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1证券简称:国泰海通公告编号:2025-09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
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核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
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6号)同意及核准,公司向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 股)626174076 股,发行价格为15.9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5188679.2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84811320.75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5年2月28日到账,毕马威
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
字第2500227号)。
1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配套资金合计人民币
6027028070.01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996581689.43元,其中
包括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利息收入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根据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要求,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开立专项账户并于2025年3月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
宁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滩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开户行银行账号余额(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12029290721001860.00
上海市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9430901040089426993820721.51
上海定西路支行中国银行上海市静安支行营
4416884083240.00
业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外滩支行965500788018000026613002760967.92
上海银行营业部030061490720.00
合计3996581689.43
注: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上海市静安支行营业部、上海银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
2用完毕,并于2025年5月8日办理了销户。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根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说明及实际发行结果,公司计划按下列金额使用募集所得款项:
用于国际化业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用于交易投资业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用于数字化转型建设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用于补充营运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公告承诺一致。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问题
公司按照管理办法、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
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特此公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3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不含发行费用)998481.13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含发行费用)602702.8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含发行费用)602702.8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调整后截至期末承诺投本报告期截至期末累计投截至期末累计投入截至期末投入项目达到预本报告期实是否达到项目可行性含部分变更总额投资总额入金额(1)投入金额入金额(2)金额与承诺投入金进度(%)(4)定可使用状现的效益预期效益是否发生重(如有)额的差额(3)=(1)=(2)/(1)态日期大变化
-(2)
国际化业务不适用不超过30亿元不适用不超过30亿元0.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交易投资业务不适用不超过30亿元不适用不超过30亿元注注301363.38301363.38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数字化转型建设不适用不超过10亿元不适用不超过10亿元1339.431339.4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补充营运资金不适用不超过30亿元不适用不超过30亿元300000.003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合计不适用不超过100亿元不适用不超过100亿元602702.81602702.8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无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无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无
注:该金额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活期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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