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代码:601238 A 股简称:广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5-044
H 股代码:02238 H 股简称:广汽集团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3/29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13.21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实际回购股数14799854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15%
实际回购金额110988640.38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7.10元/股~7.82元/股
根据已披露的股份回购计划,公司在回购期间内,累计完成回购股份数量为300051854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2.94%。其中,回购 A股数量为 14799854 股,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82元/股,最低价为7.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10988640.38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 H股数量为 285252000 股,回购成交
的最高价为3.72港元/股,最低价为2.29港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58623140港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8日及2024年5月20日组织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60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 A/H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A 股和 H 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其中,A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均包含本数);
H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亿元且不高于 8亿元(均包含本数,最终依据汇率折算港元);回购期限为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或至本公司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年5月31日披露的《广汽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39)。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24年6月28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6月29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股份公告》(临2024-049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际累计完成回购股份数量为 300051854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2.94%。其中,回购 A股数量为14799854股,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82元/股,最低价为7.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10988640.38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 H 股数量为 285252000股,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72港元/股,最低价为2.29港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858623140港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实际执行情况符合原披露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造成影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期间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四、H 股股份注销及相关股东持股变化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本次累计回购的 285252000 股 H 股股份在回购期间内已被分批注销。根据公司的测算,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注销已回购的 H 股股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股比例被动触及1%,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及控股股东持股权益被动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临
2025-017号)。
五、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回购完成后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60483500.25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A股) 7362242383 70.20 7383697595 72.41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00147998540.1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H股) 3098620305 29.55 2813368305 27.59股份总数1048691103810010197065900100
注:
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未满足
解锁条件,已于2025年1月完成回购注销;同时,因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在行权期内实施行权,导致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有所增加。
2.公司在回购期限内,累计完成回购 14799854 股 A 股股份,该部分股份登
记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累计完成回购 285252000 股 H 股股份,该部分股份已完成注销。
六、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 A 股股份计划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的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本次回购的 H股股份已完成注销。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