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师报(核)字(26)第E005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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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
一、董事会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 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以获取有关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金额和披露的证据。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 (续)
德师报(核)字(26)第E00587号(第2页,共2页)
四、本报告的使用范围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本次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告伙)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6年4月2日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旭电子”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7号)核准,公司2021年3月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34,500,000张(3,450,000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45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273,584.91元及对应增值税人民币1,156,415.09元后,实际到账净额为人民币3,429,570,000.00元。认购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22,698,952.28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27,301,047.72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3月10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1)第0011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3,429,570,000.00元,累计产生利息收入人民币38,287,561.54元、理财投资收益人民币47,744,501.4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3,378,712,508.34元(包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发行费用人民币358,131,282.05元,详见三、(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24,451,591.09元,因汇率变动累计减少募集资金人民币12,437,963.51元,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销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依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14年3月25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同意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应开户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
2021年3月25日,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上海市南汇支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宝钢宝山支行、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其中,中国银行上海市南汇支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宝钢宝山支行、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3 年注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4年注销,签订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终止。2023年11月14日,公司与交通银行上海新区支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账户已于2024年注销,签订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终止。以上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
鉴于此次募集资金涉及子公司为投资主体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方便子公司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分别与全资子公司环荣电子(惠州)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全资子公司UniversalScientific Industrial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和 Bank Of China (Hong Kong) Limited Ho ChiMinh CityBranch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其中,全资子公司环荣电子(惠州)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于2023年注销,全资子公司 Universal Scientific Industrial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在 Bank Of China(Hong Kong)Limited HoChi MinhCity Branch的募集资金专户于2024年注销,签订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终止。2023年12月5日,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全资子公司 Universal Scientific Industrial De Mexico S.A. De C.V.和 Bank ofChinaMexico, S.A.,Institucionde BancaMultiple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账户已于2025年注销,签订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终止。以上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及子公司共开立9个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人民币元 2025年6月30日余额人民币元 项目 状态
Universal ScientificIndustrial Dc Mexico S.A.DeC.V Bank of China Mexico, S.A.,Institucion de Banca Multiple(注1) 00100300900003135 - 墨西哥厂新建第二工厂项目建设及归还借款 已注销
Universal Scientific Industrial De Mexico S.A.DeC.V. Bank of China Mexico, S.A,Institucion de Banca Multip1e 00100300900003124 - 墨西哥厂新建第二工厂项目建设及归还借款 已注销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 121902408810808 - 越南厂可穿戴设备生产项目 已注销
Universal ScientificIndustrial VietnarCompany Limited Bank Of China (HongKong)Limited Ho Chi Minh CityBranch 100000600381093 - 越南厂可穿戴设备生产项目 已注销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上海新区支行 310066111013007546476 - 墨西哥厂新建第二工厂项目建设及归还借款 已注销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上海市南汇支行营业部 44298110010 3,429,570,000.00 - 盛夏厂芯片模组生产项目 已注销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宝钢宝山支行 31050168360000007485 - - 惠州厂电子产品生产项目 已注销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 50300003130014699 - - 补充流动资金项日 已注销
环荣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632648187 - - 惠州厂电子产品生产项目 已注销
合计 3,429,570,000.00 -
注1:该账户为墨西哥项目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墨西哥厂项目已结项,账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11,212,675.17美元(折合人民币80,601,194.19元),于2025年1月2日全部转入公司一般户,并于2025年2月6日完成注销。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自2020年8月10日至2021年3月10日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58,131,282.05元。针对此次置换,公司已于2021年3月30日(公告编号:2021-028)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公告,上述置换已于2021年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3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相关决议内容已于2021年3月30日(公告编号:临 2021-031)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公告。2021年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3,427,000,000.00元,累计确认投资收益人民币25,257,016.63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按期赎回。
2022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相关决议内容已于2022年3月29日(公告编号:临2022-026)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公告。2022年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2,153,000,000.00元,累计确认投资收益人民币15,115,005.82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按期赎回。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
2023年3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相关决议内容已于2023年3月20日(公告编号:临2023-025)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公告。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自 2023 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含子公司)内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相关决议内容已于2023年10月6日(公告编号:临2023-106)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公告。2023年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1,067,000,000.00元,累计确认投资收益人民币7,372,478.9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按期赎回。
2024年度及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止期间,公司未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者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的,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独立董事、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意见。
截至2023年第三季度末,惠州厂电子产品生产项目已结项并节余人民币735,207.45元,鉴于该金额低于100万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与该项目调减的投资金额及利息一并转入“墨西哥厂新建第二工厂项目”的项目建设及归还借款投资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5日止,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804,696.98元,鉴于该金额低于100万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公司已将该账户余额已全部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独立董事、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意见。项目完成情况详见附表1。
截至 2024 年第四季度末,越南厂可穿戴设备生产项目已结项并节余折合人民币35,966,343.07元(包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及汇兑差异折合人民币6,788,924.21元),墨西哥厂新建第二工厂项目已结项并节余折合人民币88,485,248.02元(包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及汇兑损失折合人民币1,627,465.37元,上述惠州厂节余资金人民币735,207.45元),共计节余折合人民币124,451,591.09 元。以上两个项目结项后,募投项目已全部完成。鉴于该金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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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
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转出折合人民币43,850,396.90元,剩余金额折合人民80,601,194.19元已于2025年1月2日全部转出至公司一般户。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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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调整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同意盛夏厂芯片模组生产项目结项,越南厂可穿戴设备生产项目增加非模组类产品(包括工业类、通讯类、云端类产品等)投资并推迟至2024年四季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惠州厂电子产品生产项目募集资金完成投资的时间由原来的2022 年四季度推迟至2023年三季度、且使用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由人民币100,000万元调减至人民币70,000万元。将盛夏厂模组生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及惠州厂电子产品生产项目调减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墨西哥厂新建第二工厂项目”的项目建设及归还借款,资金总额6,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按照人民币兑美金汇率7.17:1测算,具体金额以实际换汇金额计算,差额部分以自有资金补足)。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9日(公告编号:临2023-076)及2023年9月16日(公告编号:临2023-083和公告编号:临2023-084)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公告。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发布《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司已将盛夏厂芯片模组生产项目全部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人民币8,797.84万元,惠州厂电子产品生产项目调减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人民币30,000万元和节余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755.46万元(含调整后节余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3.52万元及利息人民币4,681.94万元),合计人民币43,553.30万元,全部用于向墨西哥厂增资,新募集资金项目专户累计转入金额为人民币43,553.30万元。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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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 一现汇运性》《环旧出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Eiicndust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诚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至
2026年4月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