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9 月10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
《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差异化调节最低资本要求,总资产符合标准的中小公司最低资本按照90%或者95%计算偿付能力充足率;二是引导保险公司回归保障本源,鼓励保险公司发展长期保障型产品,将剩余期限10 年期及以上保单未来盈余计入核心资本的比例从不超过35%提高至不超过40%;三是引导保险公司支持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沪深300 指数成分股的风险因子从0.35 下调为0.3,科创板股票的风险因子从0.45 下调至0.4,REITS 中未穿透的资产的风险因子从0.6 下调至0.5;四是引导保险公司支持科技创新,将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未上市公司股权风险因子赋值为0.4。
权益资产风险因子下调及调整最低资本要求,有望提升行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有望推动险企提高权益资产配置比例,为资本市场引入长期资金。根据金监局的数据显示,行业23Q2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90%,因此对应的权益资产配置比例上限为25%,而行业23Q2权益资产(股票+基金+长期股权投资)配置比例为22%,较为接近上限。此次《通知》通过调整权益资产风险因子和降低最低资本要求可提升行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有望提高行业权益配置上限,并且鼓励保险资金配置沪深300 成分股。我们认为保险资金入市将为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源头活水,推动资本市场持续向好,长期来看有望提高保险资金资产端收益率,尤其是在长端利率低位运行的背景下。
未来盈余计入核心资本比例的提高促进险企改善产品结构,引导行业回归保障本源及提升分红比率。10 年期以上保单的未来盈余计入核心资本比例上限的提高将增加核心资本,进而提升保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进一步引导保险公司加大长期保障型产品的销售。偿付能力充足率的提高有望推动保险公司提升分红率。2022 年实施偿付能力二期工程,由于未来盈余计入核心资本的变化导致部分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降低,因此部分公司调整分红比例。
投资建议:《通知》利好行业偿付能力充足率提升,活跃资本市场利好保险资产端,叠加负债端周期拐点的确认,鉴于当前估值仍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我们继续建议关注保险板块,个股推荐中国人寿(A/H)、中国太保(A/H)、新华保险(A/H)、中国财险(H)、中国平安(A/H)。
风险提示:长端利率继续下滑、代理人规模下降,新单增速不达预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