设备开工率,实现产能高效利用与产能结构优化双向提升、协同增效。

一、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81亿元,同比上升15.9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2.85亿元,同比上升57.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32亿元,同比上升86.56%;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30元,同比上升50.00%。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千方百计达满产,提质增效炼内功

报告期内,公司锚定“稳产、满产”核心生产目标,统筹保障各基地公司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持续优化产业化布局,着力提升产能利用率与项目运营效益。各基地公司以“精益化生产”为主线,健全生产全流程管控体系,加强生产工艺流程管理和关键工艺节点监测,加快推进设备运维体系建设和核心技术攻关,聚焦配方改良、工艺优化、产线效率提升等关键技术攻坚突破,稳步释放高附加值产品产能,推动产能规模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

公司始终坚持长效化成本管控,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深化节能降碳、全流程费用管控等举措,进一步加强资金统筹与效能提升,从严管控生产经营全链条的成本费用支出;各基地公司常态化开展质量成本专项培训,严格落实批次化管理和全周期质量追溯机制,集中整治生产中的共性顽疾,实现质量风险全过程闭环管理。

2、聚焦新质生产力,不遗余力推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紧跟新一代服务器、低空经济、半导体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趋势,紧扣光学膜、电子材料等下游领域技术升级需求,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稳步推进产品技术迭代与生产设备升级改造,关键技术攻关取得阶段性突破。各基地公司积极构建市场导向型的创新成果转化机制,精准对接下游客户迭代需求,扎实开展存量业务提质增效,不断提升产品核心性能指标和品牌竞争力,构建起研发储备、产品升级、市场拓展协同联动的良性发展格局。

2025年度,公司搭建重点项目线上跟踪管控平台,全面提升运营管理效能;常态化开

展行业战略研判与亏损单元专项治理,持续优化战略运营体系。稳步推进数字化与信息化建设,建成客户关系管理(CRM)、电子会计档案等系统;深化数据治理,启动经营决策可视化大屏建设;积极探索流程自动化(RPA)、低代码开发及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以数字化转型赋能管理提质增效。

3、拓宽视野找应用,开拓市场精营销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市场环境,公司坚持“聚焦核心、深耕细分、抢抓新兴”的营销策略,深化行业趋势研判及竞争格局分析,健全市场动态监测机制,深耕下游核心应用场景,推进高附加值产品进入头部企业供应链认证体系,持续优化订单结构,扩大优质客户规模,做透核心场景市场,做大高附加值产品规模。各基地公司紧扣市场竞争态势与客户订单需求,制定实施差异化市场策略,积极拓展多元化应用市场,加快推进“三新”工程(新客户开发、新产品推广、新领域拓展),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与市场推广力度,聚焦小而美产品市场和应用场景,推动增量业务实现突破性增长。

公司持续加强销售团队专业化、体系化建设,健全行业研究、客户开发、存量运维的职能分工机制,全面提升营销队伍市场开拓与执行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加快国际化人才培育步伐,稳步拓展海外业务布局,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与行业话语权。

4、夯实管理强根基,多措并举防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规定与各项法律法规,坚持规范运作、合规经营,持续优化组织架构与管控模式,强化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执行,规范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流程;进一步明晰部门职能分工与跨部门协同机制,完善内控管理与监督约束体系,全面提升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集团管理中心正式启动人力资源体系优化工作,全面推进岗位胜任力考核与人才梯队建设,着力提升组织运行效能与核心人才竞争力;集团财务中心强化应收账款与存货全流程管控,深化税务筹划与税务合规自查,筑牢资金安全与稳健运营防线;审计部坚持“点面结合、突出专项”的工作思路,运用穿透式审计强化经营风险动态监测,健全以内部审计为核心的风险防控体系;各基地公司严格落实安全环保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外包工程及特殊作业安全监管,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保障。

5、项目建设抢进度,培育增长新动能

在产业化项目建设方面,公司始终坚持“快建设、早投产、早达产、早见效”工作原则,加强全过程统筹调度与要素保障,全力推动产业化项目攻坚落地见效。公司对已建成项目分类管理、加快达产见效;对在建项目抢抓工期、加快建设进度;对孵化项目加快研发和中试

进程、尽早实现产业化突破,形成“投产一批、建设一批、储备一批”的良性项目规划格局,为产能扩容提质与持续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2025年度,公司“年产25000吨偏光片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东材科技成都创新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年产3000吨超薄型聚丙烯薄膜1号线”、“年产20000吨超薄MLCC用光学级聚酯基膜技术改造项目”均如期转固并形成稳定生产能力;“东材科技成都创新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年产3000吨超薄型聚丙烯薄膜2号线”、“东材科技成都创新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二期)-年产25000吨高端光学聚酯基膜生产线”的主体工程

建设、设备调试工作有序推进;“年产20000吨高速通信基板用电子材料项目”建设进度基本符合预期。同时,公司全力推进光刻胶单体、质子交换膜等重点孵化项目,集中资源攻坚关键核心技术与市场化应用推广,加快推进中试验证、客户导入、产业化落地等工作,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培育新的增长引擎。三、董事会日常工作总结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内容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共召集会议11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各项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项目贷款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2、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3、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4、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5、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东材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6、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提前赎回“东材转债”的议案》。

7、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划转的议案》。

8、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9、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关于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议案》、《关于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0、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1、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确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由董事长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由总经理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先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和《公司章程》,秉承勤勉尽职的态度,积极稳妥地开展各项工作,较好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具体如下:

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项目贷款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5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5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

2025年12月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其他履行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职责情况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确定公司2024年度财务

财务报表进行审慎审阅,就公司重要财务事报表审计计划的议案》项与财务相关人员开展沟通核实;与负责公《关于确定公司2024年司审计工作的签字项目合伙人及注册会计

2025年1月10日度内部控制审计计划的无

师进行事前沟通,明确2024年度审计工作议案》和《关于年审注册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关键时间节点、年会计师进场前公司出具

报审计重点等事项,同步协商制定2024年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审阅年审工作计划及审计工作时间进度表。

意见》。

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与内控注册会计师就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事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的汇项进行沟通的议案》和

2025年4月14日报,就审定后的基础财务数据、重点审计领无《关于与年审注册会计域、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整体审计师就公司2024年度财务结论等事项开展深入沟通研讨。

审计事项进行沟通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

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且相关制度能够得审议并一致通过了《董事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

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履职情况报告》《董事会运行实际情况;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摘要所载信息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2024年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职责情况报告》《关于公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

2025年4月22日经验与能力,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公正、客无价报告》《关于公司2024观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案》《关于续聘2025年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开展的合理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和《关于公司2025年第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5年第一季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度报告所载信息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格式契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上海证券

