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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汽集团: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09-30 00:00 查看全文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5)第615号

致: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 14 点在广州市番禺区金山大道东 668 号广汽集团 T2

栋一楼102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决议公告》《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

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

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10次会议做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并于2025年9月13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召开股东大会通知》。该《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 14 点在广州市番禺区金山大道东 668 号广汽集团 T2 栋

一楼102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冯兴亚先生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897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61836230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73%,其中: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投资者

港股通证券持有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7226156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0%。

2.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共计 892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610074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H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 人,共计持有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156643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6%。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H 股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资格由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协助公司予以认定。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资格及 H 股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前提下,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1763812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29%;反对70308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137%;

弃权21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4%。

其中,H 股投票结果为:同意 515464016 股,占出席会议的 H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9612%;反对 200317 股,占出席会议的 H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3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H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1763502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24%;反对70734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144%;

弃权19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2%。

其中,H股投票结果为:同意515462746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9609%;反对201587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3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4539553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4661%;反对6871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4905%;弃权19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0.0434%。表决结果:通过

2.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1763434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23%;反对68753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112%;

弃权40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5%。

其中,H股投票结果为:同意515462746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9609%;反对1587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3%;弃权2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38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4539485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4647%;反对6873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4909%;弃权20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44%。

表决结果:通过

3.发行利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1763312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21%;反对68955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115%;

弃权39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4%。

其中,H股投票结果为:同意515462746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9609%;反对1587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3%;弃权2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388%。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4539363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4620%;反对6893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4953%;弃权19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27%。

表决结果:通过

4.债券期限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1763599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25%;反对68873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114%;

弃权37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1%。

其中,H股投票结果为:同意515462746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9609%;反对1587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3%;弃权2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38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4539650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4682%;反对6885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4935%;弃权17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83%。

表决结果:通过

5.承销方式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1763253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20%;反对68956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115%;弃权40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5%。

其中,H股投票结果为:同意515462746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9609%;反对1587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3%;弃权2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38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4539304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4607%;反对6894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4953%;弃权20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40%。

表决结果:通过

6.发行对象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1763067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17%;反对69096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117%;

弃权40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6%。

其中,H股投票结果为:同意515462746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9609%;反对1587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3%;弃权2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38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4539118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4567%;反对6908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4984%;弃权20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49%。

表决结果:通过

7.还本付息方式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1763119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18%;反对69011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116%;

弃权4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6%。

其中,H股投票结果为:同意515462746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9609%;反对1587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3%;弃权2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38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4539170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4578%;反对6899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4965%;弃权2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57%。

表决结果:通过

8.募集资金用途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1763346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21%;反对68934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115%;

弃权39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4%。

其中,H股投票结果为:同意515462746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9609%;反对1587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3%;弃权2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38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4539397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4628%;反对6891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4948%;弃权19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24%。

表决结果:通过

9.担保情况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1763022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16%;反对69287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121%;

弃权39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3%。

其中,H股投票结果为:同意515462746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9609%;反对1587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3%;弃权2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38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4539073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4557%;反对6927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5025%;弃权19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18%。

表决结果:通过

10.公司的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1763218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19%;反对68966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116%;

弃权40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5%。

其中,H股投票结果为:同意515462746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9609%;反对1587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3%;弃权2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38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4539269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4600%;反对6895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4955%;弃权20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45%。

表决结果:通过

11.上市安排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1763385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22%;反对6856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109%;

弃权42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9%。

其中,H股投票结果为:同意515462746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9609%;反对1587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3%;弃权2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38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4539436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4636%;反对6855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4869%;弃权22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95%。

表决结果:通过

12.决议有效期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1764176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835%;反对67796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096%;

弃权42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9%。

其中,H股投票结果为:同意515462746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9609%;反对1587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3%;弃权2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38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4540227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4808%;反对6778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4702%;弃权22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9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1763091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17%;反对6868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111%;

弃权44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72%。

其中,H股投票结果为:同意515462746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9609%;反对1587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3%;弃权2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38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4539142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4572%;反对6867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4895%;弃权24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533%。表决结果:通过

2.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1763172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18%;反对6868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111%;

弃权43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71%。

其中,H股投票结果为:同意515462746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9609%;反对1587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3%;弃权2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38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4539223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4590%;反对6867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4895%;弃权23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515%。

表决结果:通过

3.发行利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1763172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18%;反对6868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111%;

弃权43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71%。

其中,H股投票结果为:同意515462746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9609%;反对1587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3%;弃权2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388%。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4539223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4590%;反对6867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4895%;弃权23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515%。

表决结果:通过

4.债券期限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1763193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19%;反对68667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110%;

弃权43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71%。

其中,H股投票结果为:同意515462746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9609%;反对1587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3%;弃权2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38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4539244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4594%;反对6865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4891%;弃权23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515%。

表决结果:通过

5.承销方式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1762497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07%;反对6813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102%;弃权56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91%。

其中,H股投票结果为:同意515462746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9609%;反对1587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3%;弃权2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38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4538548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4443%;反对6811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4774%;弃权36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783%。

表决结果:通过

6.发行对象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1763092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17%;反对6868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111%;

弃权44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72%。

其中,H股投票结果为:同意515462746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9609%;反对1587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3%;弃权2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38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4539143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4572%;反对6867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4895%;弃权24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533%。

表决结果:通过

7.还本付息方式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1763155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18%;反对68675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111%;

弃权4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71%。

其中,H股投票结果为:同意515462746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9609%;反对1587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3%;弃权2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38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4539206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4586%;反对6865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4892%;弃权2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522%。

表决结果:通过

8.募集资金用途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1763091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17%;反对68091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101%;

弃权50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82%。

其中,H股投票结果为:同意515462746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9609%;反对1587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3%;弃权2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38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4539142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4572%;反对6807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4766%;弃权30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662%。

表决结果:通过

9.担保情况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1762837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13%;反对68345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105%;

弃权50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82%。

其中,H股投票结果为:同意515462746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9609%;反对1587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3%;弃权2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38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4538888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4517%;反对6832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4821%;弃权30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662%。

表决结果:通过

10.公司的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1763152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18%;反对6803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100%;

弃权50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82%。

其中,H股投票结果为:同意515462746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9609%;反对1587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3%;弃权2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38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4539203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4585%;反对6801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4752%;弃权30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663%。

表决结果:通过

11.决议有效期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1763194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19%;反对6794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099%;

弃权50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82%。

其中,H股投票结果为:同意515462746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9609%;反对1587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3%;弃权2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38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4539245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4595%;反对6793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4735%;弃权30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67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公司债券及中期票据注册及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同意61763438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23%;反对69792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129%;

弃权29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48%。

其中,H 股投票结果为:同意 515464016 股,占出席会议的 H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9612%;反对 200317 股,占出席会议的 H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3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H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4539477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4645%;反对6778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4704%;弃权29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651%。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176368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27%;反对6963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126%;

弃权2907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47%。

其中,H股投票结果为:同意515463927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9611%;反对200317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389;弃权89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4539726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4699%;反对6763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4670%;弃权29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0.0631%。

表决结果:通过(六)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1763430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23%;反对69879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130%;

弃权29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47%。

其中,H 股投票结果为:同意 515464016 股,占出席会议的 H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9612%;反对 200317 股,占出席会议的 H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3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H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1763428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23%;反对67490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091%;

弃权53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86%。

其中,H 股投票结果为:同意 515464016 股,占出席会议的 H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9612%;反对 200317 股,占出席会议的 H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3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H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

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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