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文件
红 塔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6 年 10 月目 录
股东会会议议程 ............................................. 1
股东会会议须知 ............................................. 2
议案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
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7
非表决事项:公司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会会议文件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6年 10月 15日(星期四)9:30
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号附 1号红塔大厦 16楼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召集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景峰
参会人员: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出席会议,董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会议议程及会议通知;
三、报告现场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四、介绍现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五、推举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六、与会股东审议议案是否为特别
序号 议案名称决议事项
1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否
2 关于审议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否
3 公司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非表决事项
七、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八、现场投票表决;
九、统计表决结果;
十、计票人、监票人代表宣布会议现场表决结果 ;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股东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文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
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
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会议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会议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四、股东参加股东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股东需要在本次会议上发言,应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的“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应简明扼要,每一位股东发言不超过 3 分钟,发言总体时间控制在 15 分钟之内;发言时应当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发言顺序为在“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的先后顺序。由于本次会议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公司不能保证在“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会议上发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
六、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股东在投票表决时,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七、本次会议由律师与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工作。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文件议案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截至 2025 年度,公司原聘任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已连续 6年为公司提供
年度审计服务,为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 2026-2028年度审计机构,本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范开展。根据招标结果,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现根据《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相关规定,提请审议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 3月 5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号 68号楼 A-1和 A-5区域
首席合伙人:邱靖之先生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天职国际共有合伙人 90人,注册会计师 101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03人。
天职国际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4.77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8.9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15 亿元。2025 年度,天职国际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6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08 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家。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文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天职国际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
施 11次、自律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3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4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户永红,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首创证券、国元证券、华鑫股份、信达证券的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范威,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国元证券的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忠刚,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任明洁,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文件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现有业务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
确定年度审计费用。2026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112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8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 3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信永中和。信永中和于 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北京,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信永中和已连续 6 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截至 2025 年度,公司原聘任的信永中和已连续 6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为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拟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信永中和进行了沟通,信永中和对此无异议。由于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后均表示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提请审议事项
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以下事项:
(一)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为 2026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文件
(二)根据招标结果,2026年天职国际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 112万元(含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议案,请予审议。
2026年 10月 15日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文件议案二
关于审议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上市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制定了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及内部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三、2026年度董事薪酬标准
(一)独立董事薪酬为年度津贴,独立董事 2026年度津贴标准为 15万元人民币(含税)/年。
(二)外部非独立董事薪酬为年度津贴,外部非独立董事 2026 年度津贴标
准为 10万元人民币(含税)/年;股东单位推荐委派的董事,如其单位对所委派的董事领取报酬有相关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内部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和工作内容,按照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四、发放办法
独立董事及外部非独立董事津贴按月计提,每年的年中和年底分两次发放;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薪酬按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发放。
五、其他事项
(一)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根据公司有关规定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薪酬。
(二)本次薪酬方案所涉及薪酬均为税前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文件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议案已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此议案,请予审议。
2026年 10月 15日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文件非表决事项
公司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制定了公司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任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自本次薪酬方案履行完毕决策程序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薪酬方案履行完毕决策程序之日止。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薪酬结构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包括岗位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1.岗位基本薪酬:依照不同岗位对应不同薪酬水平。
2.绩效薪酬:按照其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
因素综合评定后确定。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岗位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二)薪酬支付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建立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在年报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按照监管规定的比例和期间进行延期支付。
2.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
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四、其他
(一)如发生绩效薪酬追索扣回适用情形,公司可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的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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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扣发部分或全部当年度绩效薪酬,冻结或止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二)绩效薪酬的追索扣回机制适用于已离职或退休的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 10月 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