2025年8月25日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无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半及摘要的议案》。

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所载信息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格式契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上海证券

2025年10月21日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无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第告的议案》。

三季度报告的通知》要求,所载信息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项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目合伙人及注册会计师进行事前沟通,明确确定公司2025年度财务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2025年12月16日审计计划的议案》和《关无关键时间节点、年报审计重点等事项,同步于确定公司2025年度内协商制定2025年年审工作计划及审计工作控审计计划的议案》。

时间进度表。

2、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其他履行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职责情况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审议并一致通过了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行政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罚,未被证券交易所实施纪律处分,不存在《上

举及第七届董事会非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2025年11月14日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独立董事无的议案》和《关于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会换届选举及第七届

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人提名的议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第3.5.4条、第

3.5.5条规定的情形。

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且能够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处理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各项职责。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拟聘任的高审议并一致通过了级管理人员均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关于聘任由董事长部门的行政处罚,未被证券交易所实施纪律处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分,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2025年12月2日无的议案》和《关于聘任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由总经理提名的高级情形,亦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管理人员的议案》。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规定。

3、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其他履行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职责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及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符合相关法

2025年4月22日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高级该薪酬方案有利于推动董事、监事、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开展工作,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4、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其他履行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职责情况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拟转让所于签署<发行股份及支持金张科技的部分股权,有利于进一步优化

2025年4月1日无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有效回笼投补充协议>的议案》。资资金,获取合理的股权投资收益,集中资源大力发展优势主业,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态势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开展深入分析与研究,建议公司聚焦新兴领

2025年4月22日于公司2025-2027年度域对化工新材料的市场需求,持续实施无发展战略规划的议案》。 “1+3+N”发展战略,推动公司实现稳定、可持续发展。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股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权划转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提

2025年8月25日于全资子公司股权划转升资源配置效率,强化光学基膜业务协同效无的议案》。应,推动光学基膜业务实现高质量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

(四)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及一般缺陷。2026年,公司将继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持续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通过对财务领域风险和非财务领域风险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监督,有效防范各类经营风险,促进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水平与成长发展阶段得到有效匹配。

四、2026年度工作计划

2026年,是我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化工新材料行业技术迭代深化、国

产化替代进程提速的关键之年,更是公司深化转型攻坚、聚力提质增效的突破之年。根据国家统计局、市场调查机构 IDC产业调研 2025年末公开数据,我国化工新材料市场规模突破

1.5万亿元,高端产品国产化率稳步提升至75%左右,行业国产化替代提速、高端需求扩容

的趋势持续凸显。当前,化工行业深度依托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半导体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扩容升级,下游高端需求持续释放,迎来结构性发展机遇;但全球供需格局失衡、同质化竞争加剧、核心技术迭代提速等多重挑战尚未根本缓解,行业发展机遇与风险挑战并存、动力与压力交织。

2026年,公司将锚定“创新引领抓机遇、强基提质促发展”的经营方针,紧密围绕年度

经营目标,从全面创新、重点突破、精准营销、精细运营、项目落地、管理支撑、风险管控等方面统筹推进生产经营工作,全方位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力争全年营业收入突破60亿元。重点工作部署如下:

1、坚持创新营销双驱动,构筑核心竞争优势

2026年度,公司将以“全面创新+精准营销”为双轮驱动,持续构筑核心竞争优势。各

基地公司紧盯行业发展趋势与客户实际需求,高效推进新产品研发立项与成果落地转化;同时持续优化现有产品生产工艺,实现提质降本增效,不断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和产线利用效率。技术中心将进一步强化创新平台建设,全力推进重点项目申报验收与专利申报工作;制造部门将深化精益管理工具的应用,针对产线单耗、良率能耗等关键指标开展专项攻坚,持续打造制造环节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全力打造精准营销体系,以用户数据为核心驱动,通过全域用户洞察、精细化标签分层,实现从潜在客群挖掘、需求精准匹配到客户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的全链条管理。由集团销委会牵头明确市场营销战略,通过月度专题会议跟踪战略执行、及时纠偏优化,为各基地公司销售部门提供市场动态、竞争对手、产品需求等专业支撑,持续深化新客户开发、新产品推广、新领域开拓,实现市场增量突破。同时,公司将全面推广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落地应用,以数字化平台为载体整合销售全流程信息,实现客户资源、业务跟进、订单管理、数据复盘的一体化管控,将个人信息资产转化为组织共享资产,为精准营销、团队管理、战略决策提供坚实数据支撑,全面提升营销运营效率与投入产出比,为业务增长提供稳定可量化的支撑。

2、聚焦攻坚盘活双向发力,凝心聚力增效益

2026年度,公司将从“聚焦关键板块攻坚提升、全面盘活存量资产效能”双向发力,持

续激活经营增长内生动力。各基地公司定期梳理年度核心重点工作,将影响经营目标达成的关键板块列为重点攻坚任务推进,紧盯产品发展目标开展市场突破,确保公司业务战略有效落地。针对低效能产线与低附加值品种,公司将整合有效资源形成“攻坚合力”,通过战略转型、产品增量、资产效能提升、产品结构调整等举措精准施策,推动提质增效落地见效。

公司将结合不同生产线的工艺特点与运营实际,制定“产线效能提升”专项计划,通过提高市场占有率保障核心产线满负荷生产、加快产线技术改造提升运行效率、优化产品结构

释放闲置产能、研发高附加值新产品实现提质增效等方式,多维度深挖现有资产潜力。同时,针对新投产的产业化项目,公司将加快工艺技术稳定与设备调试进度,推动新投产项目快速实现增收增利,打造增量盈利资产,实现企业资产价值最大化。

3、推进精细运营强管理,夯实发展稳根基

2026年度,公司全面启动“123运营质量提升”项目,围绕“质量成本下降10%、存货余额下降20%、内部流程效率提升30%”的总体战略目标精准施策,通过优化供应链采购,

严控生产损耗,提升工艺标准化水平,集中攻关长期多发质量问题,强化全过程质量管控,多措并举推动质量成本下降,实现质量提升与成本优化双向突破;通过优化产销协同机制,实施精准需求预测,严控采购节奏,加快滞销库存清理,强化库存周转与动态调拨管理,强化库存全周期动态监控。推动存货规模下降20%,提升资产使用效率与资产运营质量;信息管理部将进一步精简“端到端”业务流程,剔除冗余环节,简化审批节点,推进数字化工具应用与跨部门协同机制,实现流程标准化、作业自动化、持续提升整体运营流程效率。

