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审慎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作用,有力推进公司决策科学性、合规性的不断提升,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由独立董事王
世璋、独立董事陈莹、董事朱陶芸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中独立董事王世璋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调整了审计委员会成员,委员朱陶芸调整为包振华。
报告期末,公司审计委员会由王世璋、陈莹、包振华组成。各位委员履历如下:
王世璋先生:中国国籍,1952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正(教授级)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高级国际会计师,上海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专家。先后荣获“上海市杰出会计工作者”“中国财务价值领军人物”“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等称号。从1986年起主持大型企业财务工作,1994年起担任上海大隆机器厂总会计师,1999年起担任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通用石化机械事业部财务总监兼上海通用机械(集团)公司财务总监、上海维高格雷石
油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2003年起担任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资产财务部副部长兼财政处处长,2004年起担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部长兼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2012年起担任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副总会计师兼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董
事总经理等职,2015年至今担任上海机电工业会计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等职。2020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莹女士:中国国籍,1977年12月出生,管理科学与工程(金融工程方向)博士。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金融科技研究与发展中心主任,证监会证标委金融科技专委会委员、江苏省区块链标准委员会秘书长,江苏省三三三人才,研究方向:数字金融、行为金融等。2020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包振华先生:中国国籍,1985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招商银行江阴支行客户经理,于2011年10月起开始在公司工作,历任投融资部部长、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3月至2012年11月,担任公司总经理;2012年11月至2013年
10月,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3年10月至2021年4月,担任公司副董事
长、总经理;2021年4月至2023年12月担任公司董事长;2023年12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完成如下工作: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2025年4月7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年度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6项议案,分别是:《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季度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并披露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2025年8月18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半年度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并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季度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并披露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审计成员在审计工作中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
持独立性的要求,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报告期,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并对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进行审议,认为公司财务决算依据充分,会计记录真实、可信、完整,财务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四)协调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五)对公司业务进行现场调研
为了更好地协助管理层提高管理效率,审计委员会到公司进行现场调研,了解公司业务的实际运营状况,为提升管理提供建议。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此页为《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之签署页,无正文)与会委员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王世璋陈莹包振华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