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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保:中国人保2025年度已审财务报表

上海证券交易所 03-27 00:00 查看全文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已审财务报表

2025年度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页次

一、审计报告1-7

二、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8-10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11-13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14-16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17-18

财务报表附注19-184

附录:财务报表补充资料1-3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11685_A01号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与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审计报告(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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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一)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计量

于2025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保我们在内部专家的协助下,执行了相关审计程序,主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采用保费分要包括:

配法的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负债

账面余额合计为人民币约7814亿复核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未采用元,占总负债的48.61%。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负债计量相关的会计政策。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未

到期责任负债评估需要管理层对保了解、评估并测试了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

险合同计量方法的适用性、责任单同的未到期责任负债计量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

元的确定及未来不确定的现金流量和执行的有效性,包括主要假设的设定与批准、等方面作出重大判断及估计。基础数据的收集和分析,与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负债计量相关的信息系统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未及其一般控制、系统间数据传输和计算等流程相到期责任负债的计量需要运用复杂关的内部控制。

的精算模型,并需要管理层在设定假设时作出重大判断和估计。精算评估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模型中使用的主要假设包括死亡负债计量所使用的主要判断和假设的合理性。

率、发病率、退保率、折现率、费

用假设、赔付率、保单红利假设及评估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采用保费非金融风险调整等。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评估方法的适当性,选取主要典型保险产品、合同组,独由于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立计算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

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计量涉及管理任负债,并与管理层的结果进行了比对。

层运用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我们将其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测试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负债评估过程中使用的基础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

相关披露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性。

20“保险合同”,附注四“运用

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及分析报告期间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未

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到期责任负债的变动,以及假设变更对未采用保定因素”–“履约现金流量的估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影响,计”,附注七、24“保险合同及以评估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分出再保险合同”。任负债的总体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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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二)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已发生赔款负债的计量

于2025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保我们在内部专家的协助下,执行了相关审计程序,主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保费分配要包括:

法的保险合同的已发生赔款负债账

面余额合计为人民币约2178亿复核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采用元,占总负债的13.55%。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已发生赔款负债计量相关的会计政策。

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已发

生赔款负债的计量需要管理层在选了解、评估并测试了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取模型和设定假设时作出重大判同的已发生赔款负债计量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断,包括对预期赔付率和未来赔付计和执行的有效性,包括主要假设的设定与批发展的判断。准、基础数据的收集和分析,与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已发生赔款负债计量相关的信

由于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息系统及其一般控制、系统间数据传输和计算已发生赔款负债的计量涉及管理层等流程相关的内部控制。

运用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我们将其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评估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已发生赔款负债计量所使用的主要判断和假设的合理性。

相关披露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0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评估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保费

“保险合同”,附注四“运用会计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已发生赔款负债的评估方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及会计法的适当性,将独立建模的分析与计算结果与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管理层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已发生赔素”–“履约现金流量的估计”,款负债的计量结果进行了比对,以评估其总体附注七、24“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合理性。险合同”。

测试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已发生赔款负债评估过程中使用的基础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分析报告期间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已

发生赔款负债的变动,以及假设变更对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已发生赔款负债的影响,以评估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已发生赔款负债的总体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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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金融资产的估值

于2025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保我们在内部专家的协助下,执行了相关审计程序,主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划分为第三层要包括:

级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的

账面余额为人民币约897亿元,占了解、评价并测试了管理层对投资估值流程实施总资产的4.42%。的内部控制,包括对基于模型的计算所采用的假设与方法的确定和批准,对内部自建估值模型的由于划分为第三层级的以公允价值数据完整性和数据选择的控制,以及管理层对外计量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采部数据供应商提供的估值参数进行复核的控制。

用了估值模型和非可直接观察的参数及假设。这些估值涉及管理层的根据行业惯例和估值原则,评估了估值模型所使重大判断,我们将其识别为关键审用的方法。

计事项。

将估值模型中采用的假设与适当的外部第三方定相关披露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四“运价数据(如:公开市场股价和中债收益率等)进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行比较。

及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利用估值方法确认针对选取的缺乏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对管理层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附注十一评估结果进行独立复核。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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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信息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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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

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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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续)

(6)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余印印(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小东中国北京2026年3月26日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一、基本情况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统称“本集团”)于1996年8月22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宣武区东河沿路69号。本公司的前身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为中国政府于1949年10月成立的国有企业。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4月27日,本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1-13层。

2009年6月23日,经财政部及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保监会”)联合批复财金[2009]48号文件《财政部保监会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整体改制的批复》,原则同意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申请由财政部作为独家发起人,整体改制变更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6月24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向财政部提交《关于申请批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请示》(人保集团发[2009]67号),拟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08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进行的资产评估的评估结果,总资产评估值人民币545.27亿元,净资产评估值人民币427.50亿元,按照71.6%的折股比例折合为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股份306亿股,未折入股本部分作为资本公积。由本公司完全继承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全部资产、负债、权益、结构、业务和人员(包括境外分支机构)。

2009年6月30日,财政部以财金[2009]54号文件《财政部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核准的批复》核准了上述评估结果。同时,财政部以财金[2009]5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批复同意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提出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同意本公司股份总数306亿股,全部为国家股,由财政部持有。

本公司于2009年9月24日召开创立大会,于9月27日获得原保监会《关于核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保监发改[2009]1010号),于9月28日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财政部和原保监会《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整体上市的批复》(财金[2012]42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849号)的批准,本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于2012年12月7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97号)核准,本公司于2018年1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9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一、基本情况(续)

本公司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经营范围为(一)投资并持有上市公司、保险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股份;(二)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

(三)国家授权或委托的政策性保险业务;(四)经原保监会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本公司的子公司主要提供综合金融产品和服务,并从事财产保险业务,人身保险业务,资产管理以及其他业务。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26日决议批准报出。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子公司及部分结构化主体,详细情况参见附注六、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

体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财务报表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本集团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所制定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于

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

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2.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以及保险合同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20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续)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和披露的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

整体的重要性,被划分为三个层级:

第一层级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输入值是除第一层级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3.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其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百万元为单位表示。

5.财务报表披露遵循的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集团根据自身所处的具体环境,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本集团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

额大小的重要性时,本集团考虑该项目金额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总额、营业支出总额、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或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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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6.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其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及商誉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指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和发

行的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一项资产确认为商誉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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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7.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集团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集团丧失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

对于本集团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自购买日(取得控制权的日期)起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或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无论该项企业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视同该子公司或被合并方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其自报告期最早期间期初或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按照本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厘定。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销。

子公司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但没有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作为权益性交易核算,调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以反映其在子公司中相关权益的变化。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额与支付/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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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合并财务报表(续)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原有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

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原有子公司相关的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该分类通过考虑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同条款等因素根据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确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参见附注三、12长期股权投资。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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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外币业务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外币报表折算

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除

“未分配利润”项目按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所有项目及反映利润分配发生额的项目按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股东权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以“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单独列报。

期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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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1.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分类与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债务工具

本集团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定期存款、存出资本保证金和其他资产中的其他应收款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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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1.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续)

分类与计量(续)权益工具

本集团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于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减值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信用损失,是指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本集团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计量中,重要的假设和判断列示如下:

(1)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如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暴露等;

(2)信用风险显著变化的判断标准;

(3)前瞻性信息。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

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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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1.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续)

金融资产减值(续)

关于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等披露参见

附注九、2(2)信用风险。

本集团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本集团在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对于应收款项,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其余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投资合同负债(列示为应付款项)、其他负债中的其他应付款及应付债券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

本集团对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本集团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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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金融工具(续)

金融负债(续)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本集团的衍生工具主要为远期外汇合约和利率互换等。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本集团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嵌入衍生工具是同时包含非衍生工具主合同的混合(组合)工具的一个组成部分,并导致该混合(组合)工具中的某些现金流量以类似于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的变动方式变动。

嵌入衍生工具相关的混合工具包含的主合同不是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范围内的资产,当且仅当符合下述条件时,嵌入衍生工具应当与主合同分拆,并作为衍生工具核算:

(1)与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

(2)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及

(3)混合合同不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也不计入损益(即,嵌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中的衍生工具不予拆分)。

对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本集团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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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金融工具(续)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2.长期股权投资

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包含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以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初始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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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长期股权投资(续)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续)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

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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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长期股权投资(续)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续)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续)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应享有的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

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的因素,主要包括被投资单位接受其他股东的资本性投入、被投资单位发行可分离交易的可转债中包含的权益成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其他股东对被投资

单位增资导致投资方持股比例变动等。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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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长期股权投资(续)

长期股权投资处置(续)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

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

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股东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股东权益全部结转。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

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1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主要为非本集团自用的房屋及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而且本集团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能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进行估计,故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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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投资性房地产(续)

本集团于会计期间内:(1)将部分自用房屋及建筑、土地使用权转为出租,因此自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转入的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综合收益)。

(2)将部分出租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转为自用,因此自投资性房地产转出

至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出时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3)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因自用房地产或土地使用权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所产生的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应当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4.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5-60年3%-5%1.62%-19.40%

办公、通讯及其他设备3-11年0%-5%8.63%-33.33%

运输设备4-6年0%-5%15.83%-25.00%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当固定资产处置时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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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16.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电脑软件等。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

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使用寿命

土地使用权30-70年电脑软件及其他2-10年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17.租赁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该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集团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

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本集团使用的起始日期。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初始直接费用、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并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该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确认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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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租赁(续)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续)

本集团对机动车辆和机器设备和其他资产的短期租赁以及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收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8.资产减值

本集团对除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外

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也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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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20.保险合同

20.1定义与分类

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保单持有人约定,在特定保险事项对保单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时给予其赔偿,并因此承担源于保单持有人重大保险风险的合同。

具有保险合同的法律形式但不向保险人转移重大保险风险的合同被分类为投资合同。

本集团签发的部分投资合同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投资者有权且预期将收到基于特定投资资产池回报可能产生的由本集团相机决定的重大额外收益,作为不由本集团相机决定的收益的补充。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的规定对此类投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不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下的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本集团将签发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合同定义为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

(1)合同条款规定保单持有人参与分享清晰可辨认的基础项目;

(2)预计将基础项目公允价值变动回报中的相当大部分支付给保单持有人;

(3)预计应付保单持有人金额变动中的相当大部分将随基础项目公允价值的变动而变动。

再保险合同,是指再保险分入人(再保险合同签发人)与再保险分出人约定,对再保险分出人由对应的保险合同所引起的赔付等进行补偿的保险合同。

除另有明确说明外,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提及的保险合同泛指签发的保险合同(含分入的再保险合同)以及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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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保险合同(续)

20.2保险合同的合并和分拆

本集团基于整体商业目的而与同一或相关联的多个合同对方订立的多份保险合同,将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以反映其商业实质。

保险合同中包含多个组成部分的,本集团将下列组成部分予以分拆:

(1)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分拆条件的嵌入衍生工具,适用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2)可明确区分的投资成分,适用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但与投资成分相关的合

同条款符合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定义的,适用保险合同会计准则;

保险合同经上述分拆后的剩余组成部分,适用保险合同会计准则。

本集团对不可明确区分的投资成分制定了拆分规则,通过识别无论保险事项是否发生均须偿还给保单持有人的金额,确认保险合同中的投资成分。本集团在确认保险服务收入和保险服务费用时,未包含保险合同中的投资成分。

20.3保险合同的分组

本集团将具有相似风险且统一管理的保险合同归为同一合同组合。对于同一合同组合,按照获利水平、亏损程度或初始确认后在未来发生亏损的可能性等,作进一步细分。除分出的再保险合同外,本集团每一个合同组合至少分为下列合同组:

(1)初始确认时存在亏损的合同组(如有);

(2)初始确认时无显著可能性在未来发生亏损的合同组(如有);

(3)该组合中剩余合同组成的合同组(如有)。

本集团将同一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合至少分为下列合同组:

(1)初始确认时存在净利得的合同组(如有);

(2)该组合中剩余合同组成的合同组(如有)。

本集团不将签发或分出时间间隔超过一年的合同归入同一合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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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保险合同(续)

20.4保险合同的确认

对于本集团签发的保险合同

本集团以下列时点中的最早时点确认签发的合同组:

(1)责任期开始日;

(2)保单持有人首付款到期日,或者未约定首付款到期日时本集团实际收到首付款日;

(3)发生亏损时。

对于本集团分出的再保险合同

本集团以下列时点中最早的时点确认其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

(1)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责任期开始日;

(2)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所对应的保险合同组确认为亏损合同组时。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分出成比例责任的,本集团以下列时点中最早的时点确认该合同组:

(1)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责任期开始日和任一对应的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时点中较晚的时点;

(2)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所对应的保险合同组确认为亏损合同组时。

20.5保险合同的计量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是指因销售、核保和承保已签发或预计签发的合同组而产生的,可直接归属于其对应合同组合的现金流量。

履约现金流和合同边界

履约现金流量包括下列各项:

(1)与履行保险合同直接相关的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

(2)货币时间价值及金融风险调整;

(3)非金融风险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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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保险合同(续)

20.5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履约现金流和合同边界(续)

非金融风险调整,是指本集团在履行保险合同时,因承担非金融风险导致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金额和时间方面的不确定性而要求得到的补偿。履约现金流量的估计不考虑本集团自身的不履约风险。

本集团采用合同边界这一概念确定计量保险合同组时应考虑的相关现金流。保险合同组的计量中包括该组内每一项合同在合同边界内的所有未来现金流,不包括保险合同边界之外的预期保费或预期赔付确认的负债或资产。

与履行保险合同直接相关的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相关的方法和假设详见附注四。

非保费分配法初始计量本集团以合同组作为计量单元。

本集团在合同组初始确认时按照履约现金流量与合同服务边际之和对保险合同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合同服务边际,是指本集团因在未来提供保险合同服务而将于未来确认的未赚利润。

本集团在合同组初始确认时计算以下各项之和,包括:履约现金流量、在该日终止确认保险获取现金流量资产(如有)以及其他相关资产或负债对应的现金流量及在该日发生的合同现金流量。

上述各项之和反映为现金净流入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合同服务边际;反映为现金净流出的,本集团将其作为首日亏损计入当期损益。

后续计量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未到期责任负债与已发生赔款负债之和对保险合同负债进行后续计量。

未到期责任负债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分摊至保险合同组的、与未到期责任有关的履约现金流量和当日该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

已发生赔款负债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分摊至保险合同组的、与已发生赔案及其他相关费用有关的履约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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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保险合同(续)

20.5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非保费分配法(续)

后续计量(续)

不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

对于不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资产负债表日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以期初账面价值为基础,经下列各项调整后予以确定:

(1)当期归入该合同组的合同对合同服务边际的影响金额;

(2)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计提的利息,计息利率为该合同组内合同确认时、不随基础项目回报变动的现金流量所适用的加权平均利率;

(3)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变动金额,但履约现金流量增加额超过合同

服务边际账面价值所导致的亏损部分,以及履约现金流量减少额抵销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亏损部分除外;

(4)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产生的汇兑差额(如有);

(5)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的摊销金额。

本集团按照提供保险合同服务的模式,合理确定合同组在责任期内各个期间的责任单元,并据此对根据上述(1)至(4)项调整后的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进行摊销,计入当期及以后期间保险服务收入。

与当期及过去服务有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变动,按照下述规定确认进当期损益:

(1)因当期提供保险合同服务导致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的减少额,确认为保险服务收入;

(2)因当期发生赔案及其他相关费用导致已发生赔款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额,以及

与之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后续变动额,确认为保险服务费用;

(3)在确认保险服务收入和保险服务费用时,不得包含保险合同中的投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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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保险合同(续)

20.5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非保费分配法(续)

后续计量(续)

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

本集团按照基础项目公允价值扣除浮动收费的差额,估计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的履约现金流量。

浮动收费,是指本集团因代保单持有人管理基础项目并提供投资相关服务而取得的对价,等于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减去不随基础项目回报变动的履约现金流量。

对于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资产负债表日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以期初账面价值为基础,经下列调整后予以确定:

(1)当期归入该合同组的合同对合同服务边际的影响金额;

(2)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的变动金额,但主要除外情形如下:

(I) 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的减少额超过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所导致的亏损部分;

(II) 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的增加额抵销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亏损部分;

(3)与未来服务相关且不随基础项目回报变动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变动金额,但主要

除外情形如下:

(I) 该履约现金流量的增加额超过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所导致的亏损部分;

(II) 该履约现金流量的减少额抵销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亏损部分;

(4)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产生的汇兑差额(如有);

(5)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的摊销金额。

本集团按照提供保险合同服务的模式,确定合同组在责任期内各个期间的责任单元,并上述(1)至(4)项调整后的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进行摊销,计入当期及以后期间保险服务收入。

亏损保险合同组的计量

合同组在初始确认时发生首日亏损的,或合同组合中的合同归入其所属亏损保险合同组而新增亏损的,本集团确认为亏损部分并计入当期保险服务费用,同时将该亏损部分增加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初始确认时,亏损保险合同组的保险合同负债账面价值等于其履约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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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保险合同(续)

20.5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非保费分配法(续)

亏损保险合同组的计量(续)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组在后续计量时发生亏损的,本集团确认亏损并计入当期保险服务费用,同时将该亏损部分增加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

(1)因与未来服务相关的未来现金流量或非金融风险调整的估计发生变更,导致履约现金流量增加额超过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

(2)对于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其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的减少额超过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

本集团将因与未来服务相关的未来现金流量或非金融风险调整的估计变更所导致的

履约现金流量减少额,以及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的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的增加额,减少未到期责任负债的亏损部分,冲减当期保险服务费用;超出亏损部分的金额,确认为合同服务边际。

本集团将因与未来服务相关的未来现金流量或非金融风险调整的估计变更所导致的

履约现金流量增加额,以及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的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企业享有份额的减少额,确认为新增亏损并计入当期保险服务费用,同时将该亏损部分增加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

本集团在确认合同组的亏损后,将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变动额,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至未到期责任负债中的亏损部分和其他部分。需要分摊的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变动额包括:因发生保险服务费用而减少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因相关风险释放而计入当期损益的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金额;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

分摊至亏损部分的金额不计入当期保险服务收入。

保费分配法

对于本集团签发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部分保险合同组,本集团自初始确认时采用保费分配法简化合同组的计量:

(1)本集团能够合理预计采用简化处理法与根据前述规定计量合同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结果无重大差异。

(2)该合同组内各项合同的责任期不超过一年。

初始计量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合同组时,初始确认时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等于已收保费减去初始确认时发生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减去(或加上)于合同组初始确认时终止确认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资产(如有)以及其他相关资产或负债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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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保险合同(续)

20.5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保费分配法(续)

初始计量(续)

对各项合同初始确认时的责任期均不超过一年的合同组,本集团未选择在保险获取现金流量发生时将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后续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等于期初账面价值加上当期已收保费,减去当期发生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加上当期确认为保险服务费用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摊销金额和针对融资成分的调整金额,减去因当期提供保险合同服务而确认为保险服务收入的金额和当期已付或转入已发生赔款负债中的投资成分。

本集团按照合同组内各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时确定的折现率,对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货币时间价值及金融风险的影响。

本集团将已收和预计收取的保费,在扣除投资成分并根据上述规定对融资成分进行调整后,分摊至当期的金额确认为保险服务收入。本集团随时间流逝在责任期内分摊经调整的已收和预计收取的保费。

