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赵铁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作为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和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续聘赵铁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查,赵铁流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之情形以及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赵铁流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具备相关的
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等,符合与职权要求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对赵铁流先生的提名、续聘等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赵铁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陈东升、林伟、李元、张维、孙进山
2022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