公司将从四大维度强化管理支撑,筑牢企业高质量发展根基。战略管理围绕发展战略目标落地,强化项目执行监控与问题预警,定期跟踪重点工作执行情况,提升战略辅助决策能力;供应链管理全面推动向“协同共建”模式转型,实现重要原材料价格动态更新和信息共享,持续提升采购团队的专业能力;组织管理进一步完善人才发展体系,优化人力资源审批流程,推进核心岗位人才梯队建设;信息化管理开展全流程数字化诊断,推广运营大屏看板与智能化应用,加速推动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4、提速项目建设促落地,全面释放产能效能

2026年度,公司坚持“快建设、早投产、早达产、早见效”原则,分类施策推进产业化项目建设,全力释放产能效能。公司将抢抓建设窗口期,加快推进“东材科技成都创新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的正式投产运营及“年产20000吨高速通信基板用电子材料项目”的建设进度,提速设备安装及配套工程推进,制定明确的带料试车计划,保障项目按期进入试生产阶段,为公司新增产能储备打下坚实基础。

公司将加速推进孵化项目突破发展,聚焦核心产品研发与市场推广,加大资源投入力度,推动销售规模快速提升。同时,进一步明确孵化项目的产品发展战略与业务定位,坚决避免盲目扩张,从产品研发、工艺优化、市场拓展等方面构筑核心竞争优势,推动项目成果快速落地转化,将产业化项目建设成果转化为实际产能与经营效益,为公司经营增长注入新动力。

5、严守底线严控风险,守护企业发展安全屏障

2026年度,公司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全面强化风险管控,筑牢企业发展的安全屏障。

各基地公司重点关注各类不确定性风险,制定针对性保障举措,建立定期跟踪、及时评估、动态调整的风险管控机制,最大限度降低外部环境波动对经营发展的不利影响。

集团财务中心针对应收账款制定差异化回款策略,严控高风险客户的应收账款规模,切实降低坏账风险,保障企业资金流安全;持续深化业财融合,强化投融资管理与“两金”管控,规范税收政策适用,进一步提升财务管控精细化水平。审计部持续开展穿透式项目审计,紧盯业务痛点与重大风险点,不断完善内控风控体系。信息管理部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攻防演练,全面排查工控系统安全隐患,构建全流程防护机制,筑牢工业生产的“网络安全屏障”。

6、党建领航凝合力,践行责任显担当

2026年,公司坚持以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理论武装。在生产经营中,公司党委将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在破解生产瓶颈、攻克技术难关、拓展市场渠道等急难险重任务中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加强廉洁从业建设与纪律警示教育,健全廉洁风险防控与监督约束机制,严守廉洁从业底线,营造风清气正、务实高效的企业发展氛围。

作为化工新材料行业上市企业,公司始终坚守“源于社会、回馈社会”的核心理念,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坚持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协同发展。公司将持续加大环保投入与节能技改力度,强化职业健康与生产安全管控,大力推行绿色低碳与清洁生产,健全废水、废气、固废全过程治理与达标管控体系,稳步推进绿色工厂建设,切实彰显上市公司的责任与担当。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议案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胜)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本人钟胜,作为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与要求,恪守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审慎履职的基本原则,依法行使股东赋予的权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相关义务。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经营发展与重大决策建言献策,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正式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钟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58岁,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四川大学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担任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项目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运营管理方向课程主讲教授、工程硕士(ME)项目物流工程方向课程主讲教授;现任中国运筹学学会对策论专业委员会理事、四川川大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四

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002272)独立董事。2022年12月19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二)关于履职独立性的自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就2025年度履职独立性开展严格、全面的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未在公司及下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股东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未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相关专业服务;除按公司规定领取独立

董事税前津贴10万元外,未从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及其他存在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任何未予披露的额外利益;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履职独立性的情形,具备独立履行董事职责的法定条件与能力。

二、独立董事的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1次,本人应参加董事会11次,实际亲自出席

11次,无委托出席、缺席情形,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8次。公司共召开股东会4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具体出席情况如下表: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股东会次数

11118004

对于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研读会议资料,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进行审慎分析,必要时要求公司相关部门作出详细说明;会议审议阶段,认真听取经营管理层的专项汇报,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基于专业判断独立发表审议意见,并充分提示相关经营、决策风险,以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除依法需回避的议案外,本人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议案审议、表决流程合法合规,决议内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与全体股东利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公司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中,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

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履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提交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在会前全面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依托自身专业知识与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发表审议意见,严谨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作为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度牵头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2次,先后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聘任由董事长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由总经理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审议一致认为:本次提名的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均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未被证券交易所实施纪律处分,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亦无上述违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规定,相关人员均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处理公司事务,切实履行相关职责。

2、审计委员会

作为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6次,对公司财务审计计划、内控审计计划、定期报告编制、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核心事项进行审慎研讨与审议。经审议认为:

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允反映了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守执业准则、勤勉尽责,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高质量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任务,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3、战略委员会作为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3次,依次审议《关于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2027年度发展战略规划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划转的议案》。会前本人认真研读相关汇报材料、协议文件及行业分析资料,审慎评估各项事项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对公司发展的长远影响,并结合专业视角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审议一致认为:公司转让所持参股公司部分股权、制定三年发展战略规划、划转全资子公司股权等举措,高度契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强化核心业务协同效应,能够集中资源发展优势主业,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会议重点对公

司日常关联交易、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专项审核。本人结合会议资料,对关联交易的交易背景、定价依据、决策程序等进行全面核查,经审核一致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基本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审阅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项目推进及重大事项进展的专项汇报。同时,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密切、有效的沟通,就公司年度财务审计计划、内控审计计划、重点审计领域、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审计工作进展及总体审计结论等核心事项进行

深入交流研讨,督促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出席公司股东会的契机,与中小股东开展积极、有效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诉求及合理化建议,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议案审议过程及单独计票表决情况,积极为中小股东发声,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与中小股东之间建立良性互动的沟通机制。

(六)现场工作时间及与管理层沟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开展现场调研、考察异

地厂区、参加审计沟通会等多种方式开展现场履职,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8天,现场履职的内容、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

现场履职期间,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市场拓展、技术研发、财务管理等实际情况;同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线上方式,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核心管理人员保持常态化联系,及时掌握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重大项目推进、财务状况变动等关键信息。此外,本人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计、法律审核等推进进度。

本人持续关注报纸、证券交易所官网、主流财经网络等公共媒介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与

信息披露内容,及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沟通核实相关信息,确保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的全面、准确掌握。为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参加证券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专业培训,持续学习最新的证券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上市公司治理要求,不断夯实专业知识基础,确保履职工作的专业性、合规性。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协作,定期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经营表现、产业化项目进展、投资动态及内部控制等核心信息,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监督权与参与决策权,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不存在任何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作为独立董事履职的对接部门,能够及时、准确传递独立董事的工作建议与诉求,高效做好会议组织、资料准备等服务工作,保障了独立董事履职工作的顺畅开展。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审核情况