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同组在初始确认或后续计量存在亏损时,本集团将该日与未到期责任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超过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的金额,作为亏损部分计入当期保险服务费用,同时增加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于后续期间,除非事实和情况表明合同组不存在亏损,否则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评估亏损部分为与未到期责任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与不包括亏损部分的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本集团根据与已发生赔案及其他相关费用有关的履约现金流量计量已发生赔款负债。本集团相关履约现金流量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及金融风险的影响。

20.6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计量

非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分出再保险合同

本集团在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初始确认时,按照履约现金流量与合同服务边际之和对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进行初始计量。

分出再保险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是指本集团为在未来获得再保险分入人提供的保险合同服务而产生的净成本或净利得。

本集团在估计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采用的相关假设与计量所对应的保险合同组保持一致,并考虑再保险分入人的不履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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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保险合同(续)

20.6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非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本集团根据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转移给再保险分入人的风险,估计非金融风险调整。

本集团在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初始确认时计算下列各项之和:

(1)履约现金流量;

(2)在该日终止确认的相关资产或负债对应的现金流量;

(3)在该日发生的合同现金流量;

(4)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亏损摊回部分的金额。

本集团将上述各项之和所反映的净成本或净利得,确认为合同服务边际。净成本与分出前发生的事项相关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与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之和对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分摊至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与未到期责任有关的履约现金流量和当日该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分摊至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与已发生赔案及其他相关费用摊回有关的履约现金流量。

对于签订时点不晚于对应的保险合同确认时点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在初始确认对应的亏损合同组或者将对应的亏损保险合同归入合同组而确认损失时,根据下列两项的乘积确定分出再保险合同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亏损摊回部分的金额:

(1)对应的保险合同确认的亏损;

(2)预计从分出再保险合同组摊回的对应的保险合同赔付的比例。

本集团按照上述亏损摊回部分的金额调整分出再保险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同时确认为摊回保险服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对分出再保险合同组进行后续计量时,调整亏损摊回部分的金额以反映对应的保险合同亏损部分的变化,调整后的亏损摊回部分的金额不超过本集团预计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摊回的对应的保险合同亏损部分的相应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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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保险合同(续)

20.6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非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分出再保险合同(续)本集团资产负债表日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以期初账面价值为基础,经下列各项调整后予以确定:

(1)当期归入该合同组的合同对合同服务边际的影响金额;

(2)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计提的利息,计息利率为该合同组内合同确认时、不随基础项目回报变动的现金流量所适用的加权平均利率;

(3)对于订立时点不晚于对应的保险合同确认时点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将对应的亏损保险合同归入合同组而确认亏损时计算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亏损摊

回部分的金额,以及与分出再保险合同组的履约现金流量变动无关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亏损摊回部分的转回;

(4)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变动金额,但分摊至对应的保险合同组且不调整其合同服务边际的履约现金流量变动而导致的变动除外;

(5)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产生的汇兑差额(如有);

(6)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的摊销金额。

本集团按照获取保险合同服务的模式,合理确定分出再保险合同组在责任期内各个期间的责任单元,并据此对根据本条(1)至(5)调整后的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进行摊销,计入当期及以后期间损益。

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分出再保险合同本集团对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分出再保险合同组与上述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组采用相同原则。

本集团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分出再保险合同组时,计算的亏损摊回金额调整分出再保险合同组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账面价值,同时确认为摊回保险服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0.7保险合同的终止确认

当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因履行、取消或到期而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保险合同。

20.8列报

保险合同资产和负债

本集团签发的保险合同组合(含分入的再保险合同组合)账面价值为借方余额的,列示为保险合同资产,为贷方余额的,列示为保险合同负债;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合账面价值为借方余额的,列示为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为贷方余额的,列示为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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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保险合同(续)

20.8列报(续)

保险服务收入

本集团按照保险合同组,减记未到期责任负债,同时计入保险服务收入。报告期内确认的保险服务收入金额反映转让的已承诺服务的模式,并反映本集团预期因提供这些服务而有权获得的对价。

对于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组,保险服务收入由“未到期责任负债的变动相关的金额”和“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两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与未到期责任负债的变动相关的金额:

(1)当期发生的与提供保险合同服务有关的保险服务费用,按报告期初预计金额计量,不包括:

(I) 与亏损成分相关的金额;

(II) 投资成分偿还金额;

(III) 代扣代缴流转税(如增值税);

(IV)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

(V) 与非金融风险调整相关的金额;

(2)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不包括:

(I) 确认为保险合同金融变动的金额;

(II)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

(III) 分摊至亏损部分的金额;

(3)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

(4)其他,如与未来服务不相关的保费经验调整等;

保险获取现金流的摊销:保险获取现金流量随时间流逝进行系统摊销,计入责任期内各个期间的保险服务费用,同时确认为保险服务收入,以反映该类现金流量所对应的保费的收回。

对于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组,本集团基于时间流逝在合同组保险责任期间确认保险服务收入。

保险服务费用

保险服务费用包括如下各项:

(1)已发生赔款(投资成分除外)及其他相关费用;

(2)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

(3)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的变动;

(4)亏损部分的确认及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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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保险合同(续)

20.8列报(续)

分出保费的分摊和摊回保险服务费用本集团因当期获取再保险分入人提供的保险合同服务而导致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

产账面价值的减少额,确认为分出保费的分摊;因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摊回、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再保险分入人不履约风险变动额导致分保摊回已发生

赔款资产账面价值的增加额,以及与之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后续变动额,确认为摊回保险服务费用。

本集团将预计从再保险分入人收到的不取决于对应的保险合同赔付的金额,作为分出保费的分摊的减项。本集团在确认分出保费的分摊和摊回保险服务费用时,不包含分出再保险合同中的投资成分。

对于采用保费分配法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本集团将预期支付的保费分摊至每个保险合同服务期,方法如下:

(1)基于时间的推移在合同组保险责任期间确认分出保费的分摊;

(2)如果风险在保险责任期内预期释放的方式与时间的推移存在重大的差异,则以摊回保险服务费用预期发生的时间作为分摊的基础。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由如下事项导致的保险合同组账面金额的变动组成:

(1)货币时间价值及其变动的影响;

(2)金融风险及其变动的影响。

本集团将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分解计入当期保险财务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在合同组剩余期限内,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计入各个期间保险财务损益的金额,其与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0.9中期财务报表的选择

对于中期财务报表中根据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作出的相关会计估计处理结果,本集团选择在本年度以后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中进行调整,并一致应用于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适用范围内的合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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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是指本集团根据财政部《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财金[2013]129号”)的相关规定,分别按照农业保险自留保费和超额承保利润的一定比例,计提的保费准备金和利润准备金,逐年滚存。

大灾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农业大灾风险损失,可以在农业保险各大类险种之间统筹使用,大灾准备金的使用额度,以农业保险大类险种实际赔付率超过大灾赔付率部分对应的再保后已发生赔款为限。

保费准备金

根据财金[2013]129号规定,本集团按照农业保险自留保费的一定比例计提保费准备金,具体的比例区间如下:

农业保险类别计提比例

种植业保险2%-8%

养殖业保险1%-4%

森林保险4%-10%

当保费准备金的滚存余额达到当年农业保险自留保费的,可以暂停计提。

利润准备金

当农业保险实现年度及累计承保盈利,且满足相关监管条件,本公司之子公司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金后,从年度净利润中计提利润准备金,计提标准为超额承保利润的75%(如不足超额承保利润的75%,则全额计提),不得将其用于分红、转增资本。

22.职工薪酬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本集团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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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职工薪酬(续)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离职后福利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当雇员已提供服务使其有权利获得设定提存计划的供款时,相关设定提存计划支付的金额应确认为费用。本集团的设定提存计划主要是根据政府统筹的社会福利计划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以及设立的企业年金。本集团按照职工上一年度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供款。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本集团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在每个年度报告期末执行精算计量。

重新计量的精算利得和损失会直接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并在其发生的当期借记或贷记其他综合收益。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上述精算利得和损失不得重分类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过去服务成本于计划修订时于当期损益中确认。利息支出按期初对受益计划设定的折现率计算。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划分为下列组成部分:

(1)服务成本(包括过去服务成本和精算利得和损失);

(2)设定受益计划负债的利息支出;及

(3)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负债所产生的变动。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23.预计负债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同时有关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则以预计未来现金流出折现后的金额确定最佳估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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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收入

保险服务收入

保险服务收入的确认相关会计政策已于附注三、20保险合同中披露。

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集团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提供服务和劳务收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25.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对于本集团收到的来源于其他方的补助,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的实际拨付者,其他方只起到代收代付作用的,该项补助也属于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政府补助根据相关政府文件中明确规定的补助对象性质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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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所得税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

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与商誉的初始确认相关的,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

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确认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

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集团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

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52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6.所得税(续)

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

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27.一般风险准备

本集团内从事金融业的子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之前需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从事保险业务的子公司按本年实现净利润(弥补累计亏损后)的10%提取总准备金用于巨灾风险的补偿,不得用于分红、转增资本。

28.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企业应当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企业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应当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和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并据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是指假设当期转换为普通股会减少每股收益的潜在普通股。计算稀释每股收益,应当根据下列事项对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进行调整:

(1)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利息;

(2)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时将产生的收益或费用。

上述调整应当考虑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发行能够转换成其普通股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还应当包括在合并稀释每股收益以及投资者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中。

53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四、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及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本集团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作出的以下重要判断、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对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金额产生了重大影响:

履约现金流量的估计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在计量保险合同负债过程中须对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金额作出合理估计,该估计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

本集团计量保险合同组时包含该合同组边界内的所有未来现金流量,并调整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以反映货币时间价值。

计量这些现金流量所需要的主要计量假设如下:

折现率

本集团对不随基础项目回报而变动的现金流,以无风险收益率曲线为基础,采用自下而上法确定不同产品的折现率。

人民币保单的即期折现率假设具体如下: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即期折现率1.35%-4.70%0.83%-4.80%死亡率及发病率假设

本集团根据实际经验、市场经验和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确定死亡率、发病率等。

死亡率假设是基于本集团以往的死亡率经验数据,对当前和未来预期的估计以及对中国保险市场的了解等因素,并参考了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确定的。发病率假设是基于本集团产品定价假设及以往的发病率经验数据、对当前和未来预期的估计等因素确定。死亡率及发病率假设受国民生活方式改变、社会进步和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退保率假设

退保率假设按照保单年度、产品类别和销售渠道不同而分别确定。退保率假设受未来宏观经济及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费用假设

本集团根据费用分析结果和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确定费用假设。未来费用水平对通货膨胀反应敏感的,本集团在确定费用假设时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费用假设主要分为保险获取现金流量假设和维持费用假设。

54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四、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及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续)

履约现金流量的估计(续)保单红利假设

本集团根据系统合理方法确定合理估计值,作为保单红利假设。保单红利假设受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预期赔付率和未来赔付发展本集团计算已发生赔款负债所使用的主要假设为预期赔付率和未来赔付发展。各计量单元的预期的赔付率和未来赔付发展以本集团的历史赔款进展经验和赔付水平为基础,并考虑核保政策、费率水平、理赔管理流程等公司政策的调整及宏观经济、监管、司法等外部环境的变化趋势。

计量非金融风险调整使用的方法

非金融风险调整系指本集团在履行保险合同时,因承担非金融风险导致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金额和时间方面的不确定性而要求得到的补偿。由于风险调整反映的是对不确定性的补偿,因此需要估计因风险分散而获益的程度以及预期有利和不利结果,以体现本集团的风险规避偏好程度。本集团单独进行非金融风险调整的估计,与所有其他估计分开。

本集团下各主体非金融风险调整比例根据置信水平法、资本成本法等方法确定,置信区间为75%-85%(2024年:75%-85%)。

55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四、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及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续)对被投资企业重大影响的判断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当以下的一个或多个指标存在,本集团需要确定是否实施重大影响,即使直接和间接通过子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少于百分之二十:

(1)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同等的治理机构中拥有代表;

(2)参与政策的制定,包括股息和其他分配的决策参与;

(3)和被投资单位间的重大交易;

(4)管理人员的交换;或

(5)提供必要的技术信息。

如果本集团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将对此作为联营企业核算;否则,将作为金融资产核算。对于某些被投资单位,虽然本集团持有的表决权少于百分之二十,但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派有代表并参与对其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决策,因此本集团认为依然拥有重大影响力。

结构化主体的合并

本集团发起设立某些结构化主体,并依据合同约定担任该等结构化主体的管理人;

同时,本集团可能因持有该等结构化主体的部分份额而获得可变回报。此外,本集团也可能持有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发起并管理的结构化主体。判断是否控制结构化主体,本集团主要评估其所享有的对结构化主体的整体经济利益(包括直接持有产生的收益以及预期管理费等)以及对结构化主体的决策权范围。

联营企业的减值评估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是否有客观的迹象表明存在减值。当有客观证据表明账面金额可能无法收回时,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评估。长期股权投资账面金额大于未来可收回金额,即存在减值,可收回金额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的现值两者中的较高者确定。在评估预计未来现金流的现值时,本集团需评估持续持有该投资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用恰当的折现率对相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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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四、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及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续)利用估值方法确认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对于缺乏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集团运用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方法包括运用现金流量折现分析、期权定价模型或其他适当的估值方法,例如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

对于现金流量折现分析,估计未来现金流量及折现率是基于现行市场信息及适用于具有相似收益、信用质量及到期特征的金融工具的比率所作出的最佳估计。估计未来现金流量受到经济状况、特定行业的集中程度、工具或货币种类、市场流动性及对手方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影响。折现率受无风险利率及信用风险所影响。因此管理层对估值技术中的贴现率和流动性折扣作出估计。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层级于附注十一、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层级中披露。

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其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中使用了复杂的模型和大量的假设。这些模型和假设涉及未来的宏观经济情况和借款人的信用行为。附注九、

2(2)信用风险一节具体说明了预期信用损失计量中使用的参数、假设和估计技术。

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量涉及许多重大判断,例如:

(1)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标准;

(2)选择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适当模型和假设;

(3)在计量预期信用时确定需要使用的前瞻性情景数量和权重;及

(4)为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进行金融工具的分组,将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项目划入一个组合。

57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五、税项

本集团中国境内业务应缴纳的主要税项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企业所得税按现行税法与有关规定所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25%计缴。

增值税按税法规定,应纳增值税为销项税额减可抵扣进项税后的余额,销项税额根据相关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税率主要为6%、9%、13%。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的1%至7%计缴。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的3%至5%计缴。

注1:本公司之子公司在西部地区和海南省的部分分公司享受税收优惠,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本公司一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

注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第36号)《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第118号)及《关于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营业税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86号)的相关规定,本集团开展的部分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返还本利的人身保险产品免征增值税。

注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一子公司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58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六、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集团构成情况

本公司所有权及表决权比例主要经营地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被投资单位名称及注册地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业务性质直接间接直接间接取得方式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北京人民币22242百万元各种财产保险、意外伤害险和短期健康68.98%-68.98%-设立险,以及相关的再保险业务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寿险”)北京人民币25761百万元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71.08%8.92%71.08%8.92%设立险业务,以及相关的再保险业务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资产”)上海人民币1298百万元保险资金管理业务,以及相关的咨询业务100.00%-100.00%-设立等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健康”)北京人民币8568百万元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以及相关69.32%26.13%69.32%26.13%设立的再保险业务

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养老”)河北人民币4000百万元个人、团体养老保险、年金业务、短期健100.00%-100.00%-设立康及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投控”)北京人民币800百万元实业、房地产投资,资产经营和管理,物100.00%-100.00%-设立业管理

人保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资本”)北京人民币200百万元债权、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保100.00%-100.00%-设立险私募基金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

人保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再保”)北京人民币5961百万元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51.00%49.00%51.00%49.00%设立外伤害保险的商业再保险业务

中国人民保险(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香港”)香港港币1610百万元财产保险及再保险业务89.36%-89.36%-非同一控制下

(注)企业合并

人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金服”)天津人民币1415百万元互联网金融70.68%29.32%70.68%29.32%设立

人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科技”)上海人民币400百万元研发、运维、运营等科技服务100.00%-100.00%-设立

以上仅列示对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子公司。其他子公司并不会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及财务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不单独披露。

注:香港注册成立公司未有注册资本相关要求,人保香港披露为其实收资本。

59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六、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续)

2.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发起设立某些结构化主体,并依据合同约定担任该等结构化主体的管理人;同时,本集团可能因持有该等结构化主体的部分份额而获得可变回报。此外,本集团也可能持有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发起并管理的结构化主体。判断是否控制结构化主体,本集团主要评估其所享有的对结构化主体的整体经济利益(包括直接持有产生的收益以及预期管理费等)以及对结构化主体的决策权范围。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新增、赎回或清算等事项会导致合并范围的变更。

于2025年12月31日,纳入本集团合并范围的主要结构化主体如下:

实收基金/信托/名称持有份额占比投资款业务性质

重庆信托*中铁工集团集合资金信托计划76.25%8000投资管理

人保资本-南京扬子国投棚改债权投资计划100.00%5700投资管理

中航信托*天启22A302号工商企业贷款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91.27%5500投资管理

人保资产-华润置地2024第1号消费基础设

施资产支持计划99.98%5334投资管理

人保资本-国网新源股权投资计划100.00%5006投资管理

3.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的财务及相关信息

本集团综合考虑子公司是否为上市公司、其少数股东权益占本集团合并股东权

益的比例、少数股东损益占本集团合并净利润的比例等因素,确定存在重要少数股东权益的子公司。本集团拥有存在重大少数股东权益的子公司的财务信息汇总如下。以下财务信息为考虑本集团合并抵销调整前的结果。其他子公司财务信息参见附注八、分部报告。

60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六、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续)

3.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的财务及相关信息(续)

需要指出,在人保财险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某权益投资作为金融资产核算,但在合并考虑本公司和人保寿险持有的表决权影响以后,在本财务报表将该权益投资作为联营企业核算。以下信息没有考虑如果该权益投资在人保财险合并财务报表中作为联营企业核算可能产生的影响。

人保财险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及表决权比例31.02%31.02%当年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1250810287当年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39474809年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9135877251资产总计860596778333负债合计572154517902股东权益合计288442260431

2025年度2024年度

营业收入552359520617净利润4030733190综合收益总额407444300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04836464

4.境外保险类机构的主要财务信息

本集团设立的主要境外保险类机构的汇总财务信息如下。以下汇总财务信息为考虑本集团合并抵销调整前并折算为人民币的结果。

人保香港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44144427股东权益合计16871631

2025年度2024年度

净利润9086

61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六、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续)

5.重大限制

由于本公司之部分子公司从事保险业务,其受到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本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这些子公司的资产偿还本集团债务的能力受到限制。该类保险企业持有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财务报表附注八、分部报告,财产保险、人寿保

险、健康保险分部中披露。

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折合人民币折合人民币银行存款

-人民币1886322663

-美元8661605

-港币8571195

-欧元5237

-英镑118

-其他79小计2065625517其他货币资金

-人民币5325700应计利息35合计2598426222上述银行存款均为银行活期存款或短期定期存款。银行活期存款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短期定期存款及通知存款的存款期为1天至3个月不等,依本集团的现金需求而定,并按照相应的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取得利息收入。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活期银行存款中包含人民币1694百万元(2024年

