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50人
2025年末执注册会计师2363人
业人员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
业务收入总额29.69亿元2024年(经审审计业务收入25.63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14.65亿元客户家数756家
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
2024年上市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公司(含 A、B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股)审计情况涉及主要行业
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1-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78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3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天健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
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要求,天健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
-2-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地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2026年3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