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为控制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华电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财务公司”)的持续关联交易风
险,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查验华电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审阅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华电财务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对与华电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华电财务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在原北方有色金属工业财务公司基础上重组设立
的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集团”)控股,华电集团系统内5家企业参股组建的一家全国性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基本信息如下:
注册资本:55.41亿元
法定代表人:罗贤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楼西楼10层(邮编:100031)
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24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17783037M
1(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投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
1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59582.8446.85
2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117705.0021.24
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82308.9014.85
4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50000.009.02
5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4730.004.46
6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19785.003.57
合计554111.74100.00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华电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按照《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确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互相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华电财务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能够严格执行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以及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
华电财务公司不断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将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内部稽核、培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完善华电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华电财务公司编制完成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风险管理体系,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对华电财务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华电财务公司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作
2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
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华电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资金计划管理办法》《资金业务管理办法》《同业拆借业务操作手册》《存放同业业务操作手册》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华电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华电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华电财务公司
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结算平台网上提交指令及通过向华电财务公司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
(4)对外融资方面,华电财务公司融资业务的主要方式为同业拆借。华电财务公司同业拆借业务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各金融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华电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内部制度要求办理。
2.信贷业务控制
(1)信贷管理
华电财务公司贷款管理实行客户经理负责制,贷款的对象仅限于
3华电集团的成员单位。华电财务公司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
《授信业务管理办法》《中间业务管理办法》《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担保业务管理办法》《贷后管理办法》
《综合授信额度评价及测算规则》《综合授信实施细则》《信贷业务操作手册》等规范了各类业务操作流程。建立了贷前、贷中、贷后完整的信贷管理制度,实现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信贷审批流程。
华电财务公司授信额度的审批及信贷资产的发放由风险控制委员会决定。信贷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授信及贷款申请,风险管理部门依照风险控制委员的决定进行审批。
(2)贷后管理
华电财务公司信贷管理部门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款用途、收息情
况、逾期贷款和展期贷款进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回性进行贷后检查。华电财务公司根据《资产质量分类管理办法》和《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规定定期对信贷资产进行风险分类,按信贷资产质量计提减值准备。
3.投资业务控制
按照监管规定,华电财务公司仅从事固定收益类投资,为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加强对投资业务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华电财务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了《财务性投资业务管理办法》《财务性投资业务操作手册》等办法制度。
(1)投资时实行双人操作,交易员的所有业务操作流程需经复核员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
(2)财务性投资业务需投资业务部门按照制度规定履行相应流程,方可执行。
4.内部稽核控制
4华电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
审计部门——审计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华电财务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审计部负责华电财务公司内部审计业务。审计部针对华电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信息系统控制
华电财务公司信息系统依托华电集团广域网,主要包括现金管理系统-网银系统、现金管理系统-柜面系统、电子信贷业务系统、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等。华电财务公司使用的应用系统由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灏鑫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等行业主流开发商负责开发建设,并由其提供后续服务支持。
具体业务由操作人员按华电财务公司所设业务部门划分,各司其职。
信息系统按业务模块分别由各业务部门管理,由华电财务公司管理人员授予操作人员在所管辖的业务范围内的操作权限。华电财务公司应用系统运转正常,与常用操作系统和业务软件兼容较好。2026年上半年无信息安全事件发生。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华电财务公司建立了全覆盖、严监管、强约束的内部控制体系,其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且得到有效执行,可以防控重点领域风险,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截至2025年年末截至2026年6月末
5资产总额53771256501.0960303464947.09
负债总额39604063767.6745470137580.47
净资产14167192733.4214833327366.62
资产负债率73.65%75.40%
2025年2026年1-6月
营业收入1521332804.77702061739.38
净利润1135159551.09666134633.20
截至2026年6月30日,华电财务公司银行存款
12545971931.58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421623637.24元。
(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华电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
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2026年上半年华电财务公司未发生重大事件和责任事故,监管
指标全部达标,未发生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情形。截至2026年6月30日,华电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指标财务公司对应指标监管要求
资本充足率19.74%≥10.5%
流动性比例34.38%≥25%
贷款余额/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72.48%≤80%
集团外负债总额/资本净额0.00%≤100%
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1.02%≤15%
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余额4.90%≤300%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资本净额4.85%≤100%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存款总额0.00%≤10%
投资总额/资本净额32.47%≤70%
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0.10%≤20%
四、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在华电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61084436551.98元,使用财务公司综合授信额度867146700.00元。
公司在华电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华电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每半年取得并审阅华电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对华电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进行评估,出具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并与公司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六、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公司认为:
1、华电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未发现华电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3、2026年上半年,华电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开展经营活动,其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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