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农业银行_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上海证券交易所 10-08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简称:农业银行 证券代码:60128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六年 月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行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行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本行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本行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行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本行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本行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行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重要事项及本行风险:

一、关于本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情况

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已经本行于 2026 年 9 月 6 日召开的董事会 2026 年第 6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本行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 202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尚需获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并经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并以前述监管机构最终批复的方案为准。

二、风险因素本行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其中,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一)即期回报摊薄风险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以支持未来业务发展。本次发行完成后,本行股本数量和净资产规模将会有所增加,而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若本行净利润增速未能达到或超过净资产的增长速度,则短期内本行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有所下降。

(二)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本行股票价格除受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影响外,还受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资本市场供求状况、投资者心理预期以及突发事件等因素的影响。本行股票价格可能因为上述因素而出现波动,从而对本次发行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1-1-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三)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由于债务人(或交易对手)违约或其信用评级、履约能力降低

而给本行造成损失的风险。本行信用风险主要分布于贷款组合、投资组合、担保业务以及其他各种表内外信用风险敞口。若出现客户偿还能力或偿还意愿下降甚至违约等情形,可能将对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1-1-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关于本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情况 ............................ 2

二、风险因素............................................... 2

目 录 ................................................. 4

释 义 ................................................. 7

第一节 本行基本情况 ......................................... 10

一、本行基本情况............................................ 10

二、本行股权结构及控股股东情况..................................... 11

三、本行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17

四、本行主营业务情况.......................................... 22

五、本行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 42

六、本行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42

七、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45

八、本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45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46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46

二、发行对象及与本行的关系....................................... 46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概况 .............................. 46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49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本行控制权发生变化................................. 49

六、本次发行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49

七、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49

八、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规定....................... 50

九、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及不存在违规持股或利益输送的情况................... 50

十、对本次发行定价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50

第三节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及相关协议内容摘要 ............................. 51

1-1-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51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57

三、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摘要.................................... 61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66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66

二、本次募集资金与现有业务和发展战略的关系............................... 66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 66

四、本次发行的可行性.......................................... 67

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核准情况..................................... 68

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主业情况.................................... 68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本行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69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69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69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69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69

第六节 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 70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70

二、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70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71

一、外部环境风险............................................ 71

二、经营相关风险............................................ 71

三、其他风险.............................................. 73

第八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74

一、本行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75

二、本行控股股东声明.......................................... 93

三、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95

四、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101

1-1-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107

六、发行人会计师声明......................................... 108

七、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109

1-1-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释 义

本募集说明书,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农业银行、发行人、本行 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指

行 票的行为

保荐人、保荐机构、联席保荐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指

人、联席保荐机构 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

联席主承销商 指 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

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金公司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 指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国烟草 指 中国烟草总公司

江苏烟草 指 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

浙江烟草 指 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

湖北烟草 指 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

北京烟草 指 中国烟草总公司北京市公司

双维投资 指 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

汇金公司 指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社保基金理事会 指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本募集说明书 指票募集说明书

农银汇理 指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农银国际 指 农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农银金租 指 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农银人寿 指 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农银投资 指 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农银理财 指 农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期 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报告期各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和 2026 年 1-6 月

1-1-7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最近三年 指 2023 年、2024 年和 2025 年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报告期各期末 指

12 月 31 日和 2026 年 6 月 30 日

报告期末 指 2026 年 6 月 30 日

港元 指 香港的法定流通货币

本行普通股股本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的内资

A 股 指股,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601288)本行普通股股本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的境外H 股 指 上市外资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证券代号:1288)

本行普通股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分别于

股东 指 上交所及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内资股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持有人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金融监管总局、原中国银保监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指会、原银保监会 委员会、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商业银行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3 年 9 月 8 日审议通

过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自 2024 年 1 月 1《资本管理办法》 指

日起施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指

18 号》 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就本募集说明书而言,除非特别说明,特指中华人境内 指 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指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1-1-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

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

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 指

省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北京市公司、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贷款风不良贷款 指 险分类指引》,按照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对贷款进行分类时的“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

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资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资本充足率 指的资本与商业银行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TLAC 指 总损失吸收能力(Total Loss-Absorbing Capacity)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亿

元、万元、百万元、亿元 指元,文中另指除外本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本募集说明书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因四舍五入造成的。

1-1-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第一节 本行基本情况

一、本行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注册资本: 34998303.3873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谷澍

成立日期: 2009 年 1 月 15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邮政编码: 100005

互联网网址: www.abchina.com.cn

www.abchina.com

证券信息: A 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农业银行

股票代码:601288

H 股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农业银行

股份代号:1288

境内优先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农行优 1、农行优 2

证券代码:360001、360009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

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

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

汇、售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代理资金清算;各类汇兑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贷款承诺;组织或参加银团贷

1-1-1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借款;发

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自营、代客外汇买卖;

外币兑换;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

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产业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电话

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业务;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二、本行股权结构及控股股东情况

(一)本行的股权结构

1、股权结构基本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行股权结构基本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一、普通股股份总数 349983033873 100.00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49983033873 100.00

1、人民币普通股 319244210777 91.22

2、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30738823096 8.78

二、优先股股份总数 800000000 100.00

2、前十大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行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1-1-1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单位:股

质押、标记

股东 股份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或冻结的情

性质 类别 (%) 件股份数况

1 汇金公司 国家 A 股 140488809651 40.14 - -

2 财政部 国家 A 股 123515185240 35.29 - -

香港中央

结算(代理 境外

3 H 股 30564242858 8.73 - 未知

人)有限公 法人司社保基金

4 国家 A 股 23520968297 6.72 - -

理事会

中国平安 境内

人寿保险 非国

5 A 股 5850671870 1.67 - -

股份有限 有法

公司 人

中国烟草 国有

6 A 股 2518891687 0.72 - -

总公司 法人中国证券国有

7 金融股份 A 股 1842751177 0.53 - -

法人有限公司上海海烟国有

8 投资管理 A 股 1259445843 0.36 - -

法人有限公司中央汇金

资产管理 国有

9 A 股 1255434700 0.36 - -

有限责任 法人公司香港中央境外

10 结算有限 A 股 1150947129 0.33 - -

法人公司

注:(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总数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 2026年 6 月 30 日,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 H 股股份合计数。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数是以名义持有人身份受中国香港及海外投资者指定并代

表其持有的 A 股股份(沪股通股票)。

(3)上述股东中,汇金公司持有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持有中国证券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66.70%股权;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为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4)上述股东中,除社保基金理事会根据 2010 年 4 月 21 日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和财政部

于 2010 年 5 月 5 日发布的《关于中国农业银行国有股转持方案的批复》,将其持有的

9797058826 股 A 股所对应的表决权转授予财政部,本行未知其余股东存在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情况。

1-1-1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5)前 10 名股东均未开展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其中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以代理人身份持有 H 股股份,自身不从事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

(6)本行无有限售条件股份。

3、前十大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行优先股农行优 1(证券代码 360001)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质押、标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记或冻结

(%)的情况

1 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50000000 12.50 -

2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49000000 12.25 -

3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30000000 7.50 -

4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30000000 7.50 -

5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25000000 6.25 -

6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23100000 5.78 -

7 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其他 22440000 5.61 -

8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16440000 4.11 -

9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14480000 3.62 -

10 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13070000 3.27 -

注:(1)汇金公司持有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1.34%股权。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

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

格式(2025 年修订)》规定,“优先股股东情况中应当注明代表国家持有股份的单位和外资股东”。除去代表国家持有股份的单位和外资股东,其他优先股股东的股东性质均为“其他”。

(3)“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农行优 1 的股份数量占农行优 1 股份总数(即 4 亿股)的比例。

(4)本行优先股农行优 1 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农行优 1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的优先股股东

与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一致。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行优先股农行优 2(证券代码 360009)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质押、标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记或冻结

(%)的情况

1 中国烟草总公司 其他 50000000 12.50 -

1-1-1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质押、标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记或冻结

(%)的情况

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50000000 12.50 -

3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29000000 7.25 -

4 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25000000 6.25 -

5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 20000000 5.00 -

6 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 其他 20000000 5.00 -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江

7 其他 20000000 5.00 -苏省烟草公司)

8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18920000 4.73 -

9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15700000 3.93 -

10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15000000 3.75 -

注:(1)汇金公司持有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1.34%股权,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

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烟

草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为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同由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控股。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

格式(2025 年修订)》规定,“优先股股东情况中应当注明代表国家持有股份的单位和外资股东”。除去代表国家持有股份的单位和外资股东,其他优先股股东的股东性质均为“其他”。

(3)“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农行优 2 的股份数量占农行优 2 股份总数(即 4 亿股)的比例。

(4)本行优先股农行优 2 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农行优 2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的优先股股东

与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一致。

(二)本行的控股股东情况

1、财政部

财政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财政部持有本行股份 123515185240 股,占本行总股本的 35.29%。

2、汇金公司

汇金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12 月 16 日,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青松。汇金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

1-1-1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汇金公司持有本行股份 140488809651 股,占本行总股本的 40.14%。

(三)同业竞争情况

鉴于财政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汇金公司不从事除国务院授权投资以外的任

何商业性活动,本行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

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2010 年 7 月,汇金公司已向本行承诺:

(一)只要汇金公司持有本行的股份,而汇金公司持有本行股份按照中国或本行股票上市地的法律或上市规则被视为本行的控股股东或该等股东的关联人

士或本行的实际控制人,汇金公司承诺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或参与任何竞争性商业银行业务;若汇金公司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任何地方参与或进行竞争性

商业银行业务或任何演变为竞争性商业银行业务的业务或活动,汇金公司承诺将立即终止对该等竞争性商业银行业务的参与、管理或经营。

(二)若汇金公司取得了任何政府批准、授权或许可可以直接经营商业银行业务,或者取得了经营商业银行业务的其他机会,则汇金公司承诺立即放弃该等批准、授权或许可,不从事任何商业银行业务。

(三)尽管有上述第(一)和(二)条的规定,鉴于汇金公司是中国政府设

立的从事金融/银行业投资的国有投资公司,汇金公司可以通过其他下属企业,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或合作经营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其他权益)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从事或参与任何竞争性商业银行业务。

(四)汇金公司作为中国政府设立的从事金融/银行业投资的国有投资公司,

1-1-1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应公平地对待其所投资的商业银行,不得将其所取得或可能取得的经营商业银行业务的政府批准、授权、许可或业务机会授予或提供给任何商业银行,亦不得利用其本行股东的地位或利用该地位获得的信息作出不利于本行而有利于其他其

所投资的商业银行的决定或判断,并应避免该种客观结果的发生。汇金公司在行使其本行股东权利时应如同其所投资的商业银行仅有本行,为本行的最大或最佳利益行使其股东权利,不得因其投资于其他商业银行而影响其作为本行股东为本行谋求最大或最佳利益的商业判断。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汇金公司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的情形。

