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6证券简称:君正集团公告编号:临2025-022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5月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连云港港口国际石化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仓储”),为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君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正物流”)持股51%的下属子公司。
*担保金额:1530万元人民币。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子公司累计向连云港仓储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102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连云港仓储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
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5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预计2025年度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7亿元(含167亿元,含等值外币),其中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含70%)的控股子公司预计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1亿元;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预计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26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5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1(二)2025年5月担保实施情况
2025年5月,公司在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1530万元,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是担保方被担保方签约机构本次担保金额担保到期日担保方式
否为70%以上君正连云港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5302026年5月11日连带责任保证是物流仓储连云港分行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被担保2025年度担保额度情况本次截至担保余额担保方方最近是否是否提供预计累计目前占公司最担保方被担保方持股一期资关联有反担保总担使用剩余担担保近一期经比例产负债担保担保金额保额担保保额度余额审计净资率度额度产比例
一、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70%)的控股子公司
君正连云港51%85%0.1530.510.19%否否
物流仓储410.15340.847
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3.781.39%否否
合计4.291.58%//
二、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126012681.5329.93%否否
合计81.5329.9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连云港港口国际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585517012T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日
注册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开发区板桥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王洪彦
注册资本:18935.51万元人民币
股东持股情况:上海君正物流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连云港港口集团有
2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9%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成品油、化工产品的仓储、装卸服务(按港口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托运、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验及运输咨询业务;房屋租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8849.14万元,负债总额为32485.63万元,净资产为6363.5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3.62%;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975.89万元,净利润-1287.4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5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9271.48万元,负债总额为33378.93万元,净资产为5892.5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5.00%;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
1714.03万元,净利润-509.3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君正物流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债务人:连云港港口国际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2、保证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3、本金数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壹仟伍佰叁拾万元整,为主合同
项下总额度的51%。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3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连云港仓储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
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连云港仓储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且连云港仓储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状态。公司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预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67亿元(含167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的额度为166.85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85.82亿元人民币(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数量,为本、外币合计数),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1.51%,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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