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3年,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的专业咨询机构,并制定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对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工作制度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2名独立董事,由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主席。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公司审计委员会在2023年共召开了7次会议。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
3月29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委员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1.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2.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3.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资金情况的议案;
5.关于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
情况的议案;
6.关于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的议案;
7.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议案;
9.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与外聘审计师就2022年度审计结果进行了沟通,听取了内部审计部门关于
2022年度重大事项检查报告、内部审计及内控评价情况报告。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
4月28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委员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聘任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
6月30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
委员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条件的议案;
2.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4.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的议案;
6.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7.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发布前公司 A 股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8.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9.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
7月7日至2023年7月17日以通讯表决书面议案的方式进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表决通过了《关于转让青岛港董家口港区综合物流堆场一期工程资产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
8月25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委员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中期业绩公告的议案;
2.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3.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的议案;5.关于青岛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收购山东威海港发展有限公司部分公司股权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听取了内部审计部门关于2023年上半年重大事项检查报告。
(六)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
10月27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
委员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3.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
4.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金融类关
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与相关关联方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与外聘审计师就2023年度审计计划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0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委员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高标准完成了年报审计工作。
(二)审阅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季报等定期报告,认为报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除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更新以外的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
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无法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
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境内外监管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2023年,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治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有关监管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财务管理部及相关部门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各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了协调,确保审计工作能够及时高效地推进。
(六)审查重大资产重组等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重大资产重组等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异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忠诚履职,发挥专
家职能及监督作用,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推动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李燕、王芙玲、黎国浩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