2、独立董事对本行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有效性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本行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农业银行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农业银行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2、我们已审阅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金公司’)于 2010年 7 月做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汇金公司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一)只要汇金公司持有本行的股份,而汇金公司持有本行股份按照中国或本行股票上市地的法律或上市规则被视为本行的控股股东或该等股东的关联

人士或本行的实际控制人,汇金公司承诺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或参与任何竞争性商业银行业务;若汇金公司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任何地方参与或进行竞争

性商业银行业务或任何演变为竞争性商业银行业务的业务或活动,汇金公司承诺将立即终止对该等竞争性商业银行业务的参与、管理或经营。

(二)若汇金公司取得了任何政府批准、授权或许可可以直接经营商业银行业务,或者取得了经营商业银行业务的其他机会,则汇金公司承诺立即放弃该等批准、授权或许可,不从事任何商业银行业务。

(三)尽管有上述第(一)和(二)条的规定,鉴于汇金公司是中国政府设

立的从事金融/银行业投资的国有投资公司,汇金公司可以通过其他下属企业,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或合作经营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其他

1-1-1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其他权益)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从事或参与任何竞争性商业银行业务。

(四)汇金公司作为中国政府设立的从事金融/银行业投资的国有投资公司,应公平地对待其所投资的商业银行,不得将其所取得或可能取得的经营商业银行业务的政府批准、授权、许可或业务机会授予或提供给任何商业银行,亦不得利用其本行股东的地位或利用该地位获得的信息作出不利于本行而有利于其他其

所投资的商业银行的决定或判断,并应避免该种客观结果的发生。汇金公司在行使其本行股东权利时应如同其所投资的商业银行仅有本行,为本行的最大或最佳利益行使其股东权利,不得因其投资于其他商业银行而影响其作为本行股东为本行谋求最大或最佳利益的商业判断。’我们认为,上述承诺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相关要求,处于正常履行中,汇金公司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三、本行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本行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

1、中国银行业的监管体系

金融监管总局和人民银行是国内银行业的主要监管部门。金融监管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依法对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人民银行是中国的中央银行,负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国内银行业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

2、中国银行业的市场规模

根据人民银行数据,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存款总额分别达 282.63 万亿元、346.44 万亿元。2021 年至 2025 年,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与存款总额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8.99%和 9.07%。下表列示了截至所示日期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和外币的存贷款总额:

1-1-17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2026 年

项目 12 月 31 12 月 31 12 月 31 12 月 31 12 月 31

6 月 30 日

日 日 日 日 日人民币贷款

2826308 2719127 2556778 2375905 2139853 1926903总额(亿元)人民币存款

3464408 3286429 3022538 2842623 2584998 2322500总额(亿元)外币贷款总

5577 5450 5422 6564 7348 9129额(亿美元)外币存款总

11580 10664 8529 7978 8539 9969额(亿美元)

数据来源:人民银行。

3、中国银行业发展趋势

(1)宏观经济企稳向好,银行业锚定高质量发展方向

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呈现动能向新、结构向优的发展态势,展现出强大韧性和活力。银行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守服务实体经济本源,统筹发展和安全,在助推经济稳中向好的同时,自身高质量发展基础得到巩固和提升。当前,随着经济增长动能的新旧转换和产业结构转型的深入推进,社会融资结构也在发生深刻变化,银行贷款“降速提质”将成为宏观运行的新常态之一,这些都对银行业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未来,银行业将更加注重从规模扩张转向价值创造,从依赖利差转向多元化服务,更加着眼于优化金融供给、调整资产结构,提升服务实体经济适配性,持续增强经营韧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金融“五篇大文章”纵深推进,银行业服务质效持续提升

银行业积极落实国家战略部署,在金融“五篇大文章”领域持续深化服务。

科技金融方面,推进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加强对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科技强国的金融支持。

绿色金融方面,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丰富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产品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和美丽中国建设提供高质量金融供给。普惠金融方面,健全多层次普惠金融机构组织体系,优化普惠重点领域产品服务供给,完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体系。养老金融方面,持续完善养老金融相关政策,服务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服务积极应

1-1-1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数字金融方面,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增强数字化经营服务能力,强化数据治理和风险防控,促进金融服务数智化升级。

(3)综合化经营全面推进,多元化收入模式逐步形成

受多重因素影响,银行业依赖利差的传统盈利模式面临挑战,综合化经营成为转型方向。当前,银行业持续优化资产配置,聚焦服务新质生产力,加大对科创、绿色、高端制造等领域支持,创新产品服务模式,增强“股债贷投租顾”一体化、综合化服务协同,精准匹配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需求;稳步发展债券投资、并购融资等业务,推动金融资源向高质量发展领域集聚。同时,银行业加快推进中间业务创新发展,聚焦财富管理、托管、投行等领域,提供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依托金融科技拓展场景、提升质效。未来,随着居民财富管理需求升级和金融市场完善,行业多元化收入模式将逐步形成。

(4)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农村金融发展空间广阔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农村金融成为银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金融监管总局要求银行业保险业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不断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扎实做好常态化金融精准帮扶,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效,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当前,银行业积极响应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聚焦农村金融服务短板,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网络,强化重点领域金融供给,优化农村金融服务环境。未来,银行业将进一步加大农村金融资源投入,结合“三农”特点和场景,精准对接涉农领域融资需求,提供更加适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优化县域乡村机构网点布局,提升农村金融数字化水平,推动农村金融从“覆盖”向“提质”转变,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更多金融动能。

(5)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行业安全发展底线不断加固近年来,我国银行业有效应对国内外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成效显著,主要经营和风险监管指标处于合理区间,行业风险抵御能力持续增强。

未来,银行业将持续强化全面风险管理,构建“事前防控、事中监测、事后

1-1-1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处置”的全流程风控体系,依托数字化、智能化手段,提升风险识别、监测和处置能力,着力加强对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普惠零售等重点领域的风险管控。

银行业将持续完善风险定价机制,优化不良资产处置模式,加大不良资产盘活力度,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6)科技赋能深度融合,数字化转型迈向纵深

数字经济快速发展,金融科技成为银行业转型的核心驱动力,AI、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技术与银行业务深度融合,推动行业服务模式、运营模式、风控模式发生深刻变革。当前,我国银行业已构建起完善的线上服务体系,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成为主流服务渠道,智能化服务场景不断丰富,有效提升了服务效率和客户体验。

未来,银行业将持续加大金融科技投入,完善数字化基础设施,推动 AI 大模型在客户服务、风险管控、产品创新等领域的深度应用,打破数据壁垒,构建开放共享的数据生态。同时,加快线上线下服务融合,优化服务流程,打造全场景数字化服务体系,推动数字化转型从“工具赋能”向“生态赋能”升级。

(二)行业竞争情况当前,我国已形成多层次的银行机构体系,根据金融监管总局统计口径,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分为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类金融机构等。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中国银行业资产负债情况(境内口径)如下表列示:

单位:亿元、%

总资产 总负债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大型商业银行 2148535 43.92 1989318 44.21

股份制商业银行 786715 16.08 719393 15.99

城市商业银行 687916 14.06 639152 14.20

农村金融机构 622846 12.73 579081 12.87

其他类金融机构 646318 13.21 572563 12.73

1-1-2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总资产 总负债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4892331 100.00 4499506 100.00

注:(1)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2)其他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民营银行、外资银行、非银

行金融机构、信托公司、理财公司等。

(3)本表数据为境内口径。

资料来源:金融监管总局。

1、大型商业银行

大型商业银行在我国银行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是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和维护金融稳定的压舱石。根据金融监管总局披露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名单》,大型商业银行包括本行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按照境内口径统计,大型商业银行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分别为 2148535 亿元和 1989318 亿元,占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3.92%和 44.21%。

2、股份制商业银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获准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商业银行业务,业务主要集中在全国大中型城市及少数县域地区。近年来,股份制商业银行通过实施差异化经营策略,着力打造特色业务,已逐渐成为银行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金融监管总局披露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名单》,我国共有 12 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拥有在全国范围内经营银行业务的牌照。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按照境内口径统计,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分别为 786715 亿元和719393 亿元,占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6.08%和 15.99%。

3、城市商业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是在当地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成立的区域性银行,依靠地缘优势,重点针对当地企业和居民的需求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目前,已有数家城市商业银行获准在所在地以外的区域跨区经营。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按照境内口径统计,城市商业银行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分别为 687916 亿元和

1-1-2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639152亿元,占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4.06%

和 14.20%。

4、农村金融机构

农村金融机构主要为当地农村和城市居民,以及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按照境内口径统计,农村金融机构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分别为 622846 亿元和579081 亿元,占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2.73%和 12.87%。

5、其他类金融机构

其他类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民营银行、外资银行、非

银行金融机构、信托公司、理财公司等。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按照境内口径统计,其他类金融机构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分别为 646318 亿元和 572563 亿元,占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3.21%和 12.73%。

四、本行主营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行是中国主要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提供商之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突出服务乡村振兴的领军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银行、服务美好生活的百姓

银行三大定位,全面实施“三农”普惠、智慧银行、稳健发展三大战略。本行凭借全面的业务组合、庞大的分销网络和领先的技术平台,向广大客户提供各种公司银行和零售银行产品和服务,同时开展金融市场业务及资产管理业务,业务范围还涵盖投资银行、基金管理、金融租赁、人寿保险等领域。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行境内分支机构共计 23160 个,包括总行本部、总行营业部、4 个总

行专营机构、4 个研修院、37 个一级分行、410 个二级分行、3310 个一级支行、

19352 个基层营业机构以及 41 个其他机构。境外分支机构包括 13 家境外分行和

4 家境外代表处。本行控股子公司主要包括综合化经营子公司、境外子行等。

本行的主要业务板块包含公司银行业务、个人银行业务、资金运营业务和其

1-1-2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他业务。2025 年和 2026 年 1-6 月,本行各业务板块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

项目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公司银行业务 154418 37.6 263574 36.4

个人银行业务 200105 48.7 383297 52.8

资金运营业务 39157 9.5 52055 7.2

其他业务 17191 4.2 26380 3.6

合计 410871 100.0 725306 100.0

(二)主要经营模式及经营情况

1、公司金融业务

本行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主力银行定位,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做优做实金融“五篇大文章”;持续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深化客户分层分类经营体系,强化科技赋能,推动公司金融业务高质量发展。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行境内公司存款余额 109636.86 亿元;境内公司类贷款和票据贴现余额合计 188077.39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13692.12 亿元。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行拥有公司银行客户

1411.12 万户,其中有贷款余额的客户 69.23 万户,较上年末增加 4.47 万户。

助力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聚焦先进制造、产业转型升级、工业绿色发展、产业链供应链等领域,强化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制造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签约金额 4373 亿元,贷款余额 1914 亿元,余额较上年末增加 184 亿元;制造业贷款余额(按贷款投向)4.16 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4357 亿元,增长 11.7%;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按贷款投向)1.68 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1120 亿元。