12月31日:人民币1315百万元)的款项使用权或所有权受限,详细情况见附

注七、17(1)。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存放在香港的货币资金折合人民币793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565百万元)。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存放在其他境外国家的货币资金折合人民币522百

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518百万元)。

62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按交易场所划分交易所市场23411605银行间市场3324617625合计3558719230

加:应计利息910

减:减值准备--净额3559619240按质押品类别划分债券3559619240

3.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债券政府债32921601金融债105175115451企业债3085216893基金8727186642股票9570032922资产管理产品19525184非上市股权1678512339信托计划51964266股权投资计划及其他6349442372合计409717317670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中无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投资。

63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债权投资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债券政府债128139104064金融债119609054企业债3166333377债权投资计划7913985892信托计划5373169964资产支持计划2028915152合计324921317503

减:减值准备(附注七、16)(2265)(1272)净额322656316231

5.其他债权投资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债券政府债399901318363金融债7086766684企业债136229138269资产支持计划330265合计607327523581

其中:

-摊余成本576743473139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305845044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持有的其他债权投资确认的减值准备余额为人民币409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364百万元)。

64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股票7053527327永续金融产品8819776898其他权益类投资1031411553合计169046115778

其中:

-成本160348107452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86988326

2025年度,根据本集团流动性安排,处置了成本为人民币22371百万元的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2024年度:人民币12073百万元),处置的累计收益人民币

3987百万元(2024年度:累计收益人民币1749百万元)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本年度确认的股息收入详见附注七、36。

7.定期存款

原始期限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3个月至1年(含1年)14401790

1年至2年(含2年)16461003

2年至3年(含3年)3558124776

3年至4年(含4年)100100

4年至5年(含5年)2333614537

5年以上6243981861

合计124542124067

加:应计利息30382642

减:减值准备(附注七、16)(142)(153)净额127438126556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3个月以上定期存款中包含人民币1498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933百万元)的款项使用权受限或所有权受限。

详细情况见附注七、17(1)。

65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详细情况如下:

2025年权益法下确认其他综合其他权益宣告发放现金计提减值2025年

被投资单位名称1月1日本年增加处置投资的投资损益收益变动变动股利或利润准备12月31日

联营/合营企业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97730--10753(96)(841)(2840)-104706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48941--4151(944)3(1038)-51113

其他211451951(174)(1013)(156)(9)(450)-21294

合计1678161951(174)13891(1196)(847)(4328)-177113

2024年权益法下确认其他综合其他权益宣告发放现金计提减值2024年

被投资单位名称1月1日本年增加处置投资的投资损益收益变动变动股利或利润准备12月31日

联营/合营企业

兴业银行90830--899268410(2786)-97730

华夏银行45128--4146909(1)(1241)-48941

其他20707-(29)58216258(335)-21145

合计156665-(29)13720175567(4362)-167816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确认的减值准备余额为人民币253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253百万元)。

66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长期股权投资(续)

(1)长期股权投资详细情况如下:(续)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所持兴业银行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人民币

104706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97730百万元)。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兴业银行的投资市值为人民币56420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51330百万元),市值低于账面价值,考虑存在减值迹象。因此,本集团对兴业银行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该投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高于账面价值,因此于2025年12月31日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减值测试的方法,是比较兴业银行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及其账面价值。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基于管理层对兴业银行的普通股股东可获得未来盈利的最佳估计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本集团委托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兴业银行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在测算兴业银行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本集团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如下:

预测期年限5年及永续

长期利润增长率2.5%

折现率10.4%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所持华夏银行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人民币

51113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48941百万元)。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华夏银行的投资市值为人民币17610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20532百万元),市值低于账面价值,考虑存在减值迹象。因此,本集团对华夏银行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该投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高于账面价值,因此于2025年12月31日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减值测试的方法,是比较华夏银行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及其账面价值。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基于管理层对华夏银行的普通股股东可获得未来盈利的最佳估计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本集团委托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华夏银行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在测算华夏银行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本集团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如下:

预测期年限5年及永续

长期利润增长率2.5%

折现率10.6%

67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长期股权投资(续)

(2)重要的联营企业清单及其主要财务信息

本集团综合考虑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是否为上市公司、其账面价值占本集团合

并总资产的比例、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占本集团合并净利润的比例等因素,确定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列示如下:

本集团持有的所有权及表决权比例主要经营地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联营企业及注册地业务性质直接间接直接间接

兴业银行(注1)福建银行0.82%11.84%0.85%12.05%

华夏银行(注2)北京银行-16.11%-16.11%

注1: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人保财险和人保寿险合计认购兴业银行非公开发行股份1380百万股。认购完成后,本公司、人保财险和人保寿险分别持有兴业银行的表决权比例为0.91%、4.98%和4.98%,本集团成为兴业银行的并列第二大股东。

2013年4月19日,人保寿险委派一名高管作为本集团提名的兴业银行候

选董事以股东代表身份列席了兴业银行董事会会议。考虑到本集团在兴业银行所享有的股东权利,及于2013年5月8日,本集团与兴业银行签订了全面业务合作协议,本集团认为自2013年5月8日起有能力对兴业银行实施重大影响,因此在合并层面将兴业银行作为联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

于2015年7月9日,本集团之子公司人保财险与人保寿险自公开市场上分别以对价人民币4641百万元及人民币5456百万元购入兴业银行股份

280百万股及328百万股。因此,本集团对兴业银行持股比例自10.87%

增加至14.06%。

2017年3月27日,中国证监会核准兴业银行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22百万股普通股。截至2017年3月31日止,兴业银行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由于本公司、人保财险及人保寿险均未参与此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因此,持股比例分别被稀释至0.85%、5.91%及6.14%(合计12.9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兴业银行发行的可转债部分转换为普通股,本公司、人保财险及人保寿险持股比例分别被稀释至0.82%,5.81%及

6.03%(合计12.66%)。虽然本集团持有兴业银行比例低于20%,但由

于本集团在兴业银行的董事会仍派有代表并参与对其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决策,所以本集团仍能够对兴业银行施加重大影响。

68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长期股权投资(续)

(2)重要的联营企业清单及其主要财务信息(续)注2:于2015年12月28日,人保财险与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意志银行”)、萨尔·奥彭海姆股份有限合伙企业(“萨尔·奥彭海姆”)及

德意志银行卢森堡股份有限公司(“德银卢森堡”)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据此,德意志银行、萨尔·奥彭海姆及德银卢森堡各自转让其分别持有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877百万股、267百万股及992百万股股份(共计2136百万股股份,约占华夏银行全部已发行股份的19.99%)予人保财险。上述交易于2016年11月17日完成。

于2017年5月25日,华夏银行股东大会批准并宣告了对2016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按2016年年末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2股的比例,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集团持股数量由2136百万股增加至

2563百万股,持股比例不变。

2018年10月9日,华夏银行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票方案》等关于非公开发行的议案。2018年11月19日及2018年12月25日,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银保监会”)及中国证监会分别出具了《关于华夏银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有关股东资格的批复》(银保监[2018]271号)、《关于核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66号),核准华夏银行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564537330股新股。于2018年12月28日,华夏银行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由于人保财险未参与此次认购,持股比例由19.99%被稀释至16.66%。虽然本集团持有华夏银行比例低于20%,但由于本集团在华夏银行的董事会仍派有代表并参与对其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决策,所以本集团仍能够对华夏银行施加重大影响。

2021年5月28日,华夏银行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关于非公开发行的议案。2022年5月20日,华夏银行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将本次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延

长至2023年5月27日。2022年7月8日及2022年9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及原银保监会分别出具了《关于核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5号)、《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华夏银行股权变更及有关股东资格的批复》(银保监复[2022]686号),核准华夏银行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亿股新股。于2022年10月18日,华夏银行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实际发行527704485股新股,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994百万元。由于本集团子公司人保财险未参与此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持股比例由16.66%被稀释至16.11%。

69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长期股权投资(续)

(2)重要的联营企业清单及其主要财务信息(续)

本集团重大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汇总如下:

兴业银行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1109366710507898

2025年度2024年度

收入212741212226归属于兴业银行母公司的净利润7746977205本集团本年收到兴业银行的股利28402786

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对兴业银行投资账面价值的调节如下: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归属于兴业银行母公司的股东权益902199881908

兴业银行发行的优先股-(55842)

兴业银行发行的永续债(80000)(59960)

兴业银行可转换债券权益成份(2612)(3158)归属于兴业银行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819587762948

本集团持有兴业银行的所有权比例12.66%12.90%本集团按持股比例享有兴业银行的股东权益10376098420

调整事项946(690)本集团对兴业银行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10470697730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市值(注)5642051330

注:本集团持有的股份数目乘以年末的股份报价。

70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长期股权投资(续)

(2)重要的联营企业清单及其主要财务信息(续)

本集团重大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汇总如下:(续)华夏银行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47376194376491

2025年度2024年度

收入9191497146归属于华夏银行母公司的净利润2720027676本集团本年收到华夏银行的股利10381241

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对华夏银行投资账面价值的调节如下: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归属于华夏银行母公司的股东权益395746361982

华夏银行发行的永续债(80000)(60000)归属于华夏银行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315746301982

本集团持有华夏银行的所有权比例16.11%16.11%本集团按所有权比例享有华夏银行的股东权益5085448637调整事项259304本集团对华夏银行权益投资的账面金额5111348941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市值(注)1761020532

注:本集团持有的股份数目乘以年末的股份报价。

71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长期股权投资(续)

(3)单独而言并不重大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汇总信息

上述联营企业对于本集团的净利润存在重要影响,或投资金额占本集团总权益比例较大,于2025年12月31日,除上述已披露的两家联营企业以外,本集团总计拥有16家非重大的联营企业(2024年12月31日:19家非重大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其汇总信息如下:

2025年度2024年度

本集团在净利润中所占的份额(1013)582

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所占的份额(156)162

本集团在综合收益总额中所占的份额(1169)744本集团在该等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中的权益的账面金额合计2129421145

72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9.存出资本保证金

本集团境内保险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注册资本总额的20%提取保证金,存入符合原银保监会规定的银行,除清算时用于偿还债务外,不得动用。

2025年12月31日

存放形式原始存放期限币种金额南京银行定期存款36个月人民币4100建设银行协议存款61个月人民币2899交通银行定期存款36个月人民币1535农业银行协议存款61个月人民币1100中信银行定期存款36个月人民币929民生银行协议存款61个月人民币819中国银行协议存款61个月人民币550民生银行定期存款61个月人民币480南京银行协议存款61个月人民币392民生银行定期存款36个月人民币121建设银行定期存款36个月人民币120中国银行定期存款36个月人民币120浦发银行定期存款61个月人民币100建设银行定期存款60个月人民币50合计13315

加:应计利息369

减:减值准备(附注七、16)(22)净额13662

73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9.存出资本保证金(续)

2024年12月31日

存放形式原始存放期限币种金额南京银行定期存款36个月人民币4100建设银行协议存款61个月人民币2569交通银行定期存款36个月人民币2045民生银行协议存款61个月人民币1819中信银行定期存款36个月人民币929浦发银行定期存款36个月人民币600招商银行定期存款60个月人民币500民生银行定期存款61个月人民币480南京银行协议存款61个月人民币392民生银行定期存款36个月人民币321民生银行定期存款60个月人民币200浙商银行定期存款36个月人民币150广发银行定期存款36个月人民币110建设银行定期存款36个月人民币100合计14315

加:应计利息452

减:减值准备(附注七、16)(22)净额14745

74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0.投资性房地产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年初余额1523215791本年购置13286

固定资产转入(附注七、11)551480

无形资产转入(附注七、13)2328固定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重估利得(附注七、46)171234无形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重估利得(附注七、46)5787

公允价值调整(附注七、38)(880)(472)

转出至固定资产(附注七、11)(331)(904)

转出至无形资产(附注七、13)(86)(70)

出售及报废(80)(28)年末余额1478915232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未获得有关房屋产权证明的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683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677百万元)。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净额为人民币915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916百万元)的投资性房地产用于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97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357百万元)的长期借款的抵押物。

投资性房地产价值评估是基于如下方法:(1)运用市场比较法,假设将投资性房地产以评估时点状态出售,并参考有关市场的可比销售交易;或(2)运用收益法,考虑目标房地产现有租期内的租金收益以及按照现有市场租金水平可获取的潜在租金收益,根据适当的资本化率计算房地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

本集团通常依据专业判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各估值方法的适用性分析,在上述两种方法产生的评估结果中选择一种方法或两种方法加权得出的测算结果

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最终评估结果。因此,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被分类为

第三层级。

在使用上述第(2)种评估方法评估投资性房地产价值时,资本化率是评估这些投资性房地产价值的主要输入之一,本集团采用的资本化率区间如下: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资本化率3.0%-6.5%4.0%-7.5%

75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1.固定资产

房屋及办公、通讯建筑物及其他设备运输设备在建工程合计原值

2025年1月1日38849136671707536059583

本年购置1152296272822720

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1599-(168)-在建工程结转无形资产(附注七、13)---(16)(16)投资性房地产转入(附注七、10)331---331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附注七、10)(868)---(868)

出售及报废(45)(567)(197)-(809)

2025年12月31日38541154051537545860941

累计折旧

2025年1月1日14120103621477-25959

本年计提1285130764-2656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附注七、10)(317)---(317)

出售及报废(22)(429)(183)-(634)

2025年12月31日15066112401358-27664

减值准备(附注七、16)

2025年1月1日8262415847

本年计提21--3

出售及报废(7)---(7)

2025年12月31日8213415843

账面价值

2025年12月31日226544162175544332434

2025年1月1日239033303226534532777

76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1.固定资产(续)

房屋及办公、通讯建筑物及其他设备运输设备在建工程合计原值

2024年1月1日38221119561836554757560

本年购置1912078892002558

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3385-(343)-在建工程结转无形资产(附注七、13)---(44)(44)投资性房地产转入(附注七、10)904---904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附注七、10)(657)---(657)

出售及报废(148)(372)(218)-(738)

2024年12月31日38849136671707536059583

累计折旧

2024年1月1日1306296811487-24230

本年计提1293976127-2396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附注七、10)(177)---(177)

出售及报废(58)(295)(137)-(490)

2024年12月31日14120103621477-25959

减值准备(附注七、16)

2024年1月1日8262-15843

本年计提--4-4

2024年12月31日8262415847

账面价值

2024年12月31日239033303226534532777

2024年1月1日243332273349553232487

(1)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未获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房屋及建筑物账面净

值为人民币513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585百万元)。本集团认为本集团拥有该房屋所有权。

(2)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重大暂时闲置或准备处置的固定资产共计人民

币94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84百万元)。

(3)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房屋及建筑物被抵押。

77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2.使用权资产

房屋及建筑物其他合计原值

2025年1月1日4581104591

本年增加101681024

本年减少(1251)(9)(1260)

2025年12月31日434694355

累计折旧

2025年1月1日239572402

本年计提9896995

本年减少(1050)(9)(1059)

2025年12月31日233442338

账面价值

2025年12月31日201252017

2025年1月1日218632189

房屋及建筑物其他合计原值

2024年1月1日4725114736

本年增加99661002

本年减少(1140)(7)(1147)

2024年12月31日4581104591

累计折旧

2024年1月1日239042394

本年计提103991048

本年减少(1034)(6)(1040)

2024年12月31日239572402

账面价值

2024年12月31日218632189

2024年1月1日233572342

本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和短期租赁费用共计为人

民币90百万元(2024年度:人民币81百万元)。

78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3.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电脑软件其他合计原值

2025年1月1日755389153016498

本年增加421561151618

在建工程转入(附注七、11)-16-16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附注七、10)86--86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附注七、10)(50)--(50)

出售及报废(193)(31)-(224)

2025年12月31日7438104614517944

累计摊销

2025年1月1日24435497167956

本年计提214123631453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附注七、10)(27)--(27)

出售及报废(41)(25)-(66)

2025年12月31日25896708199316

减值准备(附注七、16)

2025年1月1日4732-79

本年计提----

本年转销(2)(2)-(4)

2025年12月31日4530-75

账面价值

2025年12月31日48043723268553

2025年1月1日50633386148463

79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3.无形资产(续)

土地使用权电脑软件其他合计原值

2024年1月1日709886952815821

本年增加482127721761

在建工程转入(附注七、11)-44-44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附注七、10)70--70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附注七、10)(59)--(59)

出售及报废(38)(1101)-(1139)

2024年12月31日755389153016498

累计摊销

2024年1月1日22945155167465

本年计提1951431-1626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附注七、10)(31)--(31)

出售及报废(15)(1089)-(1104)

2024年12月31日24435497167956

减值准备(附注七、16)

2024年1月1日478-55

本年计提-31-31

本年转销-(7)-(7)

2024年12月31日4732-79

账面价值

2024年12月31日50633386148463

2024年1月1日47573532128301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存在尚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账面净值为人民币31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39百万元)。

80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4.递延所得税资产

(1)本集团2025年度及2024年度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变动情况列示如

下:

2025年度2024年度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年初余额1203113498

本年计入损益(1817)(4249)本年计入其他综合收益24632782

本年其他变动2-年末余额1267912031

(2)于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列示如

下: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可抵扣/可抵扣/

递延所得税(应纳税)递延所得税(应纳税)

资产/(负债)暂时性差异资产/(负债)暂时性差异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保险合同242019680325113100461资产减值准备106443267052878应付职工薪酬562623096536222065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动(1928)(7983)(2073)(854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10305)(42069)(15036)(6114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的公允价值变动(6144)(24933)(1976)(8037)

其他165734(64)(235)合计12679499741203147447

81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4.递延所得税资产(续)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3608640275

递延所得税负债(23407)(28244)递延所得税资产列示净额1408012495

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净额(1401)(464)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153620735可抵扣亏损3124844927合计4278465662由于本集团部分子公司认为在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

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因此未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到期日

2025年12月31日-1238

2026年12月31日348885

2027年12月31日9511986

2028年12月31日714210884

2029年12月31日1157911658

2030年12月31日1210288

2030年12月31日之后296188

合计3124844927

82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5.其他资产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1)88059546应收共保款项45824965

待抵扣/待认证增值税进项税31074871存出分保保证金24201663应收代缴保费销项税13481433存出保证金14321416应收管理费962547预缴所得税284873发放贷款及垫款408437应收股利512316

长期待摊费用(2)170176其他21691425合计2619927668

减:减值准备(附注七、16)(1872)(1769)净额2432725899

(1)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类别分析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

种类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其他应

收款5776.55577100.00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应收待结算投资款572665.03--

押金和预付款项8099.1950.62

其他169319.2371742.35

合计8805100.00129914.75

83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5.其他资产(续)

(1)其他应收款(续)

其他应收款类别分析如下:(续)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

种类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其他应

收款5776.04577100.00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应收待结算投资款610363.93--

押金和预付款项6236.5350.80

其他224323.5067930.27

合计9546100.00126113.21

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2025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计提比例%原因

营口证券公司人保代办处202(202)100.00注1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汉唐证券”)157(157)100.00注2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104(104)100.00注3

其他114(114)100.00

合计577(577)100.00

84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5.其他资产(续)

