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33证券简称:桐昆股份公告编号:2026-045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不适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桐乡市凤凰湖大道518号桐昆集团总部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12337316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47.2203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董事长陈蕾主持会议。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11人,独立董事全部列席。
2、公司董事会秘书费妙奇列席会议,副总裁徐奇鹏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1、议案名称:《关于提高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1123025410 99.9690 322903 0.0287 24852 0.0023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议案名称得票数是否当选
序号效表决权的比例(%)
2.01选举陈蕾为第十届111057080598.8603是
董事会董事
2.02选举李圣军为第十111084689198.8849是
届董事会董事
2.03选举费妙奇为第十111077607898.8786是
届董事会董事
2.04选举沈祺超为第十110093423998.0025是
届董事会董事
2.05选举徐学根为第十111077507898.8785是
届董事会董事
2.06选举陈晖为第十届111077518298.8785是
董事会董事
3、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议案名称得票数是否当选
序号效表决权的比例(%)
23.01选举杨红军为第十111461501099.2203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选举沈梦晖为第十111465189099.2236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选举徐飞燕为第十111462049099.2208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4选举时宇航为第十111464469599.2230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累积投票议案
2、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议案名称得票数是否当选
序号效表决权的比例(%)
2.01选举陈蕾为第十届14088687491.6699是
董事会董事
2.02选举李圣军为第十14116296091.8496是
届董事会董事
2.03选举费妙奇为第十14109214791.8035是
届董事会董事
2.04选举沈祺超为第十13125030885.3998是
届董事会董事
2.05选举徐学根为第十14109114791.8028是
届董事会董事
2.06选举陈晖为第十届14109125191.8029是
董事会董事
3、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是否当选
3序号效表决权的比例(%)
3.01选举杨红军为第十14493107994.3013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选举沈梦晖为第十14496795994.3253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选举徐飞燕为第十14493655994.3049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4选举时宇航为第十14496076494.3207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本次会议议案表决全部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范瑞林、周良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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