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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7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1222证券简称:林洋能源公告编号:临2024-16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信托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债券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等。

*投资金额: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1(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

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合格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

联关系或其他关系。为控制风险,公司拟投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信托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债券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等。

(五)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实施方式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或董事会授权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授权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或董事会授权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但仍然受到金融市场及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二)控制投资风险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安全性、期

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然后再由董事长审批。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

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属内控部负责对上述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

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审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产品,投资风险较小,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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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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