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发挥全渠道、全产品、多牌照优势,加大差异化政策支持力度,全面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2025 年和 2026 年 1-6 月分别新增对公贷款 1.09 万亿元和 8974 亿元。

1-1-2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以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为着力点,围绕传统产业升级、新兴及未来产业发展、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完善民营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加大信贷投放力度,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行民营企业贷款余额 8.20 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6363 亿元,增长 8.4%。

服务资本市场稳健运行。深入开展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业务,完善总分支行高效联动机制,制定从前期营销到后续管理全链条服务方案,精准匹配优质上市公司融资需求,实现多领域贷款投放,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累计投放金额稳居同业第一梯队。

持续深耕以账户服务和支付结算为基础的交易银行体系,推动交易银行业务高质量发展。围绕对公客户开户场景,加强科技赋能,着力提高移动营销服务能力,持续优化开户服务体验。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行对公人民币结算账户 1745.29 万户。

推进数智化转型。完善智慧化营销管理平台和系列数字化支持工具,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能力。

(1)机构业务

本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深耕政府金融、财政社保、民生服务、金融同业等重点领域,以数字化转型重塑机构业务服务模式,持续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质效,推动机构业务向更高质量、更优结构、更强韧性迈进。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行机构客户 88.56 万户,较上年末增加 3.63 万户。

政府金融领域,围绕机关、政法、团体及基层组织等客群,分类施策、精准赋能,实现客群规模、服务能力同步提升。

财政社保领域,服务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助力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靠前发力,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连续 9 年获评财政部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优秀代理银行,连续 16 年获评财政部中央非税收入收缴优秀代理银行。深化社保医保业务合作,筑牢医保服务网,医保移动支付合作资格数量、医保码用户规模继续保持同业首位。

1-1-2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民生服务领域,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为 1552 家高校、860 家三甲医院和数千万师生、患者等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公积金中心对

客合作覆盖率达 98%。

金融同业领域,第三方存管业务服务居民财富管理需求,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客户合约数超 9000 万户。

(2)投资银行业务

本行积极推进价值投行转型,持续深化“一流银行系投行”建设。2025 年和

2026 年 1-6 月本行分别实现投行收入 108.49 亿元和 97.62 亿元。

锚定国家战略方向,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深度参与集成电路、央企混改等领域国家级基金筹组运作,助力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全方位服务科创、绿色、乡村振兴、数字、养老等重点领域,建立“五篇大文章”债券承销营销储备客户库,乡村振兴票据承销规模、绿色债券承销规模均居可比同业前列。

依托专业综合优势,拓宽实体融资渠道。充分发挥银团贷款业务优势,支持重点领域项目融资需求,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银团贷款规模突破 3.3 万亿元。抢抓并购贷款新政机遇,并购贷款规模稳步增长。创设多层次 REITs 全流程综合服务模式,多元化服务实体发展。

坚持创新驱动,深化科技金融布局。有序推进 AIC 股权投资试点,截至 2026年 6 月 30 日,筹组设立 31 只 AIC 试点基金,布局算力芯片、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物联网、生物医药等多元赛道。创新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落地全国首单“银行保函+增信机构”双层增信知识产权 ABN。加强投贷联动,上线“投源同行”私募股权投资营销管理系统,精准挖掘获投科技企业服务机遇。

深入推进数字赋能,迭代升级服务平台。持续优化升级农银思享平台功能,充实数据服务内容,拓宽服务路径,延伸服务深度与广度,提升线上对客服务能力。依托智能算法,优化“千人千面”个性化信息推荐功能,提高平台服务精准性与针对性。

1-1-2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2、个人金融业务本行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深入践行“一体两翼”(以客户建设为主体,坚定不移推进“大财富管理”和数字化转型)发展战略,强化客户线上线下协同经营,创新财富管理服务模式,深入推进数智化能力建设,加强个人信贷供给,做优支付服务,在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客户体验、增厚客户财富中,推动本行向“价值银行”和“服务银行”转变。

(1)客户经营

本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持续完善客户分群分层服务体系,注重线上线下服务协同,深化数智赋能,着力为客户提供更专业、更智能、更有温度的服务体验。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行个人客户总量达 9.05 亿户,保持同业第一。

优化分群分层服务策略。聚焦长辈、薪资、新市民等重点客群“一群一策”做好差异化服务,加强“农情颐养宝”、“薪资悦享”、小微商户卡等产品供给,做优智慧养老服务模式、“发薪月月享”活动品牌,深化新市民服务体系建设,多维回应各类客群深层金融需求。焕新客户星享权益体系,为客户提供更具获得感与尊享感的权益体验。

深化线上线下服务融合。积极构建网点金融生态圈,强化网点周边社区、企业、商户等客群链接,打造“农情服务 天天进步”服务品牌。建强线上服务能力,依托掌银、企业微信等平台,为客户提供随时随地在线的便捷金融服务。积极探索数智直营模式,以数据为驱动,精准洞察需求,差异化匹配产品和权益,加强线上线下渠道协同,提升服务覆盖面和服务质效。

强化专业服务能力建设。持续增强队伍专业能力,面向全行开展分级分类梯次化培训,不断建强投研、直营、客户经理等专业团队,筑牢服务根基。强化数智赋能,在业内率先推出企业级数字助手“一明”,将 AI 能力全链路嵌入客户服务、业务管理、日常办公等场景,实现“一问就明白、一说就会办”,系统性提升全行数智化作业水平,以新质生产力推动服务提质增效。

1-1-2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2)大财富管理

本行前瞻布局财富管理“四轮驱动”体系(价值、改革、组织、数智驱动),持续提升财富管理专业服务能力。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行个人客户金融资产规模 25.69 万亿元,位居同业前列;境内个人存款余额 216526.54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8915.58 亿元,保持同业领先。

把牢金融为民的价值取向。坚持“洞察需求、合理预期、合格交付”服务理念,围绕客户全生命周期财富管理需求,实施综合配置服务策略,持续优化客户投资服务,为客户创造长期价值。

创新财富管理服务模式。充分发挥集团合成和综合化经营优势,“创新+优选”双向发力,构建涵盖多元策略理财产品、多功能保险矩阵、基金、贵金属等在内的全品类财富管理产品货架。整合资源、创新手段,将客户规模、网络渠道等优势,转化为大财富管理发展的强劲动力。

锻造财富管理服务能力。加强财富管理专业队伍建设,开展“星火计划”能力培训,全面提升“客户洞察+资产配置+持续陪伴”全流程服务能力。发布“农银财富”服务品牌,传递“匠心守护 智富未来”品牌理念,为客户提供更有温度、更可信赖的财富管理服务。

(3)个人贷款

本行践行金融为民,聚焦“住房按揭、生活消费、普惠经营”,提升扩内需、促消费、惠民生服务质效,持续加大个人信贷投放力度。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境内个人贷款余额 9.57 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3094.51 亿元,增长 3.3%,个人贷款规模继续保持同业首位。

本行持续贯彻落实国家“稳楼市”相关要求,服务好城乡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围绕“好房子”建设、城市更新等领域,加大个人住房贷款投放力度。2025 年和 2026 年 1-6 月,本行个人住房贷款分别投放 5473 亿元和 2589亿元。

本行做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政策对接,稳妥有序推进“双贴息”工作,布局重点场景,提高服务质效。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个人消费类贷款(含信用卡

1-1-27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透支)余额 1.50 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490.54 亿元。

本行聚焦服务普惠和乡村振兴,发挥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作用,落实国家纾困政策,积极响应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和广大农户等客群融资需求。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个人经营类贷款余额 3.34 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3486.85 亿元。

(4)银行卡业务

本行持续提升借记卡服务能力。优化借记卡定制功能,不断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不断扩大“省钱月卡”自有活动品牌影响力,联合银联和头部支付机构,开展首绑有礼、国补惠民、助农兴产、百亿补贴满减等系列促消费活动,助力消费复苏。严格落实减费让利,对符合条件的账户免收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行存量借记卡 12.4 亿张,2025 年和 2026 年 1-6 月分别新发借记卡 6239.93 万张和 2477.03 万张。

本行对接国家提振消费部署,落实财政贴息政策,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加强对外联动合作,联合商务部、文旅局、各地政府开展促消费活动。

深耕文旅、境外、县域等热点消费场景,同步拓展服务消费、绿色消费、智能消费等新兴领域,挖掘大宗领域消费潜力,加快新能源汽车重点品牌拓展,聚焦农机、农资等重点领域推动惠农分期扩面上量,满足客户多元消费需求。深化科技、数据赋能,推动 AI 技术在业务场景深度应用,提升服务响应效率和客户体验。

持续打造“农行哇宝”信用卡品牌新元素,强化客户品牌认知。2025 年和 2026年 1-6 月,信用卡消费额分别超 2 万亿元和 1 万亿元。

(5)私人银行业务

本行持续升级“私人银行+”综合金融平台,打造财富管理、客群经营、多元生态三位一体的综合服务解决方案。依托财富管理“四轮驱动”体系,构建“多策略专属产品+多资产综合配置+多功能保险保障”和“全集团协同服务+全市场开放合作”的私行财富平台。

本行持续扩容全谱系私行产品货架,推广区域定制化专属产品;服务客户财富规划与家业传承需求,打造全生命周期陪伴的家族信托。深耕体系化客群经营,

1-1-2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强化企业家私公一体化服务,主动深入产业集群、专业市场、高校院所等场景提供专属方案;打造总行级私人银行中心与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双中心”阵地,提升对科技型企业和科技工作者的经营服务质效。深化公益金融领域实践,以慈善信托为抓手积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引导财富向上向善,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协助客户设立慈善信托规模较上年末增长 18%。

3、资金业务

资金业务包括货币市场业务和投资组合管理。本行坚持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在保障全行流动性安全的基础上灵活调整投资策略,资产运作收益保持同业较高水平。

(1)货币市场业务

本行加强货币政策研究和市场流动性预判,综合运用拆借、回购、存单、存放等融资工具,持续优化短期资产配置结构,在确保流动性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履行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职责,高效配合做好货币政策传导。积极开展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债券回购交易,持续助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2025 年和 2026 年 1-6 月,本行人民币融资交易量分别为

208.39 万亿元和 122.95 万亿元。

(2)投资组合管理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行金融投资 178546.06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15332.91 亿元,增长 9.4%。

交易账簿业务方面,扎实推进债券做市业务高质量发展,助力提升债券市场流动性。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加强对“三农”及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等领域债券的做市报价力度。积极支持境外投资者参与中国债券市场,服务金融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加强债券交易组合管理,积极把握交易机会,持续优化组合持仓,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增厚收益。

银行账簿业务方面,加强债券市场研判,提高投资策略精细化水平,综合考虑债券市场走势和组合管理需要,靠前发力,加强波段操作,动态优化组合结构,提高组合收益。统筹资产收益和风险防控,增强投资业务经营质效。服务国家战

