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统称毕马威)担任公司2025年度
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毕马威
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开展评估。经评估,毕马威在2025年度审计服务期间,保持独立执业原则,按要求开展各项审计工作,依规出具审计报告并客观公允表达审计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计工作方案
毕马威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实际、业务发展特点,制定以风险为导向的专项审计工作方案,覆盖公司各重要业务板块、核心子公司及关键风险点,并针对结构化主体合并范围的确定、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等核心
审计领域制定审计程序。审计过程中,毕马威就人员配置、工作进度推进、重点审计领域开展、内控审计执行、审计质量保障举措及独立性与职业道德遵循情况等事宜,与公司管理层及治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汇报,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成果,满足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
二、审计质量管理水平
毕马威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设计、实施并运行覆盖财务报表审计、财务报表审阅、其他鉴证业务及相关服务业务的质量管理体系,旨在以下方面提供合理保证:
1、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并依据
相关规定执行业务;
2、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合伙人出具适合具体情况的业务报告。
项目咨询方面,毕马威针对合并报表编制难点、复杂金融工具估值、商誉相关判断等重大事项和疑难问题,项目团队向其内部审计质量与执业技术专业部门
1发起专项咨询,对各类专业问题予以解答与处理。
项目质量复核方面,毕马威搭建了权责明确的三级质量复核体系,由现场执行人完成基础审计底稿、证据资料的首轮复核,保障审计程序落地实施、基础数据真实完整;项目经理和高级经理开展二轮复核,针对审计重点领域、专业判断依据等核心内容进行审核把关;项目合伙人实施三轮复核,统筹把控审计整体执行情况、重大事项处理结果及审计结论恰当性。毕马威制定了对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委任资格要求,结合具体项目所需的行业经验、时间安排等因素,为相关项目委派相应的项目质量复核人。毕马威建立了意见分歧处理与解决机制,明确意见分歧妥善解决后方可出具报告,项目审计过程中未发生意见分歧情况。
项目质量检查方面,毕马威设有专职团队,基于风险导向开展项目层面的监控及督导活动,识别质量问题及风险,执行根源分析,实现持续优化和改进。项目层面的监控及督导活动主要包括业务进行中的监控辅导,以及针对已完成项目的业务质量检查。毕马威每年开展业务质量检查,旨在评估项目的执行情况,并识别项目质量改进机会。
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方面,毕马威按照质量管理准则的要求建立内部监控和整改程序,制定了相关政策和程序。根据毕马威2025年9月30日质量管理体系的年度评估,毕马威的质量管理体系能够合理保证该体系的目标得以实现。
三、执业独立性与职业道德遵循
毕马威制定了独立性与职业道德相关内部规章制度,在事务所整体管理及项目执行层面均设置相应控制措施,确保执业行为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审计服务期间,审计项目团队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建立定期报告与沟通机制,及时反馈独立性遵循情况。
毕马威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及项目团队其他相关人员,均遵守独立性相关规定,未发生任何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及相关专业服务构成独立性冲突的事项,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立场。
四、审计团队及资源配置
毕马威为公司审计及相关专业服务配备专职项目团队,毕马威项目合伙人张楠,签字注册会计师彭成初、虞京京,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婉珊及项目团队其他相关人员,均具备相应的证券行业审计经验和专业技能,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香
2港执业会计师等相关专业资质,项目团队整体保持了必要的人员稳定性。
针对公司2025年度合并后会计核算、金融资产估值和减值等审计难点,项目团队按需引入信息系统、信用风险、估值复核、税务等多领域专家,全程为审计工作提供专业支持。
五、审计信息安全与保密管理
毕马威制定了有关信息安全、保密、个人信息及数据隐私的政策和管控措施,包括隐私影响评估、数据安全和隐私培训、服务提供商的管理机制、个人数据主
体询问程序、数据安全全流程管理、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应急处置等。前述各项政策符合职业准则和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审计服务执行过程中,毕马威遵循法律法规、监管和政策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履行审计信息安全保护义务。
毕马威的审计数据根据中国法律法规要求均存储于中国内地。未经中国政府有关主管机关许可,不向任何境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审计数据。
六、综合评价经评估,毕马威在2025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秉持公允客观原则开展独立审计工作,恪守职业操守,审计团队人员配置合理、具备相应的专业执业能力,质量管理体系执行有效,审计质量管控措施落实到位,信息安全与保密管理规范,独立、客观地发表了审计、审阅意见,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相关要求。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
告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统称毕马威)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的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
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等进行
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应有的资质和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及境外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8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毕马威关
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审阅情况的报告,就审阅意见、重要审阅事项、审阅工作情况、职业道德和独立性及强制沟通事项等进行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所出具的审阅意见无异议,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审阅报告。
2026年1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毕马威关
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计划的汇报,就2025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时间表、人员配置、审计范围、计划重点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并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审计师提供非鉴证服务预先同意方法的议案》。
2026年3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各专项报告,对毕马威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无异议,同意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在公司年度审计及半年度审阅工作中,遵循职业道德守则,保持履职独立性,勤勉获取审计证据,客观公允表达意见,为公司提供了较高质量的审计服务。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
4有关规定,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和监督审计工作等方面建言献策,
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了法定职责,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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