(1)其他应收款(续)

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续)

2024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计提比例%原因

营口证券公司人保代办处202(202)100.00注1

汉唐证券157(157)100.00注2

中国人寿104(104)100.00注3

其他114(114)100.00

合计577(577)100.00

注1:1994年4月,本公司前身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营口市支公司作为开办单位设立了营口市证券公司人保代办处。该代办处因涉嫌从事违规、违法的证券交易行为,营口市人民银行于1995年8月30日刊登《关于关闭营口证券公司人保代办处的公告》吊销该代办处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并责令停止其一切金融业务活动。本集团预计应收营口市证券公司人保代办处相关款项已经无法收回,因此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注2:2007年12月2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汉唐证券破产清算。人保财险在汉唐证券托管的证券及款项账面价值共人民币365百万元无法收回,并将托管于汉唐证券的证券投资及款项以账面价值转入其他应收款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2008年至2014年间,根据法院裁定的汉唐证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人保财险陆续收到资产人民币208百万元,相应冲减其他应收款及减值准备。至2015年末,剩余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人民币

157百万元,人保财险判断未来无法收回剩余款项,全部计提减值准备。

注3:1996年本公司前身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进行分制改革时,形成了本公司和中国人寿之间的部分往来款项。经过多次清查核对,本公司认为账面剩余金额未来无法全额收回,因此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85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5.其他资产(续)

(1)其他应收款(续)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账面金额减值准备账面净值

1年以内6264(53)6211

1至2年984(65)919

2至3年342(172)170

3年以上1215(1009)206

合计8805(1299)7506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金额减值准备账面净值

1年以内7686(74)7612

1至2年512(169)343

2至3年231(95)136

3年以上1117(923)194

合计9546(1261)8285

按款项性质列示: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应收待结算投资款57266103押金和预付款项817631其他22622812合计88059546

减:减值准备(1299)(1261)净额75068285

86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5.其他资产(续)

(1)其他应收款(续)

账面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未包含应收待结算投资款)分析如下:

占其他应收款账减值准备年

2025年12月31日款项的性质余额账龄面原值比例末余额

营口证券公司人保代办处应收投资款

(附注七、15(1)注1)2023年以上2.29%202汉唐证券应收破产清算款

(附注七、15(1)注2)1573年以上1.78%157中国人寿应收往来款

(附注七、15(1)注3)1043年以上1.18%104内蒙古颢宸酒店有限责任公应收破产清算款

司283年以上0.32%28山东烟台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应收房产拍卖款

司223年以上0.25%22

合计5135.82%513占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2024年12月31日款项的性质余额账龄账面原值比例年末余额

营口证券公司人保代办处应收投资款

(附注七、15(1)注1)2023年以上2.12%202汉唐证券应收破产清算款

(附注七、15(1)注2)1573年以上1.64%157中国人寿应收往来款

(附注七、15(1)注3)1043年以上1.09%104内蒙古颢宸酒店有限责任公应收破产清算款

司273年以上0.28%27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预付款项

限公司271年以内0.28%-

合计5175.41%490

(2)长期待摊费用

2025年2025年

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摊销其他转出12月31日

租赁资产改良174118(123)(1)168

其他21(1)-2

合计176119(124)(1)170

87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5.其他资产(续)

(2)长期待摊费用(续)

2024年2024年

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摊销其他转出12月31日

租赁资产改良215111(150)(2)174

其他-2--2

合计215113(150)(2)176

(3)研发支出

本集团研发活动的总支出按性质列示如下:

2025年度

费用化研发支出 资本化研发支出(a) 合计

人员费用-469469其他62610681694合计62615372163

2024年度

费用化研发支出 资本化研发支出(a) 合计

人员费用-330330其他3238241147合计32311541477

(a) 本集团 2025 年度资本化研发支出的变动分析如下:

2025年本年转入无形本年转出至2025年

1月1日本年增加资产损益12月31日

合计3121537(1441)-408

本集团2024年度资本化研发支出的变动分析如下:

2024年本年转入无形本年转出至2024年

1月1日本年增加资产损益12月31日

合计2441154(1085)(1)312

88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6.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资产减值准备的变动如下:

2025年度

本期计提/附注七2025年1月1日通过损益转回转出及其他2025年12月31日

债权投资412721053(60)2265

其他债权投资536486(41)409

定期存款7153(11)-142

长期股权投资8253--253

存出资本保证金922--22

固定资产118473(7)843

无形资产1379-(4)75

商誉198--198其他资产15176947561872

合计49571178(56)6079

2024年度

本期计提/附注七2024年1月1日通过损益转回转出及其他2024年12月31日

债权投资42696(1405)(19)1272

其他债权投资5652(133)(155)364

定期存款7312(151)(8)153

长期股权投资8253--253

存出资本保证金928(6)-22

固定资产118434-847

无形资产135531(7)79

商誉-198-198

其他资产151813(44)-1769

合计6652(1506)(189)4957

89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7.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1)使用权或所有权受限的货币资金

如附注七、1和附注七、7所述,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活期及定期存款中

包含人民币3192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3248百万元)的款项使用

权或所有权受限,包括本集团根据地方财政局的相关规定进行专户管理的资金、风险准备金专户资金及卫星发射基金专户管理资金。

(2)回购交易质押的证券

如附注七、19所述,本集团与对手方达成协议,在出售特定债券同时承诺未来回购。本集团继续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该债券投资,该类债券包括在本集团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以及其他债权投资的金融资产中,但这些债券已作为上述交易的质押物。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回购交易质押的债券面值和公允价值分别为人民币291856百万元和人民币324191百万元(2024年12月

31日:分别为人民币195572百万元和人民币226780百万元)。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质押资产的面值291856195572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80763111236

18.交易性金融负债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的通知》(银保监发(2022)108号),本集团之子公司人保养老作为参与试点养老保险公司之一,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四川省、陕西省等10个省(市)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商业养老金产品,是指养老保险公司经营的,具有养老资金管理、风险保障等功能的产品。本集团发行的此类产品未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不作为保险合同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根据规定,采用独立账户管理商业养老金产品相关的资产和负债,并将投资人享有的部分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90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9.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按交易场所划分交易所7196348642银行间10880062594合计180763111236按质押品类别划分债券180763111236

由于本集团承诺以约定条件回购有关资产,因此有关资产并不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

质押信息见附注七、17(2)。

20.应付职工薪酬

2025年度

年初余额本年增加本年减少年末余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642837210(33449)30189

职工福利费22364(2363)3社会保险费

其中:医疗保险费502025(2026)49

工伤保险费870(71)7

生育保险费1237(39)10

设定提存计划(注1)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1614069(4073)157

企业年金31952508(2492)3211

失业保险费20147(143)24

住房公积金682980(2982)66

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38801361(955)4286

退休金福利责任(注2)2795(50)(186)2559

其他1962728(2792)132

合计3681555449(51571)40693

91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0.应付职工薪酬(续)

2024年度

年初余额本年增加本年减少年末余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319735531(32300)26428

职工福利费32157(2158)2社会保险费

其中:医疗保险费481894(1892)50

工伤保险费862(62)8

生育保险费1235(35)12

设定提存计划(注1)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1663797(3802)161

企业年金34852395(2685)3195

失业保险费22133(135)20

住房公积金722803(2807)68

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34981305(923)3880

退休金福利责任(注2)2720278(203)2795

其他1892341(2334)196

合计3342052731(49336)36815

注1:设定提存计划

如附注三、22所述,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

业保险计划等,根据该等计划,本集团按员工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因此,本集团上述社会养老保险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除上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外,本集团还设立了企业年金基金,本集团按约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向企业年金基金缴费。本集团之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为人保养老。除此之外,本集团不承担其他额外义务,因此,本集团企业年金基金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注2:设定受益计划本集团承担了在2003年7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人员的退休金和医疗支出。支出的金额根据员工为本集团服务时间及与员工协商一致的有关政策确定。这些退休金和医疗津贴根据和员工达成共识的政策以及员工在本集团服务的年限按月支付。此外,本集团在2003年重组时对部分员工也提供了提前退休计划。参与该计划的员工将于正式退休前定期取得多项福利。上述退休金福利计划的受益人已不再服务于本集团,相关福利已全部授予。本退休金福利责任没有计划资产。

92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0.应付职工薪酬(续)

(1)退休金福利责任余额变动如下:

2025年度2024年度

年初余额27952720

利息成本(附注七、41,附注十六、11)4461

精算损失(附注七、46)(94)217

实际支付金额(186)(203)年末余额25592795

(2)本集团对于上述退休金福利责任估计结果采用如下的折现率和增长率精算假设: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

折现率1.50-2.001.25-1.75年增长率——内退福利2.502.50年增长率——医疗费用8.008.00

该退休金福利责任通常使本集团面临利率风险、长寿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

利率风险:折现率的上升/(下降)将导致计划负债的(减少)/增加。

长寿风险: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退休金福利责任现值的死亡率假设采用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10-2013)-养老类业务

表(CL5/CL6(2010-2013))。

通货膨胀风险:随着通货膨胀增加,需支付的医疗费用、退养生活费、设备费用及其他补贴福利将会增加,进而导致计划负债的增加。

93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0.应付职工薪酬(续)

(3)退休金福利计划在未来各期间预计支付的未折现现金流如下: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3个月以内4547

3至12个月135141

1至5年699727

5年以上22412428

合计31203343

(4)敏感性分析在确定退休金福利责任时所使用的重大精算假设包括折现率及福利增长率。下述敏感性分析以相应假设在报告期末发生的合理可能变动为基础(所有其他假设维持不变)。

对2025年12月31日对2024年12月31日福利负债福利负债变动的影响变动的影响

折现率增加50个基点(117)(134)折现率减少50个基点127145平均年度福利增长率增加50个基点121139

平均年度福利增长率减少50个基点(113)(129)

21.应交税费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应交代扣代缴车船税37453638税金及附加12341235增值税11582384企业所得税377362代扣缴个人所得税309220其他174730合计69978569

94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2.保费准备金

保费准备金的变动情况如下:

2025年2025年

1月1日本期计提本期使用其他变动12月31日

农险大灾保费准备金

种植业保险(45)1053(1384)-(376)

森林保险1054139(16)-1177

养殖业保险(1009)409(183)-(783)

其他28192-(14)359

合计2811693(1583)(14)377

2024年2024年

1月1日本期计提本期使用其他变动12月31日

农险大灾保费准备金

种植业保险11041239(2388)-(45)

森林保险865273(84)-1054

养殖业保险(524)217(693)(9)(1009)

其他26550-(34)281

合计17101779(3165)(43)281

本集团各大类险种提取保费准备金的比例和金额如下:

2025年度2024年度

提取金额提取比例提取金额提取比例

种植业保险10532%-8%12392%-8%

森林保险1394%-10%2734%-10%

养殖业保险4091%-4%2171%-4%

其他9215%/非比例5015%/非比例合计16931779

95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3.应付债券

本集团应付债券为资本补充债券。

2025年2024年

发行人完成发行日期限利率计息方式面值12月31日12月31日

1-5年:3.29%

本公司2023年6月5日10年6-10年:4.29%单利120001222512225

1-5年:3.32%

人保寿险2023年5月26日10年6-10年:4.32%单利120001238312325

1-5年:2.33%

人保财险2024年11月28日10年6-10年:3.33%单利120001207712018

1-5年:3.59%

人保财险(注)2020年3月23日10年6-10年:4.59%单利8000-8415

1-5年:3.68%

人保健康2022年3月29日10年6-10年:4.68%单利300030933121

1-5年:3.60%

人保再保2021年8月6日10年6-10年:4.60%单利200020282028合计4180650132

注:于2025年3月24日,人保财险赎回人民币8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

应付债券被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集团发行的资本补充债券期限均为十年,在适当通知交易对手的前提下,本集团有权选择在各期资本补充债务第五个计息年度的最后一日,按各期债务的面值提前赎回债券。

本集团应付债券的变动如下:

2025年度2024年度

年初余额5013237992本年增加134612821

本年减少(9672)(681)年末余额4180650132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账龄超过一年的重大已逾期未支付利息。

96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

(1)对于签发的保险合同,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未到期责任负债和已发生赔款负

债余额调节表如下:

2025年度

未到期责任负债已发生赔款负债未来现金流量非金融非亏损部分亏损部分现值的估计风险调整合计

年初的保险合同负债(1)17464057281692886480356136年初的保险合同资产(2)(8762)2806533446(1503)

年初的保险合同净负债(3)=(1)+(2)16587860081758216926354633

保险服务收入合计(4)(513250)---(513250)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保险获取现金流量除外)(5)--4057284799410527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6)89742---89742

亏损部分的确认及转回(7)-3698--3698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

量变动(8)--(8511)(4181)(12692)

其他费用(9)-----保险服务费用

(10)=(5)+(6)+(7)+(8)+(9)897423698397217618491275

保险服务业绩(11)=(4)+(10)(423508)3698397217618(21975)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2)3686132491207056

其他损益变动(13)-----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14)7-(10)(1)(4)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15)=(11)+(12)+(13)+(14)(419815)3699400456737(14923)

投资成分(16)(43908)-43908--

收到的保费(17)564766---564766

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18)(87703)---(87703)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含投资成分)(19)--(400266)-(400266)

其他现金流量(20)-----现金流量合计

(21)=(17)+(18)+(19)+(20)477063-(400266)-76797

其他变动(22)(6)-(3494)-(3500)年末的保险合同净负债

(23)=(3)+(15)+(16)+(21)+(22)17921297072164257663413007年末的保险合同资产(24)(7222)5325866394(430)

年末的保险合同负债(25)18643491752105597269413437

97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1)对于签发的保险合同,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未到期责任负债和已发生赔款负

债余额调节表如下:(续)

2024年度

未到期责任负债已发生赔款负债未来现金流量非金融非亏损部分亏损部分现值的估计风险调整合计

年初的保险合同负债(1)15895354161457545496315619年初的保险合同资产(2)(10665)4016779457(3028)

年初的保险合同净负债(3)=(1)+(2)14828858171525335953312591

保险服务收入合计(4)(485310)---(485310)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保险获取现金流量除外)(5)--3844424479388921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6)94309---94309

亏损部分的确认及转回(7)-176--176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

量变动(8)--(7873)(3739)(11612)

其他费用(9)-----保险服务费用

(10)=(5)+(6)+(7)+(8)+(9)94309176376569740471794

保险服务业绩(11)=(4)+(10)(391001)176376569740(13516)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2)431915611423210680

其他损益变动(13)-----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14)(5)-713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15)=(11)+(12)+(13)+(14)(386687)191382690973(2833)

投资成分(16)(51199)-51199--

收到的保费(17)543875---543875

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18)(88399)---(88399)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含投资成分)(19)--(407152)-(407152)

其他现金流量(20)-----现金流量合计

(21)=(17)+(18)+(19)+(20)455476-(407152)-48324

其他变动(22)--(3449)-(3449)年末的保险合同净负债

(23)=(3)+(15)+(16)+(21)+(22)16587860081758216926354633年末的保险合同资产(24)(8762)2806533446(1503)

年末的保险合同负债(25)17464057281692886480356136

98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2)对于签发的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未到期责任负债和已发生赔款

负债余额调节表如下:

2025年度

未到期责任负债已发生非亏损部分亏损部分赔款负债合计

年初的保险合同负债(1)690452883367376766661年初的保险合同资产(2)(634)-409(225)

年初的保险合同净负债(3)=(1)+(2)689818883367785766436

保险服务收入合计(4)(57467)--(57467)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保险获取现金流量除外)(5)-(3283)3223728954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6)10826--10826

亏损部分的确认及转回(7)-4629-4629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

量变动(8)--(8514)(8514)

其他费用(9)----保险服务费用

(10)=(5)+(6)+(7)+(8)+(9)1082613462372335895

保险服务业绩(11)=(4)+(10)(46641)134623723(21572)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2)2025512564621026

其他损益变动(13)----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14)2-(32)(30)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15)=(11)+(12)+(13)+(14)(26384)147124337(576)

投资成分(16)(80726)-80726-

收到的保费(17)202596--202596

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18)(14818)--(14818)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含投资成分)(19)--(127452)(127452)

其他现金流量(20)----现金流量合计

(21)=(17)+(18)+(19)+(20)187778-(127452)60326

其他变动(22)(49)-(419)(468)年末的保险合同净负债

(23)=(3)+(15)+(16)+(21)+(22)7704371030444977825718年末的保险合同资产(24)(649)-285(364)

年末的保险合同负债(25)7710861030444692826082

99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2)对于签发的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未到期责任负债和已发生赔款

负债余额调节表如下:(续)

2024年度

未到期责任负债已发生非亏损部分亏损部分赔款负债合计

年初的保险合同负债(1)5753501624773514665111年初的保险合同资产(2)(621)-747126年初的保险合同净负债(3)=(1)+(2)5747291624774261665237

保险服务收入合计(4)(52399)--(52399)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保险获取现金流量除外)(5)-(5610)3123025620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6)10498--10498

亏损部分的确认及转回(7)-(2382)-(2382)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

量变动(8)--(12693)(12693)

其他费用(9)----保险服务费用

(10)=(5)+(6)+(7)+(8)+(9)10498(7992)1853721043

保险服务业绩(11)=(4)+(10)(41901)(7992)18537(31356)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2)76977578169579250

其他损益变动(13)----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14)(19)-267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15)=(11)+(12)+(13)+(14)35057(7414)2025847901

投资成分(16)(77366)-77366-

收到的保费(17)171429--171429

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18)(13977)--(13977)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含投资成分)(19)--(103633)(103633)

其他现金流量(20)----现金流量合计

(21)=(17)+(18)+(19)+(20)157452-(103633)53819

其他变动(22)(54)-(467)(521)年末的保险合同净负债

(23)=(3)+(15)+(16)+(21)+(22)689818883367785766436年末的保险合同资产(24)(634)-409(225)

年末的保险合同负债(25)690452883367376766661

100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3)对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和分

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调节表如下:

2025年度

分保摊回未到期分保摊回已发生责任资产赔款资产非亏损亏损未来现金流量非金融摊回部分摊回部分现值的估计风险调整合计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1258)53232508106932851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2)(18)2103289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3)=(1)+(2)(1276)53432611107132940

分出保费的分摊(4)(31574)---(31574)摊回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保险获取现金流量除外)(5)-(138)2631458026756

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及转回(6)-260--260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

现金流量变动(7)--219(516)(297)

再保险分入人不履约风险变动额(8)--(2)-(2)

其他摊回费用(9)-----摊回保险服务费用

(10)=(5)+(6)+(7)+(8)+(9)-122265316426717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

(11)=(4)+(10)(31574)1222653164(4857)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额(12)486534320854

其他损益变动(13)-----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14)3-(7)(2)(6)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15)=(11)+(12)+(13)+(14)(31085)1272686782(4009)

投资成分(16)(3126)-3126--

支付的分出保费(17)32678---32678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含投资成分)(18)--(25975)-(25975)

其他现金流量(19)-----

现金流量合计(20)=(17)+(18)+(19)32678-(25975)-6703

其他变动(21)-----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22)=(3)+(15)+(16)+(20)+(21)(2809)66136629115335634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23)(2629)65736527115135706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24)(180)41022(72)

101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3)对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和分

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调节表如下:(续)