1-1-2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略需要,保持政府债券投资力度,国债和地方债投资规模保持同业前列。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开展信用债投资,优化信用债投资结构,支持绿色产业和科技创新产业融资需求。

4、资产管理业务

(1)理财业务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行理财产品余额 19920.31 亿元,均为农银理财管理的净值型理财产品,其中,公募理财产品占比 94.1%,私募理财产品占比 5.9%。

(2)资产托管业务

本行服务国家战略部署,提升托管服务质效,保障托管资产安全,提高综合价值贡献,推动托管业务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聚焦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新增托管超百只产业基金,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年金服务扩面提质,新中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贵州银行等 20 余个企业年金单一计划,全力做好养老金融服务。稳步推进智慧托管银行建设和全球托管能力建设,将合规管理要求嵌入业务全流程,托管营运服务效能和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截至 2026 年 6 月 30日,本行全口径托管规模突破 20 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7.1%。保险资产、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托管规模分别达 8.49 万亿元、2.34 万亿元和 2.23 万亿元。

(3)贵金属业务

本行稳健开展贵金属交易业务,2025 年和 2026 年 1-6 月,本行自营及代理黄金交易量分别为 2483.16 吨和 1121.49 吨。依托贵金属租赁满足贵金属产业链企业产用金需求,重点支持优质绿色矿山企业,助力绿色矿业发展。

(4)代客资金交易

本行持续宣导汇率风险中性理念,为企业提供远期、掉期、期权等汇率避险产品,助力外贸质升量稳。2025 年和 2026 年 1-6 月,本行代客结售汇及外汇买卖交易量分别为 5377.30 亿美元和 2628.04 亿美元。柜台债券(债市宝)业务保持稳健运行。不断丰富柜台债券产品供给,增加绿色债券品种,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增强绿色金融服务能力。持续扩大普惠客户覆盖面,截至 2026 年

1-1-3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6 月 30 日,本行服务普惠客户超过 300 万户,有效支持居民财产性收入提升。

(5)养老金业务

本行夯实客户基础,深化市场培育,推动扩大年金制度覆盖面;强化风险管控和前瞻研判,优化年金大类资产配置策略,促进受托管理养老金保值增值,助力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行养老金受托管理规模1为 4386.46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13.0%。

5、普惠金融业务本行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持续推动普惠金融服务“稳投放、优结构、提质量、可持续”。2025 年和 2026 年 1-6 月,本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分别为

21.7%和 12.0%,分别高于全行贷款增速 12.8 个百分点和 5.8 个百分点。本行充

分发挥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作用,聚焦科技、外贸、消费、养老等重点领域,增强普惠金融服务精准度,主要指标保持行业领先。

完善信贷产品体系。优化科技型小微企业专属产品“科捷贷”,投产 PAD 办贷功能,嵌入“现场+远程”集中作业,改善客户体验。升级“抵押 e 贷”产品模式,支持分行立足各地区产业、客群创新特色产品。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多元需求,打造强核、弱核、脱核三位一体产品矩阵,强化区域特色供应链金融场景服务。对接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引入可靠涉农数据,扩大“惠农网贷”服务覆盖面。

提升综合服务水平。聚焦小微企业生产经营高频需求,持续升级小微企业客户服务平台“普惠 e 站”,上线首款小微企业专属薪资服务平台“薪资管家”(小微版),加强惠企生态场景服务。评选 500 家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示范支行,评定网点小微信贷经营管理等级,持续增强线上线下一体化普惠金融服务能力。

优化信贷服务机制。推进普惠金融数智化经营,探索 AI 辅助办贷新模式,有效提升业务办理效率。首家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联合发文,协同推进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推动中小微企业、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落实落细,降低市场主体综合融资成本。落实普惠金融监管意见,保持差异化信贷政策支持力度

1 含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及其他养老金受托资产规模。

1-1-3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不减。切实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政策,保护经营行和客户经理业务发展积极性。

筑牢风险合规防线。深刻把握普惠贷款风险新形势,完善政策制度,建强人才队伍,持续强化源头风控能力。着力打造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的风险防控模式,敏捷迭代量化风控模型,动态监测、智能预警、闭环处置,不断提升精准风控能力。深入推进“现场+远程”集中作业改革,优化业务流程,减轻基层负担,切实增强集约风控能力。

6、绿色金融业务

(1)绿色贷款

加大绿色贷款投放。发挥绿色金融重大项目库投放牵引作用,加强重大项目营销和动态管理。聚焦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能源转型、产业升级等重点领域,加大资金供给。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行绿色贷款余额 6.53 万亿元,增速

10.4%。

推动“三农”和绿色融合创新。推广国家储备林贷款,完善“储备林贷+智慧林业”业务模式。推动绿色生态发展、荒漠化治理等产品创新。优化推广智慧畜牧、智慧农服、智慧农资等涉农场景,为农业绿色生产经营提供数字化工具支持。

(2)绿色投融资

本行聚焦清洁能源、基础设施绿色升级、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领域,积极投资绿色债券,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行自营绿色债券投资余额 1731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9.7%。运用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为绿色行业和客户提供融资,覆盖节能装备制造、清洁能源等多个领域,承销多单融合绿色与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领域的多标债券。

(3)ESG风险和气候相关风险管理

本行根据客户面临的潜在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程度,对客户实行 ESG 分类,实施差别化管理措施,对非生态友好型客户和项目实施“一票否决”。持续完善绿色金融、环境与气候风险管理要求,不断优化绿色金融相关风险偏好策略。

1-1-3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深化开展气候相关风险压力测试,持续拓展压力测试范围,优化完善情景设计与方法模型,充分识别评估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提升气候韧性。

7、网络金融业务

本行聚焦客户需求,秉持“让操作更便捷、让服务更贴心、让资金更安全”的服务理念,加快数智技术创新,全面升级网络金融服务生态,为深入助推数字中国建设、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1)智慧手机银行

本行强化“AI+数据”驱动,发布手机银行 11.2 版,实现手机银行数智化升级。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手机银行月活跃客户数(MAU)超 2.82 亿户,较上年末增加 599 万户,继续保持可比同业领先。

深化 AI 原生应用。以智能助手为载体,打造“会话即服务”的 AI 服务模式,探索将智能服务融入客户日常高频场景中,实现“一句话”办成事。

升级优化功能服务。推出存本取息、个人养老金购买储蓄国债功能,持续完善金融服务供给。大字版支持转账支付一键关停、高风险转账交易远程视频核验机制,保障老年客户资金安全。

深耕惠农特色服务。创新三农讲堂等特色栏目,宣传惠农金融资讯,方便县域客户实时掌握涉农政策;面向农户等涉农客户,推出农担政策明白纸、县域生活圈等特色服务。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手机银行乡村版月活跃客户数超 5700万户。

(2)企业金融服务平台

本行依托“农银睿达”企业金融服务平台 9.0 版,整合对公线上服务资源,构建一体化对公线上服务渠道。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企业金融服务平台签约客户数 1623 万户,较上年末增加 95 万户。

优化对公线上产品。上线企业掌银收支分析,助力企业精细化管理;支持家族信托全流程线上办理;整合国际汇款流程,提升跨境结算便捷性。

提高业务办理质效。优化“普惠 e 站”线上贷款办理流程,精简小微企业客

1-1-3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户办贷步骤;拓宽法定代表人无纸化签约适用场景,大幅精简客户线下操作流程;

上线“薪资管家”(小微版),助力小微企业升级薪酬数字化管理。

(3)客户经理超级工作台

本行发布超级工作台 5.1 版,升级开卡签约功能,实现借记卡开立、掌银签约、信用卡申请等多项业务一站式办理,减少资料重复收集;建立对公客户经理经营中心,集成营销、开户、贷款等业务,提升客户经理精准服务能力。推进信贷业务智慧化建设,优化办贷流程,实现信贷资料自动核验与分析,智能预填压降手工录入项,提升办贷效率;上线政担 e 贷,丰富小微企业贷款产品供给。

(4)智慧场景金融

本行持续完善场景服务生态。出行领域,完善线上驾培配套服务,提供学车、停车、加油、充电等一站式服务。养老领域,搭建“养老社区”,提供财富规划、社保医保、养老护理、知识课堂等全方位场景服务。便民领域,提供“员工卡+线上外卖”空中食堂服务,支持员工灵活就餐、自主使用餐食补贴。

(5)数字人民币工程

本行助力预付资金管理,在广东、浙江、江苏等地落地预付资金监管项目,覆盖教培、养老、医疗等民生行业,实现预付资金闭环管理。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累计管理预付资金超 38 亿元。赋能普惠金融发展,充分发挥数字人民币

智能合约优势,实现供应链贷款资金穿透式管理,纾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完善跨境金融服务,积极参与人民银行“数币达”跨境结算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首批完成系统对接,为开展数字人民币双边跨境业务合作奠定基础。

8、跨境金融服务

本行积极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大力度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助力共建“一带一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人民币国际使用、

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贸港建设。2025 年和 2026 年 1-6 月,本行境内分行国际结算业务量(国际收支口径,下同)分别为 16404 亿美元和 8674.63 亿美元,国际贸易融资(含国内证项下融资)业务量分别为 1703.61 亿美元和 914.50 亿美元。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境外分、子行资产总额 1754 亿美元。2025 年和

1-1-3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2026 年 1-6 月,境外分、子行分别实现净利润 8.8 亿美元和 5.4 亿美元。

精准有力服务外贸实体经济。提升客户便利化服务水平,2025 年和 2026 年

1-6 月,办理贸易便利化业务 67 万笔和 44 万笔。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2025 年

和 2026 年 1-6 月,分别办理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海外仓、市场采购、外贸综合服务、保税维修、跨境电商等新业态相关国际结算业务 345 亿美元和 150.81 亿美元。强化对优质外贸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2025 年,为 2064 家海关高级认证

企业(AEO)办理国际结算业务 5035 亿美元;2026 年 1-6 月,为 1879 家海关

高级认证企业(AEO)办理国际结算业务 2290.50 亿美元。加大对小微外贸企业融资支持,完善“中小微企业+出口信保+当地政府+农业银行”风险共担机制,加强农业合作金融支持,优化完善涉农客户跨境金融营销机制,2025 年和 2026年 1-6 月,境内分行分别累计办理涉农贸易融资 98.22 亿美元和 41.43 亿美元。

持续优化线上渠道服务,2025 年,为企业办理线上国际汇款 51 万笔,线上业务笔数占比 59.6%;2026 年 1-6 月,为企业办理线上国际汇款 26.8 万笔,线上业务笔数占比 61.4%。

重点区域跨境金融服务提质增效。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企业“走出去”,2025 年,境内外分行共办理涉及共建“一带一路”国际业务合计 3395.77亿美元,覆盖 153 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2026 年 1-6 月,境内分行共办理共建“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国际业务 1610.54 亿美元,覆盖 152 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其中,为企业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贸易往来提供结算服务 1519.76 亿美元,提供贸易融资支持 90.78 亿美元。服务 RCEP 区域内跨境贸易投资,2025 年,境内机构服务 RCEP 区域国际结算业务量、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量分别为 2448 亿美元、197.45 亿美元;2026 年 1-6 月,境内机构服务 RCEP区域国际结算业务量、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量分别为 1286 亿美元、77.23 亿美元。

