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2证券简称:白银有色公告编号:2026-临011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下属全资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唐吉萨巴巴多斯股权的提案》,同意公司通过在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下属全资公司唐吉萨(巴巴多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吉萨巴巴多斯”)的100%股权及相关权益。2024年10月8日,公司下属公司与征得的合格境外意向受让方 Ultra Well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U公司”)签署了交易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10月10日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转让下属全资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43号)。
二、本次交易进展
受唐吉萨项目所在地安全局势等因素影响基于交易审批情况,公司下属公司白银贵金属、班罗投资、唐吉萨矿业就唐吉萨巴巴多斯100%股权转让事项,与交易对方 U公司签署了关于唐吉萨股权转让交易事项相关补充协议,公司下属班罗投资与交易对方 U公司签署了关于股权买卖事项相关补充协议,主要对交割先决条件、债权转让对价支付安排进行调整。
(一)调整后的交割先决条件为:各方需在交割时或之前取得巴巴多斯央行
的外汇管制批准。同时,双方约定:
1.各方应在《股权买卖协议补充协议一》签署后3日内开始办理股权登记变更手续。
2.买方应在刚果(金)东北部局势恢复平稳后,取得唐吉萨项目所在地法律
法规要求的办理股权登记变更所需的相关主管机关的批准,卖方对此应尽商业上的合理努力提供必要支持。
1(二)调整债权转让对价支付安排。
根据《〈关于唐吉萨股权转让交易的实施协议〉的补充协议(二)》,本次交易中债权转让对价的支付节点调整如下:
1.自以下2个条件之一(以先成就的条件为准)满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向白银贵金属支付12000000.00美元(截至目前,买方已向白银贵金属支付其中的9000000.00美元):
(a)买方取得唐吉萨项目所在地法律法规要求的股权登记变更所需的主管机关的批准;或(b)唐吉萨项目恢复正常生产(即唐吉萨公司完成本次签约后的第一次黄金产品销售)。
2.自上文 1(a)或(b)条件满足之日起第 455 日前,买方应向白银贵金属
支付10000000.00美元。
3.自上文 1(a)或(b)条件满足之日起第 820 日前,买方应向白银贵金属
支付8000000.00美元。
其它交易安排及担保措施未发生变化。
2026年1月22日,本次交易已完成交割,公司下属子公司不再持有唐吉萨
巴巴多斯的股权,唐吉萨巴巴多斯不再构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承债式转让有助于公司减少经营亏损,改善经营效果。若受当地安全形势影响、长期无法复产等因素,未来可能存在剩余债权转让价款无法收回、债权无法按期被偿还的风险。本次交易预计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最终影响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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