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98证券简称:青岛港公告编号:临2026-006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信永中和的基本信息具体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成立日期为2012年3月2日,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为257人,注册会计师为179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9.76亿元。
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人民币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
1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上市公司为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
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
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有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
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董秦川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5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2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汪洋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超过10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燕女士,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董秦川、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汪洋、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燕近三
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信永中和拟受聘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董秦川、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汪洋、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燕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工作量以及审计机构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或副董事长根据审计业务实际确定。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22.99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24万元(含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8.99万元(含税)),较2024年度审计费用增加人民币26.99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2026年3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良好的独立性和诚信状况,
3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2026年3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结束时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时止。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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