推动自贸分账核算(FT)业务发展,2025 年和 2026 年 1-6 月,自由贸易账户项下国际结算业务量分别为 923 亿美元和 505.90 亿美元。

有序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2025 年和 2026 年 1-6 月,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分别为 3.82 万亿元和 1.96 万亿元。

境外子行方面,本行境外子行包括中国农业银行(卢森堡)有限公司和中国

1-1-3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农业银行(莫斯科)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包括国际结算、公司存款、银团贷款、双边贷款、贸易融资、外汇交易等批发银行业务。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中国农业银行(卢森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0.90 亿美元,净资产 0.31 亿美元。2025年和 2026 年 1-6 月,中国农业银行(卢森堡)有限公司分别实现净利润 77 万美元和 340 万美元。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中国农业银行(莫斯科)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5.07 亿美元,净资产 1.77 亿美元。2025 年和 2026 年 1-6 月,中国农业银行(莫斯科)有限公司分别实现净利润 2099 万美元和 1003 万美元。

9、综合化经营

本行已搭建起覆盖基金管理、证券及投行、金融租赁、人寿保险、债转股和理财业务的综合化经营平台。本行六家综合化经营附属机构(农银汇理、农银国际、农银金租、农银人寿、农银投资、农银理财)围绕集团整体发展战略,专注主责主业,持续优化管理机制建设,深化公司治理,筑牢风险防控屏障,协同做好“五篇大文章”,综合化金融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1)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农银汇理成立于 2008 年 3月,注册资本人民币 17.50亿元,本行持股 51.67%。

农银汇理主要从事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拥有公募基金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专户)、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保险资金管理、基金投资顾问等多项业务资格。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农银汇理总资产 52.27 亿元,净资产 48.48 亿元。2025 年和 2026 年 1-6 月,农银汇理分别实现净利润 2.75 亿元和 1.53 亿元。

农银汇理积极落实证监会《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工作部署,紧扣金融“五篇大文章”要求,持续加大重点领域投资支持力度。多维优化投研机制,深化产品布局与营销服务,强化风险合规管理,推动业务高质量发展。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农银汇理共有公募基金 96 只,规模 2459.96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198.99 亿元。

(2)农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农银国际于 2009 年 11 月在中国香港成立,股本港币 47.60 亿元,本行持股

1-1-3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100%。农银国际经营业务范围涵盖上市保荐与承销、债券发行承销、财务顾问、资产管理、机构销售、证券经纪、证券咨询、直接投资等全方位、一体化的跨境投行服务。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农银国际总资产 524.40 亿港元,净资产

125.76 亿港元。2025 年和 2026 年 1-6 月,农银国际分别实现净利润 2.03 亿港元

和 2.49 亿港元。

农银国际专注跨境投行主业,通过上市保荐、债券承销等投行工具满足客户中长期融资需求,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助力香港巩固提升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大力支持企业“走出去”,协助数十家“硬科技”、生物医药等领域企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助力多家央国企和行业龙头企业发行境外多币种债券,股债承销规模保持可比同业前列。强化投研能力建设,丰富科技金融和绿色金融服务供给,以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服务客户全球资产配置,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持续提升。

(3)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农银金租成立于 2010 年 9 月,注册资本人民币 95 亿元,本行持股 100%。

农银金租主要经营“三农”普惠、航空航运、新能源、科创与先进制造等重点领

域的金融租赁业务,提供租赁资产转让和受让等多项金融租赁服务。截至 2026年 6 月 30 日,农银金租总资产 1178.20 亿元,净资产 142.83 亿元。2025 年和

2026 年 1-6 月,农银金租分别实现净利润 8.53 亿元和 4.34 亿元。

农银金租立足租赁业务主责主业,积极发挥租赁功能作用,优化战略业务布局,加强新兴行业研究,积极推动产品创新,持续强化风险管理。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农银金租国产飞机存量机队规模位居同业前列,三度荣获中国商飞

“国产飞机金融支持突出贡献奖”;绿色租赁资产余额 632.92 亿元,占比 59.5%,保持行业领先水平;直接租赁和经营租赁资产余额 604.38 亿元,在租赁资产余额中占比较上年末提升 3.47 个百分点。

(4)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农银人寿成立于 2005 年 12 月,注册资本人民币 29.5 亿元,本行持股 51%。

农银人寿经营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及上述业务的

1-1-37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和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农银人寿总资产 2486.08 亿元,净资产 68.59 亿元。

2025 年和 2026 年 1-6 月,农银人寿分别实现净利润 16.72 亿元和 33.12 亿元。

农银人寿坚持稳健经营,客户基础不断夯实,各项经营指标持续向好,综合竞争力稳步提升,整体呈现量质齐升的良好态势。围绕金融“五篇大文章”,重点打造特色化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为“三农”、新市民、小微企业及特殊人群提供全面、灵活、可及的保险保障与综合服务;增强养老保险产品供给能力,提升养老保险服务水平,丰富长辈客户增值服务内容,做稳养老保险资产管理;深化数字化手段应用,赋能公司经营管理高质量发展。

(5)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农银投资成立于 2017 年 8 月,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 亿元,本行持股 100%。

农银投资是国内首批成立的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具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特许经营牌照,主要从事债转股及其配套支持业务,并通过附属机构开展股权投资试点业务。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农银投资总资产 1328.01 亿元,净资产 429.99亿元。2025 年和 2026 年 1-6 月,农银投资分别实现净利润 42.95 亿元和 30.31 亿元。

农银投资统筹推进市场化债转股与股权投资试点业务发展,不断健全全周期风险管理,强化基础能力建设,持续加大对乡村振兴、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的投资力度,进一步打造具有竞争力的业务优势和市场品牌。股权投资试点业务开展以来,已累计设立试点基金 31 只,覆盖全部 18 个试点地区,成功挖掘并投资一批优质科技型企业,积极发挥长期资本和耐心资本作用。

(6)农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农银理财成立于 2019 年 7 月,注册资本人民币 120 亿元,本行持股 100%,主要从事理财产品发行、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以及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农银理财总资产 275.71 亿元,净资产 269.73 亿元。2025年和 2026 年 1-6 月,农银理财分别实现净利润 37.54 亿元和 9.87 亿元。

农银理财秉持“稳健守护价值专业驱动成长”理念,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增

1-1-3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强投研能力,深耕产品创新,强化科技赋能,筑牢风险防线,持续提升客户满意度。不断丰富“固收+”产品策略,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固收+”产品存续规模 7217 亿元。稳健运作养老理财和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截至 2026 年 6 月30 日,产品存续规模 150 亿元。有力服务实体经济,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投资信用债余额 5790 亿元。精准助力科创企业发展,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科创债券存量规模 342 亿元。持续完善绿色金融服务,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投资绿色债券余额 62 亿元。品牌形象进一步彰显,荣获《金融理财》“金貔貅奖”、普益标准“金誉奖”、联合智评“金蟾奖”等 11 个资管行业重要奖项。

(7)其他

本行在中国香港拥有农银财务有限公司。农银财务有限公司股本港币 5.89亿元,本行持股 100%。

10、县域金融业务

本行通过三农金融事业部所有经营机构,向县域农村客户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该类业务统称为县域金融业务,又称三农金融业务。本行始终坚守服务“三农”主责主业,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围绕“服务乡村振兴领军银行”目标定位,不断完善三农金融事业部体制机制,着力强化科技赋能,加强协同创新,进一步提升“三农”金融服务能力。

(1)管理机制

加大政策资源倾斜配置。单独制定县域贷款、涉农贷款等信贷计划,倾斜配置信贷规模,优先保障“三农”和县域信贷投放需求。单独配置县域经济资本,完善经济资本支持政策,强化“三农”县域 FTP 优惠和定价支持,引导经营行加大涉农、县域重点领域贷款投放。优先保障“三农”县域资源投入,固定资产、财务费用等资源向服务乡村振兴一线倾斜,全力支持“三农”县域业务高质量发展。

优化“三农”信贷管理机制。制定“三农”信贷政策指引,明确“三农”和县域信贷重点投向,完善差异化涉农支持政策。持续深化粮食安全重点领域金融服务,强化欠发达地区支持,进一步加大乡村产业和乡村建设信贷投放力度。优

1-1-3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化乡村振兴重点业务优先办结及快办机制,完善审查标准,强化 AI 应用,着力提升“三农”县域信用审查审批水平。

构建线上线下协同渠道体系。持续优化县域网点布局,推动网点向乡镇迁建,下沉金融服务重心。优化手机银行乡村版基础金融功能,拓展丰富惠农特色场景,赋能“三农”县域金融服务。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县域网点占比提升至 56.8%;

手机银行乡村版月活跃客户数超 5700 万户。

加强县域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东西部行协作“双百”干部人才结对帮扶计划,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地区、东北地区、革命老区协作帮扶力度。持续加强三农金融专业人才队伍培养,通过选优配强县域支行领导班子、加大县域青年英才培养选拔力度、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招聘补充和培训挖掘、加强“饶才富式”客

户经理培养等方式,努力打造多层次、高素质“三农”金融人才队伍。

(2)金融服务乡村全面振兴

1)常态化金融帮扶

本行聚焦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欠发达地区,健全常态化金融帮扶工作机制,持续优化金融帮扶政策,进一步强化信贷支持,确保金融帮扶力度不减,助力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加大重点地区信贷支持。持续加大对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原“三区三州”地区、定点帮扶县等重点地区信贷投放力度,单列下达信贷计划,优先保障信贷需求,实施差异化定价支持政策,着力支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160 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贷款余额(不含票据融资)

4580.4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4.5%。

精准做好重点人群金融帮扶。充分运用帮扶小额信贷、“富民贷”等产品和服务,直接支持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开展生产经营。强化金融支持联农带农机制,对带动群众增收成效明显的经营主体,优先给予信贷支持,促进低收入群体参与产业发展。持续做好金融助残服务,累计为 6.5 万户残疾人家庭授信 138 亿元。

扎实推进综合帮扶。主动融入政府东西部协作安排,为东西部协作项目提供配套金融服务,大力支持西部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持续开展“扶志扶智”培训,

1-1-4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面向乡村振兴带头人、专业技术人才等开展金融知识和技能培训,帮助群众就业创业。持续加大消费帮扶力度,助力欠发达地区农副产品拓宽销路。

2)服务乡村全面振兴

本行紧紧围绕国家乡村全面振兴战略部署,聚焦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乡村产业、乡村建设、农民增收等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加大县域农村金融供给,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推动“三农”领域智慧银行建设,全面提升乡村振兴金融服务质效。