2025年度,本人围绕公司关联交易、承诺履行、定期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会

计政策变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与薪酬等重大事项开展重点关注和审核,重点对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具体审核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公司报告期内日常生产经营、债权债务往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全面审核,从交易必要性、定价公允性、决策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客观判断。经审核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依据充分、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相关方承诺履行事项

本人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方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履

行情况进行持续跟踪与核查。经审核认为,2025年度,公司相关方均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未出现变更承诺、豁免承诺、违反承诺的情形,亦未出现超过承诺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相关承诺履行情况良好。

(三)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事项

本人认真审阅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

报告等定期报告及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专项审核。经审核认为,公司定期报告所载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各期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且相关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实际情况,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的情形。

(四)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事项

本人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情况

进行全面评估,经审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专业资质和丰富经验,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准确把握审计重点,及时反馈审计问题,高质量完成了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基于此,本人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五)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本人对公司2025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专项审核,经审核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合规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监管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与聘任事项

2025年度,公司完成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本人作为提名

委员会主任委员,对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进行全程审核。经审核认为,本次提名的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和履职经验,未存在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工作,未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非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及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符合薪酬方案的约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及行业薪酬水平制定,考核指标科学合理,能够有效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升经营管理效率,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薪酬方案的制定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要求,秉持忠实、勤勉、独立、客观、审慎的履职原则,切实有效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在履职期间,本人全面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态势,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财务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积极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与治理能力的提升。本人坚持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利害关系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履职独立性始终保持合规有效。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期待公司在第七届董事会的领导下,持续深耕主业、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与盈利能力,以优良的经营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在本年度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与大力支持,在此谨致以衷心的感谢!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

独立董事:钟胜

2026年6月29日议案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勇)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本人黄勇,作为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

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与要求,恪守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审慎履职的基本原则,依法行使股东赋予的权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相关义务。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经营发展与重大决策建言献策,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正式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黄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年出生,69岁,高分子材料专业博士,研究员职称。1985年7月至2017年5月,先后就职于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基础科学局、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历任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研究所副所长、副局长、党委副书记、书记等职务,2017年5月至2022年4月任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研究员,2022年4月退休。2019年12月至2025年12月3日,担任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

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因董事会换届离任。

(二)关于履职独立性的自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就2025年度履职独立性开展严格、全面的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未在公司及下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股东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未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相关专业服务;除按公司规定领取独立

董事税前津贴10万元外,未从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及其他存在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任何未予披露的额外利益;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履职独立性的情形,具备独立履行董事职责的法定条件与能力。

二、独立董事的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日离任),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1次,本人应参加董事会10次,实际亲自出席10次,无委托出席、缺席情形,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7次。公司共召开股东会4次,本人亲自出席4次。

具体出席情况如下表: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股东会次数

10107004

对于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研读会议资料,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进行审慎分析,必要时要求公司相关部门作出详细说明;会议审议阶段,认真听取经营管理层的专项汇报,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基于专业判断独立发表审议意见,并充分提示相关经营、决策风险,以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除依法需回避的议案外,本人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议案审议、表决流程合法合规,决议内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与全体股东利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中,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

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履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提交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在会前全面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依托自身专业知识与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发表审议意见,严谨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度牵头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经审议一致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前述薪酬方案能够有效激励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提名委员会作为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2次,先后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聘任由董事长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由总经理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审议一致认为:本次提名的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均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未被证券交易所实施纪律处分,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亦无上述违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规定,相关人员均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处理公司事务,切实履行相关职责。

3、战略委员会作为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3次,依次审议《关于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2027年度发展战略规划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划转的议案》。会前本人认真研读相关汇报材料、协议文件及行业分析资料,审慎评估各项事项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对公司发展的长远影响,并结合专业视角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审议一致认为:公司转让所持参股公司部分股权、制定三年发展战略规划、划转全资子公司股权等举措,高度契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强化核心业务协同效应,能够集中资源发展优势主业,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对公司日常关

联交易、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专项审核。本人结合会议资料,对关联交易的交易背景、定价依据、决策程序等进行全面核查,经审核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基本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审阅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项目推进及重大事项进展的专项汇报。同时,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机构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密切、有效的沟通,就公司年度财务审计计划、内控审计计划、重点审计领域、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审计工作进展及总体审计结论等核心事项进行

深入交流研讨,督促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出席公司股东会的契机,与中小股东开展积极、有效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诉求及合理化建议,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议案审议过程及单独计票表决情况,积极为中小股东发声,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与中小股东之间建立良性互动的沟通机制。

(六)现场工作时间及与管理层沟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开展现场调研、考察异

地厂区、参加审计沟通会等多种方式开展现场履职,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6天,现场履职的内容、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

现场履职期间,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市场拓展、技术研发、财务管理等实际情况;同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线上方式,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核心管理人员保持常态化联系,及时掌握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重大项目推进、财务状况变动等关键信息。此外,本人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计、法律审核等推进进度。

本人持续关注报纸、证券交易所官网、主流财经网络等公共媒介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与

信息披露内容,及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沟通核实相关信息,确保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的全面、准确掌握。为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参加证券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专业培训,持续学习最新的证券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上市公司治理要求,不断夯实专业知识基础,确保履职工作的专业性、合规性。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协作,定期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经营表现、产业

化项目进展、投资动态及内部控制等核心信息,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监督权与参与决策权,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不存在任何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作为独立董事履职的对接部门,能够及时、准确传递独立董事的工作建议与诉求,高效做好会议组织、资料准备等服务工作,保障了独立董事履职工作的顺畅开展。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审核情况

2025年度,本人围绕公司关联交易、承诺履行、定期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会

计政策变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与薪酬等重大事项开展重点关注和审核,重点对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具体审核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公司报告期内日常生产经营、债权债务往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全面审核,从交易必要性、定价公允性、决策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客观判断。经审核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依据充分、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相关方承诺履行事项

本人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方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履

行情况进行持续跟踪与核查。经审核认为,2025年度,公司相关方均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未出现变更承诺、豁免承诺、违反承诺的情形,亦未出现超过承诺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相关承诺履行情况良好。

(三)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事项

本人认真审阅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

报告等定期报告及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专项审核。经审核认为,公司定期报告所载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各期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且相关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实际情况,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的情形。

(四)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事项

本人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情况

进行全面评估,经审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专业资质和丰富经验,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准确把握审计重点,及时反馈审计问题,高质量完成了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基于此,本人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五)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本人对公司2025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专项审核,经审核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合规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监管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与聘任事项

2025年度,公司完成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本人作为提名

委员会委员,对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进行全程审核。经审核认为,本次提名的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和

