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31证券简称:环旭电子公告编号:2025-103
转债代码:113045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环旭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自2025年12月8日起至2025年12月29日,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旭电子”或“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环旭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8.58元/股的130%(即24.154元/股)。若在未来连续14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仍有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24.154元/股,将触发“环旭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董事会将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环旭转债”。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概况
环旭电子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67号”文核准,于2021年3月4日公开发行了34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45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1年3月4日至2027年3月3日,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10%、第二年0.20%、第三年0.60%、第四年1.3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二)可转债上市概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33号文同意,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环旭转债”,债券代码“113045”。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环旭转债”
1转股期为2021年12月10日至2027年3月3日。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环旭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0.25元/股,转股价格的历次调整过程情况如下:
序号公告编号调整时间转股价格调整原因调整前价格调整后价格
1临2021-0492021年6月3日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20.2519.75
2临2022-0582022年6月13日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19.7519.49
注销2019年回购尚未使用的
3临2022-0712022年7月21日19.4919.52
股份累计股票期权行权达到转股
4临2022-1192022年12月9日19.5219.50
价格调整标准
5临2023-0602023年5月30日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19.5019.07
累计股票期权行权达到转股
6临2023-1172023年11月29日19.0719.06
价格调整标准
72024-0552024年6月5日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19.0618.79
注销2022年及以前年度所回
82024-0942024年11月7日购股份及股票期权行权达到18.7918.84
转股价格调整标准累计股票期权行权达到转股
92025-0022025年1月6日18.8418.83
价格调整标准
102025-0552025年6月6日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18.8318.60
累计股票期权行权达到转股
112025-0772025年9月2日18.6018.59
价格调整标准累计股票期权行权达到转股
122025-0972025年11月17日18.5918.58
价格调整标准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预计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
少有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2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2025年12月8日起至2025年12月29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环旭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8.58元/股的130%(即24.154元/股)。
若在未来连续14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仍有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24.154元/股,将触发“环旭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董事会将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环旭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可转债赎回条款后确定本次是否赎回“环旭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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