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涉及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
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的专项报告
pWCpWC普华永道
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涉及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的专项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4)第0928号
(第一页,共二页)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港国际公司”)2023年12月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
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3月28日出具了报告号为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10038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允
列报是青港国际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
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涉及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
总表(以下简称“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的规定,青港国际公司编制了上述关联金融业务情况
汇总表.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有关的内部控制、
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
合法性及完整性是青港国际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邮编200021
总机:+86(21)23238888,传真:+86(21)23238800,www.pwccn.com
pwCpwC普华永道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4)第0928号
(第二页,共二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作出结论.我
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
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
施鉴证工作,以对我们是否发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所载资
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
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获取保证.在对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关联金
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
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由青港国际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涉及
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所载资料
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
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本报告仅作为青港国际公司披露2023年度涉及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国注册会计
普华永道中天力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001750022
中国·上海市注册会计师U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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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8日
吕永锋CT
310000074540
2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涉及山东港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续)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司(“本公司”)之母公司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港集团”)为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山
东省港口集团”)之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为青岛港集团,间接控股股东为山东省港口集团.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山东港口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山东省港口集团控制.
于2023年度,本公司及附属子公司(“本集团”)与山东港口财务公司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如下:
一、在山东港口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
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名称年初余额本年增加本年减少年末余额收取的利息支付的利息及手续费支出
在山东港口财务公司存款849,7618,300,754(8,196,969)953,5469.360
向山东港口财务公司借款
(一)短期借款18,90127,211(38.476)7.636-(696)
(二)长期借款199,27850,266(61,562)187,982-(9.148)
(三)长期应付款4,005160(4.165)--(160)
(四)租赁负债32.3961.611(13,289)20.718-(1,611)
合计254,58079,248(117,492)216,336-(1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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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涉及山东港口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续)
二、其他金融业务
1、本集团为出票人目中山东港口财务公司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名称年初余额(票面金额)本集团为出票人且由山东港口财务公司承兑而尚未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本年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本年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本集团为出票人且由山东港口财务公司承兑而尚未支付的银行承
开立票据在山东港口财务公司5,2024,263(7,880)1,5852
2、本集团向山东港口财务公司已贴现而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名称本集团向山东港口财务公司年初余额(票面金额)贴现的汇票(票面金额)(票面金额)本年已贴现到期的汇票本集团向山东港口财务公司已贴现而尚未到期的汇票
贴现票据在山东港口财务公司65.945(5,9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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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三
2023年度涉及山东港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续)
二、其他金融业务(续)
3、山东港口财务公司为本集团提供的中间业务服务
2023年度,山东港口财务公司为本集团提供委托贷款服务,本集团支付手续费费用人民币39,905.66元;提供外币汇款服务,本
集团支付手续费费用人民币4,327.13元;提供保函服务,本集团支付手续费费用人民币3,948.19元.
4、山东港口财务公司为本集团开具的保函
于2023年12月31日,山东港口财务公司为本集团向关联方或第三方开具的保函余额为人民币5,000,000.00元.
注0):于2023年6月,本公司将所持有的山港山海保安(山东)有限公司(“通安保安”)(曾用名:青岛港通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处置给
山东港口集团服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通安保安股权,因此,上述事项导致的通安保安在山东港口财务公司的存、
贷款业务余额减少已反映在(--)在山东港口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的“本年减少”列.
注(i))于2023年6月,本公司之合营公司青岛港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港海物流”)股东山东检疫处理有限公司,以减资方式退出港海物流,减资
完成后,港海物流注册资本变更为2,60000元,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故将其作为子公司核算,因此,上述事项导致的港海物流在山东港口
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余额新增已反映在(一)在山东港口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的“本年增加”列.
本表己于2024年3月28日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X
企业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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