履职经验,未存在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工作,未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非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及聘任程序合法合规。(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牵头审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事项。经审核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符合薪酬方案的约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及行业薪酬水平制定,考核指标科学合理,能够有效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升经营管理效率,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薪酬方案的制定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始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全面、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决策的审议,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及各类文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建言和专业制衡作用;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进

展等情况,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规范运作流程,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在履职期间,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所有审议意见均基于专业判断和公司整体利益作出。2025年

12月3日,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完成换届选举,本人正式离任公司独立董事及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在此,本人衷心感谢公司在履职期间给予的大力支持与配合,感谢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办公室及各相关部门为本人履职提供的便利条件与专业服务。同时,衷心祝愿公司在第七届董事会的带领下,能够始终聚焦主业发展,持续优化产业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黄勇

2026年6月29日议案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双海)

本人李双海,作为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与要求,恪守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审慎履职的基本原则,依法行使股东赋予的权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相关义务。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经营发展与重大决策建言献策,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正式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双海,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55岁,管理学专业博士,副教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年至2007年就职于河北农业大学商学院,2007年至今任教于四川大学商学院;现任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002895)独立董事、利尔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002258)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2025年12月3日,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因董事会换届离任。

(二)关于履职独立性的自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就2025年度履职独立性开展严格、全面的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未在公司及下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股东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未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相关专业服务;除按公司规定领取独立

董事税前津贴10万元外,未从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及其他存在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任何未予披露的额外利益;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履职独立性的情形,具备独立履行董事职责的法定条件与能力。

二、独立董事的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日离任),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1次,本人应参加董事会10次,实际亲自出席10次,无委托出席、缺席情形,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9次。公司共召开股东会4次,本人亲自出席4次。具体出席情况如下表: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股东会次数

10109004

对于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研读会议资料,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进行审慎分析,必要时要求公司相关部门作出详细说明;会议审议阶段,认真听取经营管理层的专项汇报,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基于专业判断独立发表审议意见,并充分提示相关经营、决策风险,以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除依法需回避的议案外,本人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议案审议、表决流程合法合规,决议内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与全体股东利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中,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履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提交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在会前全面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依托自身专业知识与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发表审议意见,严谨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2025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依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职要求,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独立监督作用。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全程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充分沟通研讨,督促其依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在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推进过程中,本人认真审阅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经核查充分认可计划的科学性与可行性;同时督促审计部严格按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专业指导性意见,经核查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纰漏。在此期间,本人牵头组织编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扎实落实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履职要求,系统总结了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重点履职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不足,并与委员会其他委员共同研究制定2025年度工作规划与履职目标。2025年度,本人牵头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审议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审计计划、内控审计计划、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相关议案。经审议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允反映了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守执业准则、勤勉尽责,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高质量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任务,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1次,先后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经审议一致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前述薪酬方案能够有效激励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会议重点对公

司日常关联交易、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专项审核。本人结合会议资料,对关联交易的交易背景、定价依据、决策程序等进行全面核查,经审核一致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基本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审阅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项目推进及重大事项进展的专项汇报。同时,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密切、有效的沟通,就公司年度财务审计计划、内控审计计划、重点审计领域、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审计工作进展及总体审计结论等核心事项进行深入交流研讨,督促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出席公司股东会的契机,与中小股东开展积极、有效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诉求及合理化建议,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议案审议过程及单独计票表决情况,积极为中小股东发声,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与中小股东之间建立良性互动的沟通机制。

(六)现场工作时间及与管理层沟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开展现场调研、考察异

地厂区、参加审计沟通会、参加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开展现场履职,累计现场工作时间20天,现场履职的内容、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

现场履职期间,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市场拓展、技术研发、财务管理等实际情况;同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线上方式,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核心管理人员保持常态化联系,及时掌握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重大项目推进、财务状况变动等关键信息。此外,本人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计、法律审核等推进进度。

本人持续关注报纸、证券交易所官网、主流财经网络等公共媒介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与

信息披露内容,及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沟通核实相关信息,确保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的全面、准确掌握。为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参加证券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专业培训,持续学习最新的证券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上市公司治理要求,不断夯实专业知识基础,确保履职工作的专业性、合规性。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协作,定期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经营表现、产业化项目进展、投资动态及内部控制等核心信息,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监督权与参与决策权,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不存在任何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作为独立董事履职的对接部门,能够及时、准确传递独立董事的工作建议与诉求,高效做好会议组织、资料准备等服务工作,保障了独立董事履职工作的顺畅开展。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审核情况

2025年度,本人围绕公司关联交易、承诺履行、定期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会

计政策变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与薪酬等重大事项开展重点关注和审核,重点对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具体审核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公司报告期内日常生产经营、债权债务往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全面审核,从交易必要性、定价公允性、决策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客观判断。经审核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依据充分、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相关方承诺履行事项

本人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方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履

行情况进行持续跟踪与核查。经审核认为,2025年度,公司相关方均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未出现变更承诺、豁免承诺、违反承诺的情形,亦未出现超过承诺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相关承诺履行情况良好。

(三)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事项

本人认真审阅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

报告等定期报告及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专项审核。经审核认为,公司定期报告所载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各期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且相关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实际情况,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的情形。

(四)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事项

本人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情况

进行全面评估,经审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专业资质和丰富经验,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准确把握审计重点,及时反馈审计问题,高质量完成了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基于此,本人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五)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本人对公司2025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专项审核,经审核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合规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监管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与聘任事项

2025年度,公司完成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本人认为本次

提名的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和履职经验,未存在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工作,未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非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及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进行审核,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符合薪酬方案的约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及行业薪酬水平制定,考核指标科学合理,能够有效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升经营管理效率,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薪酬方案的制定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始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全面、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决策的审议,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及各类文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建言和专业制衡作用;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进

展等情况,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规范运作流程,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在履职期间,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所有审议意见均基于专业判断和公司整体利益作出。2025年

12月3日,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完成换届选举,本人正式离任公司独立董事及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在此,本人衷心感谢公司在履职期间给予的大力支持与配合,感谢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办公室及各相关部门为本人履职提供的便利条件与专业服务。同时,衷心祝愿公司在第七届董事会的带领下,能够始终聚焦主业发展,持续优化产业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双海

2026年6月29日议案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坚)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本人徐坚,作为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与要求,恪守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审慎履职的基本原则,依法行使股东赋予的权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相关义务。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经营发展与重大决策建言献策,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正式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徐坚,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出生,65岁,高分子材料专业博士。现任深圳大学讲席教授、低维材料基因工程研究院首席科学家,兼任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

咨询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化工新型材料》副主编等职。2025年12月3日至今,担任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