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金融支持。聚焦种业振兴、粮食产加销等重点领域,加大粮食全产业链金融支持。围绕乡村富民产业发展,深化涉农客群体系建设,分层分类开展走访对接,加强重点企业和项目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服务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立足县城功能定位,因城施策加大金融供给,积极支持城乡融合发展。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供相关领域贷款、乡村产业贷款、乡村建设相关领域贷款余额分别为 1.45 万亿元、3.15 万亿元、

2.64 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20.3%、18.1%、7.0%。

大力提升农户金融服务质效。以“惠农 e 贷”为主要抓手,推广专业大户贷、商户贷、乡旅贷等专项产品,持续提升农户信贷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推进数智融合便捷办贷,进一步优化客户体验。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惠农 e 贷”余额 2.10 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2602 亿元,增长 14.2%。

不断增强“三农”产品创新能力。制定年度“三农”金融产品创新工作意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基层经营急需、惠农富民、科技赋能等领域,发挥“总行统筹示范、分行主体创新、基地先行先试”协同作用,不断加大“三农”产品创新力度。创新推出帮扶小额信贷、水利资产运营贷、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贷、农业龙头企业贷等产品,持续丰富“三农”县域产品体系。

着力推动“三农”领域智慧银行建设。深耕农业产业、乡村治理、民生服务三大领域,依托“农银惠农云”平台完善涉农智慧场景体系,嵌入结算、信贷等金融服务,实现“场景+金融”协同赋能。整合农村政务、产业、金融等多源多模态数据,搭建数据画像、自动授信、智能风控等各类模型,有效释放涉农数据

1-1-4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价值,实现金融服务精准触达。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农银惠农云”平台入驻机构 44.5 万个,覆盖 2703 个县(区),服务客户超 700 万户。

五、本行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行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及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210681 (105721) (221) 104739

办公及机器设备 81158 (55983) (6) 25169

运输工具 23690 (6252) (21) 17417

合计 315529 (167956) (248) 147325

(二)主要无形资产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行无形资产的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及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计算机软件 28665 (18807) (1) 9857

土地使用权 29043 (12177) (20) 16846

其他 1733 (520) - 1213

合计 59441 (31504) (21) 27916

六、本行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现有业务发展安排

本行紧扣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工作主线,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业务经营向新向优势头持续巩固。

聚焦服务“三农”主责主业,高质量服务乡村全面振兴。本行坚决扛牢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助力农业强国建设的职责使命,持续强化涉农金融供给,不断提

1-1-4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升“三农”金融服务质效。围绕粮食安全、乡村产业、乡村建设等重点领域,加大粮食全产业链金融支持,深化涉农客群体系建设,服务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积极支持城乡融合发展。致力满足农户金融需求和农民增收致富,以“惠农 e 贷”为主要抓手,推广专项产品,持续提升农户信贷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持续优化县域网点布局,推动网点向乡镇迁建,下沉金融服务重心,加强线下线上协同发展,健全完善“物理网点+自助设备+手机银行+惠农服务站+流动服务车+远程银行”六位一体渠道体系,依托“农银惠农云”平台构建涉农智慧场景,不断拓展农村金融服务广度深度和精度。

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有力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向新向好。本行紧跟国家战略导向,不断加大对国家重大战略的金融支持,加强对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供给,全力推进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取得实效。科技金融方面,建强专营服务体系,完善专属信贷服务机制,加大科创债承销投资力度,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绿色金融方面,制定绿色业务目标,加快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强化信贷政策引导,丰富绿色投融资体系,推进经营管理绿色转型,全面加强 ESG和气候相关风险管理;普惠金融方面,有效服务广大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等市场主体,提升数智化、集约化、精准化、综合化服务能力,推动普惠贷款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养老金融方面,聚焦养老金融人民性、功能性和普惠性,主动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进一步提升养老金融服务质效、打造服务特色、优化服务供给;数字金融方面,深入推进智慧银行建设,推动全行 AI 规模化普惠化应用。

坚持客户至上,巩固提升客户基础与经营发展动能。本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持续建设完善适应新时代客户需求的服务体系,将客户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深入推进对公客户扩户提质、个人客户分群分层经营,深化数智赋能,健全完善“数字+模型”驱动的服务模式,持续提升客户服务的精细化、智能化水平。丰富扩大存款、信贷、财富管理等产品供给,深化“商行+投行”“本币+外币”“金融+非金融”服务协同,扎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着力为客户提供更专业、更综合、更有温度的服务体验。打造企业级 AI 数字助手“一明”,将 AI能力全链路嵌入客户服务、业务管理、日常办公等场景,在为员工减负赋能的同

1-1-4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时,推动客户服务效率进一步提升。

强化风险防控,进一步增强安全发展韧性。本行坚持审慎稳健的经营策略,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优化信用、市场、流动性等各类风险全流程管控机制,深化“线上+线下”“数字+人工”风控协同,不断提升前瞻防险、主动控险、精准化险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信用风险,加快构建新型普惠零售信贷业务管理体系,常态长效做好逾期管控和不良清收处置。积极应对外部风险冲击和新型风险挑战,持续夯实内控合规管理基础,健全集团全链条合规治理架构。

(二)发展战略

本行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宗旨,以深化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实施“三农”普惠、智慧银行、稳健发展三大战略,打造服务乡村振兴的领军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银行、服务美好生活的百姓银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在金融强国建设中展现更大作为,奋力谱写金融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农行新篇章。

一是坚守主责主业,做服务乡村振兴的领军银行。始终把服务“三农”作为重中之重,深入贯彻落实乡村全面振兴战略部署,大力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持续强化粮食安全、种业振兴、美丽乡村等重点领域信贷投放,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

加力做好强农惠农富农、常态化帮扶金融服务,帮助农民增收致富;进一步优化三农金融事业部体制机制,在服务农业强国建设中推动县域业务可持续发展。

二是聚焦新发展格局,做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银行。守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本分,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持续加大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资源供给。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升级、“六张网”建设、城市更新、服务业提质增效,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

全面强化综合化服务、国际化发展、集约化经营,着力提升工作质效,以高质量金融服务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践行金融为民,做服务美好生活的百姓银行。充分发挥横跨城乡经营、客户数量最多、服务覆盖最广的独特优势,把造福人民作为根本价值取向,构建

1-1-4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投资于人的金融服务新模式,扩大惠民生和促消费金融服务供给,提升个人客户综合服务效能,打造财富管理差异化服务能力,让更多兼具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的金融产品走进寻常百姓家,更好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四是建设智慧银行,以数智转型全方位赋能高质量发展。主动融入“人工智能+”发展进程,以智能体应用为抓手,以项目需求为牵引,建立人机共生新模式,完善闭环迭代新架构,释放 AI 应用新价值,夯实科技基础新支撑,推动 AI规模化、普惠化应用,赋能业务经营管理实现数智化转型。以人工智能引领金融服务范式变革,加快打造面向数智化时代的竞争新优势。

五是坚持稳健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始终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牢牢把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工作主线,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创新风险管理工具方法,提升风险管理的前瞻性、主动性和有效性。持续提升信贷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力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提升新型风险防范能力,始终保持资产质量稳定,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七、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本行为金融类企业,不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中针对“关

于第九条‘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理解与适用”的相关规定。

八、本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行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1-1-4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按照国家稳妥有序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进一步增加核心一级资本的相关安排,本行合理使用外源性融资工具,及时补充核心一级资本,进一步夯实本行资本实力,深入践行本行服务乡村振兴的领军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银行、服务美好生活的百姓银行三大定位,提高风险抵御能力。本行将以本次发行为契机,立足主责主业,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持续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以高质量金融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行对象及与本行的关系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财政部、中国烟草及其有关子公司江苏烟草、浙江烟

草、湖北烟草、北京烟草和双维投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财政部持有本行 123515185240 股 A 股股份,约占本次发行前本行总股本的 35.29%。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中国烟草及其 4 家下属公司合计持有本行

5784051373 股 A 股股份,约占本次发行前本行总股本的 1.65%。

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不属于本行的关联方,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概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本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本行将在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1-1-4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三)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600 亿元(含本数,下同),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募集资金规模以经相关监管机构最终批复的发行方案为准。

(四)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财政部、中国烟草及其有关子公司江苏烟草、浙江烟

草、湖北烟草、北京烟草和双维投资。各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拟认购金额(亿元)

1 财政部 1300

2 中国烟草 100

3 江苏烟草 50

4 浙江烟草 50

5 湖北烟草 50

6 北京烟草 30

7 双维投资 20

发行对象已与本行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

(五)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本行 A 股股票交易均价(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本行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本行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本行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本行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

1-1-47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确定。

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定价方式等事项进行政策调整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则本次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六)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的 A 股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本行总股本的 15%。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一股的尾数做舍去处理,不足一股的部分对应的金额计入本行资本公积。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发行数量将由本行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注册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的,则认购对象的拟认购金额、认购数量将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相应调整。

(七)限售期

根据中国证监会、金融监管总局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以及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约定,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取得股权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之日)起五年。相关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在限售期内,因本行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金

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九)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前本行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东按照所持本行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1-1-4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十)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行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不属于本行的关联方,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本行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行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

六、本次发行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已经本行于 2026 年 9 月 6 日召开的董事会 2026 年第 6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本行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 202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尚需获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并经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并以前述监管机构最终批复的方案为准。

七、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本行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下述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

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3、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

1-1-4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

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八、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规定

本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本行总股本的

15%,且董事会已确定全部发行对象。本行前次募集资金为 2018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已全部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已超过 18 个月。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关于“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相关规定。

九、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及不存在违规持股或利益输送的情况

针对本次发行事项,认购对象已于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中明确,其用于认购本次发行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其他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人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者变相承诺保底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不存在认购资金来源于股权质押的情形。认购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不存在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通过认购对象违规持

股的情形,不存在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十、对本次发行定价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不存在对本次发行定价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1-5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第三节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及相关协议内容摘要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财政部、中国烟草及其有关子公司江苏烟草、浙江烟

草、湖北烟草、北京烟草和双维投资。

(一)基本情况

1、财政部

财政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

2、中国烟草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中国烟草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 姚来英

注册资本 57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00000101619881W

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成立时间 1983 年 12 月 15 日

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进出口贸易;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营范围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经营期限 1983 年 12 月 15 日至无固定期限

(2)股权控制关系

中国烟草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特大型国有企业,为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国烟草穿透后股权结构如下:

1-1-5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3)主营业务

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进出口贸易;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

3、江苏烟草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长江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 孙勇

注册资本 3070.6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134755468W

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成立时间 1983 年 3 月 18 日许可项目:烟草专卖品批发;电子烟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经营范围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

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1983 年 3 月 18 日至无固定期限

(2)股权控制关系

江苏烟草为中国烟草全资子公司。江苏烟草穿透后股权结构如下:

1-1-5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3)主营业务烟草专卖品批发;电子烟批发;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