2024年度

分保摊回未到期分保摊回已发生责任资产赔款资产非亏损亏损未来现金流量非金融摊回部分摊回部分现值的估计风险调整合计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636)2972901295529628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2)(28)-13-(15)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3)=(1)+(2)(664)2972902595529613

分出保费的分摊(4)(29200)---(29200)摊回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保险获取现金流量除外)(5)-(72)2466952525122

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及转回(6)-306--306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

现金流量变动(7)--(875)(450)(1325)

再保险分入人不履约风险变动额(8)--(17)-(17)

其他摊回费用(9)-----摊回保险服务费用

(10)=(5)+(6)+(7)+(8)+(9)-234237777524086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

(11)=(4)+(10)(29200)2342377775(5114)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额(12)4143761411219

其他损益变动(13)-----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14)(8)-5-(3)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15)=(11)+(12)+(13)+(14)(28794)23724543116(3898)

投资成分(16)(2421)-2421--

支付的分出保费(17)30603---30603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含投资成分)(18)--(23378)-(23378)

其他现金流量(19)-----

现金流量合计(20)=(17)+(18)+(19)30603-(23378)-7225

其他变动(21)-----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22)=(3)+(15)+(16)+(20)+(21)(1276)53432611107132940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23)(1258)53232508106932851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24)(18)2103289

102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4)对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和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调节表如下:

2025年度

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分保摊回非亏损亏损已发生摊回部分摊回部分赔款资产合计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4290)56111456911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2)(280)2118(160)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3)=(1)+(2)(4570)58112636751

分出保费的分摊(4)(3735)--(3735)摊回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保险获取现金流量除外)(5)-(219)31532934

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及转回(6)-242-242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现金

流量变动(7)--(1303)(1303)

再保险分入人不履约风险变动额(8)366-(20)346

其他摊回费用(9)----

摊回保险服务费用(10)=(5)+(6)+(7)+(8)+(9)3662318302219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11)=(4)+(10)(3369)231830(1516)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2)3463142491

其他损益变动(13)----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14)2-(29)(27)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15)=(11)+(12)+(13)+(14)(3021)261943(1052)

投资成分(16)(1690)-1690-

支付的分出保费(17)4843--4843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含投资成分)(18)--(4172)(4172)

其他现金流量(19)----

现金流量合计(20)=(17)+(18)+(19)4843-(4172)671

其他变动(21)----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22)=(3)+(15)+(16)+(20)+(21)(4438)84107246370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23)(4531)84108916444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24)93-(167)(74)

103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4)对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和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调节表如下:(续)

2024年度

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分保摊回非亏损亏损已发生摊回部分摊回部分赔款资产合计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3871)91134119631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2)(471)2366(103)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3)=(1)+(2)(4342)93137779528

分出保费的分摊(4)(4420)--(4420)摊回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保险获取现金流量除外)(5)-(36)32073171

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及转回(6)-(5)-(5)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现金

流量变动(7)--(1609)(1609)

再保险分入人不履约风险变动额(8)578-(65)513

其他摊回费用(9)----

摊回保险服务费用(10)=(5)+(6)+(7)+(8)+(9)578(41)15332070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11)=(4)+(10)(3842)(41)1533(2350)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2)107-325432

其他损益变动(13)----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14)(31)6349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15)=(11)+(12)+(13)+(14)(3766)(35)1892(1909)

投资成分(16)(1184)-1184-

支付的分出保费(17)4722--4722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含投资成分)(18)--(5590)(5590)

其他现金流量(19)----

现金流量合计(20)=(17)+(18)+(19)4722-(5590)(868)

其他变动(21)----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22)=(3)+(15)+(16)+(20)+(21)(4570)58112636751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23)(4290)56111456911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24)(280)2118(160)

104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5)对于签发的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按计量组成部分的余

额调节表如下:

2025年度

未来现金非金融合同服务

流量的现值 风险调整 边际(a) 合计

年初的保险合同负债(1)64042312552113686766661年初的保险合同资产(2)(239)122(225)

年初的保险合同净负债(3)=(1)+(2)64018412564113688766436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4)--(17851)(17851)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5)-(1558)-(1558)

当期经验调整(6)1722--1722

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7)=(4)+(5)+(6)1722(1558)(17851)(17687)

当期初始确认的保险合同影响(8)(30674)3717302113254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9)1248130(1378)-

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10)132847-1375

其他与未来服务相关变动(11)----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

(12)=(8)+(9)+(10)+(11)(28098)3894288334629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量变

动(13)(7658)(856)-(8514)

其他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4)----

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5)=(13)+(14)(7658)(856)-(8514)

保险服务业绩(16)=(7)+(12)+(15)(34034)148010982(21572)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7)16640296409021026

其他损益变动(18)----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19)(26)(3)(1)(30)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20)=(16)+(17)+(18)+(19)(17420)177315071(576)

收到的保费(21)202596--202596

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22)(14818)--(14818)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含投资成分)(23)(127452)--(127452)

其他现金流量(24)----

现金流量合计(25)=(21)+(22)+(23)+(24)60326--60326

其他变动(26)(468)--(468)年末的保险合同净负债

(27)=(3)+(20)+(25)+(26)68262214337128759825718年末的保险合同资产(28)(384)128(364)

年末的保险合同负债(29)68300614325128751826082

105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5)对于签发的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按计量组成部分的余

额调节表如下:(续)

2024年度

未来现金非金融合同服务

流量的现值 风险调整 边际(a) 合计

年初的保险合同负债(1)5600671131993725665111年初的保险合同资产(2)92313126年初的保险合同净负债(3)=(1)+(2)5601591135093728665237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4)--(14772)(14772)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5)-(1377)-(1377)

当期经验调整(6)(132)--(132)

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7)=(4)+(5)+(6)(132)(1377)(14772)(16281)

当期初始确认的保险合同影响(8)(26533)3021252401728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9)(5491)(64)5555-

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10)(4153)43-(4110)

其他与未来服务相关变动(11)----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

(12)=(8)+(9)+(10)+(11)(36177)300030795(2382)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量变

动(13)(11293)(1400)-(12693)

其他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4)----

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5)=(13)+(14)(11293)(1400)-(12693)

保险服务业绩(16)=(7)+(12)+(15)(47602)22316023(31356)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7)74327989393479250

其他损益变动(18)----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19)2237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20)=(16)+(17)+(18)+(19)2672712141996047901

收到的保费(21)171429--171429

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22)(13977)--(13977)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含投资成分)(23)(103633)--(103633)

其他现金流量(24)----

现金流量合计(25)=(21)+(22)+(23)+(24)53819--53819

其他变动(26)(521)--(521)年末的保险合同净负债

(27)=(3)+(20)+(25)+(26)64018412564113688766436年末的保险合同资产(28)(239)122(225)

年末的保险合同负债(29)64042312552113686766661

106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5)对于签发的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按计量组成部分的余

额调节表如下:(续)

(a) 对于签发的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余额调节如下表所示:

2025年度

采用修正追溯调采用公允价值法其他整法的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合计

年初的保险合同负债(1)66193633541158113686年初的保险合同资产(2)--22年初的保险合同净负债/资产(3)=(1)+(2)66193633541160113688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4)(8085)(986)(8780)(17851)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5)----

当期经验调整(6)----

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7)=(4)+(5)+(6)(8085)(986)(8780)(17851)

当期初始确认的保险合同影响(8)--3021130211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9)232603(4004)(1378)

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10)----

其他与未来服务相关变动(11)----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12)=(8)+(9)+(10)+(11)2326032620728833

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量变动(13)----

其他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4)----

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5)=(13)+(14)----

保险服务业绩(16)=(7)+(12)+(15)(8062)16171742710982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7)236621115134090

其他损益变动(18)----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19)--(1)(1)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20)=(16)+(17)+(18)+(19)(5696)18281893915071

收到的保费(21)----

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22)----

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含投资成分)

(23)----

其他现金流量(24)----

现金流量合计(25)=(21)+(22)+(23)+(24)----

其他变动(26)----

年末的保险合同净负债/资产

(27)=(3)+(20)+(25)+(26)60497816360099128759年末的保险合同资产(28)--88年末的保险合同负债(29)60497816360091128751

107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5)对于签发的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按计量组成部分的余

额调节表如下:(续)

(a) 对于签发的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余额调节如下表所示:(续)

2024年度

采用修正追溯调采用公允价值法其他整法的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合计

年初的保险合同负债(1)6862044032070293725年初的保险合同资产(2)--33年初的保险合同净负债/资产(3)=(1)+(2)6862044032070593728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4)(9490)(686)(4596)(14772)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5)----

当期经验调整(6)----

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7)=(4)+(5)+(6)(9490)(686)(4596)(14772)

当期初始确认的保险合同影响(8)--2524025240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9)41392497(1081)5555

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10)----

其他与未来服务相关变动(11)----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

(12)=(8)+(9)+(10)+(11)413924972415930795

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量变动(13)----

其他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4)----

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5)=(13)+(14)----

保险服务业绩(16)=(7)+(12)+(15)(5351)18111956316023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7)29241218893934

其他损益变动(18)----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19)--33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20)=(16)+(17)+(18)+(19)(2427)19322045519960

收到的保费(21)----

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22)----

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含投资成分)

(23)----

其他现金流量(24)----

现金流量合计(25)=(21)+(22)+(23)+(24)----

其他变动(26)----

年末的保险合同净负债/资产

(27)=(3)+(20)+(25)+(26)66193633541160113688年末的保险合同资产(28)--22年末的保险合同负债(29)66193633541158113686

108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6)对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按计量组成部分的

余额调节表如下:

2025年度

未来现金非金融合同服务

流量的现值 风险调整 边际(a) 合计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521159811026911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2)(1322)585577(160)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3)=(1)+(2)3889118316796751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4)--(429)(429)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5)-(143)-(143)

当期经验调整(6)(229)--(229)

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7)=(4)+(5)+(6)(229)(143)(429)(801)当期初始确认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影响

(8)(235)89146-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9)1291167(1458)-

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10)----

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及转回(11)--242242

其他与未来服务相关变动(12)----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

(13)=(8)+(9)+(10)+(11)+(12)1056256(1070)242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

现金流量变动(14)(1143)(160)-(1303)

其他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5)----

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6)=(14)+(15)(1143)(160)-(1303)

再保险分入人不履约风险变动额(17)346--346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

(18)=(7)+(13)+(16)+(17)30(47)(1499)(1516)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额(19)4023851491

其他损益变动(20)----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21)(23)(2)(2)(27)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22)=(18)+(19)+(20)+(21)409(11)(1450)(1052)

支付的分出保费(23)4843--4843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含投资成分)(24)(4172)--(4172)

其他现金流量(25)----

现金流量合计(26)=(23)+(24)+(25)671--671

其他变动(27)----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28)=(3)+(22)+(26)+(27)496911722296370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29)504811702266444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30)(79)23(74)

109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6)对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按计量组成部分的

余额调节表如下:(续)

2024年度

未来现金非金融合同服务

流量的现值 风险调整 边际(a) 合计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739479514429631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2)(1100)572425(103)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3)=(1)+(2)6294136718679528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4)--(1368)(1368)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5)-(100)-(100)

当期经验调整(6)219--219

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7)=(4)+(5)+(6)219(100)(1368)(1249)当期初始确认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影响

(8)(1042)108934-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9)(168)(14)182-

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10)----

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及转回(11)--(5)(5)

其他与未来服务相关变动(12)----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

(13)=(8)+(9)+(10)+(11)+(12)(1210)941111(5)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现

金流量变动(14)(1338)(271)-(1609)

其他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5)----

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6)=(14)+(15)(1338)(271)-(1609)

再保险分入人不履约风险变动额(17)513--513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

(18)=(7)+(13)+(16)+(17)(1816)(277)(257)(2350)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额(19)2828862432

其他损益变动(20)----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21)(3)579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22)=(18)+(19)+(20)+(21)(1537)(184)(188)(1909)

支付的分出保费(23)4722--4722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含投资成分)(24)(5590)--(5590)

其他现金流量(25)----

现金流量合计(26)=(23)+(24)+(25)(868)--(868)

其他变动(27)----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28)=(3)+(22)+(26)+(27)3889118316796751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29)521159811026911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30)(1322)585577(160)

110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6)对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按计量组成部分的

余额调节表如下:(续)

(a) 对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余额调节如下表所示:

2025年度

采用修正追溯调整采用公允价值法法的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其他保险合同合计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1841038151102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2)92136349577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负债(3)=(1)+(2)27623911641679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4)36845(842)(429)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5)----

当期经验调整(6)----

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7)=(4)+(5)+(6)36845(842)(429)

当期初始确认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影响(8)--146146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9)(494)(1074)110(1458)

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10)----

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及转回(11)180161242

其他与未来服务相关变动(12)----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

(13)=(8)+(9)+(10)+(11)+(12)(493)(994)417(1070)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现金流量

变动(14)----

其他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5)----

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6)=(14)+(15)----

再保险分入人不履约风险变动额(17)----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

(18)=(7)+(13)+(16)+(17)(125)(949)(425)(1499)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9)1083351

其他损益变动(20)----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21)--(2)(2)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22)=(18)+(19)+(20)+(21)(115)(941)(394)(1450)

支付的分出保费(23)----

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含投资成

分)(24)----

其他现金流量(25)----

现金流量合计(26)=(23)+(24)+(25)----

其他变动(27)----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负债

(28)=(3)+(22)+(26)+(27)161(702)770229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29)161(702)767226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30)--33

111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6)对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按计量组成部分的

余额调节表如下:(续)

(a) 对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余额调节如下表所示:(续)

2024年度

采用修正追溯调整采用公允价值法法的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其他保险合同合计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4961188281442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2)9975251425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负债

(3)=(1)+(2)59519310791867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4)(268)(38)(1062)(1368)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5)----

当期经验调整(6)----

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7)=(4)+(5)+(6)(268)(38)(1062)(1368)当期初始确认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影响

(8)--934934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9)(52)24210182

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10)----

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及转回(11)(19)53(39)(5)

其他与未来服务相关变动(12)----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

(13)=(8)+(9)+(10)+(11)+(12)(71)7711051111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

现金流量变动(14)----

其他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5)----

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6)=(14)+(15)----

再保险分入人不履约风险变动额(17)----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

(18)=(7)+(13)+(16)+(17)(339)3943(257)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额(19)1973662

其他损益变动(20)----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21)1-67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22)=(18)+(19)+(20)+(21)(319)4685(188)

支付的分出保费(23)----

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含投

资成分)(24)----

其他现金流量(25)----

现金流量合计(26)=(23)+(24)+(25)----

其他变动(27)----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负债

(28)=(3)+(22)+(26)+(27)27623911641679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29)1841038151102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30)92136349577

112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7)对于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合同服务边际在剩余期限内预期释放进展

如下表所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签发的保险合同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预期被确认为合同服务边际合同服务边际收入的年数合计数合计数

0-5年(含5年)47136338

5年以上81623(109)

合计128759229截至2024年12月31日签发的保险合同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预期被确认为合同服务边际合同服务边际收入的年数合计数合计数

0-5年(含5年)425771160

5年以上71111519

合计1136881679

113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8)本年度初始确认的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2025年度

非亏损合同亏损合同合计保险获取现金流量9551333412885赔款和其他可直接归属的费用9127290225181497未来现金流流出现值的估计10082393559194382未来现金流流入现

值的估计(133904)(91152)(225056)非金融风险调整28708473717

合同服务边际30211-30211

合计-32543254

2024年度

非亏损合同亏损合同合计保险获取现金流量10820363614456赔款和其他可直接归属的费用8580556004141809未来现金流流出现值的估计9662559640156265未来现金流流入现

值的估计(124159)(58639)(182798)非金融风险调整22947273021

合同服务边际25240-25240

合计-17281728

114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9)本年度初始确认的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再保险合同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2025年度2024年度

未来现金流流出现值的估计17651278

未来现金流流入现值的估计(2000)(2320)非金融风险调整89108合同服务边际146934

合计--

(10)根据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所对应的基础项目的资产或负债的分类,下表阐述了其公允价值: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9108184278其他债权投资14185216270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318712754其他1175724046合计267877283786

25.租赁负债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1年以内705663

1至2年542524

2至5年563753

5年以上71173

合计18812113

115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6.其他负债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其他应付款(1)5050739266应交保险保障基金708978存入保证金654674其他31902766合计5505943684

(1)其他应付款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应付合并结构化主体第三方投资人款项3357022393应付共保费41503360应付股利20202788应付供应商款项14221494应付分保账款进项税1030749暂收客户款374501押金234230其他77077751合计5050739266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重大应付关联方的其他应付款。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重大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为人民币112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无)。

116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7.股本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3549835498

其中:国家持股(注)3251232512境外上市的外资股87268726合计4422444224

注:于2025年12月31日,国家持股部分中,财政部持股26906570608股

(2024年12月31日:26906570608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持股5605582779股(2024年12月31日:5605582779股)。

28.资本公积

2025年2025年

1月1日本年度变动12月31日

与少数股东的交易(注1)(233)-(233)

联营企业其他权益的变动(注2)(1203)(637)(1840)

离退休福利补贴(注3)2847-2847

其他股东权益内部结转(注4)(17942)-(17942)

股本溢价23973-23973

合计7442(637)6805

2024年2024年

1月1日本年度变动12月31日

与少数股东的交易(注1)(233)-(233)

联营企业其他权益的变动(1257)54(1203)

离退休福利补贴(注3)2847-2847

其他股东权益内部结转(注4)(17942)-(17942)

股本溢价23973-23973合计7388547442

注1:本集团与少数股东的交易包括直接收购少数股东权益,以及在未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视同购买和处置子公司权益。

注2:2025年,本集团联营企业兴业银行发行的可转债部分转换为普通股,本集团总体持股比例由12.90%被稀释至12.66%,归属于母公司的资本公积减少人民币498百万元。

117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8.资本公积(续)

注3:2009年,本集团确认应收财政部款项人民币2847百万元,作为对本公司承担退休后福利责任的补偿。本公司将该款项确认为财政部出资,有关款项已全部收回。

注4:于2009年6月30日,本集团取得财政部批准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前的财务报表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为财务报表主体编制。根据财政部财金[2009]5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的批复,本公司在股份公司改制日按照附注一所述的资产评估结果建立股份公司财务账,确认净资产评估增值净额人民币26766百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并将人民币17942百万元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由于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对于人民币26766百万元的评估增值转回,因此已转入股本的人民币17942百万元作为负项列示。

29.盈余公积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本年实现净利润(减未弥补亏损,下同)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经本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经股东会决议批准,任意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实收资本。

30.一般风险准备

根据相关法规,一般风险准备金须用作弥补公司于从事保险业务时所产生的巨灾及其他损失。本集团部分子公司需按适用的中国财务规定确定各自年度净利润、年末风险资产或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收入,并在财务报表中提取有关准备金。该准备金不能用作利润分配或转增资本。

31.大灾风险利润准备金

根据中国相关规定,当农业保险和核保险实现承保利润时,本集团须提取利润准备金。利润准备金不可以用于红利分配或转增股本,但能够在发生巨灾损失时使用。

118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2.利润分配

依照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章程,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一般按下列顺序进行利润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亏损;

(2)提取净利润弥补累计亏损后金额的10%的法定盈余公积;

