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决策监督、财务审核、审计监督及内部控制评价等法定职责,全力保障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推动公司规范治理水平持续提升,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审计委员会相应进行换届调整: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李双海先生、钟胜先生、熊玲瑶女士三名委员组成,主任委
员由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独立董事李双海先生担任,任期至2025年12月3日。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曹麒麟先生、敬国仁先生、钟胜先生三名委员组成,主任委
员由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独立董事曹麒麟先生担任,自2025年12月3日起正式履职,任
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全体委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独立性和履职经验,能够独立、客
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根据公司2025年11月1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全部法定职权,自该日起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无缺席、委托出席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计划的议案》和《关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公司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审阅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与内控注册会计师就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事项进行沟通的议案》和《关于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事项进行沟通的议案》。(三)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五)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六)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计划的议案》和《关于确定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计划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一)监督年度审计工作,保证信息披露质量
2025年度,公司所处行业竞争加剧,市场环境复杂多变,在此背景下,审计委员会全
体委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全面履行审计和监督职能,秉持勤勉尽职的工作态度,对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驻前,审计委员会提前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组织召开专题沟通会议。会上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沟通,明确审计重点与时间安排。鉴于公司正在大力拓展光学膜材料及先进电子材料相关业务,审计委员会特别强调对前述业务相关财务数据的审计关注。在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保持持续密切沟通,对关键审计事项与风险领域保持高度关注并进行跟踪;在出具审计结果后,审计委员会全面审阅财务报告,确认该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确保审计程序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二)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为公司提供的审计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认为该所秉持公允、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独立审计工作,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备合理、执业能力胜任,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职责与义务,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基于上述评估,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按照法定程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核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进行逐次审阅,重点针对财务数据真实性、会计处理合规性及信息披露完整性展开核查。经核查,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监管要求,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核查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管理层就公司现金流情况、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投融资活动等重要事项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以上事项对财务报告的潜在影响予以充分提示。考虑到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应收账款回收带来的不确定风险,审计委员会特别强调了对信用风险的管控,并建议公司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定期跟踪与分级管理。
(四)审核关联交易事项,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债权债务往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审慎审核,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债权债务往来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交易双方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为内部审计工
作聚焦于公司重点业务流程、关键内部控制环节以及高风险领域,具备可行性。针对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如部分业务流程存在审批环节繁琐、效率低下的问题,以及个别子公司存在预算执行偏差较大的情况,审计委员会及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同时督促审计部严格按照内部审计计划组织执行、持续加强整改跟踪力度,推动内部审计在风险防控、流程优化、规范运营等方面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六)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持续监督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执行情况,经过系统、全面评估,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且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进行规范运作,能够满足公司规范治理与稳健运营的实际需求。同时审计委员会还关注到公司通过定期开展内部控制培训和宣贯活动,持续提高了员工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和执行的自觉性,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企业的合法运营和审计机构评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七)承接监事会职权,履行法定监督职权
自2025年11月起,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正式承接行使原监事会全部法定监督职权。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监管要求,独立、客观、审慎履行监督职责,重点加强对公司财务信息真实性、内部控制有效性、关联交易合规性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治理平稳、有序、高效运行。
四、总体评价和工作计划
2025年,审计委员会严格遵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制度规定,以勤勉尽责、独
立审慎的工作态度,全面履行各项职责。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内控制度建设、审计机构选聘与履职情况、关联交易合规性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全面、细致、深入的审议与监督,充分发挥财务监督、风险把控与治理支撑作用。
展望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持续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勤勉审慎履行职责;
进一步强化对财务信息披露、会计核算规范性、定期报告真实完整性的全流程监督,夯实财务信息质量;持续完善内部控制监督与风险防控,督促优化内控流程,提升执行有效性;加强对外部审计机构执业质量与独立性的监督评估,不断提升审计工作质效;深化与公司各部门协同联动,健全沟通协调机制;持续跟进监管政策要求,提升专业化履职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规范稳健运营。
特此报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