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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科工: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12-27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1226证券简称:华电科工公告编号:临2025-060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要提交华电科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11月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建立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不利的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对《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彭刚平、刁培滨、樊春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本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审议该事项,并发表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公司2025年1-11月发生的与日常经

1营相关的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均控制在预计范围内;2026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关联交易定价,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书面意见:“公司于2025年1-11月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和2026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

利于提高公司的销售收入,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和稳步发展,关联交易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而言是公平合理的,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1-11月公司实际日常关联交易收入为22.88亿元。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2025年预计2025年1-11月产品/服务/委托/消缺关联人易类别金额发生金额

物料、管道及电站空冷、

综合能效提升、灵活性改

造、钢结构、光伏支架、华电科工集团及

销售噪声治理、海洋工程、氢所属华电科工外97845.0043418.03

能、港口装备、数智化业子公司务等,以及办公用房、厂房等出租

物料、管道及电站空冷、

综合能效提升、灵活性改华电集团所属华

造、钢结构、光伏支架、

销售电科工集团外子442155.00185367.22

噪声治理、海洋工程、氢公司

能、港口装备、数智化业务等

2合计————540000.00228785.25

2025年预计全年日常关联采购金额23800万元。2025年1-11月实际采购金额5278.85万元,主要为公司本部租赁华电科工集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办公用房租金及物业费等1411.15万元,上海分公司租赁上海华滨投资有限公司办公用房租金及物业费379.55万元,郑州分公司租赁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办公用房租金

116.00万元;剩余3372.15万元为对关联方的技术、服务和物资采购。

2025年1-11月,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收入发生额与年初预计差异

的主要原因是新签关联交易订单未达预期;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采购发

生额与年初预计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进一步优化采购管理,持续加大集中采购力度,关联采购金额有所减少。

以上是公司2025年1-11月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报为准。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2025年新签合同情况及2026年市场情况预判,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收入59.22亿元,较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收入授权额度有所增加,关联交易比约51.50%。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收入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预计总占同类交易

关联交易类别产品/服务/委托/消缺等关联人金额比例

物料、管道及电站空冷、

综合能效提升、灵活性改

造、熔盐储热、钢结构、华电科工集团

销售光伏支架、噪声治理、海及所属华电科84140.007.32%

洋工程、氢能、港口装备、工外子公司

数智化业务等,以及办公用房、厂房等出租

3物料、管道及电站空冷、综合能效提升、灵活性改华电集团所属

造、熔盐储热、钢结构、

销售华电科工集团508060.0044.18%

光伏支架、噪声治理、海外子公司

洋工程、氢能、港口装备、数智化业务等

合计————592200.0051.50%另外,预计2026年全年日常关联采购金额30480万元,较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采购授权额度有所增加,约占全部采购金额的3%,主要为本部租赁华电科工集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办公用房租金,上海分公司租赁上海华滨投资有限公司办公用房租金,郑州分公司租赁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办公用房租金以及对关联方的技术、服务和物资采购。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华电科工集团为华电集团全资子公司,是华电集团工程技术产业板块重要的组成部分和发展平台。华电科工集团拥有六个核心业务板块:重工装备、环保水务、工程总承包、新能源技术、国际贸易、能

源技术研究与服务。华电科工集团利用强大的专业设计能力、项目管理模式和资源组合能力,为用户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

成立时间:1992年3月17日

注册资本:84315万元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院1号楼

主要经营地:全国范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彭刚平

2、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华电集团是在国家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国

4家电力公司发电资产重组划分方案的批复(》计基础[2002]2704号文)和《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3]19号文),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企业,是经国务院批准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是一家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华电集团现为全国五大发电集团公司之一,在全国范围进行电源及电力相关产业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煤炭的生产和销售。此外还从事新能源、科技开发,国内外工程建设、承包与监理,设备制造;

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等业务以及国家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

成立时间:2003年4月1日

注册资本:370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主要经营地:全国范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江毅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截至2025年11月底,华电科工集团持有公司62.88%的股份,

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华电集团持有华电科工集团100%的股权,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华电集团、华电科工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华电科工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下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5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华电集团、华电科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均依法设立、

合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履约能力,与本公司以前年度的关联交易中资信表现良好,本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形成坏账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物料输送业务方面

物料输送工程主要以系统研发、设计、装备制造、项目管理为一体,提供智能化、环保型物料输送系统工程整体解决方案和系统运行维护、检修、备品备件等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主要从事环保型圆形料场系统、港口码头装卸系统、电厂输煤系统、长距离曲线带式输送

系统、管状带式输送机系统、露天矿半连续开采系统等物料输送工程总承包业务。

2、热能工程业务方面

热能工程主要提供电站四大管道、空冷系统的设计、供货、加工、

安装、调试和总承包服务;为在运行机组综合效能提升、节能降耗、灵活性改造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以及开展基于熔盐储能技术的火电机组灵活深度调峰业务。

3、钢结构工程业务方面

高端钢结构工程业务是以高端钢结构的新产品、新技术的设计研

发和工程总承包为龙头,业务范围涵盖钢结构的工程系统设计、技术研发、新产品制造与安装、工程总承包服务,产品包括风电塔架、光伏支架、钢结构冷却塔、工业重型装备钢结构、空间钢结构及新型空间结构体系。

64、海洋工程业务方面

海洋工程主要提供海上风电场及海上光伏设计、设备制造、工程

施工、风电场运营维护等业务,并积极拓展海上制氢、海洋牧场、海上能源岛等海洋工程建设、运维及海洋能源综合开发业务。

5、工业噪声治理工程业务

工业噪声治理工程主要提供专业、科学、经济高效的噪声治理整

体解决方案和高质量的噪声治理产品,并提供从现场测试、咨询、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产品设计及制造、安装、调试、验收一体化服务。

6、氢能业务方面

氢能工程聚焦国家“双碳”战略目标,提供碱性电解水制氢装置、PEM 电解水制氢装置等装备研发制造;提供气体扩散层、质子交换膜、

碱性电解槽用复合隔膜、膜电极等核心材料研发制造;以及提供新能

源制氢工程总包服务、运营管理、检验检测服务等业务。

7、醇氨业务方面

醇氨业务主要提供可再生能源制取绿色化工燃料的技术开发、项

目开发、核心装备制造、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服务。

8、绿色智慧港口业务方面

绿色智慧港口工程主要提供港口穿越式双小车岸边集装箱起重

机、全自动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新型门架式链斗卸船机等港口

智能装备的研发制造、智能任务调度 ECS 系统等港口智慧系统开发、零碳港口系统建设等业务。

9、数智化业务方面

数智化工程主要围绕 EPC 工程、智能工厂、智慧电厂等核心场景,构建贯穿全生命周期的数智化业务服务体系。在工程建设侧,开展电

7力 EPC 工程全生命周期数智化业务,涵盖数智化设计、智慧工地与数智化运维。在生产制造侧,大力发展智能工厂业务,推动制造过程自动化、信息化与智能化升级。在资产运营侧,深耕智慧电厂业务,为发电企业提供安全、高效、低碳的智能化运营解决方案。同时,专注于将人工智能与无人机等创新技术,深度融入工程、工厂、电厂的具体业务场景,研发落地智能巡检、安全监控、优化控制等应用。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根据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的实际情况,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采用公开招投标等方式达成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告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属本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8公司资产完整、业务独立,2025年1-11月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

关的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交易真实,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2026年,公司将采取公开招投标等方式以保证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特此公告。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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