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18证券简称:中国平安公告编号:临2025-035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
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95元(含税)。
*本次股息派发的实际总额将以本次股息派发股权登记日实际有权参与股数为准计算。以下预期时间表仅为暂定日期,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予以明确:
暂定股权暂定最后暂定除权(息)暂定现金红利股份类别登记日交易日日发放日
A股 2025/10/23 - 2025/10/24 2025/10/24
* 本公司 H 股(包含港股通)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的具体操作不适用本公告,具体可参阅本公司于同日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88.59亿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将派发2025年中期股息每股现金人民币0.95元(含税)。
本次中期股息派发的实际总额将以本次股息派发股权登记日有权参与总股数为准计算,若根据截至2025年6月30日有权参与总股数18107641995股计算,2025年中期股息派发总额预计为人民币17202259895.25元(含税)。
注: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母公司财务报表的未分配利润孰低确定。
1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可分配中期股息。本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派发2025年中期股息的议案》,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应信息披露。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中期股息派发对本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无重大影响,股息派发后本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利润分配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根据本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23日、2025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H 股可转换债券发行完成以及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H股可转换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已发行本金总额为 35亿美元 0.875%利率于 2029年到期的可转换为本公司H股股份的债券(以下简称“2024 年 H股可转换债券”)和本金总额为 117.65 亿港元零息于 2030 年到
期的可转换为本公司 H股股份的债券(以下简称“2025年 H股可转换债券”)。
根据 2024年 H股可转换债券、2025年 H股可转换债券的条款及条件,自 2025年 9月 19 日(即本次股息派发 H股股权登记日次日)起,2024 年 H股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将相应调整为每股 H股 40.49港元、2025年 H股可转换债券的转换
价将相应调整为每股 H股 54.00 港元,具体可参阅本公司于同日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
2五、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8675322
联系传真:(0755)82431029
联系电邮:IR@pingan.com.cn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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