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2证券简称:林洋能源公告编号:临2023-06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4.46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2-1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2月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261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1%,成交的最高价为8.89元/股,成交
的最低价为7.7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05911371.6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第三期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1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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