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审议《关于向广汽汇理提供股东存款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向合营企业广汽汇理提供45亿元人民币股东存款,是为了增加其稳定的资金来源,提升日常运营资金,扩大业务规模,进一步释放汽车市场消费潜力,从而促进公司汽车产品的销售和经营业绩的稳步提升;且利率参考同期市场存款利率确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福全、肖胜方、王克勤、宋铁波
二O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