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18证券简称:中国平安公告编号:临2023-046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
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派发本公司2023年中期股息每股现金人民
币0.93元(含税)。
* 本次股息派发的实际总额将以本次股息派发 A 股股东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
本次股息派发的总股数为准计算。以下预期时间表仅为暂定日期,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予以明确:
暂定股权暂定最后暂定除权暂定现金红利股份类别
登记日交易日(息)日发放日
A股2023/10/24-2023/10/252023/10/25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公司拟派发2023年中期股息每股现金人民币0.93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截至本次股息派发 A 股股东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本公司 A 股股份不参与本次股息派发。本次中期股息派发的实际总额将以本次股息派发 A 股股东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总股数为准计算,根据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的总股本 18210234607 股扣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本公司 A 股股份
102592612股计算,2023年中期股息总额为人民币16840107055.35元(含税)。
本次股息派发对本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无重大影响,股息派发后本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分配中期股息。本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派发2023年中期股息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
和比例明确且清晰,对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无重大影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
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三、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8675322
联系传真:(0755)82431029
联系电邮:IR@pingan.com.cn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