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2月17日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 19 日上午 9时 30分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华电产业园 B座111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的独立董事3名。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黄阳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1-11月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均控制在预计范围内;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关联交易定价,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华电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华电财务公司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公司已制定《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控制制度》,该制度考虑了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相关风险,制定了风险控制措施和处置预案,能够防范和控制相关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资金独立性和安全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致同意《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