(3)本集团从事保险业务的子公司按照净利润弥补累计亏损后的金额的10%提

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按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提取风险准备,余额达到资产管理产品余额的1%时,可不再提取;

(4)按股东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其金额按公司章程或股东会的决议提取和使用;

(5)按《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财金[2013]129号)的规定提取大灾风险利润准备金;

(6)按《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管理办法》(银保监[2020]47号)的规定提取核巨灾损失责任准备金

(7)支付股东股利。

当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法定盈余公积已达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经批准后可转为实收资本或股本。但法定盈余公积转增实收资本或股本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不得低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

25%。

于2025年8月27日,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的中期股息每普通股人民币7.50分,共计人民币3317百万元,该方案于2025年10月30日通过本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于2025年3月27日,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2024年度末期股息每普通股人民币

11.70分,共计人民币5174百万元,该方案于2025年6月27日通过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批准。

于2024年8月28日,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的中期股息每普通股人民币6.30分,共计人民币2786百万元,该方案于2024年11月26日通过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于2024年3月26日,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2023年度末期股息每普通股人民币

15.60分,共计人民币6899百万元,该方案于2024年6月28日通过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

119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3.少数股东权益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人保财险9655887465人保寿险110507921人保健康34913063其他9944合计11119898493人保健康于2023年12月7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面值为人民币25亿元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该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也不包括以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条款,本集团将其分类为权益工具,列示在其他少数股东权益。

34.保险服务收入

2025年度2024年度

未以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的保险服务收入与未到期责任负债的变动相关的金额4664141901预计已发生的赔款和其他费用2605424489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20752026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1785114772与当期服务或过去服务相关的保费经验调整661614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1082610498小计5746752399以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的保险服务收入513250485310合计570717537709

120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4.保险服务收入(续)

2025年度

采用保费分配法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计量的合同合计过渡日采用修正追溯调

整法的保险合同(7)2051520508过渡日采用公允价值法

的保险合同-23082308其他保险合同51325734644547901保险服务收入合计51325057467570717

2024年度

采用保费分配法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计量的合同合计过渡日采用修正追溯调整法的保险合同112569225703过渡日采用公允价值法

的保险合同-22152215其他保险合同48529924492509791保险服务收入合计48531052399537709

35.利息收入

2025年度2024年度

其他债权投资利息收入1511812959债权投资利息收入1200613256定期存款利息收入41974289活期存款及三个月以内定期存款利息收入122114买入返售证券利息收入120144其他288114合计3185130876

121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6.投资收益

2025年度2024年度

利息收入交易性金融资产49535743小计49535743股息收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1993812交易性金融资产23332482小计75326294已实现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15404(6248)其他债权投资31305617债权投资2413

长期股权投资2-

小计18560(618)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389113720合计4493625139

37.其他收益

2025年度2024年度

政府补助(注1)288318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注2)7558合计363376

注1:如附注三、25所述,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

注2:本集团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收到的手续费。

122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025年度2024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

-基金1308916889

-股票91105290

-资产管理产品6510

-其他权益类投资和永续金融产品(2268)(135)

-债券(2913)1692

投资性房地产(附注七、10)(880)(472)合计1614423774

39.其他业务收入

2025年度2024年度

资产管理费收入16791585技术服务收入1582611投资性房地产租金收入520685代收代缴车船税手续费收入309143其他1187925合计52773949

40.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

2025年度2024年度

因使用浮动收费法导致基础项目公允价值对履约现金流及合同服务边际的影响949529139计提的利息2272621599

利率及其他金融假设变动的影响(4132)39135

外币折算差异(7)57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合计2808289930

其中:

在损益中确认4589843329

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17816)46601

123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1.利息支出

2025年度2024年度

卖出回购证券利息支出18641644应付债券利息支出12151415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4556

退休金福利责任利息成本(附注七、20(1))4461其他13269合计33003245

42.业务及管理费

2025年度2024年度

工资及福利费5364850543

技术、劳务和咨询服务费2158819379业务宣传费1222513405保险保障基金46274417固定资产折旧费26562396行政办公支出及差旅费16481813防预及风险减量服务费15991320无形资产摊销14531626使用权资产折旧费933979电子设备运转费153587其他94319513小计109961105978

减:归属于保险获取现金流的费用(54553)(53519)

减:其他可直接归属的费用(48621)(47028)合计67875431

124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3.信用减值损失/(转回)

2025年度2024年度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转回)1053(1405)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转回)86(133)

其他金融资产减值损失/(转回)47(65)

定期存款减值转回(11)(151)

合计1175(1754)

44.营业外收入/支出

2025年度2024年度

营业外收入

政府补助(注)5079其他244196合计294275营业外支出

捐赠支出(73)(63)

其他(652)(238)

合计(725)(301)

注: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125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5.所得税费用

2025年度2024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96568549

递延所得税费用(附注七、14)18174249合计1147312798

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关系如下:

2025年度2024年度

利润总额7450670618

适用税率25%25%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税项1862717655

对以前期间当期纳税的调整(18)32

归属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损益(3473)(3429)

无须纳税的收入(4978)(3656)不可用于抵扣税款的费用494426未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11431980

子公司适用税收优惠的影响(315)(243)

其他(7)33按实际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1147312798中国大陆所得税费用根据在中国大陆利润及税率计算。其他地区所得税费用根据经营所在国家或地区利润及税率计算。

126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6.其他综合收益

(1)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变动:

2025年度

其他债权投资保险合同及分及其他权益工出再保险合同具投资的其他金融变动综合收益其他合计

2025年1月1日(47793)344393397(9957)

本年增减变动12719(11634)(582)503

其中:其他综合收益结转

留存收益272(2602)93(2237)

2025年12月31日(35074)228052815(9454)

2024年度

其他债权投资保险合同及分及其他权益工出再保险合同具投资的其他金融变动综合收益其他合计

2024年1月1日(17367)158912389913

本年增减变动(30426)185481008(10870)

其中:其他综合收益结转

留存收益(2774)(1013)(223)(4010)

2024年12月31日(47793)344393397(9957)

127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6.其他综合收益(续)

(2)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变动:

2025年度

前期计入其他综本期所得税前合收益当期税后本期归属于税后本期归属于项目发生额转入损益所得税费用税后本期发生额母公司所有者少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4048-(1008)30402280760

其中:

权益法下不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49)--(49)(43)(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4186-(966)32202401819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94--9494-

不能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183)-(42)(225)(172)(53)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89(2999)2772162460(298)

其中: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147)--(1147)(800)(347)

其他债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16793)(3130)4937(14986)(11460)(3526)

其他债权投资的信用损失准备(86)131(10)35278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46)--(46)(42)(4)

可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17999-(2132)15867123913476

可转损益的分出再保险合同金融变动234-3827222844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重估利得228-(61)16711651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4437(2999)176432022740462

128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6.其他综合收益(续)

(2)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变动:(续)

2024年度

前期计入其他综本期所得税前合收益当期税后本期归属于税后本期归属于项目发生额转入损益所得税费用税后本期发生额母公司所有者少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6074-(1376)469834131285

其中:

权益法下不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12--3122486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6816-(1407)540940151394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217)--(217)(217)-

不能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837)-31(806)(633)(173)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0216)(6052)3891(12377)(10273)(2104)

其中: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443--14431020423

其他债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33234(5617)(7004)20613157064907

其他债权投资的信用损失准备147(435)75(213)(160)(53)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6--16151

可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45764)-11026(34738)(27183)(7555)

可转损益的分出再保险合同金融变动387-(128)25916495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重估利得321-(78)24316578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4142)(6052)2515(7679)(6860)(819)

129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7.每股收益

(1)基本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是以普通股东享有的净利润除以当期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2025年度2024年度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4664642869本期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数(百万股)4422444224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1.050.97

(2)稀释每股收益

2025年度2024年度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4664642869

加:假定联营企业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普通股对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的影响

(注)(510)(358)本年用于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的净利润4613642511

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数(百万股)4422444224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1.040.96

注: 本集团联营企业兴业银行公开发行了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500亿元,转股期自2022年6月30日至2027年12月26日止。本集团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当考虑兴业银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普通股对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的影响。

130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8.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2025年度2024年度

净利润6303357820

加:固定资产折旧26562396无形资产摊销14531626使用权资产折旧933979长期待摊费用66150

处置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收益(110)(174)保险合同负债及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变动1333899643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6144)(23774)

利息收入(31851)(30876)利息支出33003245

投资收益(44936)(25139)

信用减值损失1175(1754)其他资产减值损失3248

汇兑损益308(64)投资费用210459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净额的变动1817424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48212)(18716)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515992087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868987990

131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8.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2025年度2024年度

现金的年末余额2561925845

加:使用权/所有权受限货币资金年初余额(附注七、1)13151441

减:使用权/所有权受限货币资金年末余额(附注七、1)(1694)(1315)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25845)(21715)加: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附注七、49)3594919602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附注七、49)(19602)(856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574215297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5年度2024年度

资产管理费收入16791588

其他应收/应付项目变动净额38332285政府补助338455代收代缴车船税手续费收入297211其他30117434合计915811973

(4)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5年度2024年度

支付的退保金1166020794支付的其他业务及管理费3363433386

其他应收/应付项目变动净额(465)2227其他109818243合计5581064650

132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8.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5)筹资活动引起的负债变动的调节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因筹资活动引起的负债变动的详情

2025年度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债券银行借款租赁负债合计(附注七、19)(附注七、23)(附注七、25)年初余额111236501323572113163838

筹资活动产生/(使用)的

现金流量67663(9541)(70)(1301)56751财务费用1864121510453134

新增租赁负债---10241024年末余额180763418062971881224747

2024年度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债券银行借款租赁负债合计(附注七、19)(附注七、23)(附注七、25)年初余额108969379926032270149834

筹资活动产生/(使用)的

现金流量62310725(261)(1057)10030财务费用1644141515563130

新增租赁负债---844844年末余额111236501323572113163838

(6)不涉及现金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于2025年度及2024年度,本集团无重大不涉及现金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133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现金

其中:其他货币资金5325700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1860023830小计2392524530现金等价物

其中:存期三个月以内到期的定期存款及通知存款362372三个月以内到期的买入返售资产3558719230小计3594919602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987444132

50.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投资了多种结构化主体,包括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基金产品,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及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本集团持有的未合并的结构化主体投资分别披露于附注“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相应的投资收益确认为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及信用减值损失。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投资的债权投资计划的年利率为2.80%-6.00%

(2024年12月31日:3.47%-6.00%);信托计划主要投资于债务工具并向本集

团提供2.60%-5.75%(2024年12月31日:3.07%-6.00%)的年收益;资产管理

产品是多种未在活跃市场有报价的,向其投资者提供固定或可确定回报的金融产品,该类金融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证券化资产、债权收益权及资产支持计划等,于2025年12月31日该类金融产品的收益率为

2.46%-6.08%(2024年12月31日:2.25%-6.08%)。

本集团发起设立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主要为本集团为收取管理服务费

而发起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养老

金产品等,此业务部分产生的管理费收入披露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七、39其他业务收入中。

134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50.结构化主体(续)

以下表格为本集团持有的未合并的结构化主体信息,该表同时列示了本集团有关该类结构化主体的最大风险敞口。最大风险敞口代表本集团可能面临的最大风险。本集团没有对这些未合并的结构化主体提供任何资金支持。

2025年12月31日

本集团投资额本集团最大本集团持有及账面价值风险敞口利益性质

投资收益/

本集团管理(注1)1842918429资产管理费

第三方管理(注2)134466134466投资收益合计152895152895

2024年12月31日

本集团投资额本集团最大本集团持有及账面价值风险敞口利益性质

投资收益/

本集团管理(注1)2829328293资产管理费

第三方管理(注2)167454167454投资收益合计195747195747

注1: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发起设立但未纳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规模余额约为人民币332396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427967百万元)。本集团发起设立但不持有权益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规模为人民币260378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323856百万元),主要为本集团为收取资产管理费而发起设立的基金、资产管理产品和养老金产品等;2025年从该类结构化主体中获得的资产管理费为人民币308百万元(2024年度:人民币351百万元),该资产管理费在其他业务收入中核算。

注2:第三方管理的结构化主体由第三方金融机构发起,主要包括保险资管产品、信托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基金等,其规模信息为非公开信息。

135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八、分部报告

出于管理目的,本集团根据产品和服务划分成业务单元,本集团有如下经营性报告分部:

(1)财产保险分部主要包括本集团子公司人保财险提供的各种财产保险为主的业务;

(2)人寿保险分部主要包括本集团子公司人保寿险提供的各种人寿保险为主的业务;

(3)健康保险分部主要包括本集团子公司人保健康提供的各种健康及医疗保险为主的业务;

(4)资产管理分部主要包括本集团提供的各种资产管理服务;

(5)总部及其他分部主要为通过战略、风险、人力资源等职能为本集团的业务

发展提供管理和支持,以及本集团提供的保险经纪、再保险业务及其他业务;

分部净利润包括直接归属分部的收入减费用。

分部资产与负债主要包括直接归属分部的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分部资产在扣除相关准备之后予以确定,在本集团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上述扣除计作直接冲销。

在分部报告中,保险服务收入和其他收入为分部收入,利润或亏损为分部经营成果。

本集团于本期间的收入及利润主要来自中国境内的上述业务。考虑到中国大陆以外地区经营产生的收入、净利润、资产和负债合计占比低于本集团合并财务

数据的10%,本集团未披露地区分部信息。

分部间交易基于本集团各分部协商一致的条款进行。

136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八、分部报告(续)

2025年度

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资产管理总部及其他抵销金额合计营业收入

保险服务收入5135912533730433-5366(4010)570717

利息收入12034146962857822182-31851

投资收益2385619875279916213947(15703)4493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1230556934631198(5372)1389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产生的收益-22--2-24

其他收益2201231199-363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71247153112912(692)141816144

汇兑损失(156)(51)(15)(1)(85)-(308)

其他业务收入139443467526845550(5460)5277

资产处置收益49-114--64

营业收入合计5581126745637882307226277(23755)669044

对外营业收入554163670893741716588717-669044

分部间营业收入3949367465141417560(23755)-营业支出

保险服务费用4872811727921058-5028(3476)527170

分出保费的分摊3522510052746-470(4137)35309

减:摊回保险服务费用(29082)(914)(1977)-(428)3465(28936)

承保财务损失8813324274519-279(140)45898

减:分出再保险财务损益(1169)3(59)-(18)132(1111)

利息支出97613132875732(13)3300

税金及附加143184276588-507

业务及管理费2720158834214122656(1931)6787

信用减值损失27955419410138-1175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5733--299(386)3

提取保费准备金92---18-110

其他业务成本11975075914533398(2251)3895

营业支出合计5065325397927728194512660(8737)594107

营业利润515801347710154112713617(15018)74937

加:营业外收入189293649-294

减:营业外支出(432)(56)(213)(8)(16)-(725)

利润总额51337134509944118313610(15018)74506

所得税费用(7313)(1679)(1761)(306)(344)(70)(11473)

净利润4402411771818387713266(15088)63033

补充信息:

折旧和摊销费用3865571296163476(263)5108

资本性支出3501172309186616-4784

2025年12月31日

分部资产89011485483415450814663334457(220893)2027683分部负债574881799638130501408172393260001607494

137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八、分部报告(续)

2024年度

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资产管理总部及其他抵销金额合计营业收入

保险服务收入4867922238427217-5252(3936)537709

利息收入11898142932784721829-30876

投资收益16939935269112512985(14953)2513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112444697440778(3043)13720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

的收益-11--2-13

其他收益265116913-376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7836142261074382342(1742)23774

汇兑损益(22)484(2)36-64

其他业务收入133845455626933477(4569)3949

资产处置收益84---1-85

营业收入合计5251306076832332301725925(25200)621972

对外营业收入524173604623213016963511-621972

分部间营业收入957306202132122414(25200)-营业支出

保险服务费用466302748317752-4932(3632)492837

分出保费的分摊332859662777-426(3834)33620

减:摊回保险服务费用(27192)(802)(1035)-(355)3228(26156)

承保财务损失9994296653533-293(156)43329

减:分出再保险财务损益(1305)1(91)-(14)145(1264)

利息支出1147117821211697-3245

税金及附加59116145674-319

业务及管理费1291168934113802441(1711)5431

信用减值(转回)/损失(910)(725)(197)1761-(1754)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248-248

转回保费准备金(1372)---(14)-(1386)

其他业务成本14748054654962004(2385)2859

营业支出合计4827734037623771196010793(8345)551328

营业利润42357203928561105715132(16855)70644

加:营业外收入156217874-275

减:营业外支出(193)(53)(42)(1)(12)-(301)

利润总额42320203608526114315124(16855)70618

所得税费用(6202)(3262)(2796)(269)(156)(113)(12798)

净利润3611817098573087414968(16968)57820

补充信息:

折旧和摊销费用3876636351165450(327)5151

资本性支出2893273134593566(62)4397

2024年12月31日

分部资产80635574026812595314363232569(153124)1766384分部负债52070070071811116543835467575171399158

注:于2025年12月31日,总部、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分部分别持有一联营企业0.82%,5.81%及6.03%的权益(2024年12月31日:0.85%,5.91%及6.14%)。其中部分分部将该权益作为金融资产核算。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

这些权益整体作为联营企业核算,并且相关调整的影响在合并财务报告中根据股权分配至相应分部。

138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九、风险管理

1.保险风险

(1)保险风险类型保险风险是指发生保险事故的可能性以及由此产生的赔款金额和时间的不确定。在保险合同下,本集团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实际的赔款和理赔成本超过了账面的保险负债。这种风险在下列情况下均可能出现:

发生机率风险——被保险事件发生数量的概率与预期的不同。

事件严重性风险——发生事件的赔偿成本的概率与预期不同。

保险负债发展风险——保险人债务金额在合同到期日可能发生变化的概率风险。

风险的可变性可通过把损失风险分散至大批保险合同组合而得以改善,因为较分散的合同组合较不易因组合中某部分的变动而使整体受到影响。慎重选择和实施承保策略和方针也可改善风险的可变性。

以死亡为主要承保风险而言,传染病、生活方式的巨大改变和自然灾害均为可能增加整体索赔频率的重要因素,而导致比预期更早或更多的索赔。就以生存为承保风险的而言,不断改善的医学水平和社会条件有助延长寿命,因此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对于若干分红保险合同而言,其分红特征使较大部分保险风险由投保方所承担。

保险风险也会受保户终止合同、减少支付保费、拒绝支付保费或利用年金转换的权利等影响。因此,保险风险受保单持有人的行为和决定影响。

就财产保险合同而言,索赔经常受到气候变化、自然灾害、巨灾、恐怖袭击等诸多因素影响。

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目标、政策和流程以及用于计量风险的方法较上一期未发生重大变化。

(2)保险风险集中度

中国部分省区的财产保险赔款经常受到洪水、地震和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影响,所以这些地区的风险单位的过于集中可能对整体保险业务的赔付有严重影响。

本集团通过接受中国不同省区(包括香港)的风险以达到区域风险的分散。

139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九、风险管理(续)

1.保险风险(续)

(2)保险风险集中度(续)

本集团按区域划分并以财产保险合同保费收入计量,包括分保前后的营业额,所显示的保险风险集中情况列示如下:

