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8证券简称:吉鑫科技公告编号:2026-017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工业园区那巷路8号公司行政大楼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29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8443168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29.3520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经理朱陶芸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
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274321238 96.4453 9454247 3.3239 656200 0.2308
2、议案名称:《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282781853 99.4199 1000232 0.3516 649600 0.2285
3、议案名称:《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283004653 99.4982 1046632 0.3679 380400 0.1339
4、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282990253 99.4932 995432 0.3499 446000 0.1569
5、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282664653 99.3787 1268832 0.4460 498200 0.1753
6、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282772753 99.4167 1061132 0.3730 597800 0.2103
7、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282717153 99.3972 1179532 0.4146 535000 0.1882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282645753 99.3721 1189632 0.4182 596300 0.2097
9、议案名称:《董事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66659065 97.3376 1227932 1.7931 595300 0.8693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议案名称:《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持股5%以上263509053100.000000.000000.0000普通股股东
持股1%-5%00.000000.000000.0000普通股股东
持股1%以下1949560093.179410466325.00233804001.8183普通股股东
其中:市值50
万以下普通644962786.03466665238.89103804005.0744股股东市值50万以
上普通股股1304597397.16883801092.831200.0000东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有提案均由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过半数通过。
关联股东包士金、包振华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15949388股,已对议案
9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炜、包诗韵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上网公告文件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