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二)关于履职独立性的自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就2025年度履职独立性开展严格、全面的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未在公司及下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股东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未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相关专业服务;除按公司规定领取独立

董事税前津贴10万元外,未从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及其他存在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任何未予披露的额外利益;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履职独立性的情形,具备独立履行董事职责的法定条件与能力。

二、独立董事的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2025年12月3日换届当选至2025年12月31日,下同),公司共

召开董事会1次,本人应参加董事会1次,实际亲自出席1次,无委托出席、缺席情形,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0次。公司共召开股东会0次,本人应出席股东会0次。

具体出席情况如下表: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股东会次数

110000

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研读会议资料,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进行审慎分析,必要时要求公司相关部门作出详细说明;会议审议阶段,认真听取经营管理层的专项汇报,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基于专业判断独立发表审议意见,并充分提示相关经营、决策风险,以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议案审议、表决流程合法合规,决议内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与全体股东利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中,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履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提交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在会前全面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依托自身专业知识与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发表审议意见,严谨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提名委员会

2025年度,公司完成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本人作为提名

委员会委员,对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进行全程审核,认为本次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相应任职资格,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未被证券交易所实施纪律处分,亦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合规,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3、战略委员会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完成董事会换届,本人作为新当选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任职时间为年度最后一个月,本年度暂未召开专门会议。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恪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主动研习《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文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治理架构及委员会履职要求,持续夯实专业基础、提升履职能力,为后续高效履行委员职责、推动委员会规范运作筑牢基础。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未披露定期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本人详细听取了公司管理层

关于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项目推进及重大事项进展的专项汇报。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与中小股东开展积极、有效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中小股东的

意见、诉求及合理化建议,积极为中小股东发声,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与中小股东之间建立良性互动的沟通机制。

(六)现场工作时间及与管理层沟通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开展现场调研、参加审

计沟通会等多种方式开展现场履职,累计现场工作时间2天,现场履职的内容、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

现场履职期间,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市场拓展、技术研发、财务管理等实际情况;同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线上方式,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核心管理人员保持常态化联系,及时掌握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重大项目推进、财务状况变动等关键信息。此外,本人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计、法律审核等推进进度。

本人持续关注报纸、证券交易所官网、主流财经网络等公共媒介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与

信息披露内容,及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沟通核实相关信息,确保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的全面、准确掌握。为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参加证券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专业培训,持续学习最新的证券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上市公司治理要求,不断夯实专业知识基础,确保履职工作的专业性、合规性。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协作,定期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经营表现、产业化项目进展、投资动态及内部控制等核心信息,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监督权与参与决策权,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不存在任何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作为独立董事履职的对接部门,能够及时、准确传递独立董事的工作建议与诉求,高效做好会议组织、资料准备等服务工作,保障了独立董事履职工作的顺畅开展。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审核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完成董事会换届,本人作为新当选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任职时间为年度最后一个月,未参与审核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相关方承诺履行、定期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会计政策变更等重大事项。

2025年12月,公司完成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本人作为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进行全程审核。经审核认为,本次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工作,未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非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高管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12月履职以来,虽任职时间较短,但本人作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始终恪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要求,秉持忠实、勤勉、独立、客观、审慎的履职原则,加强制度学习与履职规范钻研,主动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概况,认真研习公司董事会议案、财务报告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基本职责。在履职期间,本人独立行使职权,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利害关系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履职独立性始终合规。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深耕专业、勤勉尽责,持续强化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同时,期待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深耕主业、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与盈利能力,以优良经营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在履职初期,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悉心指导与大力支持,在此谨致以衷心的感谢!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

独立董事:徐坚

2026年6月29日议案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麒麟)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本人曹麒麟,作为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与要求,恪守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审慎履职的基本原则,依法行使股东赋予的权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相关义务。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经营发展与重大决策建言献策,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正式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曹麒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53岁,管理学博士,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四川大学商学院会计与公司金融系副教授,四川大学上市公司发展与竞争力研究所所长,《财务管理研究》杂志编辑委员会委员;长期从事企业财务战略、公司金融、公司治理及企业管理等领域的教学科研与企业实践服务工作;现任四川路桥建设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2月3日至今,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关于履职独立性的自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就2025年度履职独立性开展严格、全面的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未在公司及下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股东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未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相关专业服务;除按公司规定领取独立

董事税前津贴10万元外,未从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及其他存在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任何未予披露的额外利益;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履职独立性的情形,具备独立履行董事职责的法定条件与能力。

二、独立董事的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2025年12月3日换届当选至2025年12月31日,下同),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次,本人应参加董事会1次,实际亲自出席1次,无委托出席、缺席情形,其

中以通讯方式出席0次。公司共召开股东会0次,本人应出席股东会0次。

具体出席情况如下表: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股东会次数

110000

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研读会议资料,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进行审慎分析,必要时要求公司相关部门作出详细说明;会议审议阶段,认真听取经营管理层的专项汇报,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基于专业判断独立发表审议意见,并充分提示相关经营、决策风险,以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议案审议、表决流程合法合规,决议内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与全体股东利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中,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履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提交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在会前全面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依托自身专业知识与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发表审议意见,严谨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2025年任职期间,作为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牵头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通

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2025年度内控审计计划的议案》,并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项目合伙人及注册会计师进行事前沟通,明确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关键时间节点、年报审计重点等事项,同步协商

制定2025年年审工作计划及审计工作时间进度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完成董事会换届,本人作为新当选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任职时间为年度最后一个月,本年度暂未召开专门会议。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恪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主动研习《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文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治理架构及委员会履职要求,持续夯实专业基础、提升履职能力,为后续高效履行委员职责、推动委员会规范运作筑牢基础。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审阅公司2025年

财务会计报表,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项目推进及重大事项进展的专项汇报。同时,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密切、有效的沟通,就公司年度财务审计计划、内控审计计划、重点审计领域、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审计工作进展及总体审计结论等核心事项进行深入交流研讨,督促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与中小股东开展积极、有效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中小股东的

意见、诉求及合理化建议,积极为中小股东发声,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与中小股东之间建立良性互动的沟通机制。

(六)现场工作时间及与管理层沟通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开展现场调研、参加审

计沟通会等多种方式开展现场履职,累计现场工作时间3天,现场履职的内容、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

现场履职期间,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市场拓展、技术研发、财务管理等实际情况;同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线上方式,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核心管理人员保持常态化联系,及时掌握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重大项目推进、财务状况变动等关键信息。此外,本人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计、法律审核等推进进度。

本人持续关注报纸、证券交易所官网、主流财经网络等公共媒介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与