2025年度2024年度

毛额净额毛额净额沿海及发达省份/城市(包括香港)260857233412258173233203华西地区10931910072610712099028华中地区91920849039002783271华北地区70069636625884953102东北地区30039268053085827371财产保险合同保费收入总额562204509508545027495975

对于人寿和健康保险合同,保险风险往往不会因被保险人的地理位置而产生重大变动,所以相关的区域风险集中度不作出呈报。

按业务划分的保险服务收入于附注八、分部报告中反映。

本集团按业务划分的保险合同资产及负债、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及负债保险风

险敞口详见下表: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分出再保险分出再保险

202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合同资产合同负债

人保财险7644332244312931

人保寿险-693252636-

人保健康-1043831646-合计76412308594541131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分出再保险分出再保险

202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合同资产合同负债

人保财险17134018374050659

人保寿险-6208726132

人保健康-923761621-合计171311150854218891

140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九、风险管理(续)

1.保险风险(续)

(3)分出再保险安排本集团通过分保业务的安排以减少保险业务中非寿险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分出保险业务主要是以固定比例的成数或溢额再保险分出的,其自留比例限额随产品不同而不一样。多个比例分保再保险合同条款中包含纯益手续费、浮动手续费以及损失分摊限额的规定。同时,本集团进行了巨灾超赔再保安排以减少本集团面对的特定重大灾难性事件的风险。

虽然本集团进行了再保业务安排,但是并没有减轻其对保险客户的直接责任。

因此,本集团存在因再保险人不能按照再保险合同履行其责任义务所产生的信用风险。

(4)假设和敏感性长期人身险保险合同

本集团在计量长期人身险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负债过程中须对退保率假设、费

用假设、折现率假设、死亡率假设、发病率假设及保单红利假设等作出重大判断。这些计量假设需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得的当期信息为基础确定。相关假设详见附注四。

本集团已考虑基于未来经验的各种独立假设变动分别对保险合同负债产生的影响。进行某一假设测试时,其他假设保持不变。

141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九、风险管理(续)

1.保险风险(续)

(4)假设和敏感性(续)

长期人身保险合同(续)

本集团之子公司人保寿险考虑了以下关于保险合同负债的假设变动,其影响如下:

对利润总额的影响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对利润总额的影响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假设假设变动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再保前再保后再保前再保后再保前再保后再保前再保后

死亡率/发病率增加10%(549)(446)(1997)(1893)(538)(439)(2322)(2224)

死亡率/发病率减少10%5344282109200352644524582376

退保率及保单失效率增加25%122312221784178352752711751175

退保率及保单失效率减少25%(1549)(1548)(2039)(2038)(773)(774)(1318)(1319)

费用增加10%(179)(179)(323)(322)(187)(187)(363)(363)

费用减少10%178177321321184184360360

142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九、风险管理(续)

1.保险风险(续)

(4)假设和敏感性(续)

长期人身保险合同(续)

本集团之子公司人保健康考虑了以下关于保险合同负债的假设变动,其影响如下:

对利润总额的影响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对利润总额的影响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假设假设变动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再保前再保后再保前再保后再保前再保后再保前再保后

死亡率/发病率增加10%(654)(583)(678)(606)(603)(501)(675)(570)

死亡率/发病率减少10%643572666594599497672567

退保率及保单失效率增加25%101103(139)(136)187198283295

退保率及保单失效率减少25%(104)(106)215212(198)(210)(64)(77)

费用增加10%(24)(24)(24)(24)(19)(19)(40)(40)

费用减少10%2424242419194040

以上敏感性分析未考虑管理层所持资产与保险合同准备金负债进行匹配所产生的影响,亦未考虑管理层能采用积极的措施应对相关不利变化。

143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九、风险管理(续)

1.保险风险(续)

(4)假设和敏感性(续)财产险合同和短期健康保险合同

已发生赔款负债预估的主要假设是本集团的历史赔款进展的经验,同时还要判断外部因素如司法的判决和政府的立法对于预估的影响。

由不同的统计技术和不同关键假设预测的已发生赔款负债的合理估计范围,当中反映了对赔偿速度的变化,保费费率的改变和承保控制对最终损失影响的不同观点。

对有些因素的敏感性,如立法的变化、预估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等,是不可能以置信度加以量化的。此外,因为从赔案的发生到其后的报案和最终的结案而产生的时间滞后,保险事件的已发生赔款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是不能完全确切量化的。

下列表格为特定时间段内以分保前呈报的理赔发展情况分析:

事故发生年份-毛额

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合计

人保财险累计赔付款项估计额未经折现的累计赔付款项总额当年末3155633310703624203952504077371812040

1年后3150813214663620743887481387369

2年后315012313962361684990658

3年后313436311283624719

4年后312913312913

人保财险截至2025年

12月31日累计估计

额3129133112833616843887484077371782365人保财险截至2025年

12月31日累计赔付

款项(307754)(298466)(346763)(349710)(267221)(1569914)

人保财险总负债-事故年度在2021至2025年之间212451人保财险以前年度调整

额、间接理赔费用、非金融风险调整及折现的影响等27968其他保险子公司已发生赔款负债总额28646分保前已发生赔款负债总额269065

144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九、风险管理(续)

1.保险风险(续)

(4)假设和敏感性(续)

财产险合同和短期健康保险合同(续)

下列表格为特定时间段内以分保后呈报的理赔发展情况分析:

事故发生年份-净额

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合计

人保财险累计赔付款项估计额未经折现的累计赔付款项总额当年末2873662994233316523632333740371655711

1年后2854762903873313543568231264040

2年后285239283444331201899884

3年后284095280558564653

4年后283592283592

人保财险截至2025年

12月31日累计估计

额2835922805583312013568233740371626211人保财险截至2025年

12月31日累计赔付

款项(279631)(270439)(320562)(323488)(246478)(1440598)

人保财险总负债-事故年度在2021至2025年之间185613人保财险以前年度调整

额、间接理赔费用、非金融风险调整及折现的影响等10371其他保险子公司已发生赔款负债总额24575分保后已发生赔款负债总额220559最终负债会因后续发展而变化。对最终负债的重新评估而产生的差异将在后续年度的财务报表中反映。

本集团之子公司人保寿险、人保健康的赔付结算通常在12个月内,因此未按年披露其索赔进展信息。

145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九、风险管理(续)

2.金融工具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除衍生工具外,包括股票、基金、债券、银行存款、非标类投资等。这些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本集团的保险资金产生投资收益。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1)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会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出现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包括三种风险: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本集团采取多种方法管理市场风险。包括利用敏感度分析、风险价值模型及压力测试、情景分析等多个定量模型评估市场风险;通过适当多元化的投资组合

来转移市场风险;实行投资风险预算管理,根据发展目标确定可承受风险水平,制定投资风险预算,实施动态跟踪,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

外汇风险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的主要交易是以人民币进行结算,除因部分保单以美元、港币等外币结算,且持有部分以美元、港币等外币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而承担一定的外汇风险外,不面临重大风险。

146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九、风险管理(续)

2.金融工具风险(续)

(1)市场风险(续)

外汇风险(续)

下表概述本集团按主要货币(以人民币等值金额列示)列示的主要资产和负债

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人民币美元港币其他币种合计金融资产货币资金24191866857702598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5596---35596保险合同资产5302091837794

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407571469205(281)42150定期存款12348236622904127438

交易性金融资产40140649203391-409717

债权投资322656---322656

其他债权投资59987264201035-60732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6899749--169046

存出资本保证金13662---13662

合计1731149175955796(170)1754370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22210---2221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80763---180763

保险合同负债12348824547264(174)1239519

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38(34)12022146

应付款项6879---6879

应付债券41806---41806

合计14865784513384(152)1491323

净额244571130825412(18)263047

147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九、风险管理(续)

2.金融工具风险(续)

(1)市场风险(续)

外汇风险(续)

下表概述本集团按主要货币(以人民币等值金额列示)列示的主要资产和负债

如下:(续)

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美元港币其他币种合计金融资产货币资金2335312931535412622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9240---19240保险合同资产14172693391728

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376835961493(10)39762

定期存款1231242770662-126556

交易性金融资产31233839141418-317670

债权投资316231---316231

其他债权投资51804832102323-52358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1555652170-115778

存出资本保证金14745---14745合计1481735121047634401501513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7506---750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11236---111236保险合同负债1118181179426911311122797

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6722-71

应付款项8166-5-8171

应付债券50132---50132合计1295288179626981311299913

净额186447103084936(91)201600

148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九、风险管理(续)

2.金融工具风险(续)

(1)市场风险(续)

外汇风险(续)敏感性分析

下表为金融工具外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汇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对集团税前利润及税前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2025年12月31日

对利润对股东总额的影响权益的税前影响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外币兑人民币汇率

+5%921924

-5%(921)(924)

2024年12月31日

对利润对股东总额的影响权益的税前影响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外币兑人民币汇率

+5%747758

-5%(747)(758)

149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九、风险管理(续)

2.金融工具风险(续)

(1)市场风险(续)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

的风险以及保险合同负债价值会因市场利率(折现率)变动而出现波动的风险。

浮动利率工具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而固定利率工具则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匹配缺口分析基础上,通过敏感度分析和压力测试定期监测和评估利率风险,并通过调整组合构成及尽可能地管理组合的平均久期和到期期限,以管理利率风险。

敏感性分析

于2025年12月31日,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如果市场利率提高或降低50个基点,本集团的相关金融资产和保险合同及再保险合同的相应变动对本集团本年的税前利润影响为减少人民币2927百万元或增加人民币2845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减少人民币2019百万元或增加人民币1552百万元);对本集团税前股东权益的影响为增加人民币10356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15422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增加人民币15737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21660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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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九、风险管理(续)

2.金融工具风险(续)

(1)市场风险(续)其他价格风险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未来现金流或公允价值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

的风险(由利率风险或外汇风险所产生的变动除外),不论该变动是由个别金融工具或其发行人的特定因素引起的,还是某些影响整个交易市场中的所有类似金融工具的因素引起的。

本集团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主要来自价值随市场价格变化而波动的股票和基金等投资,以及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

本集团的其他价格风险政策要求设立并管理投资目标,在法律和监管政策允许的前提下,通过多样化投资组合、限制不同证券投资比例等措施管理其他价格风险。

敏感性分析

于2025年12月31日,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如果本集团所持有的价值随市场价格变化而波动的股票、权益类基金和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的价格提高或降低5%,相关金融资产和保险合同的相应变动对本集团本年的税前利润影响为增加人民币7327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7407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增加人民币5703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6228百万元);对本集团税前股东权益的影响为增加人民币10928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11008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增加人民币12759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13284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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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融工具风险(续)

(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管理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或保险合同的一方因未能履行义务而引起另一方损失的风险。

本集团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与货币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

债权投资、定期存款、存出资本保证金及其他金融资产等有关。本集团通过使用多项控制措施,对信用风险进行识别、计量、监督及报告。

本集团将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对行业、企业经营管理、财务因素、发展前景等进行综合分析,并通过内部信用评级模型的测算,对潜在投资进行信用分析。本集团还采取对交易对手设定总体额度限制,加强固定收益投资组合的多元化等手段来降低信用风险。

本集团与保险业务有关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财产保险业务,在此类业务中本集团只对公司客户或通过保险中介机构购买部分保险的个人客户进行信用销售。

一般情况下,针对一个保单持有人最长信用期限为3个月,但是可酌情给予更长的信用期限。对于大客户和部分多年期保单,一般安排分期付款。

除了国有再保险公司以外,本集团主要与STANDARD & POOR'S信用评级为A-级(或其他国际评级机构(如A.M. BEST、FITCH和MOODY'S)的同等级别)及以上的再保险公司开展分保业务。本集团管理层定期对再保险公司的信用进行评估以更新分保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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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融工具风险(续)

(2)信用风险(续)

信用风险管理(续)

本集团的债权型投资主要通过内部评级政策及流程对现有投资进行信用评级,选择具有较高信用资质的交易对手,并设立严格的准入标准。

从投资资产看,本集团投资组合中的大部分投资品种都是国债、金融债券、国有商业银行及大型企业集团担保的企业债券、存放在国有或全国性商业银行的

存款、信托计划、债权投资计划以及资产支持计划等。本集团主要通过控制投资规模,谨慎选择具备适当信用水平的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平衡信用风险与投资收益率、综合参考内外部信用评级信息,对投资业务的信用风险进行管理。

担保及其他信用增强安排本集团持有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对手方持有的债权型投资作为质押。当对手方违约时,本集团有权获得该质押物。

信用质量本集团大部分的银行存款存放于四大国家控股商业银行和其他全国性商业银行。大部分再保险合同为与国家控股的再保险公司或大型国际再保险公司订立。本集团确信这些商业银行和再保险公司都具有高信用质量。本集团信托计划的受托管理人、债权投资计划和资产支持计划的资产管理人大部分都是国内大型的信托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

153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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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九、风险管理(续)

2.金融工具风险(续)

(2)信用风险(续)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本集团按照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规定,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等的减值准备。

预期损失计量的参数

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量涉及的模型、参数和假设说明如下: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资产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按照不同的资产的风险特征,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违约风险敞口、违约概率及违约损失率三者的乘积折现后的结果。

(1)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内,在违约发生时,本集团应被偿付的金额。

(2)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内,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3)违约损失率是指,本集团对违约敞口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追索

的优先级以及担保物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

信用风险显著变化的判断标准本集团进行金融工具的减值阶段划分时充分考虑反映其信用风险是否出现显著

变化的各种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主要考虑因素有监管及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偿债能力、经营能力等。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判断金融工具阶段划分。

本集团通过设置定量、定性标准以判断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判断标准主要包括债券估值出现明显波动、发行主体财务经营表现明显变化、发行主体偿债能力和意愿出现明显变化、发生影响债券安全的事件以及其他信用风险显著变化的迹象。在判断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变化时,本集团根据准则要求将逾期超过30天作为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标准之一。

154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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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融工具风险(续)

(2)信用风险(续)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在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下,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本集团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集团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债务人在合同付款日后逾期超过90天以上;

(2)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155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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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九、风险管理(续)

2.金融工具风险(续)

(2)信用风险(续)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前瞻性信息

在确定12个月及整个存续期违约风险敞口、违约概率及违约损失率时应考虑前瞻性经济信息。本集团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宏观经济指标,通过一揽子指标建立、数据准备、前瞻性调整建模等步骤建立宏观经济前瞻调整模型,一揽子宏观经济指标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变动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通过进行回归分析建立与信用减值损失的关系,并通过预测未来经济指标确定预期信用减值损失。

于本报告期内,本集团采用统计分析方法调整了前瞻性经济指标的预测,同时考虑了各情景所代表的可能结果的范围,并确定最终的宏观经济情景和权重以计量相关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基准情形权重占比最高,且基准情景的权重高于其他情景权重之和。

用于各情景中评估于2025年12月31日的预期信用损失的国内生产总值同比百分

比变动在基准、乐观、悲观情景下数值范围为4.09%-5.88%。

与其他经济预测类似,对预计经济指标和发生可能性的估计具有高度的固有不确定性,因此实际结果可能同预测存在重大差异。本集团认为这些预测体现了本集团对可能结果的最佳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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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融工具风险(续)

(2)信用风险(续)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信用风险敞口下表列示了资产负债表项目面临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以总额列示,未考虑以净额结算、抵押物或其他信用增级的影响。主要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敞口列示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最大信用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风险敞口

货币资金25984--2598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5596--35596

金融投资:

债权投资321283128588322656

其他债权投资607327--607327

定期存款127438--127438

存出资本保证金13662--13662合计11312901285881132663

2024年12月31日

最大信用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风险敞口

货币资金26222--2622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9240--19240

金融投资:

债权投资311716443580316231

其他债权投资523581--523581

定期存款126556--126556

存出资本保证金14745--14745合计1022060443580102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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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九、风险管理(续)

2.金融工具风险(续)

(2)信用风险(续)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减值阶段变动

下表进一步说明了主要金融资产的账面总额和减值准备的本年变化: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整个存续期未来12个月内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合计债权投资账面总额减值准备账面总额减值准备账面总额减值准备减值准备年初余额3125888724517823983181272

本年净增加/(减少)9512(55)(2092)1058(2)(10)993

第一阶段至第二阶段

净转入/(转出)-------

第一阶段至第三阶段

净转入/(转出)-------

第二阶段至第三阶段

净转入/(转出)-------

2025年12月31日322100817242511403963082265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整个存续期未来12个月内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合计债权投资账面总额减值准备账面总额减值准备账面总额减值准备减值准备年初余额311984179387853995325042696

本年净增加/(减少)(3407)(1235)(257)(3)(134)(186)(1424)

第一阶段至第二阶段

净转入/(转出)4011314(4011)(314)---

第一阶段至第三阶段

净转入/(转出)-------

第二阶段至第三阶段

净转入/(转出)-------

2024年12月31日3125888724517823983181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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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九、风险管理(续)

2.金融工具风险(续)

(2)信用风险(续)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

减值阶段变动(续)

下表进一步说明了主要金融资产的账面总额和减值准备的本年变化:(续)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失(已发生信用减值)合计其他债权投资账面总额减值准备账面总额减值准备账面总额减值准备减值准备

年初余额523581364----364

本年净增加/(减少)8374645----45

第一阶段至第二阶段

净转入/(转出)-------

第一阶段至第三阶段

净转入/(转出)-------

第二阶段至第三阶段

净转入/(转出)-------

2025年12月31日607327409----409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失(已发生信用减值)合计其他债权投资账面总额减值准备账面总额减值准备账面总额减值准备减值准备

年初余额338717652----652

本年净增加/(减少)184864(288)----(288)

第一阶段至第二阶段

净转入/(转出)-------

第一阶段至第三阶段

净转入/(转出)-------

第二阶段至第三阶段

净转入/(转出)-------

2024年12月31日523581364----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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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九、风险管理(续)

2.金融工具风险(续)

(2)信用风险(续)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下表对纳入预期信用损失评估范围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按信用风险等级做出了分析。

对于合同条款满足仅付本息条件的金融资产,除持有的境外债券外,其他金融资产的信用评级由国内具有资质的评级机构给出,其风险敞口如下列示:

境内债权投资及其他债权投资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信用评级

AAA 645635 604987

AA+ 2061 715

AA 299 -

A- 439 -

A-1 - -

A及更低评级 498 597

无评级或免评级(注)273596227980合计922528834279

注:上述无评级或免评级资产包括信用风险很低的政府债和政策性金融债。

对于合同条款满足仅付本息条件的境外债券,在没有国内评级的情况下,采用穆迪的评级,其信用风险敞口如下列示:

境外债权投资及其他债权投资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信用评级

Aaa 166 601Aa(包含Aa1、Aa2及Aa3) 1219 571A(包含A1、A2及A3) 4842 3165

Baa(包含Baa1、Baa2及Baa3) 477 375无评级751821合计7455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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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九、风险管理(续)

2.金融工具风险(续)

(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不能筹集足够资金或不能及时以合理价格将资产变现以偿还到期债务的风险。

本集团面临的主要流动性风险是源于保单容许的退保、退出或其他形式的提前结束。本集团通过匹配投资资产的期限与对应保险责任的期限来控制流动性风险及确保本集团能够履行付款责任,及时为本集团的投资业务提供资金。