4、浙江烟草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将军路 9 号 302 室

法定代表人 赵建成

注册资本 6786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14291238XL

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成立时间 1984 年 3 月 29 日

烟草专卖品经营(范围详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进出口业务,资产管理,企业经营管理(上述范围不含国经营范围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许可经营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 1984 年 3 月 29 日至 9999 年 12 月 31 日

(2)股权控制关系

浙江烟草为中国烟草全资子公司。浙江烟草穿透后股权结构如下:

1-1-5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3)主营业务

烟草专卖品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资产管理,企业经营管理。

5、湖北烟草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宝丰路 6 号

法定代表人 李民灯

注册资本 11057.8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00061540137XF

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成立时间 1993 年 9 月 25 日许可项目:烟草专卖品批发,电子烟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经营范围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经营期限 1993 年 9 月 25 日至无固定期限

(2)股权控制关系

1-1-5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湖北烟草为中国烟草全资子公司。湖北烟草穿透后股权结构如下:

(3)主营业务

烟草专卖品批发,电子烟批发;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

6、北京烟草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中国烟草总公司北京市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地区大稿村

法定代表人 刘忠

注册资本 6015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210114015XP

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成立时间 1985 年 2 月 3 日

批发烟;卷烟产品质量检验;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烟酒、食品;住宿;中餐(未经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普通货运;以

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仓储服务;会议服务;分批包装;货物进出口;为烟草系统员工提供技术培训;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经营范围(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1-5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经营期限 1985 年 2 月 3 日至 2075 年 2 月 2 日

(2)股权控制关系

北京烟草为中国烟草全资子公司。北京烟草穿透后股权结构如下:

(3)主营业务批发烟;卷烟产品质量检验等。

7、双维投资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 刘晓杰

注册资本 20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11006B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 1991 年 4 月 6 日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企业

经营范围 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1-1-5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经营期限 1991 年 4 月 6 日至无固定期限

(2)股权控制关系

双维投资为中国烟草全资子公司。双维投资穿透后股权结构如下:

(3)主营业务

组织实施中国烟草重大战略性投资项目,承担投资项目的经营管理职能。

(二)本募集说明书披露前十二个月内,发行对象与本行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募集说明书披露前十二个月内,除承销和买卖财政部发行的投资类证券,发行对象与本行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交易。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2026 年 9 月 6 日,本行与财政部、中国烟草及其有关子公司江苏烟草、浙

江烟草、湖北烟草、北京烟草和双维投资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上述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1-57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一)协议主体和签署时间

发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

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北京市公司、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

签署时间:2026 年 9 月 6 日

(二)认购价格

1、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原则上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发行人 A 股股票交易均价(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

行人 A 股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2、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发行人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确定。

3、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

监会对发行价格、定价方式等事项进行政策调整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则本次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三)认购金额、认购数量

财政部拟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300 亿元,中国烟草拟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亿元,江苏烟草拟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50 亿元,浙江烟草拟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50亿元,湖北烟草拟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50 亿元,北京烟草拟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30亿元,双维投资拟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20 亿元。

认购人拟认购股份数量为其拟认购金额除以前述发行价格得到的股份数量,

1-1-5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认购股份数量计算至个位数,小数点后位数舍掉,不足一股的部分对应的金额计入发行人资本公积。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发行人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如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审核注册文

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的,则认购人的认购金额、认购数量将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相应调整。

(四)认购方式

认购人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

(五)认购价款的支付及股份交付

1、认购人同意在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获得满足且收到发行人及发行

人聘请的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书》后,按照《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在该通知书确定的缴款日前以现金方式将认购价款足额划入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

门开立的银行账户,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完毕后,由主承销商扣除相关费用后划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2、发行人在收到认购人足额支付的认购款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

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规定的程序,完成认购股份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的股份登记手续,将认购人认购的股票通过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的证券登记系统记入认购人名下以实现股份交付。

3、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

本次发行的情况及时完成相关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等审批、备案、登记手续。

(六)认购股份的限售期

认购人承诺并同意,根据中国证监会、金融监管总局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认购人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限售期为自取得股权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之日)起五年。相关监管机构

1-1-5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对于认购人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认购人所认购股份因发行人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七)协议成立与生效

本协议经发行人和认购人双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

除本协议保密义务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生效外,其他条款在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认购人经其内部决策批准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相关事项;

2、本协议及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3、金融监管总局批准本次发行及本次发行涉及的其他应由其批准的行政许

可事项;

4、上交所审核通过本次发行相关事项;

5、中国证监会同意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

(八)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规定之义务,或在协议中所作

的陈述、保证和承诺与事实不符或有重大遗漏的,构成违约。违约方应依协议之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足额赔偿因其违约造成守约方遭受的一切实际经济损失。

2、本协议成立后,如监管要求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双方协商

一致可以书面方式解除本协议,且不构成任何一方的违约。

(九)协议的修改、变更、终止

1、本协议成立后,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2、双方同意,本协议自以下任一情形发生之日起终止而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1-1-6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1)发行人根据其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认为本次发行已不能达到发行目的,而主动终止本次发行;

(2)有权审核机构通知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方案不能获得批准;

(3)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不可抗力约定终止本协议;

(4)因第七条生效条件之任一未成就,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终止本协议的其他情形。

3、本协议的变更或修改应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或

修改的内容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于本协议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

5、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时,本协议可以书面方式解除。

6、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守约方向违约方送达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对

此等违约行为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之日起 15 日内,如此等违约行为仍未获得补救,守约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本协议。

三、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摘要

2026 年 9 月 6 日,本行与中国烟草及其有关子公司江苏烟草、浙江烟草、湖北烟草、北京烟草和双维投资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上述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

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北京

市公司、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

1-1-6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二)战略投资者具备的优势及其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

1、乙方具备的优势

中国烟草实行以烟草专卖制度为基础,以“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为运行机制,以“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为组织形式的国家烟草专卖治理体系。

中国烟草承担着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职能,生产经营运行稳定且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作为战略投资者具备以下优势:

(1)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

中国烟草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特大型国有企业,依法自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保证财政增收等方面做出了全方位贡献。2025 年度烟草行业实现工商税利总额 16570 亿元,同比增长 3.5%,实现财政总额 15800亿元,同比增长 2.3%,为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作为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烟草充分发挥产业链的强大辐射带动作用,为稳就业、保民生做出了积极贡献。全国烟草行业职工总数约 51 万人,全国有 580多万户卷烟零售户、250 万烟农,烟草产业涉及 2100 多万人的直接就业,带动

3300 余万人间接就业。

(2)全产业链集中统一管理

烟草行业产业链包括种植、加工、制造、销售、进出口等环节,具有稳定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具备为甲方对接战略性资源的能力,银企双方在负债业务、资产业务、支付结算等金融业务领域存在广泛合作空间,有利于形成银企互利共赢的长期战略关系。中国烟草及下属企业与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建立了广泛深入的合作关系,具有重要的金融战略性资源,能够为甲方提供业务合作机会。

(3)符合“长期资金、耐心资本”的导向中国烟草及下属企业在历史上参与了多家大型金融机构的投资并长期稳定持有。通过此次股权合作,中国烟草及下属企业可带动形成更多长期资金、耐心资本,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运行。

1-1-6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4)重视履行股东责任

中国烟草及下属企业积极履行股东责任,主动参与公司治理;同时,积极行使股东权利,审议股东会议案,切实提升被投企业公司治理水平。乙方本次战略投资甲方,将对甲方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实现高质量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2、双方的协同效应

双方拟通过乙方认购甲方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份的方式,加强战略合作。

双方具有的协同效应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作为一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为进一步夯实资本基础,巩固提升

稳健经营发展的能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需要合理利用外源性融资工具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乙方资金实力雄厚,愿意认购甲方股份并长期持有,同时根据甲方的发展规划和回报水平,在符合金融监管政策和自身发展战略的前提下,以适当方式为甲方业务提供资本支持。

(2)甲方作为上市公司,公司治理健全、规范、有效。乙方参与被投企业

公司治理经验丰富,将依法行使表决权、提案权等股东权利,认真履行股东义务,推动优化甲方治理结构,提升治理水平。乙方本次认购甲方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份后,将继续通过上述方式参与甲方公司治理,发挥积极作用。

(3)乙方在金融行业已有一定投资布局,具备在金融领域开展合作的条件,有能力为甲方对接相关战略性资源,助力合作共赢。

(三)双方的合作方式及合作领域

1、双方同意建立工作层面沟通机制,不定期举行管理层会晤。双方同意在

董事会、股东会等公司治理方面保持良好沟通。

2、乙方基于战略投资者定位,将持续关注银行业发展态势,围绕甲方的发

展战略、资本运作规划、分红水平等方面向甲方提出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四)合作目标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建立全面、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双方本着“长期合作、

1-1-6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建立和完善双方战略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双方优势,积极谋求双方协调互补的长期共同战略利益。具体合作目标为:一是提升甲方作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在服务实体经济和维护金融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是提升甲方治理水平、公司质量和内在价值,推动甲方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三是促使甲方保持稳健的经营业绩,进一步推动企业价值创造和投资回报,合理提升现金分红比例,促进乙方投资安全和资产保值增值;四是增加资本市场中长期资金供给,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五是甲方积极向乙方提供产业链金融服务,加强银企合作,促进乙方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五)合作期限

双方一致同意,合作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至乙方不再持有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甲方股份之日,除非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协议。

(六)战略投资者拟认购股份情况

乙方拟认购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具体股份数量、定价依据及锁定期限等事项以双方最终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为准。

(七)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安排

乙方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本次发行

相关协议的约定行使表决权、提案权、监督权等相关股东权利,主动参与甲方公司治理。

(八)不谋求及不配合其他方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

乙方承诺,乙方(包括乙方控制的主体)在持有或控制甲方股份期间,不以任何形式谋求或支持、配合其他方谋求甲方控制权,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其他股东或潜在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通过委托、征集投票权、协议、联合、签

署一致行动协议/委托表决协议。

(九)未来退出安排

乙方承诺,如未来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方式减持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新增股份的,应确保不会影响到其对本协议“不谋求及不配合其他方谋求上

1-1-6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市公司控制权”条款的履行。

(十)协议成立、生效及解除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成立,

除本协议保密义务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生效外,其他条款与《股份认购协议》同时生效。

2、双方同意,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本协议终止:

(1)《股份认购协议》终止或解除的,本协议同时终止或解除。

(2)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时,本协议可以书面方式解除。

(3)若因监管要求、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导致本协议目的

无法实现的,则任何一方均可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协议。

(4)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义务,致使守约方不能实现本协议目的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5)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因素,根据本协议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解除本协议。

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解除不免除任何一方在本协议解除之日前

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的违约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规定之义务,或在协议中所作

的陈述、保证和承诺与事实不符或有重大遗漏的,构成违约。违约方应依协议之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足额赔偿因其违约造成守约方遭受的一切实际经济损失。

2、本协议成立后,如监管要求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双方协商

一致可以书面方式解除本协议,且不构成任何一方的违约。

1-1-6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600 亿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以支持未来业务发展。