信息披露内容,及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沟通核实相关信息,确保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的全面、准确掌握。为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参加证券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专业培训,持续学习最新的证券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上市公司治理要求,不断夯实专业知识基础,确保履职工作的专业性、合规性。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协作,定期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经营表现、产业化项目进展、投资动态及内部控制等核心信息,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监督权与参与决策权,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不存在任何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作为独立董事履职的对接部门,能够及时、准确传递独立董事的工作建议与诉求,高效做好会议组织、资料准备等服务工作,保障了独立董事履职工作的顺畅开展。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审核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完成董事会换届,本人作为新当选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任职时间为年度最后一个月,未参与审核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相关方承诺履行、定期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会计政策变更等重大事项。

2025年12月,公司完成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本人作为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进行全程审核。经审核认为,本次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工作,未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非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高管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12月履职以来,虽任职时间较短,但本人作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始终恪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要求,秉持忠实、勤勉、独立、客观、审慎的履职原则,加强制度学习与履职规范钻研,主动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概况,认真研习公司董事会议案、财务报告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基本职责。在履职期间,本人独立行使职权,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利害关系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履职独立性始终合规。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深耕专业、勤勉尽责,持续强化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同时,期待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深耕主业、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与盈利能力,以优良经营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在履职初期,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悉心指导与大力支持,在此谨致以衷心的感谢!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

独立董事:曹麒麟

2026年6月29日议案3、《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会计师的审计意见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经营情况

单位: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同比增减额幅度

营业收入5181213271.794470106386.57711106885.2215.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5439807.93181022636.52104417171.4157.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231607346.25124147451.99107459894.2686.56%损益的净利润

二、财务情况

单位:元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同比增减额幅度

流动资产合计4131942193.113492162296.73639779896.3818.32%

非流动资产合计7186494207.856951284082.41235210125.443.38%

资产总计11318436400.9610443446379.14874990021.828.38%

流动负债合计3441108608.423091068190.87350040417.5511.32%

非流动负债合计1738636325.542692305865.37-953669539.83-35.42%

负债合计5179744933.965783374056.24-603629122.28-10.44%

股东权益合计6138691467.004660072322.901478619144.1031.73%

三、现金流情况

单位: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同比增减额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0202517.4591029549.74-10827032.29-11.8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1981190.61-473409802.18231428611.5748.8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955876.78225079892.84-130124016.06-57.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产业化项目投资支出同比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银行融资净增加额同比减少。四、费用情况

单位:元科目2025年度2024年度同比增减额幅度

销售费用74222837.8058853925.6515368912.1526.11%

管理费用196093347.24138653988.3557439358.8941.43%

财务费用105897198.9591611603.5514285595.4015.59%

研发费用182285668.00192280411.62-9994743.62-5.20%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职工薪酬增加。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职工薪酬、折旧与摊销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扣减资本化后的利息支出增加。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研发投入小幅减少。

五、2025年度的主要资产、负债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元变动比例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217459658.0676710742.21183.48本报告期期末持有的未到期理财资金增加。

应收款项融资385961711.27163719664.59135.75本报告期期末持有的承兑银行信用等级较高的票据增加。

预付款项135207997.3284483159.5560.04本报告期材料预付款增加。

本报告期成都聚丙烯薄膜试车产线、江苏东材光

在建工程792825786.271513719366.09-47.62学基膜试车产线和山东胜通光学基膜试车产线完成转固。

使用权资产5559395.043256630.9070.71本报告期租赁房屋净值增加。

长期待摊费用13985994.48297134.414606.96本报告期装修改造及可循环用包装物待摊增加。

递延所得税资产172350296.92116237611.8748.27本报告期可抵扣亏损和资产减值准备增加。

其他非流动资产35535493.39284109809.41-87.49本报告期部分在建工程转固,结转预付工程款。

应付账款875136900.65624502203.8140.13本报告期应付材料款增加。

41945480.6228876728.4045.26本报告期应交增值税及附加税、企业所得税、房应交税费土两税增加。

长期借款1222209584.48874565741.3739.75本报告期银行长期贷款增加。

应付债券1259344130.42-100.00本报告期完成可转债转股及赎回。

租赁负债4092227.531916649.82113.51本报告期租赁待付款金额增加。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议案4、《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85439807.9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603176983.16元。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财务状况、资金需求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董事会拟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截至本资料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010182943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509147.15元(含税)。

公司已于2026年1月8日实施完成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派发现金红利101018294.30元(含税)。据此,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51527441.45元,

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3.09%。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仅实施现金分红。如公司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拟保持每股派现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51527441.4588884973.20133550098.05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85439807.93181022636.52326401238.69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603176983.1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373962512.7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264287894.38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373962512.70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否总额(D)是否低于 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141.50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 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否情形

以上预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议案5、《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公司董事会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年报准则》,并根据证监会和上交所新发布的相关文件,认真编制了东材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议案6、《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35号),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646447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5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66999995.34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6444250.00元(含税)(不含前期已支付费用

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60555745.34元,另扣减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审计

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396464.47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9159280.8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443814.02元,募集资金净额(不含税)合计金额为人民币759603094.89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年4月16日出具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致同验字(2021)第510C000185号)。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发行名称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1年4月15日

本次报告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7670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0.00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739.69

二、募集资金净额75960.31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64006.44

本年度使用金额0.00暂时补流金额0.00

现金管理金额10000.00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2.01

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106.57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733.12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578.41

注1:报告期末,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余额为10578.41万元;其中,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的结构性存款专户的余额为10000.0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578.41万元。

注2: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形成的现金管理收益、银行利息一并投入至募投项目建设中,因此,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与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总余额之和,超过募集资金净额。

(二)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10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4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13867924.53元(不含税),实际到位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386132075.47元。上述到位资金另扣减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发行登记、公证及摇号、材料制作

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2027358.49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84104716.98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1月22日出具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510C000707号)。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发行名称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2年11月22日

本次报告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14000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0.00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1589.53

二、募集资金净额138410.47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138579.65

本年度使用金额570.17暂时补流金额0.00

现金管理金额0.00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1.81

募投项目结项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769.57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530.50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19.77

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形成的现金管理收益、银行利息一并投入至募投项目建设中,因此,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与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总余额之和,超过募集资金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及子公司已依照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发行名称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1年4月15日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报告期末余额账户状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东材科技23084131291002048670已注销司绵阳游仙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东材科技23084131291002049910已注销司绵阳游仙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东材科技500100788012000004240已注销限公司绵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山东艾蒙特500100788014000004230已注销限公司绵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东材新材2308413129100262402105784127.95使用中司绵阳游仙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东材新材500100788018000005600已注销限公司绵阳分行

注1:鉴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更,为方便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决定将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转移至东材新材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游仙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2308413129100262402)和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50010078801800000560),并注销东材科技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游仙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

