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6证券简称:华电科工公告编号:临2026-018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福建可门储运煤炭储备项目 PC 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资产完整、业务独立,与福建华电储运的交易真实,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近日,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广州打捞局(联合体成员)与福建华电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华电储运”)签署了《福建储运煤炭储备华电福建可门项目 PC 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约为 61809.66 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公司责任分工对应的金额约为33400.00万元人民币(含税)。
公司为本项目提供环保型仓储系统,该系统采用大跨度封闭煤场管桁架钢结构网架,配套堆取料系统具备运量大、作业效率高等优势。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对《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
1联董事彭刚平、刁培滨、樊春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审议该事项,并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股东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福建华电储运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56276.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建省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上宫洋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31日
法定代表人:张鹏
主要股东: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福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福建华电储运为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煤业”)
的控股子公司,华电煤业与公司分别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直接、间接控股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为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关联交易。福建华电储运、华电煤业与本公司之
2间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系。
福建华电储运依法设立、合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履约能力,本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形成坏账可能性较小。
三、合同主要内容
本合同为 PC 总承包合同,承包范围包括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施工主要包括护岸、软基处理、陆域形成、地基处理、道路堆场、斗轮机基础、储煤棚、栈桥、转载点、围墙、给排水设施、
消防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及相关配套生产系统,接入既有系统及建构筑引起的相关改造等;设备采购和安装包括斗轮机、皮带机及辅助配套生产等设备的采购和安装;以及政府审批初步设计审批范围内的所
有内容和施工图设计的施工、设备采购和安装所有内容。定价依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确定。
合同名称:福建储运煤炭储备华电福建可门项目 PC 总承包合同。
合同金额:61809.66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公司责任分工对应金额为33400.00万元(含税)。
结算方式:本合同主要包括设备购置款、建筑工程款和安装工程款等,按进度分为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结算款和质量保证金等。
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540日历天。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进度管理违约、质量管理违约、安全管
理违约、承包人人员管理违约等。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加盖三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的顺利签订,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散状物料环保型仓储系统工程总承包领域的引领地位,充分彰显了市场对公司物料输送系统核心技术实力与项目履约能力的高度认可。公司将以此项目签订为契
3机,持续深耕煤炭、港口等核心市场,凭借过硬的技术实力与优质的
全流程服务为客户持续创造更大价值。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资产完整、业务独立,与福建华电储运的交易真实,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五、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公司多次承揽华电煤业所属子公司的项目,双方合作良好,均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本项目的执行过程有一定的不可控因素,比如项目所在地环保政策发生较大变化,会引起人员、设备和材料价格的变动,临时停工导致施工周期变长等。另外,如果遇到市场、政策、法律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也可能会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按期正常履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公司将对上述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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