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索引页码鉴证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9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联系电话:+86(010)65542288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ShineWing No.8 Chaoyangmen Beidaj ie
Dongcheng Dis t r i c t Be i j i ng
传真:+86(010)6554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3KMAA3F0031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红塔证券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1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603号)核准,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不超过1090021619股新股。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7月 26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收市后公司 A股股本总数 3633405396 股为基数,按每 10股配售 3股的比例向全体 A股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总额为1090021619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采取网上定价方式发行,配股价格为 7.330000 元/股。本次公司实际配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8338234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41192596.18元,扣除承销费
87353118.56元(含税)、保荐费1399995.00元(含税)后的余额为人民币
7852439482.62元,已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分别存
入公司开立的的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KMAA30654)。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余额167473095.60元,利息收入
4274131.91元,合计171747227.5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的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监督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制度层面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存放和使用。
1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已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正义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
东风西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
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年8月23日,公司、东吴证券与上述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三方的权利与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执行,确保专款专用,募集资金管理符合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余额(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销户日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合计
102012100029625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2022年4月8日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102013100029878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2022年4月8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63321368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2022年8月24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正义路支行5305019650360000144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2022年4月11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2502010329200207407167473095.604274131.91171747227.51不适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东风西路支行87190004221062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2022年1月29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47108010010117638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2022年6月14日
合计167473095.604274131.91171747227.51
3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配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方向为:
(1)用于发展 FICC 业务不超过人民币 40亿元;
(2)用于发展资本中介业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3)用于增加投行业务资金投入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4)用于设立境外子公司及多元化布局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5)用于加大信息技术系统建设投入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6)用于其他营运资金安排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配股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对部分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用途进行变更,将原2亿元“设立境外子公司及多元化布局”的用途变更为“发展资本中介业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募集资金运用的承诺,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时未对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任何承诺。募集资金到位后全部用于配股说明书承诺事项,相应地,本公司净资产和净资本均获得增加。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所投入的资金均包含公司原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从而无法单独核算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告编号:2021-052)中第一条第二款“甲方如将专户中的部分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存单)另行存放,甲方需在定期存款(存单)到期后及时将本息全额转入本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定期存款(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转存的定期存款(存单)不得进行质押。”的关于账户资金活期转定期的约定,2022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同业约息存款形式存放募集资金累计实现收益1196684.94元。其中,民生银行633213686账户存款收益1020246.58元;兴业银行471080100101176386账户存款收益176438.36元,募集资金均持续锁定在募集资金账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部分资金已按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毕。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2022年4月29日,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配股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用途进行变更,将原2亿元“设立境外子公司及多元化布局”的用途变更为“发展资本中介业务”。变更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前投资金额变更后投资金额
1发展资本中介业务不超过20亿元不超过22亿元
2加大信息技术系统建设投入不超过3亿元不超过3亿元
3增加投行业务资金投入不超过5亿元不超过5亿元
4设立境外子公司及多元化布局不超过2亿元0
5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附件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7852439482.6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46347690.7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00000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709326140.4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55%截至期末累计投截至期末项目达到项目可行
已变更项目,是否达募集资金承诺截至期末承诺投本年度投入金截至期末累计入金额与承诺投投入进度预定可使本年度实性是否发承诺投资项目含部分变更调整后投资总额到预计
投资总额入金额(1)额投入金额(2)入金额的差额(%)(4)用状态日现的效益生重大变(如有)效益
(3)=(2)-(1)=(2)/(1)期化
发展资本中介业务是2000000000.002200000000.002200000000.00202524109.272209740049.179740049.17100.4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加大信息技术系统
否300000000.00300000000.00300000000.0084002033.61134396916.97-165603083.0344.8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建设投入增加投行业务资金
否500000000.00500000000.00500000000.00251790190.89504718334.644718334.64100.9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投入设立境外子公司及
是200000000.00多元化布局
发展 FICC业务 否 4000000000.00 4000000000.00 4000000000.00 7398846.13 4007398846.13 7398846.13 100.1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其他营运资金安排否852439482.62852439482.62852439482.62632510.89853071993.51632510.89100.0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合计-7852439482.627852439482.627852439482.62546347690.797709326140.42-143113342.2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7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对闲置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适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本年度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无
8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附件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项目达到变更后的项截至期末计划累计
变更后的对应的原项变更后项目拟投入本年度实际投入实际累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预定可使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预目可行性是投资金额
项目目募集资金总额金额(2)(3)=(2)/(1)用状态日的效益计效益否发生重大
(1)期变化设立境外子发展资本
公司及多元2200000000.002200000000.00202524109.272209740049.17100.4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中介业务化布局
合计—2200000000.002200000000.00202524109.272209740049.17—————
结合近期资本市场环境、公司经营状况、全球范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及国际地缘政治局势等因素综合分析,原配股募集资金中用于“设立境外子公司及多元化布局”部分短时间内无法使用。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部分配股募集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将原2亿元“设立境外子公司及多元化布局”的用途变更为“发展资本中介业务”。
具体募投项目)
上述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已经2022年3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详见公司公告:2022-023),2022年4月29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公告:2022-035),并及时予以披露。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无未达到计划进度事项
目)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