本集团管理主要子公司流动性风险的方法为,要求子公司按季度进行不同情景下的现金流预测,并制定预期现金流短缺情况下的应急方案。

为了确保有充足的流动性资产,本集团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分别将总资产的2.95%及2.50%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形式持有。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主要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及预期现

金流量的到期日分析。其到期日根据合同剩余期限确定,通知即付的负债归类为即期。

2025年12月31日

即期3个月以内3个月-1年1-5年5年以上无期限合计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25622362----2598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5607----35607

交易性金融资产-87821172343870136670227249428294

债权投资-827066335103888256997-435490

其他债权投资-1029830823170472639070-85066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69046169046

定期存款-1267148881175141820-135489

存出资本保证金-123935122381010-14306合计256226470912470444798210355673962952094879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222102221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80808----180808

应付款项17264494269193197-6879

应付债券-1277223081766012225-44965

租赁负债-142789103787-2055合计17261982163366188901250922210256917

161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九、风险管理(续)

2.金融工具风险(续)

(3)流动性风险(续)

2024年12月31日

即期3个月以内3个月-1年1-5年5年以上无期限合计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25850372----2622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9241----19241

交易性金融资产-1483584224346124133197313353117

债权投资-740629344162583180269-379602

其他债权投资-535933373139556403055-58134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15778115778

定期存款-7795231057931722300-132517

存出资本保证金-34365411511--15199合计2585041690953184173137297573130911623019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7506750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11239----111239

应付款项19347825359025-8172

应付债券-839711451707531532-58149

租赁负债-2015411419154-2315合计1934119915193924396316917506187381

对于签发的保险合同和分出的再保险合同,其未经折现的现金流的流动性如下(下表中不包括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签发的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负债和再保险合同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

2025年12月31日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合计

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284374665274822441127585745078保险合同净负债1383326258056709677476193015033921890690

2024年12月31日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合计

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20429444719951554977258531987保险合同净负债1415326980468031478876477912915531683586

本集团具有可随时偿还特征的保险合同情况如下: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保单持有人可随时保单持有人可随时要求偿还的金额账面价值要求偿还的金额账面余额保险合同负债651206794649569333710483

162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十、资本管理

1.管治框架

本集团风险及财务管理框架的主要目的在于使本集团股东免受阻碍可持续实现

财务表现目标的事件(包括未能利用机遇)的影响。主要管理层意识到拥有迅速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的至关重要性。

2.资本管理方法

本集团力求优化资本架构及来源,以确保其始终为股东带来最大回报。

本集团管理资本的方法包括:以协调方式管理资产、负债及风险,定期评估各受监管实体呈报资本水平与要求资本水平的差额(按每个受监管实体),及根据经济状况及风险特征采取适当措施影响本集团的资本状况。

本集团所用资本的主要来源为权益股东的资金及借款。本集团亦利用再保险来管理监管资本要求。

本集团主要子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情况是按照原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II)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51号)及其附件规

定和《关于实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II)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52号)及其附件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金规[2023]5号)及原银保监会相关通知的要求编制。

中国境内保险公司开展业务需遵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资本要求。这些资本要求通常被称为保险业的偿付能力要求。

保险公司同时遵守核心资本与实际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要求。在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下,最低资本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公式计算。最低资本为综合考虑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的量化要求和内部控制的评估情况后的结果。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与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以实际资本和核心资本除以最

低资本计算得出。根据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应分别不低于100%和50%。人保财险、人保寿险、人保健康2025年

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情况均满足以上监管要求。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会将密切监察未满足偿付能力相关要求的保险公司。监管措施包括限制业务范围、限制派付股息、限制投资策略、强制转移业务或责

令办理再保险、罢免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

163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十、资本管理(续)

3.监管架构

监管部门主要有意保障保单持有人的权利并进行密切监察,以确保本集团为他们的利益妥善管理各项事宜。同时,监管部门亦有意确保本集团维持适当的偿付能力,以应付因经济动荡或自然灾害引起的不可预见的负债。

十一、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层级本附注提供本集团如何设定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信息。关于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的详情于本财务报表附注七、10披露。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

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定期存款及存出资本保证金等。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款项以及应付债券等。

本集团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债权投资和应付债券的账面价值及其公允价值参见

附注十一、2资产负债表日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以公允价值披露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层级。

其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金额接近其公允价值。

164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一、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层级(续)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2025年

项目12月31日公允价值层级估值技术和主要输入值交易性金融资产183784第一层级活跃市场报价。

交易性金融资产161558第二层级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对相同或同

类资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利用可观察的市场输入值来确定公允价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45539第三层级采用含流动性受限调整、不可观察输入值的可比公司法等估值技术及最近融资价格来确定。

交易性金融资产18836第三层级该类投资的公允价值是基于现金流折现估值模型计算得出。

其他债权投资14509第一层级活跃市场报价。

其他债权投资592818第二层级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对相同或同

类资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利用可观察的市场输入值来确定公允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0514第一层级活跃市场报价。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3219第二层级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对相同或同

类资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利用可观察的市场输入值来确定公允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16第三层级采用含流动性受限调整、不可观察输入值的可比公司法等估值技术及最近融资价格来确定。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4997第三层级该类投资的公允价值是基于现金流折现估值模型计算得出。

交易性金融负债22210第二层级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对相同或同

类资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利用可观察的市场输入值来确定公允价值。

165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一、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层级(续)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续)

2024年

项目12月31日公允价值层级估值技术和主要输入值交易性金融资产113567第一层级活跃市场报价。

交易性金融资产151867第二层级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对相同或同

类资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利用可观察的市场输入值来确定公允价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46791第三层级采用含流动性受限调整、不可观察输入值的可比公司法等估值技术及最近融资价格来确定。

交易性金融资产5445第三层级该类投资的公允价值是基于现金流折现估值模型计算得出。

其他债权投资16077第一层级活跃市场报价。

其他债权投资507504第二层级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对相同或同

类资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利用可观察的市场输入值来确定公允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3420第一层级活跃市场报价。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3635第二层级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对相同或同

类资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利用可观察的市场输入值来确定公允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276第三层级采用含流动性受限调整、不可观察输入值的可比公司法等估值技术及最近融资价格来确定。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4447第三层级该类投资的公允价值是基于现金流折现估值模型计算得出。

交易性金融负债7506第二层级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对相同或同

类资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利用可观察的市场输入值来确定公允价值。

2025年度,本集团因无法获取相关活跃市场报价将账面价值为人民币7762百万元的债券投资从第一层级转换至第二层级(2024年度:人民币8022百万元)。2025年度,本集团因可获取相关活跃市场报价将账面价值为人民币6341百万元的债券投资从第二层级转换为第一层级(2024年度:人民币

12499百万元)。

166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一、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层级(续)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续)

第三层级公允价值计量的调节

2025年度2024年度

年初余额8095984391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未实现收益(198)1899本年购置1816214163计入损益9421686

第三层级转出至第一层级(4089)(2)

本年处置(6088)(21178)年末余额8968880959

于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归属于第三层级的主要资产和负债在估值时使用贴现率、流动性折扣、可比公司乘数等重大不可观察的输入值。

2.资产负债表日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以公允价值披露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层级

下表为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披露其公允价值的金融工具按三个层次披露的分析: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公允价值

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合计债权投资32265645177197875103302346354

应付债券41806-42132-42132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公允价值

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合计债权投资3162314303172910172265349478

应付债券50132-51176-51176公允价值接近其账面价值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不包含在以上金融工具披露中。

归入以上第三层级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根据公认定价模型并按照

折现现金流量分析而确定,其中最重要的输入值为反映交易对方或本集团风险的折现率。

167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二、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本集团及本公司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本集团及本公司控股股东为财政部。

2.本公司的子公司

本公司拥有的主要子公司详细资料已于附注六中披露。

本公司与主要子公司应收及应付款项余额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人保财险2975其他354

合计(附注十六、7(1))32129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其他资产

人保投控-107

人保健康-30

人保香港-10

合计-147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其他应付款人保资产5349人保财险51140人保投控1461

人保科技-54其他2531

合计(附注十六、8(1))143335

168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二、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2.本公司的子公司(续)

本公司与主要子公司之间主要交易

2025年度2024年度

其他业务收入人保财险135170人保资本3536人保养老3133人保投控2021人保健康1643人保再保1618人保寿险1332人保资产1111

人保科技10-人保金服13合计288367投资收益人保财险877610694人保资产177277人保养老7789人保再保4250人保投控3841人保资本3656人保健康3131人保香港3010

人保科技3-

人保寿险-235合计921011483业务及管理费人保科技15879人保投控6064人保资产5349合计271192其他业务成本

人保财险-78

合计-78

169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二、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3.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

与本集团发生交易但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方如下:

与本集团关系关联方名称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兴业银行联营企业联营企业华夏银行联营企业联营企业

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合营企业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本公司5%以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份的法人本公司董事任职的其他关联方注1注1

注1:本公司部分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其他公司同时担任董事,故本公司将该类公司视为本集团关联方。

与本公司发生交易但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方如下:

与本公司关系关联方名称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兴业银行子公司联营企业子公司联营企业其他联营企业注2注2

注2:主要为与本公司存在交易的其他联营企业。

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主要应收及应付款项余额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应收款项:

兴业银行货币资金2817259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947定期存款41696280

170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二、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3.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续)

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主要应收及应付款项余额(续)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应收款项(续):

华夏银行货币资金91100定期存款35723525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其他债权投资-830

其他应收款-6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其他应收款32

应付账款:

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其他应付款1314

171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二、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3.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续)

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的主要交易

2025年度2024年度

兴业银行收取的保费240214利息收入230283分红28402786理赔及保全服务159142手续费及佣金支出2334华夏银行收取的保费76利息收入9292分红10381241

理赔及保全服务4-手续费及佣金支出53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利息收入1333分红450335其他业务收入1112

理赔配件采购款项-171

业务及管理费-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其他业务收入1011其他业务成本22

本公司之子公司人保资产,接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委托管理部分资产。于2025年12月31日,受托管理资产规模为人民币5161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4289百万元)。2025年度,人保资产发生资产管理费收入人民币1112万元(含税)(2024年度:人民币1172万元(含税))。于2025年12月31日应收资产管理费余额为人民币325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

279万元)。

172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二、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3.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续)

本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主要交易

2025年度2024年度

兴业银行投资收益及分红185182本公司与子公司的交易基于协议价格。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25年度2024年度(已重述)

工资、奖金、津贴和其他福利711

关键管理人员包括本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

2025年度关键管理人员的最终薪酬正在确认过程中,其余部分待确认之后再行披露。本公司2024年度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金额在2025年最终确定后重述。

5.其他关联方事项

除上述事项,本集团无其他重大关联方事项。

十三、或有事项

鉴于保险业务的性质,本集团在某些日常业务相关的法律诉讼及仲裁中作为原告或被告。这些法律诉讼主要牵涉本集团保单的索赔,且其部分损失有可能得到再保险公司的补偿或通过其他回收残值和代位求偿的方式得到补偿。2025年度,本集团就其保险业务参与了类似的法律诉讼。相关案件的索赔金额较大,正在进行法律诉讼流程。尽管现时无法确定这些或有事项、法律诉讼或其他诉讼的结果,亦无法可靠估计发生可能性及金额,本集团相信任何由此引致的负债(如有)不会对本集团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业绩构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173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承诺事项

1.资本承诺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承诺:

已签约但未计提1293896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投资承诺:

已签约但未计提78618353

十五、租赁承诺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其投资性房地产(附注七、10),租期介于1年至

23年。租约的条款通常要求承租人支付保证金,并规定根据当时市场状况定期调整租金。

租赁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如下: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383407

1年至2年(含2年)295280

2年至3年(含3年)221207

3年至4年(含4年)165156

4年至5年(含5年)92120

5年以上276193

合计14321363

174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六、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折合人民币折合人民币银行存款

-人民币131132

-美元13

-港币150558其他货币资金

-人民币8-合计290693

于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放在香港的货币资金折合人民币150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560百万元)。

于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存放在其他境外国家的货币资金(2024年12月

31日:无)。

2.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债券金融债455552企业债1061基金913416股票13221147资产管理产品208231其他权益类投资278294合计31862701

175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六、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债权投资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债权投资计划23372387信托计划5741697

资产支持计划及其他-151合计29114235

减:债权投资减值准备(19)(23)净额28924212

4.其他债权投资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债券政府债750924企业债82578379金融债19281331合计1093510634

其中:

摊余成本1081710476累计公允价值变动118158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持有的其他债权投资确认的减值准备余额为人民币19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7百万元)。

5.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股票36783348永续金融产品10521073其他权益类投资135424合计48654845

其中:

成本26022920累计公允价值变动22631925

176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六、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5.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续)

2025年度,根据本集团流动性安排,处置了成本为人民币309百万元的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2024年度:无),处置的累计亏损人民币1百万元(2024年度:无)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本年度确认的股息收入详见附注十六、10。

6.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权益法核算的联营公司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托”)60975655其他4644小计61435699成本法核算的子公司

子公司(附注六)人保财险3748537485人保寿险2662826628人保健康73967396人保投控40574057人保养老40004000人保再保30603060人保香港12131213人保资产12021202人保金服7021000人保科技400400其他250250小计8639386691合计9253692390

177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六、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长期股权投资(续)

2025年2025年

被投资单位名称1月1日损益变动权益变动发放股利12月31日权益法联营企业

中诚信托56554921(51)6097

其他4411-46

合计56994932(51)6143

2024年2024年

被投资单位名称1月1日损益变动权益变动发放股利12月31日权益法联营企业

中诚信托5476179--5655

其他422--44

合计5518181--5699

7.其他资产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1)145315待认证进项税142101其他235304合计522720

减:减值准备(106)(106)净额416614

178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六、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7.其他资产(续)

(1)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类别分析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

种类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10673.10106100.00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应收控股子公司款项3222.07--

其他74.83--

合计145100.0010673.10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

种类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10633.65106100.00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应收待结算投资款7122.54--

应收控股子公司款项12940.95--

其他92.86--

合计315100.0010633.65

179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六、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7.其他资产(续)

(1)其他应收款(续)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2025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计提比例%理由

中国人寿104104100附注七、

15(1)注3

2024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计提比例%理由

中国人寿104104100附注七、

15(1)注3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账面金额减值准备账面净值

1年至3年33-33

3年以上112(106)6

合计145(106)39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金额减值准备账面净值

1年以内107-107

1年至3年98-98

3年以上110(106)4

合计315(106)209

180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六、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7.其他资产(续)

(1)其他应收款(续)按款项性质列示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应收控股子公司款项(注)(附注十二、2)32129

应收待结算投资款-71其他113115合计145315

减:减值准备(106)(106)净额39209

注: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控股子公司款项为应收租赁收入、应收代垫款及预付款项。

账面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占其他应收款

2025年12月31日款项的性质余额账龄账面原值比例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中国人寿应收代垫款1043年以上71.72%104

人保财险应收服务费291年至3年20.00%-

人保香港应收服务费23年以上1.38%-

南昌保险学校应收租赁款项23年以上1.38%2

中国航天保险联合体总部应收代垫款13年以上0.69%-

合计13895.17%106占其他应收款

2024年12月31日款项的性质余额账龄账面原值比例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中国人寿应收代垫款1043年以上33.02%104

人保财险应收服务费751年以内23.81%-

人保寿险应收服务费251年以内7.94%-

人保健康应收服务费201年以内6.35%-

南昌保险学校应收租赁款项23年以上0.63%2

合计22671.75%106

注:上述账面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未包含证券清算款。

181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六、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其他负债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其他应付款(1)23393609卫星发射基金171168合计25103777

(1)其他应付款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应付股利20202786

应付控股子公司款(附注十二、2)143335其他176488合计23393609

9.利息收入

2025年度2024年度

其他债权投资利息收入291236债权投资利息收入140223定期存款利息收入1616买入返售证券利息收入118活期存款利息收入22合计460485

182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六、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0.投资收益

2025年度2024年度

利息收入交易性金融资产1719小计1719股息收入交易性金融资产647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46242小计310318

已实现收益/(损失)

交易性金融资产109(55)其他债权投资1215

小计121(40)子公司分红921011483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493181合计1015111961

11.利息支出

2025年度2024年度

债券利息支出395395退休金福利责任利息成本

(附注七、20(1))4461卖出回购证券利息支出174合计456460

183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六、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2.业务及管理费

2025年度2024年度

工资及福利费374418固定资产折旧费317276电子设备运转费252225委托资产管理费5349其他183276合计11791244

13.所得税费用

2025年度2024年度

递延所得税费用(71)(261)

合计(71)(261)

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关系如下:

2025年度2024年度

利润总额900411119

适用税率25%25%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税项22512780

归属联营企业的损益(123)(45)

无须纳税的收入(2362)(2949)不可用于抵扣税款的费用10720未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税务亏

损56(67)

按实际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71)(261)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于2026年3月26日,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2025年度末期股息每普通股人民币

14.50分(含税),股息总额约人民币6412百万元。该方案尚待本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184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1.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25年度2024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收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72105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272330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

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880)(47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490)(12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7558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额1615

合计(790)(98)

其中: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净额(575)(59)

归属于少数股东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数(215)(39)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本集团作为保险集团公司,保险资金的投资运用为其主要经营业务之一,因此其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属于本公司的正常经营业务,故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1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本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表是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而编制的。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每股收益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人民币元)(人民币元)

2025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6.071.051.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16.261.071.06

2024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6.700.970.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16.720.970.96

3.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与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

表的差异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4号)的有关规定,本集团对境内外财务报表进行比较。

本集团除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还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集团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经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集团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的2025年度的净利润以及于2025年12月31日的

股东权益差异如下:

2025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股东的净利润股东权益合计股东权益合计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6303346646420189308991

调整:保费准备金(注1)11079370257

联营企业股权稀释(注2)(664)(498)--

上述调整事项的递延所得税影响(28)(20)(93)(65)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6245146207420466309183

2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

2025年度(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3.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与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差异(续)

2024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股东的净利润股东权益合计股东权益合计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5782042869367226268733

调整:保费准备金(注1)(1386)(957)260178上述调整事项的递延所得税

影响347239(65)(45)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5678142151367421268866

主要调整事项说明:

注1:根据财会[2014]12号以及财金[2017]38号的规定,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25号——保险合同计提保险合同负债之外,按照农业保险自留保费的

一定比例计提农险大灾保费准备金,按照住宅地震保险保费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住宅地震保险准备金,并将当期计提和使用的保费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

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下无此项规定,因此存在准则差异。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第17号计提的保险合同负债,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计提的保险合同负债金额相同。

注2:2025年度,本集团的一家联营企业发行的可转债部分转换为普通股,本集团总体持股比例被稀释,产生的联营企业股权稀释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直接计入资本公积,在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下计入当期损益,因此该联营企业股权稀释的影响在两个准则中存在差异。

4.重大集中采购

金额

项目名称(人民币百万元)人保财险西部数据中心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1312

人保集团2025-2027年度广告宣传渠道代理机构项目800人保财险故障救援服务采购项目770

人保集团核心设备采购项目(人保财险2025年核心一批鲲鹏部分)592人保财险非车合作公估机构名录库项目40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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