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2证券简称:白银有色公告编号:2023—临067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是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深化企业间协同合作,拓展销售渠道,本次增加与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业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并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关联交易的具体事项及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损益状况、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白银有色”或“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提案》。关联董事王普公、王樯忠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本提案。
2、独立董事对此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1)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国家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公司所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均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对本期和未来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在正常范围内。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提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表决。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
1营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价格是按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和类别
1、关联交易开展情况经公司四届四十四次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提案》,决议批准2023年公司与新业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度为10亿元。
截止9月底,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红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新业公司已开展的业务额度累计797706212.86元,10月已签订合同金额约2亿元,预计10月底完成合同内容并结算,届时将达到关联交易额度上限。
2、关联交易预计增加额度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深化企业间协同合作,拓展销售渠道,拟增加与新业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度10亿元。
单位:万元
2023年年初预2023年预计新2023年预计金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计金额增金额额向关联人销售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
100000.00100000.00200000.00
产品、商品限责任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法人名称: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三)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16号
(四)法定代表人:王樯忠
(五)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六)成立日期:2000年11月10日
(七)经营范围:省政府国资委管理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国有股权和国有企业改制
2重组及整体上市留存资产和国有股权的运营管理;持有并管理国有资本不宜退出的行
业、企业和省政府国资委委托管理的国有股权、国有资产;整合并运营省政府国资委管
理企业国有资产存量,盘活闲置资产;其他国有股权投资与资本运营、投资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为开展上述业务所进行的股权运营、基金投资、证券投资;企业并购重组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金属材料、矿产品、贵金属、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包含危险化学品)、粮油、煤炭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八)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183829.38万元,负债总额655292.74万元,净资产528536.63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
324146.27万元,实现净利润4769.85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资
产总额930054.85万元,负债总额426936.55万元,净资产503118.30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63039.29万元,实现净利润2126.43万元。
(九)关联关系说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6.3.3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四)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新业公司是白银有色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向新业公司销售铜、铅、锌等有色金属产品,交易均按照市场定价(市场利率)原则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影响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与公司存在长期的持续性的关联关系。关联公司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公司日常的关联交易是在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确认关联交易的具体事项及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损益状况、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3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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