二、本次募集资金与现有业务和发展战略的关系

为夯实本行资本基础,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践行本行服务乡村振兴的领军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银行、服务美好生活的百姓银行三大定位,全面实施“三农”普惠、智慧银行、稳健发展三大战略,本行需要合理利用外源性融资工具补充核心一级资本,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并提高盈利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

本次发行与本行现有业务和发展战略高度契合。本行将以本次资本补充为契机,聚焦服务“三农”主责主业,不断加大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金融供给,做深做实金融“五篇大文章”,持续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以高质量金融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

一是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三农”的需要。作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本行始终秉持服务“三农”和实体经济的初心使命,致力于做好服务乡村振兴的领军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银行、服务美好生活的百姓银行。通过本次发行,本行资本实力将进一步增强,从而更加有效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做深做实金融“五篇大文章”,强化服务“三农”县域等重点领域,为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提供坚实有力的金融支持。

二是进一步增强风险抵补能力的需要。本行始终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在突出位置,增强抵御复杂风险挑战的能力。本次发行将有效夯实本行的资本基础,有助于进一步提升资本充足水平及总损失吸收能力,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提升前瞻性应对水平,以确保在市场环境变化、资产质量管控及非预期事件冲击中保持合理

1-1-6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安全边际,发挥国有大行维护金融稳定的压舱石作用。

三是有助于满足资本监管的要求。目前本行位于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第二组银行、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D-SIBs)第四组银行,执行 1.5%的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并需要满足一定的 TLAC 比率要求。未来随着业务和资产规模增长,本行面临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升组压力,或需满足更高的监管要求。为应对逐步提升的监管标准,本行须提前布局、分步渐进,确保实现各项监管要求达标。

四、本次发行的可行性

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具有充分的可行性。本行将以本次发行为契机,立足主责主业,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持续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

一是全面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本行坚持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全力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扎实做好“五篇大文章”,持续加大对国家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资源供给,强化服务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新质生产力,不断健全多样化专业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加快建成国际一流商业银行集团,以高质量金融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充分发挥特色经营优势。本行着力构建差异化业务发展格局,形成具有农行特色的业务经营模式。坚守服务“三农”主责主业,建设服务乡村振兴的领军银行。提升零售客户服务能力,加快建成综合实力领先的零售强行。深化对公业务转型,打造更具成长性、盈利更加多元的新型对公服务体系。优化金融市场业务,巩固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对集团综合贡献度。

三是持续优化资本管理机制。本行将强化资本集约型发展理念,完善资本管理体系,不断优化资本配置、监测、评价和考核机制,持续释放资本管理效能。

持续加强资本规划目标管理,动态做好监测评估,坚持将资本管理主线贯穿经营发展的各领域,充分发挥经济资本管理传导作用,科学动态调整资产规模和结构安排,推动提升资本集约型发展水平。

四是切实增强风险防控能力。本行将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定期完善风险偏好和管理策略,加强风险偏好、监管要求与经营计划的衔接协调。持续推进重点领

1-1-67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域信用风险化解,加强资产质量迁徙分析,扎实做好资产质量管控。坚持底线思维,全面细致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完善应对极端风险的预案体系,增强抵御风险冲击的能力,不断厚植高质量发展根基。

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核准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已经本行于 2026 年 9 月 6 日召开的董事会 2026 年

第 6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本行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 202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尚需获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并经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并以前述监管机构最终批复的方案为准。

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主业情况本行主要从事商业银行业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符合投向主业相关规定的要求。

1-1-6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本行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以支持未来业务发展。本次发行完成后,本行的主营业务范围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亦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导致的业务或资产整合计划。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行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财政部、中国烟草及其有关子公司江苏烟草、浙江烟

草、湖北烟草、北京烟草和双维投资。本次发行完成后,本行仍将按照公司治理的要求保持经营管理的独立性,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从事的业务与本行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行将继续按照《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监

管规定以及本行章程和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等相关规定,管理本行与股东之间的交易,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6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第六节 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

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本行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本行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超过五年的前次募集资金(含 IPO 及以后的历次融资)用途不存在变更情形。鉴于前述情况,本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本行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1-1-7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外部环境风险

(一)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的风险

银行业经营发展与经济金融形势密切相关。本行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中国经济发展状况、宏观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若宏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本行未能及时调整经营管理策略、有效应对变化,可能对本行的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监管政策变化的风险

本行业务受到中国法律法规和中国银行业监管政策的直接影响,而涉及银行业的法律、法规或政策仍在不断完善和修订之中。如果银行业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发生重大改变,而本行未能及时作出调整以充分适应这些改变,可能导致本行遭受处罚或使本行的业务受到限制,从而对本行的业务开展、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市场竞争的风险

本行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其他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

行、农村金融机构等。目前,中国金融体系日趋完善,本行面临着竞争对手在客户、资金、人才、科技等方面的激烈竞争。部分银行可能比本行在某些领域、某些区域拥有更强的实力和更多的经验,具备更具特色的竞争力。

二、经营相关风险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由于债务人(或交易对手)违约或其信用评级、履约能力降低

而给本行造成损失的风险。本行信用风险主要分布于贷款组合、投资组合、担保业务以及其他各种表内外信用风险敞口。若出现客户偿还能力或偿还意愿下降甚至违约等情形,可能将对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1-1-7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二)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本行面临的主要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若市场利率、汇率等发生变化,本行持有的债券、外汇、衍生品等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及投资收益可能有所波动,进而可能对本行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程序、员工、信息科技系统存在问题以及外部事件造成损失的风险。本行持续完善操作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夯实操作风险全流程管理基础,不断提升操作风险管理能力,但不能完全排除因外界环境变化、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等导致操作风险产生的可能性,从而对本行的业务、声誉产生不利影响。

(四)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本行在经营过程中,可能由于市场流动性重大不利变化、资产负债期限匹配等问题而产生流动性缺口,面临潜在的流动性风险。

(五)声誉风险

声誉风险是指由本行机构行为、从业人员行为或外部事件等,导致利益相关方、社会公众、媒体等对本行形成负面评价,从而损害品牌价值,不利正常经营,甚至影响到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风险。本行坚持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深化声誉风险全流程管理,但仍可能因本行或员工行为、外部事件等,产生突发的声誉或舆情问题,从而损害品牌价值,影响本行业务经营。

(六)国别风险

国别风险是指由于某一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社会变化及事件,导致该国家或地区债务人没有能力或者拒绝偿付本行债务,或使本行在该国家或地区的商业存在遭受损失,或使本行遭受其他损失的风险。

1-1-7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三、其他风险

(一)本次发行的审批风险

本次发行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即期回报摊薄风险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以支持未来业务发展。本次发行完成后,本行股本数量和净资产规模将会有所增加,而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若本行净利润增速未能达到或超过净资产的增长速度,则短期内本行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有所下降。

(三)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本行股票价格除受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影响外,还受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资本市场供求状况、投资者心理预期以及突发事件等因素的影响。本行股票价格可能因为上述因素而出现波动,从而对本次发行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1-1-7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第八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1-1-7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一、本行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谷 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7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本行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王志恒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7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本行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刘 洪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77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本行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林 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7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本行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周 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7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本行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张 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8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本行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张洪武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8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本行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张玉青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8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本行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吴联生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8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本行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汪昌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8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本行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鞠建东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8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本行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庄毓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8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本行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张 琦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87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本行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王沛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8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本行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王文进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8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本行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孟范君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9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本行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王大军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9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本行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刘 清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9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二、本行控股股东声明

财政部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要负责人:

蓝佛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年 月 日

1-1-9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本行控股股东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张青松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9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三、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周 宇 王 琛

项目协办人:

陈姝祎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9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

邹迎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9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邹迎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97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吕 苏 王 鑫

项目协办人:

张俊雄

法定代表人:

陈 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9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

王曙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9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陈 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0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四、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朱 健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0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刘 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0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周 权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0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江 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10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林传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0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王明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10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苏 峥黄晓雪袁冰玉

负责人:

龚牧龙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107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会计师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引用的经审计和审阅财务报告内容与本所出具的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上述审计报告及审阅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名:

史 剑 黄艾舟

姜 昆 鲍传松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黄文辉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10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七、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本行就本次发行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本行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的具体措施

本行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厚资本回报,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尽可能降低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回报的影响,充分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行拟采取如下回报填补措施:

1、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切实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

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本行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保证募集资金规范、合理、有效使用;同时立足主责主业,聚焦本行战略目标和重点,切实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及杠杆作用,实现资本收益最大化。

2、巩固差异化竞争优势,提升价值创造能力。本行立足战略定位,把握城

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机遇,继续深耕“三农”主责主业和县域市场,发挥网络优势下沉服务重心,扎实当好服务乡村振兴的领军银行。加大对国家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供给,聚焦“五篇大文章”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模式,以高质量金融服务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当好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银行。践行金融为民,扩大惠民生和促消费金融供给,提升个人客户综合服务效能,打造财富管理差异化服务能力,着力当好服务美好生活的百姓银行。积极稳妥推进综合化经营,充分发挥集团合成优势,加快发展资产管理、财富管理、绿色金融等新兴业务,提升跨市场、跨业态、跨境综合金融服务水平。丰富收入来源,优化收入结构,加强成本费用管控,提高整体资本回报。

3、做好大类资产配置,进一步提高资本管理水平。本行坚持以资本节约和

1-1-10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价值回报引领大类资产配置,进一步优化表内外资产结构,合理有效使用资金,加大存量风险资产盘活,减少低效、无效资本占用,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和边际产出水平。加强经济资本精细化管理,优化量价协同管理机制,增强风险定价能力,充分发挥资本对业务发展和结构调整的引领和杠杆作用。健全资本管理长效机制,增强资本内生能力,畅通资本外部补充渠道,确保资本充足水平持续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和监管合规要求。

4、严守风险合规底线,统筹加强全面风险管理。本行将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完善集团一体化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守牢高质量发展的安全底线。稳妥有序推进重点领域信用风险防控与化解,保持资产质量优良;增强科技安全韧性,提升新型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持续强化内部控制建设和案件防控,紧盯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夯实管理基础,增强全员合规意识,营造合规文化。完善内部监督评价,加强对各类问题的系统性、根源性整改与治理。

5、完善利润分配制度,持续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本行高度重视并充分考

虑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中小投资者利益,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本行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本行的可持续发展。本次发行完成后,本行将持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和投资者回报机制,充分听取股东意见和诉求,统筹考虑并安排利润分配事宜,坚持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二)关于本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本行控股股东承诺

为保证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行控股股东作出承诺,不越权干预农业银行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农业银行利益。

2、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农业银行利益;

1-1-11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农业银行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农业银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农业银行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农业银行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农业银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农业银行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监管机构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有关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作出补充承诺。

上述事项相关议案已经本行于 2026 年 9 月 6 日召开的董事会 2026 年第 6 次

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经本行 202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

1-1-11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之发行人董事会声明盖章页)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12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