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代码:601238 A股简称:广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18
H股代码:02238 H股简称:广汽集团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变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6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另行公告)公司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每10股1元人民币(含税)现金股息,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175657344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10.49亿元(含税,以截止2月29日股本计算)。加上已于2023年度中期派发的现金股息人民币0.05元/股,2023全年累计派发的现金股息总额约为15.7亿元人民币,全年现金股息派发率约为
3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变。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60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另行公告)公司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每10股1元人民币(含税)现金股息。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
《公司章程》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规划2021-2023》要求。
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