专户(2308413129100204867)和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50010078801200000424)。

注2:鉴于“年产6万吨特种环氧树脂及中间体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为方便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决定注销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50010078801400000423)、东材科技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绵阳游仙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2308413129100204991)。

注3:鉴于公司“年产5200吨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用特种树脂材料产业化项目”中的“年产1000吨低介电热固性聚苯醚树脂(PPO)”生产线已终止建设,公司已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账户余额,转出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全资子公司东材新材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50010078801800000560)。

注4:鉴于公司“年产1亿平方米功能膜材料产业化项目”中的第三期工程(含两条进口生产线)已终止建设,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待公司确定新的投资项目后,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产业化项目建设。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发行名称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2年11月22日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报告期末余额账户状态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东材6510000010120101001328131502.36使用中成都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成都东材440225402910026760166225.72使用中公司成都郫都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江苏东材222371010400335410已注销公司绵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山东胜通16150004292001618070待注销公司东营垦利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东材科技23084131291002809330已注销公司绵阳游仙支行

注1:鉴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为方便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决定注销东材科技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游仙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2308413129100280933)。

注2:鉴于“年产25000吨偏光片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已于2025年1月结项,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的账户余额,转出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材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22237101040033541)。

注 3:鉴于“年产 20000吨超薄MLCC用光学级聚酯基膜技术改造项目”已于 2025年 12月结项,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拟注销孙公司山东胜通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垦利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1615000429200161807)。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公司实际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支付的部

分发行费用金额为11826.61万元,该事项已在2021年全部完成。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

公司实际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

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金额为21869.48万元,该事项已在2022年全部完成。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末现金管理余额为

10000万元。(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1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25000吨偏光片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完成主体工程项目建设,达到预定运行条件,公司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募集资金专户的账户余额(769.57万元)转出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

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的议案》。公司经审慎决定,将募投项目“年产1亿平方米功能膜材料产业化项目”部分产线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延期至2025年10月,将“年产5200吨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用特种树脂材料产业化项目”部分产线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4年8月。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经审慎决定,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内容、投资用途、实施主体的情况下,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状态日期状态日期

1号线-2025年1月

东材科技成都创新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一期)2024年4月

2号线-2026年2月

东材科技成都创新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二期)2025年3月2026年3月年产25000吨偏光片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2024年6月2025年1月年产 20000 吨超薄MLCC 用光学级聚酯基膜技术改造项目 2024年 2月 2025年 12月(注)

注: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经审慎评估,将“年产 20000吨超薄MLCC 用光学级聚酯基膜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首次延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2025年2月延期至2025年12月。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截至本资料披露日,前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除“年产5200吨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用特种树脂材料产业化项目”中的“年产1000吨低介电热固性聚苯醚树脂(PPO)生产线”、“年产 1亿平方米功能膜材料产业化项目”的第三期工程(含两条进口生产线)外,均已完成主体工程项目建设,达到预定运行条件,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三)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其他情况

1、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公司审慎评估,将“年产5200吨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用特种树脂材料产业化项目”中的“年产 1000吨低介电热固性聚苯醚树脂(PPO)生产线”予以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2024年9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2、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经公司审慎研究,拟终止建设“年产1亿平方米功能膜材料产业化项目”的第三期工程(含两条进口生产线),并将该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待公司确定新的投资项目后,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产业化项目建设,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3)。2025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议案7、《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积极性和责任心,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经营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议案8、《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一、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2025年度的实际考核结果,2025年度公司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发放的薪酬合计为1637.49万元(税前)。

二、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加快推动公司战略发展,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保障其合法劳动权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独立董事薪酬

2026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万元/人/年(税前),适用对象为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徐坚先生、钟胜先生、曹麒麟先生。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履行职责相关的合理费用,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据实报销。

(二)未在公司担任日常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未在公司担任日常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三)在公司担任日常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日常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10人,以下简称“激励团队”),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基本薪酬

2026年度,激励团队的基本薪酬总额为671.00万元人民币,公司将根据岗位职责、管理范围、岗位重要性及市场薪酬水平确定个人基本薪酬标准,按激励团队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

(1)制定原则

公司坚持贯彻“按劳分配、兼顾公平、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基本原则,根据岗位级别、业绩贡献、职责风险等因素确定绩效激励方案,确保其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相融合,促进公司可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绩效薪酬的核算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绩效薪酬的标准

合计为1800万元。绩效薪酬与公司设定的2026年度的考核净利润目标挂钩,考核净利润设定门槛值和目标值:当实际完成值高于门槛值时,方可核算绩效薪酬。同时,设置考核净利润目标达成系数:个人的最终绩效薪酬=目标达成系数×个人绩效薪酬标准×关键绩效指标。

如考核净利润的实际完成值超过目标值时,则有超额奖励,超额奖励=超额部分×个人超额奖励系数。

(3)绩效薪酬的发放

基于前述激励方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的薪酬考核办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进行年度绩效考核,核算、分配个人绩效薪酬,绩效薪酬自当年起,分3年发放。

3、中长期激励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和战略目标,适时择机实施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方式,与公司中长期经营业绩相挂钩,具体方案另行确定。

4、社会保险

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激励团队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

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法定福利,2026年度预计合计金额为70.79万元。

5、公司福利及津贴

公司可根据需要制定其他福利办法(包括企业年金)。津贴根据公司现行管理制度执行。

6、专项奖励

对于在公司产品研发、市场开发、资本运作、管理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并取得重大

经济效益的,且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中发挥主要作用及做出贡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导推进对公司具有长期战略价值的创新孵化项目的;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后,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考核标准可以酌情提高,或实施单项激励。

(四)其他说明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级别调整的,自调整的次月起,按照新的岗位级别重

新确认薪酬标准。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津贴,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依法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止付、追索、扣回等事宜,按照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执行。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议案9、《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合计4156.24万元;拥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1877.2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案件,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

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项目合伙人:雷鸿,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4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签字会计师:周丽,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继明,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2、项目成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雷鸿、拟签字会计师周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继明,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会计师雷鸿、拟签字会计师周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继明,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费用

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为212.0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69.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2.40万元,审计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公司承担。上述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的,较2024年度审计费用增长

6.00%。

若公司2026年度的业务规模发生较大变化,届时双方将根据公司实际的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结合审计服务的工作量、市场价格水平协商调整审计费用。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议案1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说明2025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为提升股东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将存放于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尚未使用的7934891股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2025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并授权

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本次股份注销事项已于2026年1月22日办理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18117834股变更为1010182943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18117834.00元变更为人民币1010182943.00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次注册资本与总股本的变动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主要修改条款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18117834.00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1010182943.00元。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018117834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010182943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未修改的部分继续有效。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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