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北京澄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澄宇”)作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审计机构北京澄宇履职监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北京澄宇成立于2021年2月18日,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49号院4号楼3层36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304MA020EEQ99,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 11000169,首席
合伙人为吴朝晖,截至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5人。
2024年度已经审计的业务收入为529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529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中证券业务收入1235万元;2024年度开展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客户家数:3家,所属行业为房地产行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审计费用960万元。
1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谢维,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2月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转入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开始为荣盛发展(002146)提供审计服务。从事注会行业前曾经在央企从事财务工作多年。加入注会行业后,先后为中国石化 IPO(作为中方参与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牵头人与毕马威中国石化 IPO 项目合伙人对接审计工作),青鸟天桥(现更名为信达地产600657)、麦科特
(000150)、绵世股份(现更名为中迪投资000609)、紫光股份(000938)、光环新网(300383)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作为项目合伙人签发审计报告。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年报的审计报告有荣盛发展
(002146)、白银有色(601212)、ST 美尚(300495)。签字注册会计师:蔡军,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23年12月转入北京澄宇。参与过黑芝麻(000716)、华西能源(002630)及粤高速 A(000429)、白银有色(601212)等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名元,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在北京澄宇执业。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业期间,先后为天方药业(600253)、一汽轿车(现更名为一汽解放000800)、
振华科技(000733)、振华新材(688707)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年报有荣盛发展(002146)、白银有色(601212)、ST 美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同意聘任北京澄宇为公司2024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北京澄宇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经审计,北京澄宇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北京澄宇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积极就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确保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满足各项工作要求。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澄宇的审计服务资格、业务
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
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4年12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同意聘任北京澄宇
3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
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3月6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会议形式对2024年度审计计划涉及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策略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
(三)2025年4月18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会议形式对2024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审核。
四、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审计业务的评价
(一)独立性评价
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及本次审计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复核人员和其他审计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在本次审计工作中,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项目组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二)专业胜任能力
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规模配备了充足的审计人员,审计项目组成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
(三)年度审计报告意见的评价
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
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完成了公
4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2024年度
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情况。
审计委员会委员:满莉、王普公、彭宁、刘力、杨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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