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8证券简称:吉鑫科技公告编号:2025-028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工业园区那巷路8号公司行政大楼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99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3343174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24.0891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经理朱陶芸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
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董事包振华先生、董事及副经理张燕民先
生、独立董事陈莹女士以网络视频方式参与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杨扬女士出席会议;副经理朱旺杰先生列席会议。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232583648 99.6366 715500 0.3065 132600 0.0569
2、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232364048 99.5426 757100 0.3243 310600 0.1331
3、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231605321 99.2175 1529027 0.6550 297400 0.1275
3.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A股 231507921 99.1758 1669927 0.7153 253900 0.1089
3.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231593121 99.2123 1529727 0.6553 308900 0.1324
3.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231626321 99.2265 1509827 0.6467 295600 0.1268
3.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231596821 99.2139 1565527 0.6706 269400 0.1155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议案号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持股5%以上214849388100.000000.000000.0000普通股股东
持股1%-5%00.000000.000000.0000普通股股东
持股1%以下1773426095.43597155003.85041326000.7137普通股股东
其中:市值50
万以下普通股592014590.73514719007.23251326002.0324股东
市值50万以1181411597.97972436002.020300.0000上普通股股东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
11645214495.09777155004.13571326000.7666润分配预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
2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1623254493.82847571004.37623106001.7954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中提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2/3以上通过;其余决议均由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炜、包诗韵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上网公告文件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